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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XX版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XX版

  篇一: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XX版(商品房预租)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

  (商品房预租)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印制

  制定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房预租以及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租金的房屋租赁,不包括按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调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条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赁。

  二、预租仅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并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预售的商品房不得预租;商品房预购人也不得将预购房商品房预租。

  三、本合同条款中的【出租】或【预租】为提示性符号,表示该条款适用于出租行为或预租行为。

本合同作为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时,只能采用标有【出租】部分的内容;而作为商品房预租合同使用时,则只能采用【预租】部分的条款和补充条款中的"预租有关事宜"部分的条款其他未标有【】符号的条款作为通用性条款,不论预租或出租都适用。

  四、本合同用于商品房预租的,在该商品房竣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后,预租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

该合同即转为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的原预租条款履行完毕。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地资源局和上海市工商管理局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制定的示范文本(试行)。

其和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

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六、本合同签订前,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预租人出具预售许可证。

并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

其中将房屋出租给外来流动人员的,出租人还应出示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七、本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当事人应按规定办理合同登记备案。

其中,属房屋租赁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属于商品预租的,外销商品房应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内销商品房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预租商品房竣工取得房地产权证,由双方当事人订立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后,再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当发生重复预租、出租、租赁期间房屋转让或设定抵押后被处分等事实时,可以对抗第三人。

  八、凡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证明等有关文件办理登记备案。

  九、房屋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

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

租赁保证金的数额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

租赁关系终止时,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当归还承租人。

  十、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购取。

双方当事人使用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认真了解各条款内容。

  十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

  十二、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代理或居间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后一页签字、盖章。

  房屋租赁

  上海市合同

  商品房预租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出租】

  承租方(乙方):

  预出租方(甲方):

  【预租】

  预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___(出租/预租)的___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1-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甲方_________(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弄/新村)______(号/幢)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

该房屋__________(【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__。

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_____;[证书编号:

________________]。

  2)【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_____________(已/未)设定抵押。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

(二)、(三)中加以列明。

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__使用,

  -2-

  篇二: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_XX版(商品房预租)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

  (商品房预租)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二〇〇〇年十一月印制

  同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房预租以及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租金的房屋租赁,不包括按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调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条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赁。

  二、预租仅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并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预售的商品房不得预租;商品房预购人也不得将预购房商品房预租。

  三、本合同条款中的【出租】或【预租】为提示性符号,表示该条款适用于出租行为或预租行为。

本合同作为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时,只能采用标有【出租】部分的内容;而作为商品房预租合同使用时,则只能采用【预租】部分的条款和补充条款中的“预租有关事宜”部分的条款其他未标有【】符号的条款作为通用性条款,不论预租或出租都适用。

  四、本合同用于商品房预租的,在该商品房竣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后,预租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

该合同即转为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的原预租条款履行完毕。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地资源局和上海市工商管理局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制定的示范文本(试行)。

其和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

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六、本合同签订前,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预租人出具预售许可证。

并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

其中将房屋出租给外来流动人员的,出租人还应出示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七、本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当事人应按规定办理合同登记备案。

其中,属房屋租赁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属于商品预租的,外销商品房应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内销商品房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预租商品房竣工取得房地产权证,由双方当事人订立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后,再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当发生重复预租、出租、租赁期间房屋转让或设定抵押后被处分等事实时,可以对抗第三人。

  八、凡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证明等有关文件办理登记备案。

  九、房屋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

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

租赁保证金的数额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

租赁关系终止时,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当归还承租人。

  十、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购取。

双方当事人使用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认真了解各条款内容。

十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

  十二、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代理或居间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后一页签字、盖章。

  房屋租赁

  上海市合同

  商品房预租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出租】

  承租方(乙方):

  预出租方(甲方):

  【预租】

  预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___(出租/预租)的___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甲方_________(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弄/新村)______(号/幢)________室(部

  位)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

该房屋__________(【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__。

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_____;[证书编号:

________________]。

  2)【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_____________(已/未)设定抵押。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

(二)、(三)中加以列明。

甲、乙双

  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水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预租】具体租赁期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时约定。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

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继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

【出租】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

(大写:

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

【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确定。

  该房屋租金________(年/月)内不变。

自第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

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乙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

  篇三: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实用版)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证件号:

  承租方(乙方):

  证件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情况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或整租)的座落在上海市区路弄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分租)给乙方使用。

该房屋土地用途为用地,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类型为______,房屋状况为,产权证号码。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仅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

  2-2、在租赁期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准许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期年月日起至自年月日止。

为期年。

  3-2、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壹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租赁的月租金为元整,(大写万仟百元整)。

  4-2、租金按月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及保证金应于年月日前付清,以后乙方应于每期的天前支付予甲方房租金。

  4-3、乙方支付租金方式:

  五、保证金

  5-1、为确保房屋及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证金(押金)为元整,(大写万仟百元整)。

  5-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全额保证金。

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5-3、租赁期满后,乙方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六、其它费用

  6-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通讯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逾期不付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6-2、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支付。

  七、甲方义务

  7-1、甲方定期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提前10天通知乙方)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并同意乙方对房屋进行简单装修及整改。

  7-2、房屋及附属设施非乙方的过失或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若经乙方催告后,因不及时处理,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3、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八、乙方义务

  8-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做任何违法之行为。

否则视为违约,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

  8-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及处理

  9-1、甲乙双方任何一单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或未尽义务,导致中途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元整。

(大写万仟佰元整)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须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扣取上述金额违约金。

  9-2、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如有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终止及解除条件

  10-1、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均构成违约。

  10-2、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A、该房屋占用范围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

  B、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C、该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毁损、灭失或被鉴定为危房的;

  十一、其它条款

  11-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2甲方同意乙方在房屋沿街外立面做灯箱广告牌。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11-4、本合同共三页,一式贰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篇四: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上海市区路弄号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宅使用。

  ,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为12个月,自XX年08月__日起,至XX年08月__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壹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

∕万壹仟肆佰∕拾∕元整,租金以现金方式支付。

,双方议定首期付叁个月租金,押壹个月押金,以后按每叁个月结算一次,提前

  天支付下次房租,押金不变,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后必须开具收据予乙方。

五,其他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及宽带费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乙方应把已缴纳过的单据复印件交与甲方。

六,甲方的义务

  ,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房屋及附属设施如非乙方的过失和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七,乙方的义务,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作任何违法之行为。

  ,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并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者过错是房屋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及国家明文规定的不合法之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不得在室内做违反国家法律之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押金租金不退。

  ,如果乙方拖欠房租超过壹个月以上的,或故意不接听电甲方电话的,甲方有权通过警方,中介方协助进入室内,收回房屋。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正确使用家电设施,安全使用电,煤气,且有义务注意自身人身及财产安全。

  八,甲方提供的设备如下(或另附清单说明):

1,电淋浴器壹台2,挂式空调壹台3,老式彩电壹台4,床壹张5,柜子壹

  组

  九,押金及违约金,为确保房屋及其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为:

(人民币大写)∕万壹仟肆佰∕拾∕元整。

租赁期满后,乙方按期归还房屋给甲方,期满乙方迁空,清点,交还房屋及室内设施,并付清所应付的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立即将押金无息退还承租的乙方。

  ,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仲裁不成,可以向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介方协助双方所需见证工作,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其他条款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合同规定索赔。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页,壹式份。

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签字即生效。

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电话:

电话:

证件号:

证件号:

签名:

签名: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篇五:

XX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通用自行成交版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

  (通用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

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提前2日内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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