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版八年级政治下册72《维护财产权》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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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版八年级政治下册72《维护财产权》教案
7.2维护财产权
(共二课时)
一、教材分析:
1、教学重点:
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和智力成果权。
2、教学难点:
公民的财产继承权。
二、学生分析:
1、针对的问题:
作为正在接受教育的未成年人,他们尚未参加劳动,没有创造物质财富,但他们同样拥有属于自己的财产,如通过继承得到的遗产,依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取得的智力成果等,同样具有财产权,这些权利都得到了国家相关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但由于这些学生年纪尚轻、缺乏社会经验,他们并不是都能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2、学生的需要:
学生缺乏相应的法律常识,不懂得如何去保护自己应有的合法财产。
因此,很有必要进行这方面的学习。
三、综合设计思路:
第一课时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和财产继承权
◎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
公民的财产所有权的含义、财产继承的两种方式。
教学难点:
如何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不受非法侵害,如何理解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是受到国家法律特殊保护的。
◎教学方法
案例分析、情景体验、小组讨论。
◎教学设计思路和教学过程
一、财产所有权
成语导入:
“拾金不昧”
哪位同学解释一下这个成语?
(学生回答,略)“拾金不昧”指拾到钱财不藏起来据为己有。
现实生活中,对于拾金不昧的人社会是怎样评价的呢?
(学生回答,略)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优良美德。
对于拾金不昧的人我们不仅要大力表扬而且政府和有关部门还会给予他们特殊的奖励。
这就是“好人有好报”。
但是,如果做事时不清楚法律规定,好人未必有好报。
最近,我在某一报纸上就看到过这样一则内容:
出租车司机李某应旅客王某的要求将其送往火车站。
王某下车时不小心将钱包丢在了出租车上。
李某发现后,打开一看,内有5000元现金。
此时,他正好从收音机里得知某大学的学生因患白血病而向社会求助。
李某就产生了将这笔意外之财捐给患病的学生的想法,于是就将这拾到的5000元现金寄给了这位大学生用以治病。
听到这里,你会怎样评价这位出租车司机的行为?
(学生回答,略)
这个司机善良、有爱心,但是不应该未征得失主的同意自行处理其财物。
丢钱的王某肯定是心急如焚,相信他会找到司机李某。
那么如果你是失主,当你找到李某听到他将5000元捐给了白血病患者的消息后,你会做出什么反应?
(学生回答)
让我们继续听听王某的做法吧:
王某上了火车后发现钱包不见了,经回忆,钱包可能丢在了出租车上,于是他根据票上的车号找到了李某,要求返还钱包中的5000元现金。
李某说钱已经捐给了患白血病的大学生,自己并没有得到利益,并拿出汇款存根为凭证,因而拒绝返还钱款。
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李某返还5000元现金。
你支持王某的行为吗?
(支持)为什么?
让我们来看看法院最后做出了怎样的处理?
法院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经调解后,李某自愿返还王某3000元,王某愿意放弃剩余的2000元。
对于这个结果,有的同学可能会想拾金不昧为什么还要赔偿,这是否有悖情理,法院做出如此处理的依据是什么?
要解决这个疑问,就需要从公民的财产所有权问题说起。
板书:
公民的财产所有权
提问:
假设春节期间你收到了1000元压岁钱。
(拥有1000元――占有)你会如何安排这些钱呢?
(买东西――使用,存进银行――收益,捐给希望工程――处分)
结合同学们的回答,列出财产所有权的全部内容。
财产所有权:
指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占有权:
对财产的实际控制权。
使用权:
根据财产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
收益权:
使用财产取得经济效益的权利。
处分权: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即公民决定其财产的命运的权利。
对财产(拖拉机)所有权示意图的分析:
练一练:
不定项选择题
1、某公民在获得体育彩票特等奖500万元后,捐款50万元以支持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其行为是(C)
A、对自己的财产依法占有B、对自己的财产依法使用
C、对自己的财产依法处分D、对自己的财产依法收益
2.李某用自己的合法收入购得棉衣10套,送给社会福利院老人过冬。
李某在行使对自己财产的(BD)
A.占有权B.使用权C.收益权D.处分权
3、金庸先生以一元的版权将《笑傲江湖》转让给中央电视台,金庸先生是行使对自己财产的(③④)
①占有权②使用权③收益权④处分权
了解了财产所有权的含义之后,回过头我们再看看刚才那个案例中法院的处理结果,谁能将法院那样判决处理的理由给我们大家试着分析一下。
(学生回答,略)
下面请大家想想在生活中你都对周围的哪些财产享有所有权呢?
