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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信息披露的若干问题

关于会计信息披露的若干问题——以绿大地生物公司为例

摘要

会计信息又称会计系统信息反馈,是指通过会计凭证,将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信息系统、全面、准确、及时的汇集起来,再通过账务,进行加工处理,揭示出反应经济活动真实情况的各种信息。

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从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运行秩序出发,按照法定法规将自身财务经营等会计信息情况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且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告。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存在披露不足、虚假信息等重重现象,这种违规行为,不仅阻碍了上市公司正常的市场环境,更使得公众逐渐对市场失去信心,危害了整个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文通过讨论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基本原则,第一部分为第一章和第二章,主要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以及会计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为第三章和第四章,主要分析了当前我国在会计信息披露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并简单剖析了这些问题的成因;第三部分为第五章,是以“绿大地”公司为例,就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作出探讨,同事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并期待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完善。

关键字:

会计信息,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证券监督

 

目录

1绪论1

1.1研究背景1

1.2研究的目的和意义1

1.3研究的主要内容、总体思路和方法2

1.3.1主要内容2

1.3.2总体思路2

1.3.3研究方法2

2会计信息披露的理论概述3

2.1会计信息的属性3

2.2会计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3

2.2.1会计信息披露的经济理论基础4

2.2.2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理论基础5

2.2.3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要求6

3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若干问题7

3.1股权结构的不合理7

3.2推迟披露信息,降低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8

3.2重大遗漏,缺少完整性,充分性10

4分析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问题的成因11

4.1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问题的内部因素11

4.1.1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11

4.1.2公司内部缺少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不足12

4.1.3公司市场利益的驱使13

4.1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问题的外部因素14

4.2.1证券市场监管力度不足14

4.2.2社会审计机构的监管15

4.2.3会计信息披露的制度的不规范16

5以绿大地生物公司为例分析企业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建议26

5.1“绿大地”公司具体问题分析27

5.1.1公司案例背景概述28

5.1.2公司内部治理结构问题不完善28

5.1.3公司外部治理结构问题不完善29

5.2基于“绿大地”公司具体问题的建议30

5.2.1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建议31

5.2.1.1优化股权结构32

5.2.1.2完善公司董事会结构33

5.2.1.3完善监理会结构34

5.2.2完善公司外部部治理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建议35

5.2.2.1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36

5.2.2.2完善资本市场管理机制37

5.2.2.3增强社会中介机构的独立性38

5.2.2.3建立诚信机制28

6结论39

参考文献40

致谢41

 

第1章绪论

1.1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方位发展,中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并逐渐发展壮大。

但是由于我国对上市公司的法律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到位;股权结构不合理、内部控制不健全;资本市场治理机制失效、社会中介机构不负责任等一系列因素,导致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违规披露现象层出不穷。

会计信息是社会经济有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对会计信息质量最基本的要求就是真实性,社会经济的有效运行要求会计信息能与它所反映的客观事实相符,我国目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严重的问题很大程度上都与企业会计信息披露有关。

由于上市公司在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其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给社会经济带来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是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与公司等利害关系人各方进行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国家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依据。

信息披露体系是证券市场的核心,也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最主要的制度。

而在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最主要的制度之一,可以说是证券监管制度的基石。

披露是上市公司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上市公司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时、准确、真实的披露公司的重要信息,便于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保护投资者自身利益。

信息披露又是促进上市公司规范化运行,体现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现证券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投资者监督的必不可少的重要过程。

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之后,建立合理和完备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对于坚定投资者的信心,提高中国证券市场透明度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的研究,对于促进企业本身的发展、完善证券市场和推动相关领域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1.2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我国证券市场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体系,执法与司法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在规范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信息披露上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不断提高。

但是从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处莉来看,信息披露违规仍然是主要的违规类型,在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纪律处罚中占比最大。

从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信息的生产和使用方面来看,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信息可以直接反应其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状况,直接影响着股东、债权人、投资者、管理者等利益相关者的投资决策与利益分配。

