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4867810 上传时间:2022-12-11 格式:DOCX 页数:51 大小:101.0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1页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1页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1页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1页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docx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docx(5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docx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监测表

 

项目名称:

盛凯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都江堰盛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成都酉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2018年8月

项目名称:

盛凯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都江堰盛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

成都酉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

成都酉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酉辰字(2018)第Y032号)

 

成都酉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兴四路130号

电话:

(028)85370120

传真:

(028)85360357

邮编:

610045

附表

附表1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外环境关系图

附图3: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4:

监测点位示意图

附图5:

项目现场及环保设施

附件

附件1:

项目备案通知书

附件2:

执行环境标准批复

附件3:

环评批复

附件4:

工况证明

附件5:

住所证明及厂房租赁合同

附件6:

生活污水依托说明

附件7:

不涉及树脂造粒再生和原料清洗环节承诺

附件8:

监测报告

附件9:

公众意见调查表

表一:

建设项目基本状况

建设项目名称

盛凯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都江堰盛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划√)

主要产品名称

塑料篷布

设计能力

年产塑料篷布3000t/a

实际能力

年产塑料篷布3000t/a

环评时间

2017年11月

开工日期

2017年9月

投入使用时间

2018年4月

现场监测时间

2018年5月10日~11日

环评审批部门

都江堰市环境保护局

环评报告编制单位

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投资总概算

50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33.1万元

比例

6.62%

实际总投资

200万元

实际环保投资

28.7万元

比例

14.4%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7.16);

(2)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2017.11.20);

(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工作的通知》(2018.3);

(4)国家环保部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12.7.3);

(5)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2018.5.15)

(6)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川投资备【2017-510181-29-03-215129】FGQB-0406号《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2017.9.27)

(7)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都江堰盛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盛凯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11);

(8)都江堰市环境保护局,都环建函【2017】246号《关于盛凯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批复》,(2017.12.14);

表一(续)

验收监测

标准、标号

级别

废气:

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涉及有机溶剂生产和使用的其他行业”中VOCs排放限值要求及表5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无组织监控限值。

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类标准;

固废:

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1项目基本情况

都江堰盛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主要从事制造、销售塑料丝绳及编制品。

因市场发展需求,公司预计投资500万元(实际投资200万元)在都江堰市石羊镇清水社区1组建设“盛凯塑料制品生产项目”,项目租用已有闲置厂房、办公厂房及附属设施建筑面积约5000m2,项目投产后预计年产塑料篷布3000t。

本项目开工建设前未做环评,2017年9月14日,都江堰市环境保护局以都环改决字【2017】58号文,下达了对该公司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2017年9月27日,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017-510181-29-03-215129】FGQB-0406号文《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对项目进行了备案登记。

2017年11月,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都江堰盛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盛凯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环评为补评。

2017年12月14日,都江堰市环境保护局以都环建函【2017】246号文予以批复。

目前实际生产能力与环评评价生产规模一致,主体设施和与之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验收监测条件。

2018年1月,都江堰盛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成都酉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成都酉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派员对都江堰盛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盛凯塑料制品生产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并查阅了相关技术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了《盛凯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根据方案的要求,于2018年5月10日~5月11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现场检查和监测结果,编制完成项目的验收监测报告表。

 

表一(续)

验收监测范围:

都江堰盛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盛凯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辅助工程:

冷却水系统;

公用工程:

供电系统、供水系统;

办公及生活设施:

办公区、宿舍、职工食堂;

仓储及其他:

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

环保工程:

化粪池、废气治理设施、固废处置。

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验收监测内容:

(1)废水情况检查;

(2)废气排放监测;

(3)噪声排放监测;

(4)固体废物情况调查;

(5)环境管理检查、环境风险检查;

(6)“三同时”检查;

(7)公众意见调查。

 

表一(续)

1.2地理位置、外环境关系及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石羊镇清水社区1组,车间所处农村环境,以租用的生产车间为界,东面10m为林源家具2#生产厂房板式车间(正常运营,木质家具制造);东北面140m米为四川龙华电工器材有限公司(正常运营,电工器材制造、铜材加工);东南面最近距离62m处分布零散农户;南面紧邻苗木林地;西面50m范围内有7处林源家具租赁的职工宿舍,有2处本建设单位租赁的职工宿舍,项目西面150m为沙沟河;项目西北面30m为一处闲置养猪场,32m处为一处闲置房屋,西北面最近距离60m处分布零散农户,西南面最近距离75m处分布零散农户;项目北面紧邻林源家具2#生产厂房实木车间,约60m为宽8m的机耕道(水泥路面),道路以北纬四川振华医药包装有限公司(正常运营,塑料制品生产)。