(学生回答)
刚才大家列举了那么多属于自己的财产。
请看看这些财产的所有权属于谁?
(出示图片:
学校的桌椅、路边的电话亭等。
)
我们可以将财产分为个人所有财产、集体所有财产和国家所有财产。
由此可见,不是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公民个人。
那么,我国法律规定属于公民个人的私有财产有哪些呢?
引入公民个人财产的范围: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
(1)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股票;
(2)公民的房屋、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6)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这个规定强调了合法性。
分析案例:
王某与孙某曾是中学同学。
1996年4月的一天,王某到孙某家玩,对孙某说,想把手头的“小路货”(即赃物)——一辆重庆80型摩托车转手。
孙某正想买摩托车,心想:
花钱买车,非偷非抢,管他“小路货”、“大路货”。
次日,孙某到王某家拿货付款。
不久,他被公安机关传讯,摩托车被没收,并受到罚款处罚。
问:
孙某花钱买摩托车,非偷非抢,为什么受到处罚?
----只有合法的财产所有权才受国家法律保护,国家法律不保护非法的财产。
练习:
下面哪些不是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
为什么?
合法劳动的报酬个人的银行储蓄宅基地(×)家养的牲畜收藏的文物股票的红利承包的土地(×)私家车公民获得荣誉得到的税后奖金租住的房屋(×)存款的利息拖拉机等农机用具有价证券个人放高利贷的利息(×)公民的私有住房李某赌博赢得的3000元钱(×)小商贩新进的一批黄色光盘(×)
过渡:
了解了财产所有权和个人合法财产的范围,那么生活中我们的合法财产受到侵犯应该怎么办呢?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依靠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最有力武器。
板书:
法律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国家法律如何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
(阅读教材P60第三段)
我国法律对财产所有权的保护方式主要有两种:
①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这是最普遍的做法。
当公民的合法财产受到侵犯时,公民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所有权、请求恢复原状、请求排除妨害、请求赔偿损失等。
②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这是最严厉也是最有效的保护方法。
二、财产继承权
作为未成年人,我们尚未真正参与社会劳动,创造物质财富,但我们也有财产权。
未成年人的财产权主要是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的。
保护公民继承权的基本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我国公民的财产继承权主要是通过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实现的。
板书:
(1)财产继承的方式: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进行继承。
遗嘱继承---按照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遗嘱,将财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练一练:
罗某在生前请来公证人员,预先确定了其死后遗产的分配方案,这种继承方式属于(B)。
A.法定继承B.遗嘱继承
看教材58页“案例研讨”的图1、图2。
(学生先讨论)
板书:
(2)法定继承
①含义:
(教材P60)
②顺序: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说明: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也包括同父异母的或同母异父的。
注意: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较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优先权,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他们都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并无先后顺序之分。
③分配原则:
(1)一般均等原则――一般情况下,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2)协商原则――特殊情况下,继承人协商同意的,继承人继承的份额也可以不均等。
(3)照顾原则――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或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
(4)权利与义务一致原则--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传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
教师再引导学生重新思考图1、图2所显示的问题。
图1:
女儿是可以继承遗产的。
图2:
不尽赡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板书:
(3)遗嘱继承
①含义(教材P61)
②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③遗嘱的有效性:
A、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
B、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即不受胁迫、欺骗,遗嘱内容不被篡改。
C、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D、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两种继承方式的不同之处:
1、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中,继承人是按法律规定直接获得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中,继承人是根据被继承人所立的有效遗嘱获得继承权的。
2、继承顺序
法定继承要受继承顺序的限制,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遗嘱继承人则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3、分配方式
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论人数多少一般平均分配遗产;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其他继承人就被排除在外。
特别说明:
合法的遗嘱继承或合法遗赠行为先于法定继承。
请同学们思考,教材58页“案例研讨”图3中的问题,张老伯可以立遗嘱把遗产捐赠给他人、集体或国家吗?
为什么?
(可以。
那是“遗赠”,见P61第二段)
教材58页图4中的问题,长辈生前承包的荔枝树能够作为遗产吗?
荔枝树作为集体财产是不可以当作私人遗产来继承的,但是所承包的荔枝树预期所产生的收益却是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的。
提问:
在继承遗产时,未成年人和无生活能力的成年人的继承权能否被剥夺?
板书:
(4)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的特殊保护
当我们的财产继承权受到侵害时,怎么办?
