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庆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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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大庆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对大庆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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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4-12-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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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察处

2004年10月26日至27日,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守文副局长,带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察处工作人员,对大庆市食品安全工作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期间,听取了大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修利民和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薛伟关于大庆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先后对大庆市农贸市场、超市、餐饮业及部分个体业户进行了检查。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亮点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赞扬,对于发现的问题当即与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经营者提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

了新的要求。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庆市被国家局确定为全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大庆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积极探索试点工作,以整章建制为切入点,先后制定下发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工作方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进表(形象进度表)》等相关制度。

通过制定方案和制度,明确了责任分工,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各部门。

同时确定了30户生产经营比较规范的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餐饮企业作为试点企业,确定大庆市乐买家绿色食品销售公司(大庆市绿色食品展销和检测中心)和个体劳动者协会作为试点行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抓两头,带中间,推动试点工作的开展。

一是整合资源,建立“631”考评体系。

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是企业自律和诚实守信,关键是保证食品的质量。

为此,大庆市整合现有监管资源,对首批30户食品企业拟采取“631”食品信用考评体系。

即:

将企业诚信量化为100分,其中:

质量控制体系为60分,将各职能部门现有的认证认可项目纳入评价体系。

如种植、养殖基地获得无公害食品和绿色食品认证的;生产企业获得QS和SSOP认证,以及推行ISO9000、GMP和HACCP的;经营企业实行索证索票制度的;餐饮业实行量化分级管理标准的等;执法监督体系为30分,将各职能部门日常监管纳入考评体系,视企业违法违规的程度扣减分数;社会监督体系为10分,采取调查问卷的方式对试点企业进行社会调查,以社会的认知度作为评价的标准。

同时,将100分化分为4个等级进行监控,90~100分的为AAA,信用等级为优,80~90分的AA,信用等级为良,70~80分的为A,信用等级为一般,70分以下的,没有信用等级。

从而建立试点企业信用档案。

  二是利用资源,不断扩大试点成果。

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中,大庆市及时总结大庆市个体劳协在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开展文明诚信业户评比的经验,帮助建立文明诚信标准,完善考评体系。

文明诚信业户评比实行动态管理,好的授予文明诚信业户红牌,鼓励业户,引导消费者;不好的挂“请消费者注意该业户经营有过违章违法行为”的白牌,以警示消费者。

目前,全市已有135户个体经营者被评为文明诚信业户,挂上了红牌;有5户挂上了白牌,其中:

有一户已挂上了红牌的业户因出售熏姜,由协会召开现场会当场摘下了红牌,被挂上了白牌。

三是开发资源,不断挖掘试点载体。

在试点工作中,除各职能部门推荐外,大庆市还将具有经营特色的、信用程度高的企业也纳入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最近,大庆市在调查中发现大庆市乐买家绿色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在经营方式、经营理念、经营管理上符合信用体系建设的试点条件,该企业是大庆市唯一一家授权经营绿色食品的专业机构,从事绿色食品、特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的展示、展销,批发、配送业务,经营8大类1300多个品种,为全市30多家食品经营企业配送。

抓住这个试点也就抓住了这30多家企业的进货源头。

因此,大庆市经农委推荐,将大庆市乐买家绿色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确定为试点企业,使试点工作更加多元化。

二、主要特点

这次检查调研有两个特点

特点一:

督察、督导工作到位、不走过场

在听取汇报后,重点对大庆市农贸批发市场、乐家买绿色食品批发配送中心、东方饺子王饭店、兰花花美食村、大商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食品超市及个体食品经营业户等实地进行检查。

张守文副局长每到一处都详细了解生产经营情况。

在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认真查看业户的经营执照、进货渠道、发票、购货台帐等,逐项指出业户在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耐心向经营者宣传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对如何保证食品安全当场向工商部门和业户提出了整改建议;在东方饺子王饭店、兰花花美食村等餐饮业检查中,重点检查了员工的健康证、后灶、原料通道、消毒间、处理间、凉拌间、熟食加工等主要环节;在食品超市检查中对食品标识、进货发票、保质期、散装食品及熟食柜台的防尘和“两罩一套”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受检单位都说这次检查的领导是行家,一眼就能看中要害,商家佩服、百姓信服。

特点二:

整改行动反映迅速、不走过场

针对我们在对调研和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大庆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成员单位反映迅速,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中干调品、和米面堆放直接接触地面,没能按要求放置,集贸市场熟食品的“两罩一套”没有普及,个别业户购销台帐记录不认真等问题,按要求迅速进行了整改,强化了管理手段,把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落到了实处,维护了百姓的饮食安全,规范了不道德行为,树立企业崇尚道德、崇尚诚信,树立以诚信求发展,以质量求生存的良好风气。