从项目所在区域的外环境关系来看,本项目位于四川省都江堰市石羊镇,属于区外选址建设工业项目,项目现有厂址为原有工业生产用房,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无学校、医院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点。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情况相对简单,周围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外环境关系见附图2;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3。

1.3工程建设概况

1.3.1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投资为200万元,项目租用已有闲置厂房、办公厂房及附属设施建筑面积约5000m2,项目投产后年产塑料篷布3000t。

项目的组成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见表1-1。

与环评建设内容相比,项目主要变更内容:

(1)主体工程变更:

挤塑拉丝机组从3套变为2套,水织机从50台变为24台,破碎机从3台变为1台破碎机。

(2)环保工程变更:

覆膜机和破碎粉尘经各自处理设施处理后,由2根排气筒分别排放变为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表一(续)

 

表1-1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

工程类别

名称

环评阶段建设内容

实际建设内容

主要环境问题

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租用已有闲置厂房,1F,建筑面积约4900m2,主要布设3套挤塑拉丝机组,50台水织机,1台覆膜机,2台热合机,4台打扣机,3台破碎机,3台混料机,1台空压机。

挤塑拉丝机组从3套变为2套,水织机从50台变为24台,破碎机从3台变为1台破碎机。

其余同环评

废水

废气

噪声

固废

新建

辅助工程

冷却水系统

每1套拉丝机组配备1个钢质循环水池1.5m3;编织机采用水织工艺,编制车间设置4条循环水沟(容积约60m3),以及1个地埋式循环水池(容积约7m3),新水补充量0.5m3/d

同环评

废水

噪声

新建

公用工程

供电系统

当地市政供电

同环评

/

/

供水系统

自有地下井水

同环评

/

/

办公及生活设施

办公区

设置1处办公区,位于生产车间东北面,面积约为100m2

同环评

废水

固废

新建

宿舍

项目区内不设置员工住宿,租赁周边房屋为员工宿舍,共计3处。

同环评

废水

固废

新建

职工食堂

项目区内不设置职工食堂

同环评

/

新建

仓储或其他

原料堆放区

设置于生产车间内,面积300m2

同环评

固废

新建

成品堆放区

设置于生产车间内,面积300m2

同环评

固废

新建

环保工程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

同环评

固废

新建

化粪池

依托林源家具实木车间东侧中部的一个化粪池,化粪池容积约为15m3

同环评

/

依托

废气治理

挤塑拉丝机挤出扣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1套UV光解净化设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覆膜机挤出扣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1套UV光解净化设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破碎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覆膜机和破碎粉尘经各自处理设施处理后,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其余同环评

废气

新建

综上所述,本项目仅生产设备数量及排气筒数量发生微调,生产规模、环保设施未发生变化,无重大变更。

表一(续)

 

1.3.2项目产品方案

项目产品为塑料篷布,产品主要出售于国内,采用汽车运输方式,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详见表1-2。

表1-2产品方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年产量

备注

1

塑料篷布

25kg~50kg/包

3000t/a

汽车篷布

1.3.3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1-3。

表1-3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安装位置

设备名称

设备数量

备注

环评数量

实际数量

1

生产车间

挤塑拉丝机组

3套

2套

属于联合机组,由挤出、牵伸机、

分丝卷绕机及电器控制系统组成

2

水织机

50台

24台

原计划25用25备。

现取消备用

3

覆膜机

1台

1台

/

4

热合机

2台

2台

采用不间断的热风加热,上下胶辊滚动压合的生产工艺来将篷布进行封边或者将多块篷布进行拼接

5

打扣机

4台

4台

/

6

螺杆式空压机

1台

1台

/

7

混料机

3台

3台

混料使用

8

破碎机

3台

1台

减少2台

9

行车

1台

1台

2.8T

 

1.3.4原辅材料及能耗情况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1-4。

原辅材料采用汽车运输方式。

 

表一(续)

 

表1-4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名称

年耗量

单位

来源

规格

备注

原辅料

聚乙烯(PE)

1470

t/a

外购

25kg/袋

新料,粒径2~3mm,袋装,本项目厂区内不涉及树脂再生造粒以及原料清洗环节。

存放:

车间内原料堆放区

聚丙烯(PP)

1470

t/a

外购

25kg/袋

色母粒

58

t/a

外购

25kg/袋

固态粒料

光稳定剂

2.5

t/a

外购

25kg/袋

固态粒料/粉料,主要作用为防紫外线,防老化。

五金扣

0.6

t/a

外购

/

/

能源

480

万千瓦时

当地电网

/

/

580

m3

地下井水

/

/

1.3.5人员及工作制度

(1)劳动定员:

