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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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

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

采购需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采购内容:

一、招标内容

标段

一个

服务内容

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具体内容见招标要求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3到4个月内完成全部的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工作

★采购预算;单价最高限价

单价最高限价:

档案整理11元/卷;档案数字化加工0.4元/页;

投标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均作无效标处理。

二、招标要求

(一)项目概述

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按照国家、省、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所制定和颁布的有关规范、标准及《鄞州区征迁档案管理暂行办法》(鄞征迁[2014]28号)执行。

严格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安全保密管理机制和质量管理机制,确保档案原件和数字化档案信息的安全保密,确保各环节工作符合档案行业标准的要求,并建立完整、规范的工作记录。

(二)项目内容及数量

本项目主要是征迁安置类档案的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按居民拆迁一户一卷、企业拆迁一企一卷、项目管理综合档案一项一卷统计,总量约为18000卷,卷内纸质档案页数不等,按平均每卷17.5页计算,预估324000页。

(三)总体要求

1、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不提供档案扫描所需的任何相应设备、材质、档案数字化加工软件,所有扫描加工的硬件、软件设备、监控设备、监控录像、存储设备等由供应商提供;采购人只提供场地、相关水电需求和必要的档案业务指导。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鄞州区档案局的有关规定。

档案扫描工作必须在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

不得遗失、损坏档案,如有违法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中标供应商应做到如下要求:

(1)法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拟派工作人员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所有项目工作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签订保密协议并经过采购人审核。

(3)必须与其工作人员签订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要求的劳动合同。

(4)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强化安全保密管理,杜绝工作人员对档案及档案信息的私自复制行为。

(5)不同的工序之间要采取措施,杜绝泄密事故的发生。

在加工过程中,中标供应商不能丢失、损毁档案,档案资料不能放错卷、盒。

由于中标供应商过错导致档案资料及数据损毁或泄密的,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6)中标供应商对档案数字化的各个环节均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建立工作日志并及时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在数字化工作完成的同时建立起完整、规范的记录。

完工验收时必须向采购人移交工作日志、产品质量检验、验收记录等项目档案。

(7)完成项目后,双方均对本项目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保密承担责任。

(四)项目需求说明

主要工作环节包括:

调档交接、档案前处理、档案前处理成果检查、目录建库、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数据挂接、数据验收、后期整理装订、档案归还、数据备份、数字化成果管理等,并确保档案及其档案信息的安全保密。

各工作环节要求如下:

1、调档交接:

中标供应商应指定专人按照与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共同制订的计划分批次对需要进行数字化加工的档案进行调档,并与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指定的专人一起做好档案的清点交接工作,并做好移交记录。

2、档案前处理:

在扫描之前,必须逐卷对档案进行检查核实,察看有无缺页、倒页、漏号、重号、错号等整理不规范现象,进行相应修改,档案前处理标准《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档案数字化加工前处理标准(试行)》(见附件一),并根据档案的实际情况,按下述步骤对档案进行适当整理,并视需要作出标识,确保档案数字化加工的质量。

(1)目录数据准备

按照《档案著录规则》(DA/T18)、《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档案数字化加工质量验收标准》(见附件二)等有关要求,规范档案中的目录内容,包括确定档案目录的著录项、字段长度和内容要求等,并要求将目录全部重新摘录出来。

如有错误或不规范的案卷题名、文件名、责任者、起止页号和页数等,应进行相应处理,并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方法,必要时由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进行审核。

(2)拆除装订

在不去除装订物情况下,影响扫描工作进行的档案,应拆除装订物。

拆除装订物时应注意保护档案不受损害。

(3)区分扫描件和非扫描件

按要求把同一案卷中的扫描件和非扫描件区分开,不扫描的档案应与扫描档案一同著录案卷目录和卷内文件目录,并做出相应标识,保持在档案中的原有位置,同扫描档案一同编号、排序。

