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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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件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件
西建大(2008)33号
关于印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0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原则意见》的通知
各院(系):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原则意见》经学校多次研讨和多方征求意见,现已定稿,特予以印发。
请各院(系)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原则意见》(见附件1)要求,参照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及执行管理流程”(见附件2)规定,认真制订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将制订的200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经院(系)教学委员会讨论和教学院长(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于2008年3月31日前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将电子版发到jxyjk@)。
附件1: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原则意见
附件2: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及执行管理流程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1: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原则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以及我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定位,结合我校2004版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及教学工作实际,现就我校200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提出以下原则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应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主动适应社会、经济、科技和文化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遵循高等教育教学基本规律,关注高等教育的发展前沿,强调地域、行业特点与文化传承,体现学校的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突出我校办学特色;按照“科学发展,稳步建设,柔性培养,强化实践,突出特色,提高质量”的本科教学工作指导思想,努力实现我校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集品德、能力、专长为一体,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强化本科基础教育,构建基础教育教学模块,以利于学生掌握人文科学、自然科学的基本知识,为其学习学科专业知识及拓展专业面奠定基础。
2.拓宽学科专业基础教育,构建学科专业基础教育教学模块,以利于学生掌握学科专业基础知识,为其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3.传承专业教育优势,突出专业教育特色,构建学科专业方向教育教学模块,以利于体现专业整体实力,为学校树立专业品牌打下厚实的基础。
4.深化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构建实践教育教学模块,以利于学生基本技能、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为提高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奠定基础。
5.营造育人环境氛围,构建以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的培养为宗旨,以思想品德教育和心理素质教育为核心的课外素质教育模块,以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丰富课程资源,增加学生自主选择余地,以利于因材施教和学生个性发展。
7.坚持知识结构和课程体系整体优化的原则,进一步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为全面推行学分制打好基础。
8.在教学组织中,根据各教学模块间相互衔接关系,按照系统设计、顺序搭接、分段实施、均衡推进的原则组织教学。
三、学时与学分
四年制本科理论教学课内学时不超过2500学时(五年制不超过3000学时)。
理论课每16学时折合1学分,体育课每40学时折合1学分;实践性环节包括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每周折合1学分、实验课16学时折合1学分。
四年制本科专业的毕业学分一般应控制在200~210学分(五年制应控制在250~260学分),不得随意减少或增加。
四、课程设置及基本要求
(一)课程设置
各学科专业的课程均按基础教育教学、学科专业基础教育教学、学科专业方向教育教学,实践教育教学和课外素质教育五个模块设置,理工科各专业课程模块学分比例原则上按课程模块和学分比例(见表1)确定,表中各课程模块学分比例参考我国高等学校理工科各专业指导委员会意见,我校其它学科可参考相应专业指导委员会意见确定。
表1:
课程模块和学分比例
模块名称
学分比例说明
基础教育教学模块
占课内总学分的50%左右(其中选修课占该系列的30%)
学科专业基础教育教学模块
占课内总学分的16%左右(其中选修课占该系列的30%)
学科专业方向教育教学模块
占课内总学分的9%左右(其中选修课占该系列的30%)
实践教育教学模块
占课内总学分的25%左右
课外素质教育模块
8学分
1.基础教育教学模块:
本模块是学校的平台课程,包括:
思想政治教育类系列课程;通修类系列课程、自然科学类系列课程和其它类系列课程;通识类系列课程。
思想政治教育类系列课程主要是为了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增强学生的思想觉悟;通修类系列课程、自然科学类系列课程和其它类系列课程,主要是为学生学习专业知识奠定坚实基础,提高学生的学习专业知识的能力;通识类系列课程主要是为了扩展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在人文艺术类等专业的培养计划中,自然科学类系列课程和其它类系列课程可根据专业教学的需求做相应调整。
(1)思想政治教育类系列课程:
包括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形势与政策等五门思想政治理论课(详细安排见附表5)。
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大纲、教学要求按中宣部和教育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制定。