财务报告信息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信息质量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证券市场以致整个资本市场的运行效率和资本资源的优化配置,也影响着宏观调控政策对经济的作用程度。

从财务报告信息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信息的监管方面来看,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信息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信息披露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管,形成法律监管、行政监管和自律监管为一体的监管体系。

不断提高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大上市公司的违规成本,对规范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信息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信息披露具有重大的意义。

 

1.3研究的主要内容、总体思路和方法

1.3.1研究的主要内容

本文在参照文献资料的基础上,以理论研究为主,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问题的研究作了比较全面的探讨。

首先概述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有关的理论,并对相关理论进行概述。

然后以理论为基础,披露出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然后结合“绿大地生物公司”的案例对存在这种现象的原因分析,最后针对成因提出了相关对策。

1.3.2研究的总体思路

本文遵循概述理论基础一一现状分析一一原因分析一一提出建议的思路,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进行研究。

在第二章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理论假设、相关概念、信息披露的制度、方式、载体、原则等进行了介绍。

第三章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进行了论述,包括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体系、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口径、以及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整体状况。

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迟滞性、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信息披露及会计信息披露的不完整性三个角度分析了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对从上市公司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对存在问题的成因进行了分析。

第五章是结合“绿大地”的案例对第四章关于上市公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通过结合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对会计信息披露提出了简单的解决建议。

 

2会计信息披露的理论概述

2.1会计信息的属性

人们习惯性的将会计信息界定为某一方所拥有,这种界定是产生产权问题的最主要因素或原因,直接导致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之争。

考虑到财务资本投入者是追求货比收益满意化的经纪人,且最为关注货币收益,而企业会计又是一个提供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系统,会计信息披露后将被披露者拥有了所有权和利益索取权,会计信息成为了企业产出的替代变量。

事实上作为拥有信息产出的产权的企业法人只是一种法律虚构,将这种虚构尸体已契约关系的形式固定下来,当会计信息在监管条件之下披露后,又会将会计信息的产出者排除在外,这样会计信息对于所有者、债权人,以及其他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便表现为公共物品。

表面上其中一部分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运用了会计信息后,并不会影响其他人消费会计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或者增加其他信息消费者的成本,这就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假象。

还有一些人认为会计信息是私人产品,私人产品是劳动产品,并且可能是用来交换的,凡私人产品在交换的过程中都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要素。

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在于其能够满足投资者、债权人、供货单位和客户等的需要,以了解或经营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根据经营成果作出决策。

然而这些所谓的使用者都是被盲目标定的结果,是经济管理条件下的产物。

所以,会计信息作为会计循环过程的最终产品,到底具有怎样的属性,是私人产品,还是公共物品?

这就需要对它的属性进行界定。

这也是决定会计信息应该由谁披露、由谁管理的重要理论依据。

 

2.2会计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

2.2.1会计信息披露的经济理论基础

1.有效市场理论

有效市场理论者把资本市场分为强式有效市场、半强式有效市场和弱式有效市场。

在强式有效市场下,商品价格反映了市场的真实情况和商品的价值,因此政府的监管是多余的。

但是,市场不可能是完全有效的,所以政府的监管也成为市场调节的必要手段之一。

正是因为证券价格不能完全真实的反映证券市场的价格信息,存在人为的和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和干涉,所以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能够保证证券市场上信息传播的真实可靠,为投资者做出正确投资提供依据。

2.信息商品理论

证券本身并没有价值,只是作为一种虚拟资本,但证券和一定数量的现实资本相对应,因此具有交换价值。

信息商品理论认为,证券的交换价值受投资者主观预期和决策者风险偏好的影响,而投资者的主观预期则受制于掌握的证券市场信息的广度和深度,于是企业的财务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就成为反映和影响证券产品价值的商品。

