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专项方案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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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专项方案终
***********项目(装饰与设备安装)
消
防
安
全
专
项
方
案
上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8日
一、消防安全计划与组织
(一)现场建立安全消防领导小组,由业主方参加,健全消防检查制度,对全体职工加强消防意识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组织职工建立义务消防队。
进入工程现场施工的所有单位,不论总包分包形式如何,均应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监督作用,有专人定期检查、管理灭火器具,绘制消防设施、器材放置平面图,做好各类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凡是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整改后进行验证,消除事故隐患。
(二)施工过程中,现场易燃易爆物很多,而且用电焊处也很多,并且分散,现场有乱丢烟头及违规使用电热器具现象。
这些因素构成施工中主要危险源。
应重点防范,配电房、宿舍、仓库及小件工具材料库、厨房、修理房、在建楼房列入重点防火房。
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本工程特点,划分防火责任区,每一防火责任区安排一人负责。
(三)为了增强职工的消防隐患意识,增强职工防火技能,提高职工遇到火灾火险时的应变反应能力,制定如下消防安全制度:
1、职工入场前需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入场。
2、分包单位入场前需经总包进行消防安全考核,考核合格后分包队伍方可入场,总包与分包之间应签定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3、总分包均应设专兼职领导人,负责分包队伍内部人员的消防教育,领导分包队伍的消防安全工作。
每间工人宿舍由所住班组人员中的班长或一名工人任安全防火责任人。
每间管理人员宿舍由所住人员中任命一名为安全防火责任人。
4、由总包消防保卫部门负责组织总包职工与分包队伍每季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5、由总包消防保卫部门牵头与市、区各消防单位进行每年春秋两次的消防实战演习。
6、每半月(一月)总包牵头联合各分包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消防、文明施工大检查,针对隐患提出整改并记录在案,限期整改。
7、各分包单位均应设立消防组织管理体系,层层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
(四)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1、灭火总指挥的职责
接到报警后,迅速奔赴火灾现场,根据火场情况,组织指挥救火战斗,制定灭火计划,采取果断措施,控制火势蔓延,并对火场情况作决策。
2、物资抢救负责人的职责
带领义务消防队,组成物资抢救队伍,把现场物资材料及时运到安全地点,将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3、灭火计划负责人的职责
积极组织其它几支义务消防队伍运用现场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灭火战斗。
4、人员救护负责人的职责
率领医务人员、红十字协会成员及其它人员负责伤员的救护和运送工作。
5、宣传联络负责人的职责
及时传达总指挥的命令和各组的信息反馈工作,根据中心任务,对广大职工进行宣传教育,鼓舞斗志,并迅速打火警电话,到路口迎接消防车辆。
协助警方人员维护火场秩序,疏开周围人员到安全地点。
6、后勤供应负责人的职责
负责车辆、消防器材及各必需物资的供应工作,保证灭火人员的食品、茶水、毛巾充足,做好后勤保障。
7、项目经理、责任工程师(各分包单位责任负责人)的职责
(1)对组织施工和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按领导责任指挥和组织施工要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及内部规定,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
(2)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生产全过程,认真落实“十佳标准”及保卫方案。
(3)施工现场易燃暂设支架应符合要求,支搭前应经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支搭。
(4)坚持周一防火安全教育,周末防火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及时,难以整改的问题积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上级汇报,不准强令违章作业。
(5)加强对义务消防组织的领导,组织开展群防活动,定期进行防火学习训练。
(6)发生火灾事故,及时组织扑救,立即向上级报告,保护现场,协助事故调查。
8、生产作业班、组的消防工作负责任制
(1)对本班、组的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自觉遵守有关消防工作法规制度把消防工作落实到职工个人,实行分片包干。
(2)消防工作纳入班组管理,分配任务要进行防火安全交底,坚持班前教育,下班检查活动,消防火检隐患做到不隔夜,杜绝违章冒险作业。
(3)支持义务消防队员和积极参加消防学习训练活动,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报告,组织力量扑救,保护现场,配合事故调查。
9、职工个人防火安全责任
(1)负责本岗位上的消防工作,学习消防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提高法制观念,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训练活动,做到知本单位、本岗位消防制度,发生火灾事故会报警(电话119),会使用灭火器材,积极参加灭火工作。
(2)工作生产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管理规定,随时对自己工作生产岗位周围进行检查,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和留下火灾隐患。
(3)勇于制止和揭发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遇有火灾事故要奋力扑救,注意保护现场。
10、材料部门及仓库保管员防火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颁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上级有关制度,制定本部门防火措施,完善健全制度,做好材料物资运输过程及存放保管中的防火安全制度。
(2)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及有毒物品,必须按规定保管,发放要落实专人保管,分类存放,严格手续,防止爆炸和自然起火。
(3)对所属仓库和存放的物资要定期开展安全防火检查,及时清除不安全隐患。
(4)仓库保管员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库区要设明显的防火标志,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5)仓库保管员是本库的兼职防火员,对防火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遵守仓库有关防火规范,下班前对本库进行仔细检查,无问题时锁门断电,方可离开。
11、行政、后勤部门防火责任