该系列课程是各专业必须修读的课程。
(2)通修类系列课程:
包括大学外语(英语专业除外)、大学体育(社会体育专业除外)和计算机文化基础等课程,为各专业的必修课(详细安排见附表5)。
大学外语课程应积极推行教学改革,与学生课外活动相结合,不断完善学生自主学习机制,切实提高大学生外语听说能力、专业文献阅读能力、专业写作能力以及综合应用能力;大学体育的教学大纲、教学要求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文件精神制定;计算机文化基础由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负责组织、协调,针对目前学生计算机基础水平差异较大的实际情况,要积极探索实施目标管理和分阶段考试的方式,使各类学生都能充分利用有限的学习时间,掌握更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
(3)自然科学类系列课程:
包括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大学物理、大学化学、理论力学和材料力学等课程(详细安排见附表5),原则上同一级学科内各专业统一设置。
为适应不同学科专业的特点,学校设置了不同的课程模块,由各专业根据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需求进行选择。
(4)其它类等系列课程:
包括工程制图基础等课程,这些课程根据各专业具体情况设置。
(5)通识类系列课程:
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艺术类等四类课程。
通识类系列课程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通识课程管理办法》文件执行,每门课程一般为2学分左右,学生可按照专业类别根据兴趣和爱好选择。
2.学科专业基础教育教学模块:
本模块应涵盖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学科专业基础知识(部分课程安排见附表6),以及反映专业发展学科前沿的基础知识。
各专业根据我国高等学校各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建议以及学科专业特色和教学要求,合理设置本模块。
3.学科专业方向教育教学模块:
本模块应体现该专业的优势和特色。
在重点突出专业方向主要课程的基础上,有机构筑专业方向课程结构,并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合理设置专业方向和课程,使学生在某个或某些科技领域具有比较深入的专门知识和技能。
4.实践教育教学模块:
本模块应涵盖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学科专业技能。
可采用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军事训练(含军事理论)等实践教学环节来完成。
列入计划的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的15%,理工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的25%(《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
军事训练(含军事理论)按照教育部、总参谋部和总政治部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课教学大纲》执行,时间为3周,记3学分。
5.课外素质教育模块:
本模块应根据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奉献精神、适应社会能力及综合素质提高所需的知识设置相应的活动。
课外素质教育模块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本科生课外素质教育的考核及学分评定办法》文件执行。
(二)基本要求
1.理工类专业:
必修课和选修课的比例为7∶3;其它类专业:
必修课和选修课的比例为6∶4;培养方案中所开设的选修课程总学分与要求学生获得选修课程总学分的学分之比一般应不低于2∶1。
2.军事训练(含军事理论)为必修课,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读并获取相应的学分,方可毕业。
3.形势与政策为必修课,安排在1~4学期,折合2学分。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读并获取相应的学分,方可毕业。
4.在校期间修读通识类系列课程时,学生不能选修与本专业培养方案中已列课程内容相近或者重复的课程,其中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读《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等课程中的一门,并取得相应的学分,艺术类专业学生也可以选择。
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0个通识类系列课程学分,方可毕业。
5.学校鼓励和提倡在学科专业方向教育教学模块中保持外语教学和训练不断线,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师资力量、课程性质、课程内容和学生外语水平的实际情况,灵活设置授课形式,不断提高学生应用外语学习专业知识的实效性。
对于生物技术、信息技术、金融、法律等专业,双语课程占专业开设课程总门数的比例应控制在10%左右。
6.原则上要求理工类专业的培养方案中单独开设一门不少于16学时的专业实验课程,并在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程中安排1~2个设计性和综合性实验,其它类各专业的培养方案中应积极开设实验课程。
机械类专业的金工实习周数为5周,非机械类专业的金工实习周数为2周,毕业实习周数为2~4周;毕业设计(论文)周数为10~14周。
7.学生在校期间获得8个课外素质教育学分,方可授位。
五、课程编码
课程编码是教学信息化管理基础,由于2008版培养方案的课程模块结构较2004版的有较大变化,需对课程进行重新编码。
课程编码的具体要求见教务处相关通知。
六、内容与格式
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范围为我校设置的本科专业。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标题为:
“××××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学科门类,二级类,专业代码)”,专业名称、门类和代码必须与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的专业目录一致(目录外专业除外)。
1.专业培养目标:
各专业的培养目标以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所列的参考专业培养目标为基础,适当考虑社会需求和我校的办学特色。
各专业培养目标是对所培养人才的目标要求,特提出如下编写体例:
本专业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
掌握……(理论和知识)的,
熟悉……(相关理论和知识)的,
了解……(学科前沿)的,⑤具备……能力的,⑥能在……行业,从事……工作的,……。
2.主干学科:
指支撑本专业的相关学科。
各专业的主干学科以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各专业所列参考主干学科为基础,适当考虑社会需求和我校的优势和特色合理安排。
4.主要课程:
指反映专业基础理论与知识的课程。
