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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色与角色全文

“脚色”与“角色”(全文)

一、引言

“脚色”与“角色”之辨,既是一个“个案”,又是一桩“公案”。

说它是“个案”,因为它只是现代汉语中的一对普通词汇;说它是“公案”,因为现代戏剧戏曲学领域人人都在为“脚色”正名,都为“脚色”被“规范”而喊冤(据不完全统计,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涉及“脚色”的学术论著、论文就有近四百篇)。

“脚色”与“角色”

从现代戏剧戏曲学专业来看,“脚色”和“角色”是意义绝然有别的两个术语。

“脚色”为“脚色行当”之省称,是技艺分工和人物类型相结合的综合体。

人们熟知的“生、旦、净、末、丑”即戏剧戏曲中的五大脚色行当。

“角色”是剧中具体人物,由“脚色”扮演。

二者意义及用法有别,但多个版本的现代汉语词典却有失含混,仅将“脚色”看作

“角色”之异写,并以“角色”规范之。

这样的“规范”与戏剧戏曲专业领域内“脚色”“角色”的实际分工及应用并不相符。

二、现代戏剧戏曲专业领域中的

“脚色”与“角色”

笔者对现代通行、权威的戏剧戏曲著作做了全面检索,发现该领域内使用的“脚色”多用为“戏曲行当”义,区别于“角色”用作“剧中人物”和“戏曲演员”。

兹将检索到的“脚色”不同于“角色”而表示“戏曲行当”义的使用情况列于表1。

从实际使用情况来看,用作“戏曲行当”义的“脚色”属现代戏剧戏曲专业领域内的专业术语。

相关单篇论文的统计情况也能充分说明这一点(我们检索中国知XX,发现新中国成立以来涉及用作“戏曲行当”义之“脚色”的期刊及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有332篇之多)。

关于“脚色”,现代戏剧戏曲领域内的专家学者都给出了明确定义。

比如:

(1)为了提高表演技术,所以要分工,把戏中人物分成若干类型,由演员分别扮演,使各有专精,于是有“脚色”之名。

钱南扬《戏文概论》(2021:

203)

(2)“脚色”从具体的人物对象身上抽离出来,成为一种“行当”……行当是一类人物而不是一个人物……行当是演T创造人物的必要中介。

傅瑾《国剧的脚色、行当与人物》

(2000:

67―75)

“脚色”是古典戏曲不同类型剧中人物及其所习“行当”在演员身上分工的产物。

为明确“脚色”含义,提高“脚色”用为“行当”义的辨识度,还有学者将“脚色”与“行当”连属并称,如周华斌《中国戏曲的脚色行当制》(2021:

118):

“‘脚色行当制’有两个要素:

一是表演技艺;二是类型化的戏剧人物。

关于“角色”,安利在《脚色・戏曲脚色・角色之正名研究》(2021:

22)一文中说:

“它是很具体的人物形象、是有名有姓的人物。

”“角色”是“脚色”饰演的剧中人物。

与西方戏剧不同,中国戏曲演员不直接扮演“角色”,而是通过“脚色”这一中介进行表演。

换言之,“脚色”扮演“角色”,“角色”是“脚色”的饰演对象。

比如《窦娥冤》中“窦娥”这个具体“角色”是由“旦”这一“脚色”扮演的。

三、“脚色”与“角色”的历时考察

现代戏剧戏曲领域中“脚色”与“角色”分工明确,但在其他领域特别是实际社会生活中,二者却容易相混。

为此,我们有必要从历代典籍文献,特别是戏剧戏曲文献用例出发考察它们的异同、产生与发展的源流情况。

1.“脚色”

“脚色”在古代剧本里的使用情况最早可追溯到南戏。

现存南戏剧本显示,宋代“脚色”已具备戏曲学意义。

《张协状元》第一出有末白“后行脚色,力齐鼓儿,饶个撺掇”语。

钱南扬(1979:

4)认为此处“后行脚色”“指戏班中的乐队成员,后世称为‘后场’、‘场面’”。

明清时期,戏曲剧本中表示“行当”义的“脚色”一词开始大量出现。

以孔尚任《桃花扇》(2021:

73―74)为例,“脚色”于全剧(含《凡例》)共出现8次,而以第二十五出为最多,共有6次。

例如:

(3)[净]闻得圣驾将到,选定脚色,就叫串戏哩。

[副净自语介]李贞丽这个奴才,如此可恶。

今日净、丑脚色,一定借重他了。

为尽可能把握“脚色”在历代戏曲中的意义,我们又选取俞为民、孙蓉蓉《历代曲话汇编》一书,在其范围内对“脚色”出现频率进行了统计。

其中“脚色”共出现84次,皆为“行当”义。

“脚色”与“生”“旦”“净”“末”“丑”等“行当”在同一语境下互指的有72次,该情形密集分布于明清文献,其中明代有9次,清代63次。

此数据初步表明今天戏剧戏曲领域中“脚色”的“行当”义在明代已具备,至清代逐渐定型。

明清时期“脚色”在指“戏曲行当”义的同时也产生了引申义及相关用法,这在文献中有两处体现。

一是“脚色”指“演员”。

如晚清《菊部群英》(俞为民,孙蓉蓉2021:

678)“凡例”言:

“四、各脚色宗族姻亲而隶梨园籍中,亦就访得者注明,……十二、是编匆促付梓,各脚色籍贯、技艺难免遗漏。

该书所记录“脚色”之“宗族姻亲”“籍贯”“技艺”举例如下:

(4)保安主人鲍秋文(名翠玉,辛未生。

隶四喜,唱小生。

前隶和春部,唱昆旦。

出天保。

住韩家潭)少主人黑子(号兰笙,辛未生。

隶四喜,唱小生。

永胜奎花面徐宝成之婿)

对照《凡例》与正文可知,“脚色”对应“鲍秋文”“黑子”等173位戏曲演员,则“脚色”在此时已指称“演员”。

二是“脚色”指“剧中人物”。

明代焦循在《剧说》卷一中指出,读剧要区分“生”作“脚色”和“人物名称”两种含义。

他批评当时“脚色”名与“剧中人物”名称混用的情况:

“《西厢》第一折末上云:

‘自家是状元坊小二哥。

’以下但标‘小二’。

‘末上’二字,自乱其例。

”(俞为民,孙蓉蓉2021:

347)这反映出了“脚色”已用作“剧中人物”义的实际情况。

又如:

(5)乾隆庚辰一科进士,大半英年,京师好事者以其全貌,各派《牡丹亭》全本脚色,真堪发笑。

如状元毕秋帆为花神榜眼,诸重光为陈最良,探花王梦楼为冥判侍郎,童梧岗为柳梦梅,编修宋小严为杜丽娘,……

钱冰《履园丛话》(俞为民,

孙蓉蓉2021:

256)

(6)童氏、王之明两案,福王时不决之疑,良玉兵东下,实因乎此。

何腾蛟先去,亦是实事。

继咸后能尽节,澍特仗良玉之势,非端人也。

剧中一概作好脚色,亦未确当。

陈乃乾校订《南桃花扇》(俞为民,

孙蓉蓉2021:

887)

用“脚色”称呼“花神榜眼”“童氏”“王之明”等,则此“脚色”已指“剧中人物”(即现代“角色”义)。

可见,“脚色”之“戏曲演员”“剧中人物”义在清代已较常使用。

近现代小说、杂文在“人物”和“演员”义上也多使用“脚色”,今举数例如下:

(7)后来渐渐说到他是一个老梨园脚色,季守备脸上不觉就有些怪物相。

《儒林外史》第二六回(1978:

310)

(8)直等这出戏进场后,更知蒋玉菡极是情种,非寻常戏子可比。

程甲本《红楼梦》第九三回(2021)

(9)直等这出戏煞场后,更知蒋玉菡极是情种,非寻常脚色可比。

程乙本《红楼梦》(2021)

程甲本“戏子”指“戏曲演员”,程乙本改用“脚色”,则此“脚色”亦当指“演员”。

又如:

(10)头绪既繁,脚色复移,其记事遂率与一人俱起,亦即与某人俱讫,若断若续。

《中国小说史略》(1973:

108)

第28篇评《官场现形记》

(11)人物的模特儿也一样,没有专用过一个人,往往嘴在浙江,脸在,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脚色。

《南腔北调集》(1973:

436)

以上,《儒林外史》《红楼梦》《南腔北调集》等文学作品中的“脚色”亦泛指“演员”。

2.“角色”

据考察,清中期以前我国古典戏曲尚未形成对剧中人物的专称,人物上场时基本以“脚色扮人物”的形式标示剧本,且该人物再次登场时用“脚色”的具体人物名来代替。

如:

(12)街市有贫丐者三五人为一队,装神鬼、判官、钟馗、小妹等形……

(宋)亲阅痢睹瘟宦肌罚ㄓ嵛民,

孙蓉蓉2021:

124)

(13)【二】一个妆做张太公,他改做小二哥……

(元)杜仁杰《耍孩儿・庄家不识勾栏》

(俞为民,孙蓉蓉2021:

212)

以上文献中的“判官”“张太公”等显然都是具体人物,由特定的几类“脚色”扮演。

“脚色”所扮演的具体人物本来只使用“脚色”这一词形,因为清中期开始“角”“脚”二字读音已开始混同,所以此后也多有将“脚色”写作“角色”者。

如:

