采购供货合同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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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供货合同定稿
采购供货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甲方):
注册地址:
电话:
传真:
代表人:
乙方(乙方):
注册地址:
电话:
传真:
代表人:
鉴于:
1.甲方希望购买本合同第2.1款所规定的货物(下称“货物”),并可能要求乙方对安装单位进行安装技术指导,并已向乙方提供了描述本合同要求的招标文件(如果有)。
2.乙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了投标(如果有)。
3.甲方通过对收到所有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决定将本合同委托乙方负责完成。
买卖双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依据,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并共同遵守:
1.定义
1.1“甲方”指【】,及其合法继承人或指定的人。
1.2“乙方”指本合同要求供应货物的供应商。
1.3“政府”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地方各级政府。
1.4“当局”指对本合同货物及其销售享有监管、检查等权力之有关部门/权力机构,包括政府部门/权力机构。
1.5“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所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
1.6“日”一词应作一个公历日解释。
合同文件所提及的期限或日,应包括节假日。
2.合同标的
2.1本合同采购供货标的如下表:
货物名称
品牌及型号
规格
数量
单价
合计
总计
2.2货物详细描述见货物采购单及技术说明(附件1)。
2.3本货物的原产地和制造商分别是【】。
2.4本合同的供货范围是:
(a)本合同2.1及2.2款规定的所有货物,包括所有设备、材料、结构配件、备用配件、包装等,以及质量保证期内需要替换的零配件。
(b)货物的样本/样品。
(c)以下文件资料:
1)货物生产日期及来源地证明书。
2)由制造商签发货物的质量证明书(如产品合格证、认证证书等)和出厂证明书。
3)货物检测证明。
4)安装及操作说明书及图纸。
5)其他一切与货物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有关的资料。
(d)以下技术指导(如需要):
1)指导安装单位进行安装。
2)监察安装单位的安装质量,并在有问题时向甲方汇报。
3)指导安装单位进行测试及调试。
4)指导安装单位制备竣工图纸。
5)在质量保证期内对货物进行维护保养,并指导安装单位进行保养维修工作及定期派员监察。
6)指导安装单位进行定位及复核将会影响到货物安装的土建方面的定位、标高、尺寸等实地资料的正确性,并在有问题时向甲方汇报。
7)参加工程竣工后系统联动使用调试,以确保正常使用。
8)为甲方日后操作及维修人员提供技术训练,直至该等人员能够清楚了解如何操作及保养维修货物为止。
(e)办理一切报关及清关手续,并支付关税、进口增值税、货物检验费、清关费用等一切税费(如是进口货物)。
(f)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3.样本/样品
3.1若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已提供样本/样品并已获甲方接纳,则该样本/样品将作为日后货物验收的标准。
3.2若签订合同时没有确定样本/样品,则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免费提供样本/样品,供甲方审批。
乙方须把审批合格的样本/样品或说明书存放在现场,作为日后货物验收的标准。
3.3双方确认,在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于乙方所提交的任何计划、安排、图纸、工艺、样本/样品等所做的审批,均不会在任何方面减轻或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
4.变更
4.1在本合同2.1条内所列的货物数量为暂定数量,甲方有权更改。
如果甲方发出了书面供货数量的通知,乙方则应按甲方书面通知的数量供货。
与此相应,本合同第2.1条内所列合同总价为暂定价款,最终的合同总价以甲方实际订货数量为准。
4.2甲方有权增加或减少本合同任何一项供应货物之数量,增减之数量均须依照合同内之单价计算。
无论甲方实际订货的数量为多少,乙方均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供应条件供货,甲方无须为订货数量的变化而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或费用。
4.3甲方有权在乙方交货前对供应货物的规格、型号进行变更。
如果甲方发出变更规格、型号的书面通知,则双方应在本合同确定的价格基础上就变更后的货物的价格进行合理协商。
5.合同价款
5.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
本合同总价已包括但不限于试验、检测费用、利润、劳务、物料、税项、包装、运输、保险、卸货、安装指导、验收、质量保证期内服务,以及其他完成本合同不可或缺之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按照本合同和政府/当局的要求所需缴交的一切税费。
乙方不得在此价款之外就本合同义务的履行再索取任何其它费用。
5.2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不应因任何永久或临时燃料或电力或物料价格、运费、装卸费、储存费、保险费、工资或津贴、税率/汇率波动、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如是进口材料)等变动或任何调价文件之要求而调整。
6.付款方式
6.1本合同的价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6.1.1合同签订及乙方提交了经甲方认可的履约保函及预付款保函(如需要)后,支付合同总价的【】%为预付款。
6.1.2货物交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且验收合格后【】天内,支付到货部分合同价款的95%。
6.1.3余款5%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后结算、支付。
6.2在甲方付款之前,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7.包装及运输
7.1乙方负责为货物进行适当的包装,以确保货物在交付前不受任何形式的损伤。
所有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的一切货物均须为全新的、并适当地用木箱/纸箱(或其他包装材料)包装和保护妥当后,再装箱于货柜内/散装以防因运输、恶劣天气或其他情况而受到损坏。
甲方在使用货物前将不会拆走包装,所有包装均不会退回。
7.2乙方应牢固包装,使其适宜长途运输、多次操作和装卸。
应采取措施,使其防潮、防雨、防冻、防锈、防腐、防震、防火、防虫等,确保在正常作业和装卸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现场或指定地点。
如需要海运,包装要符合海运要求。
7.3乙方应在适宜的位置,以醒目的方式,用中文印刷体书写以下内容:
装运标记、收货人、目的地、件数、毛重/净重、尺寸(长、宽高)及货物名称。