(4)页面修整

破损严重、无法直接进行扫描的档案,应先进行技术修复,折皱不平影响扫描质量的原件应先进行相应处理(压平或烫平等)后再进行扫描。

(5)档案前处理登记

制作并填写纸质档案前处理过程交接登记表单,详细记录档案前处理后每份文件的起始页号、页数和是否扫描等情况。

3、档案前处理成果检查

(1)在完成档案前处理后,应指定专人对档案前处理成果进行自检,发现不合格的数据及时修改或重录,发现纸质档案情况和档案前处理过程交接登记表单的结果不一致,要求重新进行整理并根据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审核意见进行处理。

,认真填写验收登记表单,做好移交的清点交接和移交登记工作。

(2)审核验收

档案前处理成果经自检检验合格,递交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审核、验收。

1)以抽检方式对档案前处理成果进行审核,抽检比率在10%-20%之间,合格率达到98%以上(含98%)予以验收通过,并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验收登记表,做好验收记录。

抽检合格率在98%以下,提交验收的档案前处理成果全部发回全面自检,直至达到验收要求。

在退回自检期间,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将不再提供扫描原件。

2)验收“通过”的结论,必须经中标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审查、签字,并提交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审核确认后方有效。

4、目录建库:

(1)数据格式选择

必须符合《浙江省综合档案馆电子目录数据库结构与交换格式》、《浙江省民生档案信息基础数据库结构与交换(推荐)格式(试行)》和《宁波市数字档案馆档案数据交换格式(试行)》的要求。

(2)档案著录

按照《档案著录规则》(DA/T18)及《宁波纸质档案数字化规则》等有关要求,规范档案中的目录内容,包括确定档案目录的著录项、字段长度和内容要求等,并要求将目录全部重新摘录出来。

如有错误或不规范的案卷题名、正题名、责任者、发文日期、起止页号和页数等,应进行相应处理,并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方法,必要时由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进行审核。

要求采用“一稿双录,人机双校”的方式进行著录,做到在录入数据的同时做好校对工作,并按照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的要求进行各类案卷目录和卷内文件目录的排版、打印,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

著录的错误率应小于千分之一。

装订时采用新的打印卷内目录,加工完成后移交电子目录2套。

(3)档案目录建库成果质检

1)目录数据质量自检

采用人工校对和软件自动校对的方式,对目录数据库的建库质量进行检查。

核对著录项目是否完整、著录内容是否规范、准确,发现不合格的数据应要求进行修改或重录。

著录的错误率应小于千分之一。

2)质检人员对档案目录建库成果进行的质量检验,并根据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审核意见进行处理。

3)审核

在完成档案目录建库后,档案目录建库成果经自检检验合格,才能递交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审核、验收。

①以抽检方式对档案目录建库成果进行验收,抽检比率在10%-20%之间,合格率达到98%以上(含98%)予以验收通过,并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验收登记表,做好验收记录。

抽检合格率在98%以下,提交验收档案目录数据全部发回全面自检,直至达到验收要求。

在退回自检期间,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将不再提供扫描档案。

②验收“通过”的结论,必须经中标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审查、签字,并提交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审核确认后方有效。

4)验收登记

认真填写目录建库验收登记表单。

5、档案扫描:

(1)扫描方式

1)根据档案幅面的大小(A4、A3等)选择相应规格的扫描仪或专业扫描仪进行扫描。

若有大幅面档案可采用大幅面数码平台,也可以采用小幅面扫描后的图像拼接方式处理。

2)采用平板扫描方式和少量书籍扫描方式。

(2)扫描色彩模式

扫描模式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

(3)扫描分辨率

扫描分辨率要求≥300dpi。

特殊情况下,如文字偏小、密集、清晰度较差等,可适当提高分辨率。

照片档案分辨率要求≥600dpi,具体要求参照《宁波市纸质档案数字化规则》执行。

认真填写加工流水表单,登记扫描的页数,核对每卷档案的实际扫描页数与档案前处理时填写的文件页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方法。

并提交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进行处理。

6、图像处理:

(1)纠偏

对出现偏斜的图像应进行纠偏处理,图像偏度不得大于1度,图像拼接处信息要完整,不能缺少任何信息。

(2)去污

对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重复页码等要进行去污处理。

处理过程中要遵循在不影响可懂度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

(3)图像拼接

对大幅面档案进行分区扫描形成的多幅图像,要进行拼接处理,合并为一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档案数字化图像的整体性。