(1)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防火安全工作,对食堂、锅炉房生活用取暖火炉、茶炉工人的宿舍等要建立防火安全制度。
(2)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防火教育,建立记录,增强安全意识。
(3)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清除不安全隐患。
(4)生活区支搭易燃建筑,应符合防火规定。
(5)仓库的设置与各类物品的管理必须符合安全防火规定,配备足够的器材。
12、看火人员(包括临时看火人员)的职责
(1)看用火须经保卫部门审批,办理用火证,看火人员要了解用火部位环境。
(2)动火前要认真消除用火部位周围的易燃物,不能消除的要用水浇湿或用不燃材料遮盖。
(3)高空焊接、夹缝焊接或邻近脚手架上焊接,要铺设接斗用具或一用石棉布接火花。
(4)准备好消防器材和工具,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5)焊接和明火过程中,要随时检查,不得擅离职守,用火完毕应认真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才可离去。
(6)看火人员严禁兼职,必须专人,一旦起火要立即呼救、报警并及时扑救。
13、电、气焊工防火责任
(1)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焊接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持证操作,非电焊工不准操作。
(2)焊割前应经本单位同意,消防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领取“动火证,方可操作。
(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及设备安全情况,必须清除周围的易燃物,对不能消除的要用水浇湿或用非燃材料遮挡,开始焊割时要设灭火器材,有专人看火防火。
(4)乙炔瓶、氧气瓶不准进入建筑工程内,在高空焊接时,不准放在焊接部位下面,并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乙炔发生器的回火装置及胶皮管发生冻结时,只能用热水和蒸汽解冻,严禁用明火烤、用金属物敲打,检查漏气时用明火试漏。
(5)气瓶要装压力表,搬运时禁止滚动,撞击,夏季不得曝晒。
(6)电焊机和电源符合用电安全负荷,禁止使用铜、铁、铝线代替保险丝。
(7)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及金属架上,必须设置用地线,不得借路,地线要接牢,安装时注意正负极不要接错。
(8)不准使用有毛病的焊割工具,电焊线不要与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要与气焊软管或气体导管搭接,氧气瓶管、乙炔导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经过,油脂或粘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乙炔气瓶导管等接触。
(9)焊割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必须切断气源、电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在屋顶隔墙的隐蔽场所焊接操作完毕半小时内要复查,以防自燃问题发生。
(10)焊接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11)室外电器焊作业遇有5级以上大风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12)施工现场用火证不得连续使用,在一个部位焊割一次申报一次。
(13)禁止在下列场所和设备上进行电、气焊作业。
①生产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场所部位和其它禁火场所。
②密封容器未开盖的、盛过或存放易燃、可燃气体、液体的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经彻底清洗干净处理的。
③场地周围易燃物、可燃物太多不能清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无人看火监视。
14、电工防火责任
(1)电工作业必须遵守操作规范和安全规定,操作合格的电器材料,根据电器设备的电容量,正确选择同类导线,并安装符合容量的保险丝。
(2)所拉设的电线应符合要求,导线与墙壁、顶棚、金属架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并加绝缘套管。
导线与导线、设备与导线之间接头要牢固绝缘,铅线接头要有铜铅过渡焊接。
(3)定期检查线路、设备,保证其具有足够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对老化、破损、烧焦的插座、插头及线路要及时更新。
一般情况下不准带电作业和维修电器设备,安装设备要接零线。
(4)架设动力线不乱拉、乱挂,经过通道时要加套管或架高,经过易燃场所应设支点、加套塑料管。
(5)电工有权制止非电工作业,有权制止乱拉电线人员。
有权禁止未经批准使用的电炉子。
有权制止电气线路上悬挂物品。
15、油漆工防火责任
(1)油漆、调漆配料室内严禁吸烟,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要经消防保卫部门批准,并配备消防器材。
(2)调漆配料室要有排风设备,保持良好通风。
稀料和油漆分库存放。
(3)调漆应在单独房间进行,油漆库与休息室分开。
(4)室内电器设备要安装防爆装置,电闸安装在室外,下班时随手拉闸断电。
(5)用过的油毡棉丝、油布、纸等应放在金属容器内,并及时清理排风管道内外的油漆沉积物。
16、义务消防队
(1)成立以本工程安全员为义务消防队队长,队员十六人的义务消防队。
(2)义务消防队应当定期进行训练,使队员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扑救火灾。
(3)发生火灾时,义务消防队员应立即停止工作奔赴火灾现场。
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基本要求
(一)临舍搭建要求
1、施工现场搭设临时建筑,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A级耐火火构件搭建或砖砌,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防火等级不合格材料搭设。
2、临时宿舍、工棚应与各种库房、在建建筑等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表1),在防火距内严禁放材料。
3、临时宿舍每幢最大面积不得超过600㎡,层数小于3层,每个宿舍分区不得超过100人,每10人须设一道分隔墙,每个分区应有两个疏散出口,工棚不得超过200㎡,层数1层。
层数为3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应设置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大于25m;疏散走道及楼梯的净宽度单面布置房间不应小于1.0米;双面布置房间不应小于1.5m。
4、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m2,其它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100m2;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房间建筑面积超过50m2时,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m;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
5、临时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和私拉电线,禁用大功率灯泡照明或碘钨灯、柴火取暖烘烤。
6、临时宿舍内不准搭灶烧煮食物和使用电炊具,严禁床上吸烟和乱丢烟蒂、火柴火梗。
7、临时宿舍每幢配备足够数量灭火器,必要时可准备专供用的大平桶、积水桶、黄沙等器材设施。
8、办公室、职工宿舍内安装冷暖空调用电线路为单独回路。