共计25人。

(2)生产制度:

日工作时间12小时,年工作300天。

1.3.6项目水平衡情况

项目厂区生产过程无其他生产废水外排,项目生产过程中仅有循环水产生,循环使用,不外排。

水平衡情况见图1-1。

 

图1-1全厂水平衡情况图

 

表二:

主要工作流程及污染物产出流程

2.1工作流程简述:

项目产品为塑料篷布,主要以聚丙烯(PP)、聚乙烯(PE)为主要原料,经过拌料、挤出、拉丝,再经编织、覆膜、热合、打扣而成。

项目厂区内不进行印字。

工艺流程简述如下:

(1)混料、搅拌:

将塑料新料、生产过程中的边角料、色母粒与少量的光稳定剂(防紫外线防老化,添加比例约0.01%~0.5%),按一定比例加入混料机进行拌料。

(2)拉丝:

项目设置2套拉丝机组,该机组属于联合机组,由挤出、牵伸机、分丝卷绕机及电器控制系统组成。

经搅拌均匀的物料通过真空泵送入料斗内,经喂料螺杆输送,使物料从加料口进入挤出机机筒,经挤出机的机筒熔融塑化(温度达到180~210℃),连续稳定地挤出料条,料条经冷却水槽(冷却循环水槽容积约1.5m3)冷却后,由牵伸机分割成条丝,然后将条丝拉伸成扁丝,最后将其卷绕在筒管上,制成纱锭。

(3)编织:

经过拉丝后制成的纱锭送至水织机(项目共设置24台),水织机是利用水作为引纬介质,通过喷射水流对纬纱产生摩擦牵引力,使固定筒子上的纬纱引入梭口,将其编织成篷布,并固定在卷轴上。

(4)覆膜:

经编织好的半成品送入覆膜工序,由塑料挤出覆膜机组先进行预热至180~200℃后挤出,经挤出后的塑料薄膜再和篷布仪器进入覆膜机进行热压(双面覆膜)完成覆膜过程。

(5)热合封边/拼接:

将已覆膜的塑料篷布四边,通过热合机(热风温度约110℃)进行热合封边,封边宽度约为5cm,或部分产品按照客户所需求的尺寸,通过热合机进行热合拼接。

(6)打扣:

再利用打扣机将篷布边缘按照客户要求装订金属扣。

(7)检验包装:

经过打扣后的篷布再通过人工检验后,即成为成品。

塑料篷布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位置图见图2-1。

 

表二(续)

 

 

图2-1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表二(续)

 

2.2主要污染产出:

(1)废水:

员工生活污水。

(2)废气:

挤塑、覆膜工序的有机废气、破碎工序的粉尘。

(3)噪声:

设备噪声、运输噪声。

(4)固体废物:

边角料、废弃包装材料、生活垃圾。

表三:

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

3.1废水产生、治理及排放

根据厂区工艺流程和设备性质,项目除挤塑冷却循环水、水织机循环水外,工艺设备均不涉及用水工段,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本项目废水为员工办公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等,依托林源家具实木车间旁已有的一座化粪池(容积为15m3)收集处理,并由林源家具委托清掏公司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置,废水不外排(依托协议、清运协议见附件)。

3.2废气产生、治理及排放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挤塑、覆膜工序的有机废气、破碎工序的粉尘。

项目原辅料为聚丙烯、聚乙烯树脂以及色母树脂颗粒,在挤塑、覆膜加热熔融工序中(采用电加热,最高温度210℃)会产生一定量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

(1)挤塑废气:

在2条挤塑拉丝生产线挤出工序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塑化过程中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由管道汇集至一套UV光解净化装置,吸附处理后,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覆膜废气:

在1条覆膜机生产线的熔融挤出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塑化过程中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由管道汇集至一套UV光解净化装置,吸附处理后,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与破碎工序的粉尘共用一根排气筒)。

(3)破碎粉尘:

设置1个独立的破碎间,在破碎过程中。

闭门毕窗工作,并在1台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经管道收集至1套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治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同时每日清理沉降在破碎间内的粉尘。

项目废气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详见表3-1。

表3-1项目废气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序号

污染源

主要污染物

处理设施/措施

排气筒高度(米)

备注

1

挤塑工序废气

VOCs

(以非甲烷总烃计)

集气罩+1套UV光解净化设备

15

/

2

覆膜工序废气

集气罩+1套UV光解净化设备

15

共用1根排气筒

3

破碎工序粉尘

粉尘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

15

 