在这个信息商品市场上,上市公司是信息产品的供给者,上市公司的投资人、债权人和监管部门等外部市场参与者是信息商品的需求者。

实际上,上市公司内部治理者即管理层以及企业员工也是信息商品的需求者。

为了能够满足市场需求者的需要,上市公司的信息商品就必须具备相应的质量标准,比如准确性、真实性等。

3.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理论又称不完全信息理论或称非对称信息理论,是指在市场经

济活动的过程中,商品的供给方掌握了商品以及与交易行为相关的较全面信息,

而商品的需求方或购买方则由于验证成本过高或在难以验证的情况下而在客观

上无法获得全面真实的商品信息和交易信息。

该理论认为,当卖方对产品的质量拥有较多的信息时,就会出售质量较低的产品,这种现象会导致市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进而发生市场失灵的严重后果。

为了避免上述后果的发生,需要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发挥各种监管手段和各个监管部门的积极作用,增强市场参与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因此法定信息披露是减少证券市场成本、提高证券市场效率的制度设计”。

4.委托——代理理论

契约理论者认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关系的有机结合体,是要素(资本、技术等)的所有者通过一系列契约建立起的一种彼此长期合作的关系。

委托代理理论正是契约理论的衍生学说,是契约理论学说的具体化。

委托代理理论主张分离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因为个人禀赋不同,只有进行分工协作才能达到规模效应,提高经济效率。

在这样的分工中,企业的所有者或称为股东是委托方,只保留了剩余索取权,而把财产的经营权委托给经营管理者,股东聘任的经营管理层则是受托方。

委托代理的出发点是实现委托人即股东的财富最大化,但是由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目标利益不同,对委托人来说追求的是所投入的资本的保值和增值,而对受托人来说则更多关注自身的利益如工资薪酬、工作环境的优越、在职消费等。

这种利益上的不一致可能产生受托方违背委托方的利益的风险,在公司的监督激励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会进一步增大这种风险。

道德风险的存在使得委托方产生了监督和考核受托方履行受托责任情况的需求,这种需求通过获得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信息来实现。

于是,对公司披露的信息的质量要求和监督成为至关重要的环节。

5.经理控制论

在信息不对称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的基础上,经理控制论产生和发展起来。

该理论认,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内部,委托人和受托人处于公司内部信息的不对称地位以及委托人监督激励受托人机制的不甚完善,导致了现代公司可能被不享有剩余索取权的受托方(经营管理者)所控制。

在这样的公司中,经理层不再仅仅是日常经营者,而是掌握了公司的大部分权力,而公司的真正所有者——委托方(股东)反而成了附庸,这就是所谓的“内部人控制”现象。

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出现,会加剧信息不对称问题,引发管理层的道德风险。

在经理层控制下的公司,将会侧重披露管理层偏好的信息,公司的信息披露不再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是沦为经理层个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工具。

6.控股股东控制论

公司股权结构車一、一股独大也会出现不利于公司健康发展的问题。

控股

股东控制论认为,虽说股权一定程度上的集中有利于提高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

积极性,增大股东制约管理层的权力,防止“内部人控制”的出现,但是股权的过度集中也有不利后果。

当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达到足以完全不受其他股东干预而控制公司时,大股东可能会侵害中小股东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大股东享有了原本属于外部少数股东的利益,这就是所谓的“隧道效应”。

从本质上讲,“隧道效应”是大股东(控股股东)利用掌握的公司控制权,通过一系列手段:

比如证券回购、资产转移、关联交易、内部定价等,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

为了掩盖自己非法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事实,大股东将会利用控制权,干预公司的信息披露,造成公司的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

7.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经营管理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还要满足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

这里所讲的利益相关者除了股东以外,还包括经营管理者、债权人、供应商和购买商、公司内部职工等,以及社区、本地居民、政府机构、自然环境、人类后代等等。

利益相关者理论吸收了契约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股东至上理论,将公司治理结构由内部扩展到了公司外部,使得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满足各个利益相关者信息需求,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形式尤其是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实行评价和监管提供了理论基础。