如果我们的财产继承权受到侵害,通过协商、调解仍不能解决问题时,应当懂得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按照法定程序来维护我们的财产权益。
课堂小结:
巩固练习:
张先生从国外带回一架高档照相机,只用了两个月,就被13岁的儿子瞒着他,以2000元的价钱卖给了他同学的哥哥。
张先生知道后,向买方索要,并欲将2000元钱还给对方,但对方声称张的儿子有卖相机的权利,他们之间的买卖行为已生效,不同意还给张先生。
讨论:
张先生儿子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
张先生此时该怎么做?
案例分析1:
陈某有一子陈甲在外地工作,有一女陈乙与其生活,陈某之妻早逝。
陈某有3间私房、5万元存款、1辆摩托车,并持有1万股公司的股票,他还借给朋友2万元。
陈某立遗嘱时把3间私房全部留给女儿,其他财产未处理。
陈某死后,其著作出版后有稿费5000元。
陈甲与陈乙为遗产发生纠纷后,告到了法院,陈某一弟弟陈丙也提出继承要求。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
(1)陈某有哪些遗产?
(2)哪些人可以继承陈某的遗产?
(3)陈丙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陈某的遗产?
(4)陈某的遗产应如何分配?
*(3)陈丙在这些情况下可以继承陈某的遗产:
1、陈某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
2、陈某立下遗嘱指定陈丙继承。
3、陈丙对陈某尽了主要赡养扶助义务。
4、陈丙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有特殊困难,一直依靠陈某抚养。
5、第一顺序继承人协商同意。
经查明事实,依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法院判决3间私房归陈乙所有,其他遗产由陈甲与陈乙均等继承,驳回陈丙的请求。
案例分析2:
王某和弟弟从小父母双亡,后被陈某夫妇收养。
长大成人后,王某娶妻张某并生有二子一女,女儿王甲出嫁后,经常回娘家料理家务,照顾老人生活,大儿子王乙婚后另过,对父母从不尽孝道,二儿子王丙是弱智儿童。
1997年,王某因病去世。
在分配遗产时,陈某夫妇、张某、王甲、王乙、王丙、王某之弟均提出继承要求。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
(1)对王某的遗产应适用哪种方式继承?
(法定继承)
(2)哪些人是法定继承人?
(张某、王甲、王乙、王丙、陈某夫妇、王某之弟)
哪些人可以继承王某的遗产?
(张某、王甲、王乙、王丙、陈某夫妇)
(3)在分配王某遗产时,你认为谁应该多分,谁应该少分或不分?
为什么?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或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如,王丙);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传时可以多分(如,王甲);有扶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如,王乙)。
第二课时我们的智力成果权
◎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
智力成果权的内容。
教学难点:
怎样维护公民的智力成果权。
◎教学方法
案例分析、情景体验、小组讨论。
◎教学设计思路和教学过程
三、我们的智力成果权
(一)情境剧场:
(教材59页王玲的遭遇)
小组讨论:
出版社有没有侵权?
侵犯了王玲的什么权利?
(智力成果权)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著作权,创造作品的公民就是该作品的作者,著作权属于作者。
依据《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及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王玲作为诗词的作者,享有著作权,这是公民的权利,不受性别、民族、年龄的限制。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6条规定:
“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因此出版社未经作者王玲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许可,擅自选用作者王玲的作品,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应支付作者王玲稿酬。
其实著作权属于智力成果权的一种。
智力成果权,指的是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创造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又叫“知识产权”(板书:
1、智力成果权的含义)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举例:
音乐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最近报道的新闻“穿假名牌出境游要受处罚”(为什么?
)
如果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遭到非法侵害,可以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求有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予以法律保护,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板书:
2、依法保护自己的智力成果权)
(二)角色扮演:
《假如我是……》(教材P62)
教师鼓励学生任选一角色:
假如你是编辑叔叔,请你阅读后写一封回信给王波,并与同桌交流。
假如你是律师,你该怎样运用法律维护王波的智力成果权?
(学生活动,教师点评)
(三)介绍你最欣赏的智力成果,并分析对社会生产和生活产生的影响。
(四)拓展活动:
“大家的福娃大家护”
奥林匹克吉祥物“福娃”就是一种知识产权。
北京奥组委不但拥有福娃的商标权,同时还拥有福娃的著作权,所以,未经奥组委的许可,他人是不可以随意使用福娃形象的。
但是福娃却被很多人侵权,市面上出现不少福娃的翻版。
为了更好地保护福娃,不让他人侵害北京奥运会吉祥物的智力成果权(知识产权),请同学们为“保护福娃”出谋划策。
(学生讨论)略
(五)小结:
根据今天所学,以及你对保护智力成果权的理解,在保护智力成果权方面,你可以做哪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六)巩固练习(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