根据货物的特点和对运输装卸的不同要求,所有包装上以醒目的方式用中文和其他国际通用的标记注明“小心轻放”、“向上”、“防潮”等字样及标签。
7.4乙方须负责货物在装卸、运输和送达交货地点前可能发生的一切受损或遗失,并为此等可能发生的受损或遗失情况安排保险事宜。
7.5乙方负责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运输工作,并保证所选择的是合理的运输方式及合理的运输线路。
无论采取何种运输方式,乙方均应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通过验收。
8.验收与交货
8.1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卸车,卸车后,按件或按箱点收。
如发现其技术规格与合同规格不符、数量短缺、质量低劣、货物被损坏等情况,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8.1.1货物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或出现其他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乙方自费运回并重新送货。
8.1.2到货地点与合同不符,乙方负责倒运至合同指定地点。
8.1.3供应数量少于合同的数量时,乙方负责将数量补齐。
多于合同约定数量时,乙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现场或甲方指定的地点。
8.1.4供应时间早于合同约定日期,乙方须负责承担因此发生的额外保管费用。
8.2开箱检验时双方应做好记录并签字,以作为双方确定责任的根据。
若乙方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按双方同意的日期参加检验,或委托甲方检验,甲方有权单方开箱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双方在场时同样有效。
如发现箱内设备部件和技术资料短缺或损坏,则由乙方负责及时补足或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8.3采用抽样检验的,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抽样比例。
8.4上述验收只是检验有无外观破损、规格、质量等级、种类和清点数量。
经甲方检验后发现有与合同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或其他任何质量问题的情况,乙方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费用支出。
任何隐蔽性的、通过合理检查未能发现的内在的质量缺陷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于货物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并不因货物通过检验而减轻或免除。
8.5因货物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或出现其他任何质量问题而导致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更换导致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的,乙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8.6.双方签发货物验收合格单的时间为交货时间;分批验收和交货的,双方签发每批货物验收合格单的时间为交货时间;同批货物因调换、退货等原因未能同时验收的,以该批货物全部合格时签发的验收合格单时间为交货时间。
但无论如何,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供货通知后【】天内,完成本合同的全部货物供应并通过验收,否则应承担交货延迟责任。
9.异议
9.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9.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9.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9.4双方对于验收异议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检验机构按【】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经检验发现产品与样本或样品不一致的,由乙方负责自费调换合格产品并承担检验费用,与样品或样本一致的,由甲方承担检验费用。
10.保管与存货
10.1货物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保管责任,货物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保管责任。
10.2乙方须确保自备有足够的货物存货备用,以替换任何有缺陷的货物,替换费用由乙方负责。
10.3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以货物交付为分界点,即交付前货物所有权及风险归乙方,交付后所有权及风险归甲方。
11.安装使用指导
11.1在货物安装使用过程中,乙方应保证对货物安装使用全程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
11.2乙方应对安装使用单位的安装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若甲方或安装使用单位就货物本身及货物安装使用提出咨询,乙方应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和指导。
逾期未能答复和指导的,甲方或安装使用单位有权自行决定,并视为乙方同意,且乙方应就安装使用的正确性承担连带责任。
11.3若因乙方原因致使安装使用出现任何问题,致使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12.质量保证和保修
12.1乙方提供的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或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12.2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一切物料各方面都符合甲方要求及合同、图纸及有关技术规范的一切规定,特别是,要符合国家及货物使用地政府/当局有关货物节能、环保的要求,不得使用国家及当地政府/当局禁止使用的任何材料。
否则乙方必须承担以劣充优、遗留及掩盖隐患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2.3乙方须保证其供应货物在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在正常使用下,不会出现缺损或其它质量缺陷,如果法律、规章、标准和规范规定的货物或其部分的质量保证期长于【12】个月的,以法律、规章、标准和规范为准。
12.4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包换及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2.5若乙方怠于或实际上无法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选择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2.6更换的零件、部件必须是原货物生产商生产的与原装相同的零件、部件,不低于供应时的品质。