表三(续)

3.3噪声产生、治理及排放

本项目噪声来自生产线机械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

项目设备噪声强度见表3-2。

表3-2项目设备噪声强度及治理措施

序号

噪声源

源强dB(A)

工作情况

治理措施

1

拉丝机组

~70

间断

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

2

水织机

~70

间断

3

打扣机

~75

间断

4

破碎机

~80

间断

5

覆膜机

~70

间断

6

热合机

~70

间断

7

螺杆式空压机

~85

间断

项目夜间不进行破碎工序,同时在生产过程中密闭车间,关窗闭门操作。

通过以上措施降低噪声对厂界环境的影响。

3.4固体废弃物产生、治理及排放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

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以及办公生活垃圾。

(1)废边角料: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量共计28t/a,经破碎机破碎后全部回用,边角料回收率达到100%。

(2)废弃包装材料:

原辅料包装袋,约0.5t/a,全部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

(3)生活垃圾:

项目劳动定员2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8.4t/a,由环卫系统集中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3.5主要污染源与处理设施对照

项目污染源及处理设施对照见表3-3。

表三(续)

 

表3-3污染源及处理设施对照表

内容类型

污染物名称

环评处置方式

实际情况

废水

生活污水

依托林源家具实木车间旁已有的一座化粪池(容积为15m3)收集处理,并由林源家具委托清掏公司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置,废水不外排

同环评

挤塑冷却循环水、

水织机循环水

循环使用,不外排

同环评

废气

挤塑有机废气

集气罩+1套UV光解净化设备+15m排气筒

同环评

覆膜有机废气

集气罩+1套UV光解净化设备+15m排气筒

共用1根排气筒。

其余同环评

破碎粉尘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噪声

设备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定期维护,合理布局、台座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

同环评

固废

废边角料

全部回用于生产。

不计入固废总量

同环评

废弃包装材料

全部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

同环评

生活垃圾

环卫系统集中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同环评

 

表四:

环评主要结论、建议及批复

4.1环评主要结论

4.1.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塑料制品生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改委2013年第21号令),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

项目取得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017-510181-29-03-215129]FGQB-0406号,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技术政策。

4.1.2规划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都江堰市石羊镇清水社区1组,属于厂区外选址建设工业项目。

都江堰盛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直接租用闲置厂房建设本项目,不新增用地,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本项目建设不改变其用地性质,除此之外,项目为环保要求的轻工业,项目的选址由都江堰市环境保护局和都江堰市石羊镇人民政府审核认定,并于2017年9月取得《都江堰市工业园区外新建工业项目认定申请表》,说明项目选址是符合现行规划的。

本项目现有厂址为原有工业生产用房,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无学校、医院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点。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情况相对简单,周围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项目选址合理。

4.1.3清洁生产

项目使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设备,生产过程中通过加强内部和生产过程管理、使用清洁能源、废物的综合利用和有效地污染治理措施等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贯彻了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的清洁生产,符合清洁生产原则。

4.1.4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评价区域内的SO2、NO2、PM10日均浓度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表明项目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地表水环境:

与项目有关的地表水为沙沟河,监测断面各监测项目的监测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域标准限值。

声学环境:

根据项目监测资料,厂界噪声现状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

表四(续)

4.1.5总量控制

总量控制: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林源家具已有化粪池收集后由专业的环卫公司外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厂区禁止设置排口,污水禁排。

不涉及废水总量控制指标。

废气:

VOCs:

0.189t/a。

4.1.6评价结论综述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符合清洁生产原则,外环境对本项目无明显制约因素,本评价对项目建设和生产工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按照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是时候,能实现达标排放,可使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因此,从环境角度来说,本项目在都江堰市石羊镇清水社区1组建设是可行的。

4.2环评建议

(1)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

确保环保治理资金,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2)企业须有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严格实施厂区环境管理,加强处理设备和处置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转。

(3)项目属于区外选址的企业,应根据城市发展规划需要,择机向工业园区搬迁。

若该区域规划调整,应服从。

(4)企业必须经常进行环境意识宣传教育,培养全体职工的环保意识,保护厂区周围环境。

(5)关心并积极听取受环境影响的附近单位的反映,接收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督查和管理。

(6)车间内应有专人或兼职的清洁员,负责车间内的清洁卫生。

(7)如果今后该项目的生产规模、产品和工艺与现状发生变化,须提前向环保主管部门申报,并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程序办理。

(8)若项目外环境敏感点发生变化,本项目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环保手续。

表四(续)

4.3环评批复

都江堰盛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盛凯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