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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混肥料产品设备设备质量全国

甘肃省2020年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GZJ/JX032-2020

 

危险化学品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2020年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适用范围和内容

本细则适用于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生产领域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

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工业硫酸、工业用合成盐酸、工业硝酸(浓硝酸)、工业硝酸(稀硝酸)、工业氢氧化钠、工业硫化钠、工业六次甲基四胺、工业硫磺、工业铬酸酐、工业重铬酸钠。

本细则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及附则。

2产品分类

2.1产品分类及代码

表1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产品一级分类

产品二级分类

产品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02

0246

024601

024602

分类名称

化学

无机化工原料及产品

无机酸/碱

无机盐

2.2产品种类

2.2.1工业硫酸

2.2.2工业用合成盐酸

2.2.3工业硝酸(浓硝酸)

2.2.4工业硝酸(稀硝酸)

2.2.5工业氢氧化钠

2.2.6工业硫化钠

2.2.7工业六次甲基四胺

2.2.8工业硫磺(固体产品)

2.2.9工业铬酸酐

2.2.10工业重铬酸钠

3术语和定义

本细则中未列出的术语和定义同相关引用标准。

4企业规模划分

根据无机化工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无机化工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各产品具体见见表2:

表2无机化工产品生产企业规模划分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销售额/万元

≥1000

<1000≥500

<500

5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T209-2006工业用氢氧化钠(生产日期在2019-11-01之前使用)

GB/T209-2018工业用氢氧化钠(生产日期在2019-11-01之后使用)

GB/T320-2006工业用合成盐酸

GB/T337.1-2014工业硝酸浓硝酸

GB/T337.2-2014工业硝酸稀硝酸

GB/T534-2014工业硫酸

GB/T2449.1-2014工业硫磺第1部分:

固体产品

GB/T9015-1998工业六次甲基四胺

GB/T10500-2009工业硫化钠

GB/T1610-2009工业铬酸酐

GB/T1611-2014工业重铬酸钠

GB190-2009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601-2016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603-2002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610-2008化学试剂砷测定通用方法

GB/T3049-2006工业用化工产品铁含量测定的通用方法1,10-菲啰啉分光光度法

GB/T4348.1-2013工业用氢氧化钠中氢氧化钠和碳酸钠含量的测定

GB/T4348.2-2002工业用氢氧化钠 氯化钠含量的测定 汞量法

GB/T4348.3-2012工业用氢氧化钠铁含量的测定1,10-菲啰啉分光光度法

GB/T6283-2008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卡尔·费休法(通用方法)

GB/T6678-2003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6679-2003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6680-2003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6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7698-2014工业用氢氧化钠 碳酸盐含量的测定 滴定法

GB/T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11213.2-2007化纤用氢氧化钠 氯化钠含量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HG/T3696.1-2011无机化工产品化学分析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的制备第1部分: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HG/T3696.2-2011无机化工产品化学分析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的制备第2部分:

杂质标准溶液的制备

HG/T3696.3-2011无机化工产品化学分析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的制备第3部分:

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细则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6抽样

6.1抽样型号或规格

6.1.1工业硫酸

6.1.1.1浓硫酸:

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6.1.1.2发烟硫酸:

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6.1.2工业用合成盐酸:

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6.1.3工业硝酸

6.1.3.1浓硝酸:

98酸、97酸

6.1.3.2稀硝酸:

68酸、60酸、55酸、50酸、40酸

6.1.4工业用氢氧化钠

6.1.4.1液体氢氧化钠:

Ⅰ、Ⅱ类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6.1.4.2固体氢氧化钠:

Ⅰ、Ⅱ类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6.1.5工业硫化钠

6.1.5.11类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6.1.5.22类优等品、一等品

6.1.6工业六次甲基四胺:

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6.1.7工业硫磺(固体产品):

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6.1.8工业铬酸酐:

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6.1.9工业重铬酸钠:

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产品抽样规格为产品生产规格。

6.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6.2.1抽样方法

在生产企业成品库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自抽样日期起一年内生产的同一规格、同一批次产品。