13.保函(如需要)
13.1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一份银行(担保人)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保证乙方会正确地履行合同。
该履约保函的内容须按照附件2的样本书写并须经甲方批准,获得履约保函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3.2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且申请支付预付款之前,向甲方提交一份银行(担保人)开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金额为相当于预付款),向甲方保证乙方会正确地按合同要求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相关工作。
该预付款保函的内容须按照附件3的样本书写并须经甲方批准,获取预付款保函的费用则由乙方负责。
14.保险
如乙方负责货物的海运,乙方应按通常的海运习惯购买相应的保险,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单价和总价之中。
15.担保责任
15.1乙方保证其已经过合法登记并持有合法证照,合法地取得出售上述货物的所有权利。
如因权利的任何缺陷而使甲方遭损失,乙方将予以全额赔偿。
15.2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财产权、知识产权和其它权利。
否则,如因此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予全额赔偿。
16.知识产权、商业秘密
16.1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及其任何部分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若第三方因甲方使用货物提起有关知识产权的诉讼或仲裁,则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并赔偿甲方蒙受的一切损失。
16.2 乙方保证向甲方所提供的各种技术资料是清晰、完整、正确的,所提供产品的知识产权具有合法性,若第三方对其提出异议,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16.3甲方对乙方所提供产品的宣传资料和技术资料只享有非独占使用权。
非乙方同意,不得对其进行任何修改。
16.4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文件、图纸、规范等,均不得擅自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地方,不得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下把全部或部分的上述资料翻印外传。
16.5双方不得泄露任何关于执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技术标准等。
16.6商业秘密是指一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经济价值和实用价值,且权利人已采取了秘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这里的技术信息是指在产品的生产和制作过程中的技术诀窍和秘密、非专利技术成果、专有技术。
这里的经营信息是指与经营销售有关的保密资料、情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等。
16.7双方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根据法律和合同,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人(包括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个人,在权利人单位就职的职工)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17.转让
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8.不可抗力
18.1不可抗力仅包括政府或权威部门正式公布的飓风、暴雪、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和动乱,但不包括法律、政策因素。
18.2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经双方商定,可视具体情况顺延完成本合同的时间或终止执行;
18.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2】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8.4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18.5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力减少损失,否则因此而扩大的损失应由其承担。
18.6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交有关政府部门的证明文件。
19.通知
19.1本合同双方按以下地址发送通知: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19.2通知以传真方式发出的,发出日为送达日;以挂号邮寄方式发出的,邮寄后第三日为送达日。
以人手转递的,人手交递日为送达日。
19.3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因怠于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0.违约责任
20.1甲方违约责任:
20.1.1甲方无正当理由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10%】违约金。
20.1.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的,交货日期得以顺延。
20.1.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0.1.4在乙方全面、适当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前提下,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0.1‰】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0.1.5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0.1.6甲方如错填交货地点、接货人的,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20.2乙方的违约责任:
20.2.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0.2.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20.2.3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
甲方不要求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0.2.4若乙方未能依期完成任何一批货物供应(包括因其供应的货物质量问题被退换导致的逾期交付),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其逾期交付的货物价款的【0.1%】的违约金。
