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车间劳动竞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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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车间劳动竞赛
燃料车间班组劳动竞赛条例
为完成公司全年目标利润,坚持以“安全为基础、效益为中心”,调动部门各级人员在电力市场激烈的竞争中顽强拼搏的积极性,根据车间实际情况开展班组劳动竞赛,通过开展劳动竞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
具体竞赛条例如下:
一、总则:
1、参赛对象:
燃料车间所辖班组.
2、竞赛内容:
安全管理、经济指标、日常管理及生产设备管理四大项。
3、检查和评比办法:
(1)检查和评比工作小组:
组长:
车间主任,副组长:
车间副主任,成员:
检修专工、运行班长、检修班长、煤管班长、核算员。
(2)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形式进行检查方式。
台帐资料根据班组信息管理内容等规定不定期检查,现场检查为不定期检查(现场文明生产按通知时间检查)。
(3)根据日常检查情况按照机务班100分,其余班组100分的总分进行计算。
每月25日至28日由组长牵头进行内部讨论后下发,再由班组核查反馈意见,后在燃料宣传栏上公布结果。
(4)每月根据竞赛总分评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二、细则:
(一)安全管理:
1、扣分部分:
(1)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班组未布置,扣2分/次,安排不及时,扣1分/次,活动开展不力,视情况扣0.5分/次或1分/次,未按时间报材料,扣0.5分/次,报来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扣0.5分/次。
安全检查的整改,未按期按质量完成的(到期不能完成的,应提前交申请报告,经部门主任审批同意后,送交部门安全员处备查。
),扣0.5分/条。
(2)安全活动全月未开展的,扣4分,全月少一次扣1分/次,安全活动不实、活动效果不好,扣0.5分/次,不及时组织安全活动,扣0.5分/次。
安全活动作假扣1分/次。
每月安全活动未请部门管理人员参加的,扣1分/次(有正当理由的可不考核,但应在月底前把相关管理人员未到原因在机上以书面形式发到部门安全员信箱中。
)。
安全学习材料未及时学习,扣1分/次。
(3)班组管理信息系统上有关内容不及时填写,扣0.3分/次。
(4)安全工器具台帐帐、物不相符,扣0.5分/次。
使用不合格的、过期未作试验的安全工器具,扣1分/次。
使用安全工器具方法不正确,扣0.5分/次。
报废的或损坏后暂不能使用的安全工器具,上面不贴“不准使用”或“报废”等字样,扣0.5分/件。
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与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报废的安全工器具混放,扣1分/次。
班组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在现场、仓库中存放不符合规定的,扣0.3分/次。
安全工器具上试验合格证看不清的不及时换,扣0.3分/次。
班组该试验的工器具未在一周前通知相关班组、相关联系人,导致到期赶不上试验,扣未通知班0.5分/次。
(5)《安规》考试班组有不及格,扣2分/次、人,班组用的港务工人考试不及格,扣1分/次、人。
《安规》考试作弊的,扣4分/次、人。
(6)参照公司两票制度,发生不合格的两票扣1分/张,有差错的两票扣0.4分/张,不规范的扣0.2分/张,从运行班开出的工作联系单执行中不符合规定,原则性问题扣分与工作票同等对待。
本班组开出的工作联系单,按部门工作联系单制度考核。
