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准军事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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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准军事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推进准军事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推进支队准军事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队伍建设,培养全体工作人员吃苦耐劳的精神、顽强过硬的作风、令行禁止的纪律观念、良好的执法姿态和严整的仪容风纪,实现规划建设执法工作可持续发展,现根据执法单位性质和局党组的要求,决定在支队实施准军事化管理,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准军事化管理的基本要义

准军事化管理就是从单位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效能建设、纪律建设、章制建设、团队建设等实际需要出发,仿效军队正规化管理模式所实行的内部规范化管理。

在管理模式等方面,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条令、条例,按照其工作标准和要求,对本单位的各项建设做出接近或相当于军事化的统一规范和标准,进而达到这些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加强队伍管理,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素质,是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是巩固和深化文化建设的重要保证。

目的是按照工作标准化、干部示范化、考核严格化、奖惩制度化、举止文明化、仪表整洁化、行走整齐化、接待正规化、会议规范化、场所公德化的“十化”要求,全面加强队伍管理,提高队伍执行力,打造凝聚力,把支队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政高效”的准军事管理单位,推动执法事业可持续发展。

基本任务是:

通过严格的准军事化管理,培养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意识,乐于奉献、敢打硬战的斗志,整齐划一、步调一致的作风,以支队为家、团结向上的团队精神,树立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必须做到严格执行,严格管理,长期坚持,保持队伍的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

在工作中应当做到:

严格要求,以身作则;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干部带头,依靠群众;发扬民主,互相尊重;公道正派,不分亲疏;干群一致,赏罚分明;说服教育,启发自觉;团结紧张,严肃活泼。

二、准军事化管理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以人为本、全面建设,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原则,坚持“执法为民、服务社会”的理念,以军队建设正规化为基本方向,以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为重点,以提高队伍执行力为核心,以强化长效管理为手段,严格组织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团结拼搏,甘于奉献,求真务实,实现形式与效果统一、教育与管理并举,努力适应工作需要,实施精细化管理,治庸、治懒、治散、治痹,不断提高执法效益、社会效益,创建市民满意的执法环境,推进支队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支队准军事化管理总体目标任务

通过准军事化管理,切实增强全体工作人员事业心和责任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提高执法效率,全面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政高效”的执法队伍。

四、准军事化管理建设的内容和标准

(一)思想政治建设合格

1、政治立场坚定。

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自觉践行“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都不发生政治问题。

2、思想品德优良。

有远大的理想和坚定信念,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牢记“依法行政,以人为本,和谐执法”的理念,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道德规范,追求高尚境界,勇于制止和打击不良行为。

发扬集体主义精神,识大体、顾大局,尊重领导,爱护下属,搞好团结协作。

坚持原则,恪尽职守,争做优秀工作人员。

3、领导班子坚强。

领导班子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朝气蓬勃,团结务实,率先垂范,公道正派,奋发有为,作风民主,清正廉洁,真抓实干;有较强的科学判断、行政执法和总揽全局能力。

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和技巧教育),定期举办研讨交流活动,提升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提高执法水平;业务知识培训原则上每月集中组织一次,参加业务知识培训,若有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50元、缺席的每次扣100元。

新任用人员要实行岗前培训制度,培训内容包括业务知识培训和军事训练,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并实行考试过关制度,做到不过关不准上培训;同时积极鼓励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参加法律或专业类资格考试。

3.工作方法科学。

了解现代管理知识,能独立组织开展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强;工作具有主动性、预见性、准确性、计划性,能适时提出科学的意见和建议。

在工作遇到困难时,要注意请示和报告;在日常工作和执行上级命令过程中,如遇到事故、暴力抗法和其它突发性事件时,现场组织者要冷静处置,须及时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想方设法控制住现场发展态势,同时应报警求助,并立即向上级报告,请示处理方式,待答复后再行处理;在接到答复前不可主观臆断,擅自处理;上级对下级的请示应当及时答复(请示原则上应逐级进行,特殊情况下可越级进行);对上级安排的工作实行复命制,对任务的执行、完成情况,下级应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报告,不得拖延,如有重大情况出现应立即报告;执行重要任务时,应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报告工作必须讲真话、报实情,不得故意不报、瞒报、虚报、漏报。