(14)我梨园子弟,……只求无有艺病,日久技术必精,则可成为上好之角色。

《明心鉴》(周贻白1983:

179)

例(14)中“角色”为“戏曲行当”义,是“脚色”的同音异写词。

根据吴新雷(1994:

102)的研究,《明心鉴》一书约成于1748―1795年间,而此时北方话中“角”“脚”二字已经同音(详见下文)。

到民国时期,在“戏剧人物”义上,“角色”这一词已开始广泛使用,如《〈少奶奶的扇子〉后序》(1925)“读剧与观剧”:

“观剧时,剧中角色悉由演员代为发挥。

”其他作品如《中国近代文学大系》《中国新文学大系》《中国现代独幕话剧选》《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现代戏剧序跋集》等用“角色”而不用“脚色”的也有40次之多。

另外,此时“角色”在剧中人物义上还派生出了“男角色”“女角色”“男角”“女角”“主角”“女主角”“配角”等词。

这说明从1925年到1949年间,剧作家对剧中人物及其功能开始有了更清晰且深入的认识,开始用“角色”来分化“脚色”的“演员”“剧中人物”义,现代“角色”的含义及用法由此逐渐定型。

3.“脚儿”和“角儿”

除“脚色”“角色”外,清末民初还出现了用“脚儿”“角儿”指称“演员”的情况。

如:

(15)(左宝奎):

“刘老板最讲究一点戏的真味,老是望她(凤仙)做个好角儿,那知道她偏不在玩意上下功夫……”

田汉《名优之死》(《中国新文学大系》

1985)第一幕

(16)玩意儿真好人家总会知道的,把玩意儿丢生了名气越大越加不受用,你看有多少有名的脚儿不都是这样的倒了吗?

田汉《名优之死》(《中国新文学大系》

1985)第二幕

“角色”与“脚色”分化后,相应地,“角儿”也比“脚儿”更常用于指称“演员”。

张文瑞(2021:

90)在《捧角儿》一文中指出:

“‘角儿’是指演员凭借个人剧艺水平和能力得到观剧者认可、喜爱,并享誉著名者,‘角儿’是扮演角色的演员。

”据此,则“角儿”更准确的含义是“著名戏曲演员”。

另外,“角儿”还是典型的话儿化词,“儿”的初始及基本语义特征都具有表示细小、喜爱、亲昵等的正面语义色彩,如“金鱼儿”“相声儿”“宝贝儿”等。

因此,“角儿”除了指“著名演员”外还表达了人们对其的喜爱之情。

四、“脚色”“角色”混同

与分化的语音机制

现代普通话中“脚”与“角”是同音字,但最初它们却读音有别。

上古时期二字分属铎、屋二部,主元音不同,通用之例不多见。

至中古,二字分别为药、觉二韵;近代,二字分属江、宕两摄,主元音已开始接近,所以在入声消变之始(宋代),它们就出现了混写混用的情况,比如朱熹《答任行甫书》:

“休致文字,不知要录白缴申角色之类否?

”其中的“角色”即为“脚色”,指“履历”。

“脚色”异写作“角色”,宋代已有个别例证,而戏剧戏曲领域中用作“剧中人物”和“演员”义的“脚色”大量异写作“角色”实际晚至清中期以后才开始出现。

从近代语音史来看,“脚”“角”二字在元代周德清(1277―1365)《中原音韵》(2021:

3)中已由不同的入声韵共同转入了“萧豪”韵之上声,它们变得韵部相同了,但所处的等(“角”为二等字,“脚”为三等字)还有细微差别。

十七世纪中期至十八世纪中期的一百年间,受腭化影响,汉语声母从见、溪、晓和精、清、心中分化出了尖音j、q、x,此类声母二、三、四等字读音也开始混而不别,这就造成了北方话口语中“脚”“角”二字在音读上完全相同的情况。

读音相同之后,“角色”作为“脚色”的异写也开始大量涌现。

“脚色”从开始时的“履历”义发展出“乐队成员”“行当”义,至明清又有了“戏曲演员”和“剧中人物”义。

一词多义降低了词汇表义的明确性,增加了记忆和理解负担,所以语言中需要有一个词来分化它的表义功能。

这样,同音且常与之混写的“角色”就进入了人们视野,人们干脆约定俗成地以“角色”来指称“剧中人物”和“戏曲演员”,而以“脚色”专门表示它的原始“行当”义,于是就出现了“角色”与“脚色”的不同分工。

同时人们在使用中也约定“角色”保留古读jué,而“脚色”保持现代音读jiǎo,这也就是当今“脚色”与“角色”音读、意义及用法相区别的由来。

五、“脚色”与“角色”的现代汉语规范

“脚色”与“角色”之间的关系有复杂之处,多个版本的现代汉语词典及规范条例皆以“角色”替代“脚色”,而对“脚jiǎo色”避而不谈,忽视了分工后“脚jiǎo色”用作“戏剧行当”义在戏剧戏曲专业领域内仍然广泛使用的情况。