9、不得在宿舍内躺在床上吸烟,烟头应集中丢在盛有水的小桶内。
10、宿舍高度为3m,宿舍内设有通道,宽度为1.2m~1.5m,通道不准堆放杂物,门窗均向外开。
(二)机房仓库搭建及材料堆放要求
1、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2)、层数应为1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3)、可燃材料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30m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m2;
(4)、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0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
2、施工材料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
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不准在在建装修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易爆液体。
3、在建工程内不准作为职工宿舍使用,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进度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4、现场易燃材料储存的防火要求:
(1)可燃材料宜存放于库房内,如露天存放时,应分类成垛堆放,垛高不应超过2m,单垛体积不应超过50m3,垛与垛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m,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内通风良好,并设置严禁明火标志。
(2)保温板堆放处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其周围10m范围及上空内不得有明火作业。
(3)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材料放在一起,并应注意防水。
(4)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电石库应设在地势较高的干燥处。
(5)在保温材料堆放处旁设消防器材,设置醒目禁火标志。
(6)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或其他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物资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应避免产生静电。
(7)可燃、易燃建筑垃圾或余料废料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5、现场要求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三)危险品使用要求
1、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作业,要有操作证、上岗证和动火证。
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及灭火用具。
动火证当日有效
2、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3、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间明火作业的距离不小于10m。
4、施工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在进行电焊、气焊、保温、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措施。
(四)施工现场布置与区域划分
1、现场应划分为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办公区。
动火作业区为各施工层段,主要是烧焊,切割等作业层段;易燃易爆材料区是指木材、油漆、气瓶等易燃材料储存场地;办公区、生活区则分应为工地厨房和办公宿舍区两部分。
2、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它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要求时,应按规范采取相应防火措施后方可适当减少防火间距,防火间距中不得堆放易燃物。
3、各类临时用房(设施)防火间距见下表。
4、固定动火作业场应布置在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宜布置在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库房、在建工程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5、施工现场内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宜大于40m;;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6、临时消防救援场地设置在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场地的长边一侧及在建工程的长边一侧;场地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操作要求且不应小于6m,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距不宜小于2m,且不宜超过6m。
7、现场临时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
2)、设置在地面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5m;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作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0m;用于疏散的爬梯及设置在脚手架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0.6m;
3)、临时疏散通道为坡道时,且坡度大于25度时,应修建楼梯或台阶踏步或设置防滑条;
4)、临时疏散通道不宜采用爬梯,确需采用爬梯时,应有可靠固定措施;
5)、临时疏散通道的侧面如为临空面,必须沿临空面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
6)、临时疏散通道设置在脚手架上时,脚手架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
7)、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识并设置照明设施。
表1(单位m)
*本方案防火间距如与上表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三、现场消防设施布置
1、消防水管布设
本项目已建室外消防供水系统,消防供水管径DN100,消火栓间距<120m满足现场周边消防要求。
在消防栓处设消防箱,并配备消防水带25m。
主楼设多根DN100消防立管,每层设消防火栓间距<50m,消火栓规格采用栓口QZ65,喷嘴φ19,配25m麻质水龙带。
2、消防泵房
在地下已建加压泵房。
泵房内设两台加压泵,加压泵出水压力0.38MPa。
水泵的控制为泵房现场直接手动或自动控制,控制箱已由厂家配套设置。
消火栓泵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
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
3消防给水
1)施工现场水源引自市政管网,接水管口径为DN100。
2)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现场用水主要考虑消防用水(包括地面及楼面消防用水)、施工用水、生活用水。