2.2.2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理论基础

1.平等和公平的价值追求

平等是法律的基本价值之一,是人类对抗身份特权的价值理念,“它的范围涉及法律待遇的平等、机会的平等和人类基本需要的平等”。

平等原则所要求的平等不是指经济地位或经济实力的平等,而是“法律地位”的平等。

在市场经济中,平等表现为市场参与者的机会均等。

这就要求,市场参与者的成功只能依赖于自身的才能和天赋,而不应该从他们的特殊的身份和背景中获得特殊利益。

但是,实际上,市场中地位不平等现象比比皆是,发行人与投资者的地位不平等,供给者与需求者的地位不平等,前者往往掌握更多的信息,为了追逐利益,虚假披露、延迟披露等违法违规披露信息常成为牟利手段,而后者则处于劣势地位,很难及时获得准确、完整的重大信息,难以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甚至,上市公司会故意披露虚假信息,影响和操纵证券市场价格,诱导投资者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从而严重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改善这样的局面,维护交易中的平等,需要实施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利用法律手段保证市场交易主体的平等地位,维护整个市场的公平性和持续发展。

2.股东权利保护

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是保护股东权利的体现,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获得上市公司的股权,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承担了投资风险,也应该享有股东的权利。

关于股东权的性质,法学界没有统一的观点,概括起来总共有四种观点:

(1)股东所有权说。

股东所有权说认为股东的权利与物权中的所有权别无差别,股东投资了财产,就是这些财产的所有人,享有对财产的支配权。

各个股东以其出资份额,享有相应的支配权。

(2)股东债权说。

股东债权说认为股权实质上是债权,股东处置了财产,获得了股票这一债权债务凭证,股东是债权人,公司是债务人。

现代公司的发展,使得股东更加难以实现对公司的权利,而公司董事和经理的权力越来越大,这就使“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已经退化为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

(3)社员权说。

社员权说认为公司是社团法人,股东通过出资成为社团法人的成员,享有财产权和参与管理权。

(4)股东权独立民事权利说。

该理论为,股东转让财产的所有权而取得对价,这个对价并不是物权中的所有权,而是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独立是公司所有权产生的前提,当股东把财产权转移给公司以后,该财产权已经被公司享有。

股东权是一个复杂的统一体,既有请求权的属性,也有支配权的属性,既是个体权利,也是团体权利。

以上各个学说都有可取之处,但不论哪种学说都认为股东享有相应的权利,而不论该权利的性质是什么。

在股东权利中,知情权应该是股东权利的重要内容。

蓝寿荣(2006)指出,股东的知情权包括“知悉真实信息的权利、知悉准确信息的权利、知悉完整信息的权利以及及时知悉信息的权利”。

股东只有知悉了公司的真实情况,才能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和处置决策,才能更好的行使剩余权益索取的权利、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寻求司法保护权等权利。

股东知悉公司真实情况的媒介则是公司向股东的信息披露,所以,保证公司如实、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是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也就成为现代证券市场发展的前提条件之一。

2.2.3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要求

我国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首次突出了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

准则第二章明确提出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而必须遵守的若干基本概念。

这些概念包括:

“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

“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和“可比性”是对所有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是对各要素确认的基本标准。

其中,“可靠性”、“相关性”是最重要的。

“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作为四个次要的质量要求,并不是说它们不重要,只是相对四个主要质量要求而言,更侧重于对具体会计信息的规范。

 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实现会计目标起着积极的作用,

使得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更规范化。

所以我们要在严格权衡取舍的基础上,加以适当的表达,这样才能使以后的会计质量不断的完善和发展。

 

3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3.1股权结构的不合理

“公司的股权结构对于公司治理具有重大影响”[26],我国曾长期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对国有企业长期没有立法,而完全使用行政政策手段进行调整”。