(7)用拉绳来联系开皮带的,扣0.5分/次,无部门有关专业人员同意,皮带机处在无拉绳保护的情况下运行,扣1分/次。
(8)新进人员、复工人员、换岗人员、外来人员未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试,就直接到班组参加工作,扣0.4分/人、次。
(9)消防器材正常使用后不及时报告的,扣1分/次。
(10)发生不安全现象,主要责任班组扣4分,次要责任班组扣2分;发生责任性不安全现象,主要责任班组扣8分,次要责任班组扣4分;发生人身不安全情况,主要责任班组扣10分,次要责任班组扣5分;班组发生不安全现象及以上情况时涉及多个班组时,主要责任按定性扣分,次要责任的班组按定性的下一级进行扣分处理;班组发生不安全现象及以上情况,不及时汇报按上述定性双倍扣分。
(11)班组发生不安全现象及以上情况,相关班组不及时分析,扣1分/次。
分析不安全事件,在原因清楚的情况下,责任班组分析时推卸应承担的责任,扣1分/次。
防范措施未落实的,扣1分/次,因未落实防范措施而发生后果的,扣2分/次。
(12)工作负责人每天开工前未检劳保用品及工具符合安全要求,未检查,扣0.5分/次。
(13)本部门人员严重及一类违章扣4分/次,二类违章扣2分/次。
部门内班组所用临时工严重及一类违章扣2分/次,二类违章扣1分/次。
发现本部门人员、本部门管辖范围内港务公司生产人员违章,及外单位人员(他们违章会造成我部门设备或人员不安全事件)违章,不制止,扣0.5分/次。
(14)未执行班前会、班后会,扣1分/次。
全月未开展班前、班后会的,扣4分。
(15)清理落煤筒内积煤时,不做安全措施,扣1分/次。
(16)检修现场栏杆等防护设施未及时恢复或未采取其它防范措施,扣0.5分/次。
(17)在油泵房油罐外防火堤上行走,扣0.5分/次。
(18)执行无渗漏擦拭设备的规定时,安全方面,扣1分/次。
发生违章的,按违章扣分。
(19)电动葫芦用后手柄不及时上锁的,扣0.5分/次。
。
(20)在生产上不执行关于安全方面的制度,不在上述条款扣分范围内的,未产生后果的,扣0.5分/次。
2、凡当月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月竞赛资格:
(1)班组发生人身未遂、设备异常及以上的不安全现象;
(2)对不安全现象调查时,发现隐瞒事件真相的。
(二)经济指标:
(1)卸煤时,要严格按照煤场管理员指定的区域堆放,私自乱放的每次扣2分。
(3)堆煤时不成形,造成外观较难看,每次扣1分。
(4)卸煤时,发现煤质有明显变化时未及时汇报部门的每次扣2分。
(5)“四大块”进仓,每次扣运行责任班组1.5分。
铁件、废皮等进仓,发现一次扣责任班组1分。
(6)未在规定时间(每月4号以前)内将本班组下月的日常维修材料等相关计划以电子版的形式报到专工处,逾期未报的扣该班组1分。
(7)各班组需领料,必须由班长、班技开据领料单,字迹要清楚、工整,否则每次扣0.5分。
领料时必须得到规定人员的审核后方可盖章领料,否则扣该班组1分/次。
(8)每月材料必须在28日前领完,否则每次扣1分,未到的材料不及时上报每次扣1分。
(9)如遇夜间抢修、节假日值班等确实无法办理手续的情况,可先领料,但必须在上班后三日内补齐手续,否则扣责任班组1分。
(10)所领用的材料必须用于部门的生产、维修,凡个人私自挪用的,发现一次扣责任班组2分。
(11)各班组要建立好工具卡和台帐,工器具领用后应及时登入班组个人工具、公用工器具登记卡,以便核查。
工器具领用后班组工具台帐上,漏登或错登的,扣该班组每次0.5分。
不登记的扣该班组每次1分。
(12)班组必须合理使用下达的日常维修计划费用额,计划费用与实际耗用原则上应保持在+10%、-10%之内。
如当月材料费用无特殊情况的超出控制范围,扣该班组2分。
(13)各班组应注意节约材料、杜绝大材小用、优材劣用等情况的发生,发现一次扣该班1分。
修旧利废成绩显著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加0.5-2分。
(14)运行班组要保持筒仓及原煤仓高煤位,对造成煤位下降的班组,一次考核0.5分。
(三)日常管理:
(1)各种活动、会议迟到的扣0.5分;无故不参加的扣1分。