各专业的主要课程以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各专业所列参考主要课程为基础,适当考虑社会需求和我校的特色课程合理安排。
5.学制及学位授予:
××年制,本专业授予××学士学位。
6.学生本科毕业条件(提出以下格式供参考):
××××专业学生必须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其中基础教育教学模块××学分,学科专业基础教育教学模块××学分,学科专业方向教育教学模块××学分,实践教育教学模块××学分。
7.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学生本科毕业时,满足《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的要求,获得课外素质教育模块××学分,授予××学士学位(学生本科毕业时,满足《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建筑学专业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的要求,获得课外素质教育模块××学分,授予建筑学学士学位)。
8.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表(包括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学时分配、考核方式等),见附表1
9.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见附表2
10.各学期学时分配表,见附表3
11.学时学分结构表,见附表4
附表1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表
模块名称
课程类系列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学时
理论授课
实践环节
课外学时
各学期学时分配
考核方式
实验
上
机
一
二
三
四
1
2
1
2
1
2
1
2
基础教育教学模块
思想政治教育类系列课程
中国近代史纲要
2
32
32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5
80
64
16
马克思主义原理
4
64
64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
48
32
16
形势与政策
2
8
8
8
8
通修类系列课程
大学外语
18
288
72
72
72
72
大学体育
4
160
144
16
40
40
40
40
计算机文化基础
3
48
24
24
自然科学类系列课程
高等数学()
线性代数
2.5
40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3.5
56
大学物理
7
112
大学物理实验
3.5
56
大学化学
理论力学()
材料力学()
其它类系列课程
工程制图基础
4
64
通识类系列课程
通识类系列课程开课计划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通识类系列课程一览表》,学生四学年共选修**学时,修满**学分。
小计
学科专业基础教育教学模块
专业基础系列课程
小计
续附表1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表
模块名称
课程类
系列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学时
理论授课
实践环节
课外学时
各学期学时分配
考核方式
实验
上机
一
二
三
四
1
2
1
2
1
2
1
2
学科专业方向教育教学模块
专业方
向系列课程
小计
附表2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
序号
实践教学内容
学分
学时
周数
各学期周学时(周数)分配
考核方式
一
二
三
四
1
2
1
2
1
2
1
2
1
2
3
4
5
6
7
实践教学环节总学分
附表3各学期学时分配表
学时学期
类别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总计
必修
环节
课内教学
安排的实践教学
其它
选修
环节
课内教学
安排的实践教学
附表4学时学分结构表
课程类别
课程性质
学时数
百分比1(%)
学分数
百分比2(%)
基础教育教学模块
必修
选修
学科专业基础教育教学模块
必修
选修
学科专业方向教育教学模块
必修
选修
小计
实践教育教学模块
课外素质教育模块
合计
毕业需达到的最低学分数
注:
百分比1是指该类课程占课内教学总学时数百分比;百分比2是指该类课程占总学分数的百分比
附表5全校基础教育教学模块安排表
课程类系列
课程名称
学分
总
学时
理论
授课
实践教学
课外学时
开课
学期
原适用专业
上机
实验
思想政
治教育
类系列
课程
中国近代史纲要
2
32
32
1
A
2
B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5
80
64
16
3
A
4
B
马克思主义原理
4
64
64
3
B
4
A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
48
32
16
1
B
2
A
形势与政策
2
32
32
1、2、3、4
各类专业
通修类
系列课
程
大学外语
18
288
288
1、2、3、4
非外语类专业
大学体育
4
160
144
16
1、2、3、4
非体育类专业
计算机文化基础
3
48
24
24
非计算机专业
自然科
学类系
列课程
高等数学(Ⅰ-1)
5
88
88
1
理工类专业
高等数学(Ⅰ-2)
6.5
96
96
2
理工类专业
高等数学(Ⅱ-1)
4.5
72
72
1
建筑类专业
高等数学(Ⅱ-2)
2.5
40
40
2
建筑类专业
高等数学(Ⅲ-1)
4.5
72
72
1
经济类专业
高等数学(Ⅲ-2)
2.5
40
40
2
经济类专业
高等数学Ⅳ
4.5
72
72
1
体育、文科类专业
线性代数
2.5
40
40
3
非文科类各专业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3.5
56
56
3
非文科类各专业
大学物理(上)
3.5
56
56
2
理工类专业
大学物理(下)
3.5
56
56
3
理工类专业
自然科
学类系
列课程
物理实验(上)
3.5
28
28
2
理工类专业
物理实验(下)
28
28
3
理工类专业
大学化学
3.5
56
40
16
1、2
土木、冶金、环工
理论力学Ⅰ(上)
3.5
56
56
3
土木、机制
理论力学Ⅰ(下)
2.5
40
40
4
土木、机制
理论力学Ⅱ
3.5
56
56
2、3、5
管理、冶金
材料力学Ⅰ(上)
3
48
48
4
土木、机制
材料力学Ⅰ(下)
3
48
48
5
土木、机制
材料力学Ⅱ
3.5
56
56
3、4
管理、材料
材料力学Ⅲ
5
80
80
4
材成、金属
流体力学Ⅱ
4.5
72
72
4
建环
流体力学Ⅰ
3
50
50
4、5
环科、材料
流体力学Ⅲ
2
32
28
4
5
土木、
其它类
工程制图基础
4
64
64
1
工科类各专业
注:
A----材料、环工、理学、人文、土木、冶金,B-----管理、机电、建筑、体育、外语、信控、艺术
附表6其它校定课程安排表
(各专业可选作学科基础课程或选修课程)
课程名称
学分
总
学时
理论授课
实践环节
课程设计
开课
学期
原适用专业
上机
实验
机械制图Ⅰ
2.5
40
40
2
材料、冶金、环工、应化、化工、金属、安全、建环、材物、材成等
机械制图Ⅱ
4.5
72
72
2
机制
土木工程制图Ⅰ
2.5
46
46
土木
土木工程制图Ⅱ(下)
2.5
40
40
交通、给排水、力学
土木制图基础及土建图学Ⅲ(上)
4
64
64
1
工商、工程管理
土木制图基础及土建图学Ⅲ(下)
1
16
16
2
工商、工程管理
画法几何及阴影透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