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加快发展现代证券市场,大力发展大公司和上市公司以融入全球化,参与国际竞争。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特殊国情,我国现有的上市公司大都是国有企业经过企业改制而来,在改制中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逝、妥善安置职工和维护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和谐关系,政府在制定许多扶持政策的同时,也贯彻了必须由政府控制的思想,这些措施虽说保护了国有资产,但同时也造成国有股控制了上市公司的股权的情况,而社会公众股在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比例极低。

国家控股使得上市公司的经营战略、投资决策、劳资关系处理等更多的体现了国家的意志而非市场的需求。

国家控股下的上市公司难以自主任命董事会、经理层、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如此浓厚的行政任命色彩使上市公司仍旧没能摆脱计划经济的羁洋,政企不分的格局难以打破,这样的委托代理机制常常造成“内部人控制”的不利后果。

脱离市场经济实际情况的委托代理机制和根深蒂固的“内部人控制”情况的出现,大大削弱了上市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也阻碼了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使得虚假披露信息、误导性披露信息的情况愈加多发。

国家控股下,国家难以行使股东的职权,而是通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各级地方政府行使。

在这里,国有资产监管理部门也并不能直接行使股东权利,产生了国有股权的“所有者缺位”的现象。

所有者缺位导致上市公司缺乏根本的利益动机,国有股东不会像普通社会股东一样特别关心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投资决策,对上市公司的信息需要也仅仅是低层次的。

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往往流于形式,披露的水平和质量难以达到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常常违法违规披露。

国有股控制的上市公司股权流通性很差,这是因为国有股不能在二级市场上自由流通,而可以流通的社会公众股在国有股控制的上市公司的比例非常低难以施加有效影响。

一般情况下,股权高流通性的公司的价值与股价一致,控股股东和小股东利益相一致,都是希望公司价值增加、股价上涨。

但是,在股权流通性很低的时候,控股股东可能会采取增发配股融资的方式增加公司的每股净资产,而不是采取提高公司经营业绩的方式增加公司的每股净资产。

控股股东的这种融资方式和经营方式可能会造成信息的选择性披露,只披露或重点披露对融资有利的信息,而有意或无意忽略了其他对中小股东同样重要的信息。

中小股东难以分享公司的利益,只能选择短期操作而不是长期持有,长期以往,证券市场的投机性氛围浓厚,大大降低了中小股东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持续性的要求。

当外界的需求降低时,公司的信息披露的质量更加难以提高。

3.2推迟披露信息,降低了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

在证券市场上,如果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则无异于为内部交易和操纵市场创造良机,《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人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应立即将有关重大事件的报告提交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并向社会公布。

而上市公司有时由于担心其所披露的信息会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往往迟迟不披露公司的重大信息,从而造成信息的滞后,这就降低了会计信息的预测价值和反馈价值,降低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上市公司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披露不及时,或者在公共传媒中出现的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传言、消息和股票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原因披露或公开澄清不及时。

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是一种时效性很强的资源,在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是否及时,直接关系到众多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信息披露一旦不及时,产生了内幕交易,对投资者的损害程度可想而知的。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不论定期报告还是临时公告,普遍存在着信息披露不及时的现象。

在证券市场上,会计信息披露缺乏及时性,一方面为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创造了条件,从而使中小投资者利益受损;另一方面则降低了信息的使用价值。

3.3重大遗漏,缺乏完整性、充分性

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是上市公司对其应披露的信息不作全面的披露,而是采取避重就轻、断章取义、报喜不报忧的手法,故意夸大部分事实,隐瞒部分事实,误导投资者,而通常被隐瞒的部分大多是与公司发展有重大关系的。

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为使财务报表清晰和易于理解,必须提供必需的重要资料。

对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均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要求做到内容完整。

但许多上市公司都未做到这点。

他们对重大事件不予以公告,有些对投资者有用的资料也未在财务报表中予以说明,使投资者未能充分了解上市公司的全面情况,影响了广大投资者的正确决策。

主要表现在:

对关联企业间的交易披露不够充分:

关联方关系方面的会计揭示不全面;关联交易要素揭示不全面;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揭示的模糊性;对企业财务指标的揭示不够充分;资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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