(2)发生扒、拿、窃、赌、打架、辱骂、斗殴等给部门造成不良影响的事情,取消当月班组竞赛资格。
(3)公司检查到违纪扣2分/人.次,部门检查到违纪扣0.5分/人.次。
(4)未在规定时间内清扫卫生区域的每次扣1分。
卫生标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
(5)各办公室、值班室、更衣柜等各种房间及橱柜无定置图的每处扣1分;实际摆放与定置图不符的的每处扣0.5分。
(6)各办公室、值班室、更衣室、生产现场的照明、空调、门窗等不按要求开关的扣0.5分/次,造成损坏的每次扣1分。
(7)未按规定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扣0.5分/人次;不及时补办书面请假手续的扣0.5分/人次;上班迟到、早退的扣0.5分/人次;无故旷工的取消当月班组劳动竞赛资格。
未按规定考勤的每次扣0.5分;考勤与请假条不符的每张扣0.5分;弄虚作假的每次扣2分。
(8)各种总结规划、报表等非生产性台帐不及时、不规范的每次扣0.5分。
(9)未在规定地方吸烟的扣1分/次。
(10)无特殊情况,值班人员下班后不得离开厂区,并向总值和运行班说明去处并留下联系电话,否则扣0.5分/次;如接到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赶到程控室,迟到、早退的扣1分/人次;私自离岗的扣2分/人次,造成后果的取消当月班组劳动竞赛资格;如因加班而外出吃饭的应向总值和运行班说明地方并留下联系电话,否则扣0.5分/次;不服从调度的取消当月班组劳动竞赛资格;没有及时做好值班记录的扣0.5分/次。
(11)部门下达的非生产性临时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扣1分/次。
(12)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由于班组组织不力扣2分。
(13)电热水器的插头未按规定拔掉的每次扣1分。
(14)各种台帐应统一放在随时可以检查的地方,导致无法检查的每次扣0.5分。
(15)以上未列的根据公司考核每扣50元扣2分、部门考核每扣50元扣1分。
(四)生产设备管理:
1、运行专业管理:
(1)部门下达的书面生产任务,未请示部门许可而未完成的,每一次扣2分。
部门下达的临时性生产任务,无特殊原因未按时完成的每一次扣1分。
(2)在使用缺陷管理程序中,登录的缺陷不准确,不影响缺陷处理的每条扣0.1分,影响缺陷处理未造成后果的每条扣1分,造成后果视其情节轻重每条扣2-3分;登录错误的缺陷未及时作废的每条扣0.1分;登录的缺陷不及时,不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每条扣0.2分,影响设备正常运行未造成后果的每条扣1分,造成后果视其情节轻重每条扣2-4分;登录不全,每条扣0.4分;
(3)检修结束后,验收人员接到通知未能及时验收,每次扣0.4分;运行人员不严格执行验收制度的,每次扣0.4分;检修交代记录内容题写不规范或题写不全,运行人员就签字扣每次0.4分。
(4)岗位的巡查簿,未及时签名的作为未巡查扣分,扣1分。
生产现场巡回检查箱内应有巡回检查记录簿,巡回检查记录簿用完未及时更换扣0.1分,无巡回检查记录簿,扣0.1分;由于巡回检查不认真,未查出明显缺陷隐患,没有造成后果,每次扣0.4分,造成后果视情节轻重扣1-5分。
各级人员巡查时未及时发现设的标,每次扣0.2分。
(5)对现场的公用工具,发现损坏或其它问题的,未及时报修的,每次扣0.2分。
(6)保持设备无渗漏的健康水平,无渗漏检查不认真对待的每次扣1分;公司无渗漏检查每发现一个渗漏点扣责任班组1分;部门无渗漏检查每发现一个渗漏点扣责任班组0.2分;
(7)停送电工作未按规定时间执行,每次扣1分。
(8)运行班组未写皮带秤读数的每次扣0.5分。
报错上煤量一次扣1分。
(9)公共及班组台帐登记不全或有误的、不及时、不规范的,查到一次扣0.2分。
班组生产台帐未按时送报审签,每次扣0.2分/次.各岗位的培训工作未能及时布置、实施,扣0.5分,执行不力的扣0.5分。
(10)未按规定进行效电子皮带秤,每次扣0.5分。