而如部分货物逾期交付导致全部货物无法使用的,则按照全部货物为基础计算违约金。
任何一批或一类货物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逾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另行采购该批或该类货物,甲方因此多支出的费用包括采购费、高于本合同约定价款的购买价款等应由乙方支付。
20.2.5乙方提前交付的货物、多交的货物,甲方可以拒收,如甲方愿意代为保管的,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
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20.2.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0.3乙方如有其它不履行合同行为或履行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应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改正,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0.01%】的违约金。
逾期超过【15】日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因乙方不履行合约所引致之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0.4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乙方应将甲方已经支付的款项返还甲方,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20.5若货物存在设计和质量缺陷,或未能达到设计和使用目的,或存在其他任何质量问题,由此造成任何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甲方因此蒙受任何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20.6乙方未能履行质量保证或保修责任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并由甲方在质保金中扣除,扣完为止,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应予据实赔偿。
20.7甲方没有及时向乙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或者甲方接受未达到要求的货物,不意味着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甲方依然有权要求折价和赔偿损失。
20.8按照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或其他任何款项,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任何一笔款项中直接扣除。
20.9本合同项下违约方应赔偿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经济损失、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或损害赔偿的责任、诉讼费、律师费等因违约行为而发生的费用支出。
21.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2.其他
22.1本合同各条款名称仅供参考,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合同约定为准。
22.2本合同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a)本合同
(b)中标通知书
(c)报价单
(d)投标的技术参数表
(e)招标文件
(f)合同附件
往来函件也是合同的一部分。
22.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均作为乙方向甲方做出的单方承诺。
但是,若该等文件资料的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并减轻或免除了乙方的合同责任时,则仍以本合同的约定为准。
22.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22.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1:
货物采购单及技术说明
附件2:
预付款银行保函
保函编号:
【】
致:
【买方名称】
鉴于你方作为买方已经与【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年【】月【】日签订了采购供货合同(以下称“采购供货合同”)。
鉴于该采购供货合同规定,你方将支付卖方一笔金额为【】元(大写:
【】元)的预付款(以下称“预付款”),而卖方须向你方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不可撤消和无条件兑现的预付款银行保函。
我行,【银行名称】,受卖方委托,为卖方履行采购供货合同规定的义务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保证:
我行将在收到你方提出要求收回上述预付款金额的部分或全部的索偿通知时,无须你方提出任何证明或证据,立即无条件地向你方支付你方要求的不超过【】元(大写:
【】元)的任何金额,并放弃向你方追索的权力。
我行特此确认并同意:
我行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是连续的,承包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中止、终止或失效都不能削弱或影响我行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
本保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预付款被全额扣回之日起后的第【31】天起失效,除非你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
本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退回我行注销,但无论贵方是否退还,我行均自保函失效之日起免予承担本保函义务。
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出证银行名称:
签字/公司盖章(法人代表签名和公章):
开立日期:
年月日
附件3:
履约保函
日期:
【】
招标编号:
【】
合同号:
【】
致:
【买方名称】
鉴于贵方与【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名称】合同。
我方【银行名称】,依据【国家名称】法律设立的银行,注册地址在【】(以下简称“银行”)将通过本函,不可撤消地、无条件地保证向贵方支付总额为【】元的款项。
我们保证依据本保函,一旦收到贵方第一个、经贵方授权人签字的书面要求,一次或多次无条件地支付不超过上述限额的款项给贵方。
贵方的要求不需要提供证明或理由,申请人也无权争辩或提出疑问。
我方同意,任何贵方与申请人之间可能对合同条款的修改,对技术规范或其他合同文件进行变动补充,都丝毫不能免除我方按本担保书所应承担的责任,因此,有关上述变动、补充和修改无须通知我方。
本保函的有效期从开立之日开始直到履约证书颁发之后21日为止。
届时无论是否退还,本保函到期后立即失效。
你忠实的,
签字和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