三、几点启示

大庆市之所以能在食品安全工作上取得新的突破,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得益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大力支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将大庆市确定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之一,对大庆市食品安全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国家局有关领导、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赵杰、省局李云龙局长、张守文副局长多次到大庆市检查指导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大庆市食品安全工作向前开展。

(二)得益于大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大庆市政府紧紧把握住有利契机,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食品安全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市长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的新局面,使大庆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和食品安全工作稳步向前发展。

(三)得益于“牵头”部门的积极主动

作为“牵头”部门,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等、不靠,强化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力度。

一是强化领导力度。

在局领导班子分工上,一把手负责抓食品安全工作,并确定一名副局级领导协助一把手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同时,组建了食品安全科,配备了四名工作人员,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

自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以来,开拓创新,制定了系列有关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办法等规章制度,细化了工作措施,保证了各部门的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协调服务。

以主动、诚恳和长效的服务赢得工作的主动性,通过协调沟通形成共识,在沟通理解中推动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在组织配合中形成了监管合力,保证了牵头职能的履行到位。

(四)得益于各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综合执法、联合执法。

形成政令统一,各方配合,共同行动的良好格局。

自5月份以来,牵头部门和成员单位共开展监督检查39320户次,处理不法业户719户次,曝光不法业户136户次,公布食品安全信息81期,收缴劣质食品8648.84公斤,销毁劣质食品7492.34公,受理群众举报1446起。

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确保了广大市民吃上放心满意的食品

(五)得益于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经营等活动,倡导文明经商,强化企业自律,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高了对信用价值的认识,广大消费者的自我维权的意识也有所增强。

四、存在问题

大庆市食品安全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好的做法,但有些问题仍不容忽视。

主要是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不平衡,一是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与监管不到位,对农产品的监测与检测滞后,市场上出售的蔬菜农药和化肥超标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二是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与先进城市比,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快步伐;三是省局推广的“两罩一套”只限于试点单位和规模企业,没有得到全面普及。

五、下步建议

(一)把握规律,狠抓关键,切实增强企业信用建设的针对性信用缺失问题,是市场经济的“毒瘤”,根源深、牵连广。

整治企业失信行为,建立与健全企业信用体系,是一项周期长、范围广、难度大的社会性系统工程。

要善于处理整治过程中的各种关系,因地制宜,对症下药,才能增强整治工作的针对性,确保企业信用建设卓有成效。

(二)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切实强化行业自律功能。

要利用现有资源,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团体组织作用,不断完善各行业诚信经营的行为准则,营造良好的行业信用环境,着力提高企业自律效应,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加强企业自身履约和经营行为的监督,树立企业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

(三)积极推进无公害和绿色食品示范基地建设,切实抓好食品污染源头的治理工作。

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以次充好的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抓好粮、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七大类品种的食品质量;加大对种植、养殖环节中的农业投入品使用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综合监管力度。

(四)要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又要坚持自己的东西,切实搞好试点工作。

要进一步深化和推广好的做法,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和升华。

《大庆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631考核办法》、《餐饮业量化分级方案》以及行业协会开展的《文明诚信业户评比制度》等方案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应加快普及进程,进一步完善行业协会为主体、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信用平台和同业征信制度,规范不道德行为,引导企业崇尚道德、崇尚诚信,树立以诚信求发展,以质量求生存的良好风气。

(五)以点带面,切实推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向前开展。

要在抓好试点单位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时,注意带动全市及城乡个体经营业户树立诚信经营意识,消除食品流通环节中存在的一切不安全隐患,不留死角,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合肥市食品安全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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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6-6-8 作者: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全面了解合肥市食品安全现状,摸清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有针对性地抓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政府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的“抓手”,积极履行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的职责,深入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调研活动。

重点了解我市的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与餐饮等企业的基本状况,以及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消费等环节中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努力探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以期摸索出一条符合合肥实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路子。

一、全市食品产业基本状况

(一)种植、养殖环节

全市水稻种植面积有300多万亩,其中,优质稻米面积为180万亩,占水稻面积的60%;小麦种植面积有47万亩,其中,优质专用小麦25万亩,占小麦面积的53%;油菜籽种植面积有213万亩,其中,优质油菜籽面积200万亩,占油菜面积94%;全市农产品种植面积350万亩,已认定38个以菜篮子产品为主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生产基地面积达30万亩,约占种植总面积9%,主要农产品(蔬菜)生产基地标准化管理覆盖率80%以上;农村蔬菜自给自足,城市年需蔬菜量约3亿万公斤,本地供应约30%,外地供应约70%;今年以来,共检测蔬菜样品2820个,蔬菜农残检测平均合格率为93.2%。