(11)在部门规程考试中,不及格的1分/人次,一个班中有多个的,累计减分。
(12)运行交接班室卫生不符合要求的、窗户未关好的,每次扣0.3分。
(13)错误发布命令,未造成后果的扣1分。
擅作主张,使设备带病运行未造成后果的,每次扣1分。
因人为操作原因使设备或公共设施损坏的,每次扣1-2分;影响较大的,是否取消比赛资格的,由部门决定。
(14)定期工作未及时做,该到现场监护的而未到现场的每次扣1分,未及时登记的扣0.3分。
定期工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对整个部门造成影响的,按部门考核的扣分。
(16)程控交接班卫生打扫不干净扣0.4分/次。
交接班时,交班班组未将整个生产情况向接班说明,故意隐瞒事情真相未造成后果的,扣1分。
交接班簿未及时签名的,每次扣0.2分;记录不全不及时(包括在所辖范围内工作未登记)每次扣0.5分;乱写乱画不整洁每次扣0.2分。
交接班簿代签名每次扣0.2分。
当缺陷早就存在,直至交班时才发现的,每次扣交班0.5分。
(17)落煤斗或皮带上清理的石块及煤中杂物未放在指定的地点每次扣0.5分。
对现场(包括沟道和沉淀池)的杂物及平台积煤要及时的打扫干净,发现一处,每次扣0.1分,如影响设备运行的,每次扣1分。
(18)冲洗泵、排污泵未及时停运的,每次扣0.5分,造成后果按后果的程度扣1—4分。
(19)值班工看错油位每次扣1分,燃油日报表不及时上交每次扣0.3分。
(20)现场询问值班人员有关设备情况及本岗位的相关业务知识,不能回答或答不上的每次扣0.5分。
2、检修部分:
(1)部门下达的月度生产任务,未请示部门许可而未完成的,考核2分/次。
部门下达的临时性生产任务,无特殊原因未按时完成的考核1分/次。
(2)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巡查的,考核0.2分/次;未按规定路线进行巡查的,扣责任人0.2分/次。
巡回检查人员未及时发现设的标,每张标考核0.2分/次。
由于巡回检查不认真,未能查出明显的缺陷,考核0.4分/次,检修时间在8小时以内的,考核1分/次;超过16小时的,考核2分/次。
巡查发现重大隐患不能及时上报的,考核1分/次。
巡回检查记录簿未及时登记的视未进行巡回检查,考核1分/次。
(3)在使用缺陷管理程序中,发现缺陷要按规定及时登记。
登录错误的(缺陷发现时间、类别、责任专业班组等内容)考核0.1分/条。
登录错误的缺陷要及时作废。
缺陷作废不及时或不交代,考核0.1分/条。
未按要求签收缺陷的,考核0.4分/条;延时消缺不交代,考核0.4分/条。
处理完缺陷不交代,考核0.4分/条。
缺陷处理结束不通知运行人员验收,考核0.4分/次。
缺陷未按要求进行注销的,考核0.4分/次*天。
延时验收不交代,考核0.4分/条*天。
(4)一般设备的缺陷消除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若遇特殊情况,在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情况下由检修专职同意后方可延至次日消除),未按时消缺考核0.2分/条*天。
对延时消除的缺陷而具备条件后未安排处理的考核0.4分/条*天。
(5)对于影响卸、供煤的缺陷未按规定迅速组织处理的,考核2分/次。
对于此类缺陷如鉴定发现不属本专业,但未主动联系相关专业共同进行检查,未待相关专业确认后即离开现场的,考核1分/次。
如未做仔细检查即错误判断缺陷原因非本专业,最终造成缺陷延误消除的,考核1分/次。
(6)由于设备检修质量造成设备发生返工检修定性异常以上事件的,考核4分/次。
(7)缺陷处理后一周内又重复发生,考核2分/次。
设备大小修后又重复发生所列缺陷,由于检修过程中未按作业指导书上要求,以2分/次为起点考核。
(8)如实际缺陷消除率〈99%,则每低1%对责任班组按0.1分/人考核。
当月未消除缺陷月底必须提出消缺计划,在计划消缺时间内仍未消除的缺陷要作为该月未消除缺陷进行统计考核。
(9)工作任务下达后,检修班组应及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工作票许可结束时,应该做好的准备工作由于人为因素而未做好,考核1分/次.