将抽取的样品分成两份,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容器中(无机酸类产品装入玻璃瓶中,无机碱、盐及其它产品装入聚乙烯瓶中),密封。

一份作为检验用样品,另一份作为备用样品。

应对检验用样品及备用(复检)样品分别封签,封样方法要具有防拆封措施,并由抽样人员携带至指定的检验机构相关部门。

所抽样品应采取可靠、有效的措施,防止样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发生失效、变质及交叉污染;根据样品的贮存要求保存样品,防止碰撞、泄露、雨淋、受潮、受热;特别注意:

酸与碱、盐应单独分离贮存、运输。

6.2.2抽样基数:

抽样基数不得少于50kg(L)。

6.2.3抽样数量:

抽样数量:

500g(mL)×2

检验用样品数:

500g(mL)

备用样品数:

500g(mL)

6.3样品处置

将抽取的样品分成两份,一份作为检验用样,另一份作为备份样保存,应对检验用样品及备用(复检)样品分别封签,封样方法要具有防拆封措施。

备份样品留存企业,检验用样品由抽样人携带至检验机构相关部门,也可由检验人员进行现场检验。

所抽样品应采取可靠、有效的措施,防止样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发生变化。

6.4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该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注明,由被抽查企业人员确认签字、盖章。

对于市场待销产品,不填报以上规定的企业销售情况。

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技术参数等信息,需要被抽查企业提供的,应在抽样现场获取,并经企业确认。

6.5现场取证

6.5.1对抽查样品状态、产品库存及其他可能影响抽查结果的情形,应采用拍照或录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现场取得的证据应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外观照片,若企业悬挂厂牌的,应包含在照片内;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照片;对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市场准入和相关资质管理的产品,还应包括其资质证书照片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抽样人员从样品库取样照片,应包含有抽样人员从不同部位抽取样品的照片,抽样人员和样品库信息(可大致反映抽样基数);

(4)所抽取样品的名称和等级的标识照片(照片上可基本反映产品信息);

(5)封样完毕后,所封样品码放整齐后的外观照片和封条近照;

(6)同时包含所封样品、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人员的照片。

6.5.2抽样时,抽样人员应填写抽样现场记录单,详细记录抽样操作过程信息,以补充抽样单中填写记录不足的信息。

抽样现场记录单要经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人员双方签字盖章,与抽样单一并保存;

6.6购样付费要求

6.6.1抽样人员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检验样品数量购买样品,备用样品由受检单位先行无偿提供。

6.6.2产品抽样检验的样品为成品时,购买的样品以生产、销售产品的标价为准,没有标价的,以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准。

6.6.3样品购买时,抽样人员应出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样品购置费告知书》,购买单中注明购买样品数量、金额及提供发票情况,按照下列不同情形填写购买单:

(1)企业现场提供发票的,发票上填写受检企业名称、样品名称、数量和金额等内容,抽样人员按照发票金额当场支付抽检样品买样费,经受检企业签章确认,并在告知书中注明。

(2)受检单位无法开具正式发票,需详细填写《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检购样凭证》,经受检单位负责人(收款人)确认后,加盖受检单位公章,如受检单位无法提供印鉴的,可由企业负责人(收款人)签字并加盖手印确认,留存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填写身份证号。

购样凭证需注明企业详细地址和经现场核实的电话号码。

7检验要求

7.1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3、表4、表5、表6、表7、表8、表9。

表3工业硫酸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表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硫酸

GB/T534-2014

GB/T534-2014/5.2

2

灰分

GB/T534-2014/5.4

3

铁(优等品、一等品)

GB/T534-2014/5.5

4

GB/T534-2014/5.6

5

铅(优等品、一等品)

GB/T534-2014/5.7

6

汞(优等品、一等品)

GB/T534-2014/5.8

7

透明度

(优等品、一等品)

GB/T534-20014/5.9

8

色度(优等品、一等品)

GB/T534-20014/5.10

1

游离三氧化硫

GB/T534-2014/5.3

2

灰分

GB/T534-2014/5.4

3

GB/T534-2014/5.5

4

砷(优等品、一等品)