(4)裁边处理

采用彩色模式扫描的图像应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的白边,以有效缩小图像文件的容量,节省存储空间。

(5)图像数据质量检验

1)图像数据质量自检

①对图像偏斜度、清晰度、失真度等进行检查。

发现不符合图像质量要求时,应重新进行图像的处理。

②由于操作不当,造成扫描的图像文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识别时,应重新扫描。

③发现文件或资料漏扫时,应及时补扫并正确插入图像。

④发现扫描图像的排列顺序与档案原件不一致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⑤认真填写相关表单,记录自检结果和处理意见。

并提交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进行处理。

2)审核验收

在完成档案扫描后,图像数据质量经自检检验合格,才能递交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审核、验收。

①以抽检方式对图像数据进行验收,抽检比率在10%-20%之间,合格率达到98%以上(含98%)予以验收通过,并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验收登记表,做好验收记录。

抽检合格率在98%以下,提交验收实体和数据全部发回全面自检,直至达到验收要求。

在退回自检期间,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将不再提供扫描实体。

②验收“通过”的结论,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查、签字,并提交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审核确认后方有效。

3)验收登记

认真填写图像数据质量检验验收登记表单。

7、图像存储

(1)存储格式

采用彩色模式扫描的文件,要求采用JPEG格式存储保存。

(2)图像文件的命名

1)存储时应按全宗、目录、案卷分级建文件夹存储,其中的每一份文件也需要单独创建文件夹。

2)文件夹命名:

遵从实体档案的编号规则,总体上初步定为:

全宗号3位;目录号3位;案卷号3位;页号3位或7位(末份文件夹的命名为7位),如有特殊情况需与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协商处理。

3)文件命名各组成部分名字长度为:

全宗号3位;目录号3位;案卷号3位;页号3位;序号3位(不足以上位数的以“0”补齐。

命名标准其组成格式简单表述如下:

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页号—序号

3位3位3位3位3位

001-001-001-001-001

另注:

末份文件夹内文件命名部分名字长度为:

全宗号3位;目录号3位;案卷号3位;页号7位;序号3位(不足以上位数的以“0”补齐。

命名标准其组成格式简单表述如下:

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页号—序号

3位3位3位7位3位

001-001-001-001-050-001

4)每份档案文件与其图像文件通过档号加序号和图像文件名的一致性,建立起一一对应关系,为实现档案目录数据与图像文件的对接提供条件。

8、数据挂接

(1)汇总挂接

数字化转换过程中形成的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数据库,通过质检环节确认为“通过”后,通过网络及时加载到数据服务器端汇总。

在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配合下,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通过编制程序或借助相应软件,实现目录数据对相关联的数字图像的自动搜索、加入对应的电子地址信息等,实现批量、快速挂接。

(2)数据关联

以目录数据库为依据,将每一份文件扫描所得的一个或多个图像存储为一份图像文件。

将图像文件存储到相应文件夹时,需认真核查每一份图像文件的名称与目录数据库中该份实体的档号或资料编号是否相同,图像文件的页数与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页数是否一致等。

通过每一份图像文件的文件名与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档号或资料编号的一致性和唯一性,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联关系,实现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的批量挂接。

(3)认真填写数据挂接交接登记表单,记录数据关联后的页数,核对每一份文件关联后的页数与档案前处理、扫描时填写的页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办法。

并提交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进行处理。

9、数据验收

(1)数据自检

在完成数字化转换后,应对已完成数字化转换的所有数据进行自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以抽检的方式检查已完成数字化转换的所有数据,包括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及数据挂接的总体质量。

2)数据验收时抽检的比率不得低于20%。

3)中标供应商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测体系,对扫描加工的数据进行抽检,抽检达到档案行业质量标准的,才能递交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审核、验收。

4)自检指标:

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挂接错误,或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之一出现不完整、不清晰、有错误等质量问题时,抽检标记为“不合格”。

数字化转换质量抽检的合格率达到98%以上(含98%)时,予以验收“通过”。

合格率=抽检合格的文件数/抽检文件总数×100%

(2)审核验收

对已完成数字化转换的所有数据,经自检检验合格后,才能递交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审核、验收。