请示、报告工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当面或电话(信息)的方式进行。

(四)作风纪律建设优良

1.政令畅通。

坚决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严守纪律,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按照“讲大局、讲团结、讲稳定”的要求,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切实增强工作执行力,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对上级决定、决议、指示和交办的任务,下级必须无条件服从,迅速执行并坚决完成,并将执行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务必做到优质、按时完成任务。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先前未预料到的因素出现,影响到原命令的正常执行时,下级应向上级据实反映问题,不推诿、不扯皮。

若上级向下级征求建议,下级应本着促进问题解决的态度,根据了解到的实际情况,适当地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但在上级未改变命令前,仍须坚决执行原命令;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时,须及时向上级说明情况;上级可随时检查、调度下级执行情况,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下级在接到非隶属关系上级的命令时,可视情况在执行前或执行中向隶属关系的上级请示汇报,特殊情况时,也可以先执行后汇报。

同时建立健全督察纠察问责机制,实施督察考核和问责,通过日常督察和不定期纠察等方式,狠抓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狠抓政令畅通和工作执行力,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树立单位形象。

2.责任意识强烈。

爱岗敬业,认真履行职责;工作高度负责,具有全局观念,积极为基层服务。

3.工作作风扎实。

工作年、季度、月有计划,每项工作计划周密、组织严密;办事快捷高效,公务办理快速、准确、严密、细致、务实,办事不推诿,不拖拉;克服“庸、懒、虚、散”不良习气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树立执法机构的良好形象。

4.培养团结协作精神。

团结协作意识强,同有关业务部门保持密切的良好关系,对外关系融洽,科室、大队之间紧密协调,同事之间、上下级之间有良好的工作关系;能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杜绝不团结的事情发生。

5.建立言论渠道畅通机制,及时进行信息反馈。

下级对上级及工作有意见、建议时,应当通过正当途径逐级反映,也可与上级进行当面交流、电话交流、书信(包括电子邮件)交流,但不得擅自在网络或其它媒介上发布有损单位形象,或污蔑、侮辱单位领导同志的信息及言论。

交办事项应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重要活动和重要事项要及时反馈和上报。

6.奖励惩罚严明。

激励机制和考核制度健全,以德、能、勤、绩、廉为衡量标准,奖优罚劣,奖罚公正严明。

对严格遵纪守法、出色完成任务、为本单位赢得荣誉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违法乱纪、完不成任务给支队造成经济或荣誉损害的,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五)办公秩序建设井然

1.规章制度完善。

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进一步完善会议、公文处理、考勤、值班、接待、保密、档案管理、印签管理、安全保卫等各项规章制度,使支队工作有章可循,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工作目标明确。

绩效考核、全员岗位目标责任制落实,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检查、监督、考核、奖惩目标体系,明确各项考核目标,目标合理量化、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检查考评。

3.工作纪律良好。

严格执行上下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落实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工作时间无脱岗、闲聊、娱乐、办私事现象;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自觉遵守活动要求。

4.行为举止文明。

模范遵守公务员行为准则,举止端正,文明大方,称呼得当,精神振作;言语规范,不准讲脏话、粗话。

办公期间着装得体、洁净,头发、胡须整洁,女同志不浓妆艳抹、过分修饰;接待工作热情、周到、文明、礼貌,在重要活动中统一着装并佩带标志,树立支队良好形象。

5.办公环境优美。

文明办公,办公场所室外要保持清洁卫生、无杂物,标志清晰完整,所有车辆按指定位置有序存放;办公室内应窗明几净,四壁无尘,无污垢,无卫生死角,各类物品清洁无污染,设置一致,放置有序,摆挂整齐;办公场所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废弃物要自觉放入果皮箱、垃圾箱或专用桶箱内,做到垃圾不乱倒、不暴露,并定期处理;室内室外天天清扫,保持清洁。