3)施工消防用水由已建地下消防水池(480m3)供水,配加压水泵二台(一用一备),可满足施工阶段室内外临时消防用水量180m3需求。
4)消防竖管,随施工进度接高,保证水枪射程遍及在建工程的各部位。
5)给水压力应满足消防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小于10m的要求;给水压力不足时,自动启动消火栓泵,消火栓泵不应少于2台。
6)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与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设置将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
应急阀门不应超过2个,且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设置明显标识。
4消防器材配备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各结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接口及消防软管接口,消火栓接口的前端应设置截止阀;接口的间距不大于50m(多层建筑)。
设置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且每个设置点不少于2套。
施工现场配备的灭火器材型号数量如下(采用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每个场所不少于2具)
1)厨房:
面积在100㎡以内,配置2具MF/ABC4型灭火器,每增50㎡增配灭火器1个。
2)不然材料库房:
面积在100㎡以内,配置不少于2具MF/ABC4型灭火器,每增50㎡增配灭火器不少于1个。
3)施工办公区、水泥仓:
面积在100㎡以内,配置不少于2具MF/ABC1型灭火器,每增50㎡增配灭火器不少于1个。
4)可燃物品堆放场:
面积在100㎡以内,配置不少于2具MF/ABC4型灭火器,,其中可燃材料库房:
单间面积在30㎡以内者,配置不少于2具MF/ABC4型灭火器;面积超过30㎡必须分隔为多间并分别配置。
5)电机房:
配置不少于2具MF/ABC4型灭火器。
6)电工房、配电房:
配置不少于2具MF/ABC4型灭火器。
7)垂直运输设备(包括施工电梯、塔吊)驾驶室:
配置不少于2具MF/ABC1型灭火器。
8)油料库:
单间面积在20㎡以内,配置不少于2具MF/ABC5型灭火器,面积超过20㎡必须分隔为多间并分别配置灭火器。
9)临时易燃易爆物品仓库:
同油料库。
10)木加工场:
面积在100㎡以内,配置不少于2具MF/ABC4型灭火器,每增50㎡增配灭火器1个。
11)值班室:
配置2具MF/ABC1型灭火器及1个直径为65mm、长度25m的消防水带。
12)集体宿舍:
每25㎡配置2具MF/ABC1型灭火器,如面积超过1000㎡,应设室外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并就近布设消火栓。
13)临时动火作业场所:
面积在100㎡以内,配置不少于2具MF/ABC4型灭火器和其他消防辅助器材。
14)主楼:
施工层面积在800㎡以内,配置不少于2组、每组2具MF/ABC4型灭火器,每增400㎡增配1组灭火器,沿走廊分散均匀布置,各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20m,非施工层具有火灾危险时也应配置材。
15)报告大厅:
面积在724㎡,配置不少于6组、每组2具MF/ABC4型灭火器,沿周边分散均匀布置,各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10m。
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在建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
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措施。
(一)电器设备安装
1、机械和动力的机座必须稳固,传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罩。
2、工作台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且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3、电气设备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扎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独立开关;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得修理。
5、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牢固,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要立即修理。
6、开关箱内应有线路图及每一回路应注明额定功率。
7、存放易燃液体、可燃气瓶和电气的库房内,照明线要穿管保护,库内要采用低热防爆灯具,开关应设在库外。
8、穿墙电线或靠近易燃物品的电线要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
9、配电屏上每个电气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距配电屏2m范围内不应堆放可燃物,5m范围内不应设置可能产生较多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区。
10、非电工不准驳接工具及机械用电电线、不准开电箱等。
11、临时用电线路要架空设置。
12、变、配电房、水泵房、无天然采光的作业场所及疏散通道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场所,应配备临时应急照明,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工作所需照度的90%,疏散通道的照度值不应小于0.5lx。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选用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灯具,自备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60min。
(二)油漆工程
1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
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标志。
2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符合安全距离。
3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4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5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漆,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6采用静电喷漆,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漆室(棚)应有接地保护装置。
7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8在调油漆或对稀料时,室内应通风,在室内和地下室油漆时,通风应良好,在场人员不准在操作时吸烟,防止气体燃烧伤人
9用不完的料桶应存放原处,不准到处乱放。
10清理随用的小桶等动火作业,应办理用火手续,按申请地点用火,并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器材,防止发生火灾。
(三)焊接工程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进行。
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5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