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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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2017年12月修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目录
目录I
第一章论文的基本要求与内容构成-1-
一、基本要求-1-
二、内容构成-1-
第二章论文的具体内容及格式要求-3-
一、封面-3-
1、分类号-3-
2、密级-3-
3、UDC-3-
4、编号-3-
5、学校名称与学位论文层次类别-3-
6、论文题目-3-
7、研究生姓名-4-
8、指导教师-4-
9、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4-
10、专业名称-4-
11、研究方向-4-
12、入学时间-4-
13、论文日期-5-
二、扉页-5-
三、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5-
四、中文摘要和关键词-5-
五、英文摘要和关键词-5-
六、目录-5-
七、符号说明(可选)-6-
八、正文-6-
1、导论(或绪论)-6-
2、各具体章节-6-
3、结论或研究总结-6-
九、参考文献-7-
十、在读期间科研成果-7-
十一、附录-7-
十二、致谢(可选)-8-
第三章撰写的具体要求与注释规范-9-
一、文字、标点符号和数字-9-
二、层次标题-9-
三、页眉和页码-9-
四、图、表和公式-10-
1、图-10-
2、表-10-
3、公式-10-
五、注释规范-11-
1、经济与管理类论文的引注与标注范式-11-
2、其他学科论文的注释基本范式-12-
六、参考文献的表达方式-12-
1、著录信息源-12-
2、著录文字-12-
3、著录用符号-13-
4、著录细则-14-
5、著录项目与著录格式示例-19-
七、量和单位-21-
第四章排版与印刷要求-23-
一、纸张要求及页面设置-23-
二、封面-23-
三、书脊-23-
四、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24-
五、目录-24-
六、正文-24-
七、符号附录等表达-25-
八、论文印刷与装订要求-26-
第五章附则-27-
附件一:
博士学位论文封面-28-
附件二:
硕士学位论文封面-29-
附件三:
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封面-30-
附件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31-
第一章论文的基本要求与内容构成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我校所有层次和类别的研究生,包括港澳台学生、来华留学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本规范所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包括博士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含学术型学位论文和专业学位论文)。
二、基本要求
在撰写格式与要求方面,经济管理类学科的论文除注释方式(含引文标注和解释性说明)按其学术传统而有不同要求外,基本格式和要求与其他学科论文一致。
1、博士学位论文,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在科学上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并在理论上或实践上对国民经济建设或本门学科发展具有较大的意义。
2、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或新成果,并在理论上或实践上对国民经济建设或本门学科发展具有一定的意义。
3、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依照其培养目标的实践性特点及要求,应更注重其研究成果的实用价值,而不强求其理论创新性与理论前沿性。
4、研究生学位论文一律使用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翻译硕士或有其他特别要求的专业(如英文项目的留学生)可使用其他相应的语言文字撰写。
三、内容构成
我校学位论文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顺序依次为:
1、封面与扉页(封面用中文,扉页用外文);
2、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
3、中文摘要和关键词;
4、Abstract和Keywords;
5、目录(必要时可加图目录或表目录);
6、符号说明(必要时使用);
7、正文;
8、参考文献;
9、在读期间科研成果(博士学位论文必须);
10、附录(必要时使用);
11、致谢(可选)。
第二章论文的具体内容及格式要求
一、封面
申请我校博士、硕士、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的封面用中文撰写,分别使用我校统一规定的不同封面模板(具体样式见附件)。
封面中除已固定的内容外,其他需要填写的内容要求如下:
1、分类号
采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4版)或《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第4版)标注(可登陆进行查询)。
2、密级
非涉密(公开)论文不标注密级,此项为空。
涉密论文须经申请、批准方能标注论文的密级,必须在此处标明“保密”和“保密期限”,如“保密★2年”。
3、UDC
按《国际十进分类法》进行标注(可登陆www.udcc.org,点击outline进行查询)。
4、编号
空,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归档时统一填写。
5、学校名称与学位论文层次类别
学位论文分别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作为封面的标志性文字。
6、论文题目
论文题名应是以恰当、简明的词语反映论文中最重要内容的逻辑组合,一般不超过20个字。
若简短题名不足以显示论文内容或反映出属于系列研究的性质,可通过副标题进行补充、延伸或限定。
题目中应该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字符、代号和公式等。
中外文标题应一致。
即外文题目内容与中文题目在翻译的实质性内容上对应。
7、研究生姓名
填写研究生姓名。
姓名要与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一致,留学生要与护照上的英文姓名一致。
8、指导教师
学术型学位的指导教师一般只填1人,如确为双导师指导的,可填2人。
硕士专业学位的指导教师可填写2人,填写顺序为校内导师在前,校外导师在后。
指导教师信息包括:
指导教师的姓名、职称(教授、研究员等)。