6.安全措施严密。

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保密制度规定;要害部位有防范措施,重要设备器材有专人管理,无失泄密和重点安全责任事故,办公室人员人人能熟练使用报警、监控、消防、通信设备,发现异常情况能从容处置。

要加强水电、通信、取暖设施、线路、管路管理,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知识教育,制定防护措施,保障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用油,离开办公室前应随手关闭用电、用水、用气设备。

7.丰富文体活动。

逐步完善图书资料室、文娱活动室,积极开展健康、文明的文体娱乐活动,加强工作人员体能训练,保障干部职工身心健康、团结向上。

(六)团体活动纪律建设严谨

1、举行会议或集体活动时,应按时按要求派人参加,参会者应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因故不能参加者应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

若有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50元、缺席的每次扣100元。

2、若会议开始前需进行点名,则被点到人应答“到”;领导点名时要主动起立,点到下一名人员时自行坐下。

3、严格遵守会议及活动纪律,参加会议要集中精力听讲,做好笔记,保管好文件材料,与会者要关闭通讯工具,不准交头接耳、随意走动、打瞌睡或做其它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4、代表支队外出参加大型会议或集体活动时,带队人员要清点人数,然后整队带入会场和指定地点,按要求就座或列队。

活动结束后应做到人离椅正地净,有序依次退场。

(七)着装举止建设规范

1、工作时间内应统一着制式服装,并按照规定佩齐帽徽、胸徽、胸号、肩章、臂章;着制式服装时,统一着黑色皮鞋(着凉鞋时应前不露趾后不露跟),着深色袜子;非公务时严禁着制服出入酒楼及娱乐场所;非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着制服;女队员怀孕时,应着便服。

工作时间不着制式服装,每发现一次扣20元。

2、着制服时,不准背或挂包,执勤所需的文书、表格、皮尺等用品,应放在公文包内。

3、夏、春秋、冬装不得混穿;制式服装与便装、便帽不得混穿、混戴;着制服时内衣下摆不得外露,着冬服时必须内着制式衬衫,系制式领带;重大活动按支队统一要求着装;季节换装时间由支队统一规定。

4、头发要整洁。

男队员不准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蓄发不得露于帽外,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1.5厘米;女队员发辫不得过肩。

5、着制服时应该保持衣着整洁,不准歪戴帽子,敞怀挽袖,卷裤腿、披衣。

不准戴耳环、项链、领饰、戒指等饰物,不得描眉、涂口红擦胭脂、染指甲,不准戴墨镜,不准纹身。

6、着制服时应保持举止端正,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不准袖手、背手或将手插入衣袋,执勤时不准吃零食、用帽子当扇子,不得搭肩挽臂。

(八)礼节交往建设文明

1、执法工作中应使用文明用语、规范用语,严禁使用生硬、冷淡、蔑视、歧视、侮辱等违禁用语;在工作中一律采用职务称谓,没有职务的,应使用礼貌用语。

2、敬礼分为举手礼、注目礼,着制式服装时通常行举手礼,着便服或不便行举手礼时行注目礼。

3、执法人员在下列时机和场合的礼节:

进入领导办公室前,应当喊“报告”或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进入同级或其他人员室内前,应当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在室内工作,当领导到来时,应当自行起立。

4、对内部或外来人员联系工作,要热情接待,对来人提出的问题给予解答,做到认真负责,举止大方,不卑不亢;在外业执勤时,遇有群众问路或咨询问题,应礼貌解答。

5、单位和个人外出参加活动、联系工作等,要言行文明,举止端庄。

五、工作措施

(一)切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夯实“准军事化”建设的思想基础。

及时组织召开支队准军事化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宣布相关纪律、管理措施,强化开展准军事化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围绕更新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改善执法环境、强化规范化管理等主题,认真开展相关学习培训和军事训练,推进准军事化管理工作实施。

(二)切实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和“准军事化”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大力倡导学习之风,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通过经常性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增强政治辨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不断提高政治水平、法律水平、政策水平、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通过学习现代科技知识和执法知识,熟练把握执法工作基本特点及发展趋势,努力提高执法能力。