通过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46个,绿色食品认证13个,有机食品认证1个,创立了“丰大”米面油、“春然”猪肉、“正旺”土鸡蛋、“三十岗”西瓜等21个省知名农产品品牌。

全市共有100头生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944个,其中市直管的有266个。

全市年出栏生猪约180万头,其中肥东75万头,长丰57万头,肥西38万头,市区10万头。

规模养禽场1890余家,年出栏6400万只。

市区畜年需求量约60万头。

自给率达80%以上,尚有20%的畜产品来自双汇、雨润等知名企业。

禽年需求量为2920万只左右,基本上是当地养禽场供应。

今年共采样6290份,检疫生猪102万头,家禽1800余万只,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率100%,定点屠宰检疫率100%。

今年农业部对生猪及其产品的“瘦肉精”和磺胺类等药残进行的三次例行监测中,我市全部合格。

全市现有145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其中市区有6个,肥东县有57个,肥西有52个,长丰有30个。

定点屠宰场的设施设备普遍比较陈旧,规模普遍较小。

年屠宰量:

市区约45万头,三县约40万头。

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7%。

(二)生产加工环节

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数为352家,其中市区116家,肥东县88家,肥西县98家,长丰县50家。

少于10人的企业有70家,10—100人有240家,100人以上的有42家。

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约24000人。

全市有196家食品生产企业就226项产品向质监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其中已有161家小麦粉、肉制品、炒货等28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186项产品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

糖果、炒货、啤酒等13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已全面启动。

今年在生产企业抽查食品166组,检验合格145组,合格率87.50%,其中,乳制品等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较高均超过90%。

全市规模(年产值500万)以上食品生产企业15家,其中,通过ISO9000认证企业12家,占总数的80%;通过HACCP认证企业5家,占总数的33.3%。

食品生产企业总体上是规模较小。

(三)食品流通环节

全市(含三县)食品经营企业数为13107家,其中,批发1331家(综合性的食品批发市场有安徽大市场、恒通、漕冲、城隍庙4家),超市250家(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如合家福、家乐福、好又多、红府、华联、易初莲花等约60家),零售11526家。

农贸市场约250个,其中肥东县51个,肥西县48个,长丰县49个。

食品经营仍以小型、分散零售企业为主。

从业人员约40000人,今年从流通环节抽查食品137组,经检测合格95组,合格率69.34%。

(四)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

全市餐饮企业2864家,集体食堂484家。

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业、学校食堂数583家,其中45家被评为食品卫生信誉度A等级单位。

对所有餐饮持证单位进行了监测,监督覆盖率达100%,全市餐馆持证率达到94%,从业人员约42000名,餐饮业的从业人员大多数是初中文化水平,素质不高,卫生状况仍不容乐观。

二、食品安全监管基本情况

(一)执法队伍情况

目前,市、县各主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都有自己的执法队伍按规定的职责对市场进行监管。

农业部门: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130多人,其中市区有18人,肥东县有42人、肥西县有36人、长丰县有34人。

畜牧水产部门:

成立综合执法支队,有140多人。

其中市区有约40人,肥东县有36人,肥西县有34人,长丰县30人。

商务部门:

畜禽屠宰监督管理所约200人,其中市区30人,肥东县50人,肥西县46人,长丰县40人。

卫生部门:

主要是由市、县、区卫生监督所(站)的相关科室人员进行监管执法,约180人。

工商部门:

主要是由市、县、区局及基层工商所的相关人员对流通市场进行监管,约1100人。

质监部门:

主要是由市局、直属分局、县局质量技术稽查大队(分队)对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质量进行监管执法,约70人。

目前,每个县各类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累计不足400人。

(二)监(检)测机构情况

我市本级与食品有关的监(检)测机构主要集中在三个部门,即农委、畜牧水产和卫生。

农委有5个植保站,其中市里有1个,三县、包河区各1个。

畜牧水产部门有4个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和三县各一个。

卫生部门的监测机构主要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企业自已投资购买检测设备进行食品检测的有周谷堆农贸市场;家乐福、合家福、红府、好又多四超市由商务部门配发一台农药残留检测仪,可对蔬菜农残进行检测。

从监(检)测机构总体情况来说,检验检测技术、设施设备、检验项目指标好一些的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市于2004年12月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主任、17个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

三县、四区、三个开发区及政务文化新区都参照市里的做法,也成立了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负责对本辖区的食品安全总体分析、部署安排工作。

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四区、三个开发区及政务文化新区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截止目前,在纵向上我市形成了市、县区上下一致的食品协调委员会机构,个别县(肥西)甚至已延伸至乡镇;横向上建立了市直、县直、区直各相关监管部门之间的密切协作关系,使市县区政府在保证食品安全方面有了一个“抓手”。