9、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
学术型学位申请者须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颁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规范名称填写所属学科门类,如经济学、法学、管理学。
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的规范名称填写所属专业学位类别全称,如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等。
10、专业名称
必须是我校已有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
学术型专业的一级学科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颁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填写,目录内二级学科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我校自设的目录外二级学科按教育部批准备案的自设二级学科名称填写。
硕士专业学位填写专业学位类别名称或专业领域名称,名称需符合国家学科专业目录及相关设置的规定(可登陆
11、研究方向
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或招生简章中拟定的研究方向填写。
12、入学时间
填写入学时间,用汉字书写,不用阿拉伯数字,如二〇一三年九月。
13、论文日期
填写论文的成文打印日期(年、月、日),用汉字书写,不用阿拉伯数字,如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二、扉页
扉页所有内容用外文撰写,包括:
“标题”、“作者姓名”、“论文的成文打印日期”(按年月日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三、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
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在扉页后另起一页,提交时须有论文作者亲笔签名(具体内容见附件)。
四、中文摘要和关键词
中文摘要应概括地反映出本论文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目的、实验研究方法、研究成果和结论,重点是本论文的创造性成果。
摘要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可以独立使用。
摘要中不得出现图片、图表、表格或其他插图材料。
中文摘要力求语言精炼准确,其中,硕士学位论文摘要1000字左右,博士学位论文摘要3000字左右。
关键词是为了便于文献索引和检索工作而从论文中选取出来用以表示全文主题内容信息的单词或术语。
关键词在摘要内容后另起一行标明,一般3~5个,之间用“;”分开。
五、英文摘要和关键词
Abstract和Keywords内容应与中文摘要和关键词相对应。
六、目录
目录应包含“章、节、目”,并将文内的“章、节、目”三个层次的标题依次排列。
目录的编排格式,参阅第三章的范例。
论文中图和表较多的,应在主目录后,附专门的图目录和表目录。
七、符号说明(可选)
如果论文中使用了大量的符号、标志、缩略词、专门计量单位、自定义名词和术语等,应将文中常用的这些符号及意义列出。
如果上述符号和缩略词使用数量不多,可以不设专门的主要符号表,但在论文中出现时须加以说明。
缩略词应列出中英文全称。
八、正文
正文是学位论文的主体和核心部分,学位论文必须有相当的信息量,博士学位论文的正文部分一般应不低于10万字,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应不低于3万字,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应不低于2万字。
学位论文从“导论(或绪论)”开始,以“结论”或“研究总结”结束,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导论(或绪论)
本部分应包括研究的目的和意义、问题的提出、选题的背景、文献综述、研究方法、论文结构安排等(专业学位论文可以侧重于说明其实用价值与意义)。
导论独立存在,在目录与正文中均不作为论文的第一章。
2、各具体章节
标注从第一章起,本部分是论文作者的研究内容,是论文的核心。
各章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简练、说理透彻、推理严谨、立论正确,避免使用口语化表述。
3、结论或研究总结
本部分是学位论文的总结,着重阐述作者的创造性工作及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在本学术领域的地位、作用和意义,还可进一步提出需要讨论的问题和建议,应明确、精练、完整、准确。
九、参考文献
为了反映论文的科学依据和作者尊重他人研究成果的严肃态度,以及向读者提供有关信息的出处,应在正文全文后列出参考文献表。
著录项目和著录格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参考文献表中列出的一般是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最主要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和可以公开查阅的网络文献资料。
私人通信未公开出版者一般不宜列入参考文献,需要说明的可紧跟在引用的内容之后作注释或标注在当页的地脚。
参考文献一律放在正文后,不可放在各章节之后。
正文中引用参考文献的部位,须用上标标注。
文后收录的参考文献务必实事求是,应避免虚假录入、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十、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在读期间的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参加的研究项目和参加的学术会议等。
博士学位论文中必须列出此项内容。
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照参考文献格式书写。
十一、附录
附录是作为论文主体的补充项目,并不是必须的。
以下内容可置于附录之内:
1、为了整篇报告、论文材料的完整,但编入正文又有损于编排的条理和逻辑性,这一类材料包括比正文更为详尽的信息、研究方法和技术更深入的叙述,对了解正文内容有用的补充信息等;
2、不便于编入正文的罕见珍贵资料;
3、对一般读者并非必要阅读,但对本专业同行有参考价值的资料;
4、某些重要的原始数据、数学推导、计算程序、框图、结构图、注释、统计表、计算机打印输出件等;
5、关键的实证调查问卷或方案等。
附录的序号用A,B,C…系列,如附录A,附录B…。
附录中的公式、图和表的编号分别用A1,A2…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