因此,我们有必要从实际应用角度出发对这些词典和规范条例进行重新审视。

(一)《现代汉语词典》

《现代汉语词典》(以下简称《现汉》)第5版、第6版于“脚jiǎo”下皆未列“脚色”,但在“脚jué”下列之:

(17)脚(_)jué旧同“角1”(jué)。

另见686页jiǎo。

脚色juésè见746页【角色】《现汉》第5版

(18)脚(_)jué旧同“角1”(jué)。

另见652页jiǎo。

脚色juésè见709页【角色】《现汉》第6版

以上,《现汉》把“脚色”视作“角色”之异写,并将其指列于“角色”内。

在“角jué”字下我们查检到了“角色”这一词条:

(19)角色(脚色)juésè名①戏剧、影视剧中,演员扮演的剧中人物:

我在剧中只演一个小~。

②比喻生活中某种类型的人物:

在这一事件中,他扮演了极不光彩的~。

该词条《现汉》第5版与第6版内容相同,它们都将“脚色”归并到了“角色”条下,且未做区分。

很显然,这是将“脚色”看作“角色”之异形词并对其做了规范处理。

明确专业术语并予以科学定义是现代汉语规范的重要内容,《现汉》并未将现在仍然使用的“脚色”之“行当”义列出,而简单地以“角色”取代“脚色”,这与戏剧戏曲术语使用的实际情况不符。

另外,注“脚jué”旧同“角”,也有歧义,因为从词汇发展的角度看,“角色”最初只是“脚色”音同、音近之异写,“角色”的意义本源于“脚色”之“脚”。

“脚色”为本,“角色”仅为假借分化词。

(二)《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

1985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广播电视部共同发布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以下简称《审音表》)中列出了“角”“脚”二字:

(20)角

(一)jiǎo八~(大茴香)~落独~戏~膜~度~儿(犄~)~楼勾心斗~号~口~(嘴~)鹿~菜头~

(二)jué~斗~儿(脚色)口~(吵嘴)主~儿配~儿~力捧~儿

(21)脚

(一)jiǎo根~

(二)jué~儿(也作“角儿”,脚色)

该表虽然对二词进行了规范,但尚有不足:

首先,它未列“角色”词形,而只列“脚jué色”。

其次,“角”“脚”二字下不单列“脚色”和“角色”,而只在“角儿”和“脚儿”后的括号中附列。

这会让人误以为“剧中演员”义的常用规范形式为“角儿”“脚儿”而非“角色”“脚色”。

这样的排列也不符合词汇使用实际情况,因为书面语中“角色”比“角儿”更正式和常用。

另外,《审音表》在“角jué”下所举之“主角儿”“配角儿”也只是“角儿”定型后的派生词,似不应单列。

(三)《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现代汉语异形词规范词典》

2021年《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发布,该表用“角色”“独角戏”取代“脚色”和“独脚戏”,从而有效解决了现代汉语在“剧中人物”义上混用“角色”“脚色”词形的现象,但简单地替代忽视了“脚色”的“戏剧行当”义。

同年底,该表整理者出版《现代汉语异形词规范词典》(以下简称《规范词典》)对上述规范做了进一步说明:

(22)角色―脚色juésè戏剧或电影、电视中,演员扮演的剧中人物;比喻生活中某种类型的人物……。

二者为全等异形词。

根据通用性原则,《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已确定“角色”为推荐词形。

《规范词典》更加强调以“角色”取代“脚色”,但同样忽视了“脚色”作为“行当”义这一专业用语。

(四)《现代汉语大词典》

2021年版《现代汉语大词典》对“脚色”与“角色”的处理已与《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规范词典》有所不同。

它单独设有“脚色juésè”词条,但又将“戏曲行当”义归于“角色”词条下(见“角色”释义②):

(23)角色juésè:

①……②戏曲演员专业分工的类别。

根据所演不同的脚色类型及其表演艺术上的特点而划分。

如京剧有生、旦、净、丑。

很明显,《现代汉语大词典》没有注意到现代戏剧戏曲学领域中“戏曲行当”义实际使用“脚色”而非“角色”的实际情况。

总之,“脚(jiǎo)色”“角(jué)色”二词共同活跃在现代汉语特别是戏剧戏曲专业领域中,分别固定承担“戏曲行当”和“剧中人物”义。

分工后的两个词意义及用法不同,互相不再是异形词关系,各版本的现代汉语词典应该考虑到“脚色”作为专业用语的实际存在,应当为“脚色”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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