这个机构体系成立以来,先后制定了协调委员会及办公室的议事规则、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程序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通过定期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针对发现的问题整体部署各类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等活动的开展,较好地起到了整合监管资源、发挥监管效益的作用。

2、出台一系列食品安全监管文件。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证人民饮食安全,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

如综合性的有:

《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意见》(合政〔2004〕146号)、《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合政〔2005〕30号)、《关于印发合肥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合政办〔2005〕98号)、《关于印发合肥市食品安全行政责任及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2005〕135号);种植养殖方面的有:

《关于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政〔2004〕142号)、《关于加强我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意见》(合政办〔2004〕99号)、《关于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工作的通知》(合政〔2005〕47号)、《关于印发合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合政〔2005〕124号)、《关于认真抓好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05〕33号);流通环节的有:

《合肥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14号)、《合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18号)、《合肥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办法》(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12号)等规范性文件。

召开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签定了《食品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有效地规范了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落实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和企业的责任,极大地提高了我市食品质量及其安全性。

3、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以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有效载体,除加大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外,还集中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儿童食品专项整治、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根据不同时期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畜牧水产、商务等部门分别开展了食用油脂、炒货、茶叶、酒类、奶制品、月饼、饮料、肉制品、膨化食品、食品添加剂、豆制品、畜产品等专项整治;针对重点区域,开展了学校周边、旅游景点周边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安全整治;针对敏感时段,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六一”“十一”“两会”、“两考”等时期的联合执法,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8600人次,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62760户次,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2700余起,取缔无照经营670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1处,净化了食品市场,极大地提高了食品安全质量。

4、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系统情况。

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同有关部门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告、通报、分析、共享、预警、发布体系,印发了《合肥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办法》。

建立了“合肥食品安全网”,开办了《合肥食品放心工程简报》和《合肥食品安全》期刊,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综合发布各类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各相关监管部门发布各自监管的独立信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

独立信息发布,通常是每月一次,遇有重大事件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发布的都及时进行了发布。

综合信息通常是每季一次,遇有重大事件和实际工作需要也随机发布。

通过食品安全信息的发布,加强了食品安全宣传,使人民群众了解食品安全形势,引导市民科学合理消费,同时也营造出全社会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5、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情况。

企业诚信是保证食品安全的根本所在,据此,我们大力推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经调查研究,确定基础条件较好的炒货行业作为我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行业。

出台了合肥市《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和《合肥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首批选定了肥西董岗花生生产基地、华泰食品有限公司、合家福超市、明珠国际大酒店等九家试点单位,兼顾从源头到餐桌的各环节。

召开了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实施动员大会,试点企业向社会发起了诚信倡议,作为试点指导管理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管局、农委、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结合各自的实际研究具体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各试点企业根据内部管理制度,整理出台炒货行业生产经营档案示范文本,并根据示范文本组织生产经营。

把企业食品安全信用建立在完善的质量安全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上,不断强化企业保障食品安全和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6、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情况。

为检验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成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有关部委组成国务院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组对全国31个省会城市(含4个直辖市)食品放心工程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指标主要有三项,即:

管理指标、品种检测指标和群众满意度指标。

其中,品种检测指标由国家质检中心直接抽取腐竹、小麦粉、婴儿配方奶粉进行检验(结果未出来);群众满意度由国家消协委托市消协向市民发放660份问卷进行调查,群众对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知晓率达91。

36%。

国务院综合评价组重点从政府工作情况、监管保障情况、措施落实情况、宣传教育情况和综合监督情况五个方面,采取听汇报、问情况、看资料、查现场(企业)、开座谈会等形式对管理指标进行检查,最后,国务院综合评价组认为:

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是高度重视的;各监管部门责任分明,积极配合,目标是明确的;各项制度完整,领导体制与机制健全,宣传到位,监管是有力的;实事求是,走出一条适合合肥市的食品放心工程监管的路子,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效是明显的。

三、我市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产品在种植上为了防治病虫害、除草、促使农作物增产增收,农药、化肥的使用率较高。

二是小食品生产加工作坊无证生产的现象比较普遍,对所生产加工产品不能检测,卫生条件比较差。

三是街头饮食摊点、夜市大排档和民工食堂的卫生状况堪忧。

绝大多数的碗筷等用具消毒不够,食用油的购进渠道不正。

四是城乡结合部成为假劣食品的主要生产和倾销地。

五是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不畅通、难共享,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存在交叉重复。

六是监管经费投入不足,食品质量监测检测不到位。

四、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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