(10)检修前应开好站班会,检修人员应掌握每次检修的具体内容、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如发现一人次对检修内容、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不清楚,考核0.4分/次*人。
(11)检修人员进入现场检修时,由于检修工具未带全而影响检修进度的考核1分/次*人。
(12)检修工作中应遵循工序服从原则,一项工作需要两个或多个班组共同参加的,应有工作发起专业班组牵头,调用相关班组人员参与。
如发现不协助配合工作,考核1分/次;因不服从调度而产生后果考核1分/次。
(13)不按工艺规律检修,造成设备或零部件损坏,情节较轻考核1分/次;情节严重考核4分/次。
(14)检修现场应保持整洁,发现现场管理混乱考核0.5分/次;检修工作结束,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考核1分/次。
(15)检修工作中,工作任务单或作业书中所列的停工待检点和见证点,检修人员未及时通知相关人员验收,考核1分/次;检修工作结束,未及时通知验收,考核0.5分/次;验收人员接到通知未能及时验收,考核0.5分/次。
(16)检修中故意怠工,致使设备检修工期延长,考核2分/次。
工作已完成,由于人为原因而未及时终票,考核1分/次.
(17)检修结束需要进行检修交代而未交代,未造成后果考核0.2分/次,造成后果视情节轻重考核2-4分/次。
检修交代记录内容题写不规范或填写不全,考核0.1分/次。
(18)由于分配工作人员不合理,使检修现场有剩余人员而致使其它工作因缺少人员无法开展的,考核1分/次。
(19)工程机械保养不当,司机违反规定操作,未造成后果考核1分/次,造成后果视其情节轻重扣考核2-4分/次。
(21)保持设备无渗漏的健康水平,无渗漏检查不认真对待的考核1分/次;公司无渗漏检查每发现一个渗漏点扣责任班组1分;部门无渗漏检查每发现一个渗漏点扣责任班组0.2分。
(22)停送电工作未按规定时间执行,考核1分/次。
(23)班组应认真开展设备定期工作。
发现班组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展,考核1分/项;开展不认真、不到位考核0.5分/项;限期整改仍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考核2分/项。
定期工作结束后未及时题写并上交定期工作执行表,考核0.2分/次。
(24)检修结束后,剩余材料应及时整理入库,未及时整理考核0.5分/次;人为损坏材料,根据材料价格考核1-4分/次.
(25)班组应加强易耗件管理,不足应及时补充,确保充足可用。
如因易耗件不足而影响检修进度的,考核1分/次;产生后果根据严重程度考核2-4分/次。
(26)班组应加强公用工器具的管理,设专人保管并建立清册.清册未建立,扣2分;清册内容不准确扣1分;工器具管理不善,引起工具丢失或无故损坏,根据工具价格,扣1-4分进行,如影响检修进度,进行加倍扣分.工器具未按定置图摆放,考核0.1分/处*次。
(27)使用电焊机、葫芦等工器具时应轻拿轻放,运输时也应防止其遭受损坏,发现人为责任损坏工器具,损坏程度较轻考核1分/台*次;损坏程度较重考核3分/台*次。
;损坏程度严重视工器具价格考核4-6分/台*次。
(28)在部门规程考试中,对不及格的1分/人*次,一个班中有多个的,累计减分。
(29)各检修班组每月4日前(节假日顺延)将本班负责所辖设备上月的缺陷情况进行统计,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检修专工处进行汇总、审核,未按要求及时统计上报的,考核0.4分/天。
缺陷统计月报表不准确的,考核0.4分/次。
(31)未按时上报生产任务、材料计划、检查表等各类报表考核0.2分/天。
未按时上报制度、方案等反馈意见考核0.1分/天。
工作计划、总结等未按时送签考核0.2分/天。
(32)技术问答、生产技术考问、检修质量分析等各类台帐未按时完成,考核0.2分/天。
三、附则:
1、本条例的考核依据以公司、燃料车间日常考核为准。
2、本条例解释权属燃料车间。
3、本条例从2009年9月1日起执行。
燃料车间
200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