(三)切实抓好作风纪律教育,为搞好“准军事化”建设提供保证。

开展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并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进行体能、技能训练,开展岗位练兵。

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严肃纪律、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使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

(四)切实抓好规章制度建设,全面实行目标绩效管理。

按照公务员建设标准和准军事化建设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用规章制度来培养行动统一、步调一致的集体意识,规范执业行为,提高组织指挥和快速反应能力,铸造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能打胜仗、善打硬仗的准军事化执法队伍。

(五)切实抓好抓好经常性的管理教育,不断促进执法工作全面发展。

重点抓好经常性的管理教育和训练,通过平时的强化教育和训练,使全体工作人员在执法时能迅速出击,快速反应,承担起执法职能。

(六)切实抓好督察考核问责,全面提升工作执行力。

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对各执法大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察考核。

督查工作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

1.抓素质。

从增强责任感,提高执行力着手,督查各科室各大队抓学习培训,提高队员综合素质情况,督促各科室各大队强化素质建设。

2.抓形象。

从工作人员的仪容仪表和着装管理工作着手,严格查处工作时间内着装和行为举止不规范、不遵守社会公德、损坏单位声誉等行为,督促各科室各大队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强化服务。

3.抓作风。

从严格履行支队制度着手,严格查处工作期间喝酒和酒后执法行为、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行为、野蛮执法、粗暴执法等不良行为,建设起一支作风正派、纪律过硬的执法队伍。

4.抓作为。

从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着手,通过督查,督促各科室各大队严格执法,提升工作效能,确保管理无盲区、无空挡、无死角、无漏洞。

在组织开展日常督察的同时,不定期地对队容风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纠察。

纠察的主要工作内容有:

1.开展队容风纪纠察。

对工作人员工作时间违反队容风纪和队伍内务管理规定的情形进行纠察;对不在工作时段穿着制式服装的行为进行纠察。

2.开展车辆使用纠察。

对不按规定要求驾驶、乘坐车辆的行为进行纠察;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驾乘执法车辆的行为进行纠察。

开展督察时,督察人员应如实填写督察情况登记表,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并由督察人员与被督察人员双方签字确认。

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即通知责任科室责任大队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任科室责任大队的负责人应说明具体原因,并立即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实施整改后主动要求复查。

督察工作实施连带责任制。

对督察范围内出现的问题,如执法工作人员和督察人员均未发现,被群众举报、上级批办或新闻媒体曝光的,将按规定同时追究执法人员及督察人员的连带责任。

(七)切实抓好奖惩制度落实,严格实施问责任管理。

从认真落实奖惩制度着手,按照分级负责、统一考核、统一奖惩的原则,实施督察考核与年终考核挂钩,对成绩突出的科室大队、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作为或有违纪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停岗学习或按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依法律依规处理。

六、具体要求

(一)要成立组织,狠抓落实。

成立以支队一把手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支部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科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准军事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综合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准军事化建设领导小组要把准军事化建设工作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准军事化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要坚持把准军事化建设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科学部署,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同时把准军事化建设工作与各项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与文明单位建设结合起来,实现共同促进、共同发展。

(二)要实事求是,力求实效。

准军事化建设必须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力戒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要发扬求真务实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把改进工作,增强实力,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作为准军事化建设的根本标准,始终在力求实效上下功夫。

(三)要以人为本,提高素质。

准军事化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要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来建设一个坚强有力、团结务实的领导班子,造就一支业务精湛、作风顽强的高素质执法队伍,全面提高支队的综合素质。

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四)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要搞好支队准军事化建设,必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要及时总结经验,探讨和研究准军事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丰富准军事化建设的内容、形式和手段,努力做到在发展中形成新思路,在改革中寻求新突破,在开放中开创新局面,在工作中体现新举措,不断把支队准军事化建设引向深入。

(五)要切实履职,各负其责。

各科室各大队要根据各自职责对支队实施准军事化管理负责。

各科室各大队负责人为本科室本大队准军事化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并对本科室本大队建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总结,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支队每季度应当进行检查和总结,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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