GB/T534-2014/5.6

5

铅(优等品)

GB/T534-2014/5.7

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

表4工业用合成盐酸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

合格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总酸度

GB/T320-2006

GB/T320-2006/5.2

2

GB/T320-2006/5.3

3

灼烧残渣

GB/T320-2006/5.4

4

游离氯

GB/T320-2006/5.5

5

GB/T320-2006/5.6(5.7)

6

硫酸盐(优等品、一等品)

GB/T320-2006/5.8

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

表5工业硝酸(浓硝酸、稀硝酸)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

合格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浓硝酸

硝酸

GB/T337.1-2014

GB/T337.1-2014

/6.3

2

亚硝酸

GB/T337.1-2014

/6.4

3

硫酸

GB/T337.1-2014

/6.5

4

灼烧残渣

GB/T337.1-2014

/6.6

5

稀硝酸

硝酸

GB/T337.2-2014

GB/T337.2-2014

/6.3

6

亚硝酸

GB/T337.2-2014

/6.4

7

灼烧残渣

GB/T337.2-2014

/6.5

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

表6工业用氢氧化钠(固体、液体)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氢氧化钠

GB/T209-2006/

GB/T209-2018

GB/T4348.1-2013

2

碳酸钠

GB/T4348.1-2013

GB/T7698-2014

3

氯化钠

GB/T4348.2-2014

GB/T11213.2-2007

4

三氧化二铁

GB/T4348.3-2012

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

表7工业硫化钠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

合格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硫化钠

GB/T10500-2009

GB/T10500-2009/6.4

2

亚硫酸钠(1类优等品)

GB/T10500-2009/6.5

3

硫代硫酸钠(1类优等品)

GB/T10500-2009/6.6

4

GB/T10500-2009/6.7

5

水不溶物

GB/T10500-2009/6.8

6

碳酸钠(1类优等品、2类优等品)

GB/T10500-2009/6.9

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

表8工业六次甲基四胺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

合格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纯度

GB/T9015-1998

GB/T9015-1998/4.1

2

水分

GB/T9015-1998/4.2

GB/T6283-2008

3

灰分

GB/T9015-1998/4.3

4

水溶液外观(优等品、一等品)

GB/T9015-1998/4.4

5

重金属(优等品、一等品)

GB/T9015-1998/4.5

6

氯化物(优等品、一等品)

GB/T9015-1998/4.6

7

硫酸盐(优等品、一等品)

GB/T9015-1998/4.7

8

铵盐(优等品、一等品)

GB/T9015-1998/4.8

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

表9工业硫磺(固体产品)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

合格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GB/T2449.1-2014

GB/T2449.1-2014

/5.2

2

水分

GB/T2449.1-2014

/5.3

3

灰分

GB/T2449.1-2014

/5.4

4

酸度

GB/T2449.1-2014

/5.5

5

有机物

GB/T2449.1-2014

/5.6.2

6

GB/T2449.1-2014

/5.7

7

铁(优等品、一等品)

GB/T2449.1-2014

/5.8

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

表10铬酸酐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

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

合格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铬酸酐

GB/T1610-2009

GB/T1610-2009/5.4

2

硫酸盐

GB/T1610-2009/5.5

3

水不溶物

GB/T1610-2009/5.6

4

钠(优等品)

GB/T1610-2009/5.7

5

浊度(优等品、一等品)

GB/T1610-2009/5.8

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

表11工业重铬酸钠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

合格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重铬酸钠

GB/T1611-2014

GB/T1611-2014/5.3

2

硫酸盐

GB/T1611-2014/5.4

3

氯化物

GB/T1611-2014/5.5

4

GB/T1611-2014/5.6

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

注:

①极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使用安全的指标;重要质量项目是指产品涉及关键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标。

②检验项目后用括号注明了该项目应进行检验的规格、等级,未加括号项目的检验应覆盖所有规格、等级。

7.2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8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

9异议处理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复检时,按以下规定进行:

9.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

9.2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处理企业异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指定检验机构应当按原监督抽查细则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组织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

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10附则

本细则由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负责编写。

本细则由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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