1)以抽检方式进行数据验收,抽检比率在10%-20%之间,要求档号、控制符、数据挂接准确率达到100%,其他项目合格率达到98%以上(含98%)予以验收通过,并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验收登记表,做好验收记录。

抽检合格率在98%以下,提交验收数据全部发回全面自检,直至达到验收要求。

在退回自检期间,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将不再提供扫描档案。

2)验收“通过”的结论,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查、签字,并提交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审核确认后方有效。

(3)验收登记

认真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验收登记表单。

10、后期整理装订

在完成扫描后,拆除过装订物的档案应按档案保管的要求重新装订。

恢复装订时,要保持档案的排列顺序不变,不得漏页、错页,不压字,装订牢固、不掉页,做到安全、准确、无遗漏。

同时关于案卷内出现的漏号、缺号、重号、空白页等情况,需在备考表上详细记录,且用黑色水笔进行书写,工整、清洁,不准出现涂改的情况。

11、档案归还

(1)归还自检

在数据验收合格后,应对需要归还的档案实体进行自检,必须对档案实体和档案资源进行逐卷(件)清点,按数量、状况、顺序等进行检查,如发现丢失、损坏、圈划或涂改等应申报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进行处理;顺序错误、卷间文件颠倒等情况,要求重新进行处理,合格率要求100%。

(2)审核验收

档案入库前应接受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对归还的档案进行的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含98%)予以验收通过,并填写档案归还验收登记表,做好验收记录。

抽检合格率在98%以下,提交验收档案全部发回全面自检,直至达到验收要求。

在退回自检期间,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将不再提供扫描档案。

(3)归还实体时应提供扫描加工工作流情况说明,并随同实体一起交接。

同时应配合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指定的专人一起做好实体的清点交接工作,并做好移交记录。

12、数据备份

(1)备份范围

经验收合格的完整数据应及时进行备份。

(2)备份方式

为保证数据安全,扫描加工后的电子文件需要提交硬盘存储和光盘存储做备份之用,对光盘质量标准如下:

①硬盘备份制作一份。

②光盘片制作两份。

制作成数据目录和影像文件的数据光盘,应选用一次写光盘,并且应选用质量好的品牌光盘,如清华同方档案级光盘、JVC国际档案级光盘或SONY单盒装刻录光盘等,并刻录相应的软件和说明。

③同一单位(全宗号)和同一件(卷)实体,不跨越二片DVD片号(如:

一张光盘内只存放同一个单位(全宗号)的内容,不得同时存放两个单位(全宗号)的内容;同一件(卷)档案页数需在同一DVD片内)。

④档案影像文件存于符合标准的单片包装光盘片,并存放在单片光盘盒中,提供光盘内容说明,包括刻录时间、编号、种类、条形码、套别、文件类型、保管单位和制作单位等。

⑤光盘表面标示光盘片编号,单片包装盒上注明光盘内目录索引信息。

⑥在光盘片刻录完成后,与影像档案进行比对一次,以确保档案资料无遗漏及正确性。

⑦光盘刻录人员对于所有光盘片序号进行管理与记录。

(3)数据检验

备份数据也应进行检验。

备份数据的检验的内容主要包括备份数据能否打开、数据信息是否完整、文件数量是否准确等。

(4)备份标签

数据备份后应在相应的备份介质上做好标签,以便查找和管理。

(5)备份登记

填写数字化备份管理登记表单。

《政府采购合同》中要求:

项目交付时,数据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须提交硬盘数据一份、光盘片制作两份。

制作成数据目录和影像文件的数据光盘,应选用一次写光盘,并且应选用质量好的品牌光盘,如清华同方档案级光盘、JVC国际档案级光盘或SONY单盒装刻录光盘等,并刻录相应的软件和说明。

并完成著录条目和全文数据向买受方服务器上的数据库迁移。

具体说明为:

1)提交的光盘片制作两份,数据目录提供两种格式:

xls和xml,影像文件格式是:

jpeg,并刻录相应的软件和说明文件,说明文件字段、格式见下面。

单独刻录一份该期数字化加工光盘的目录说明文件,格式为:

xls。

(目录)说明文件的字段为:

载体编号、套别、全宗名称、载体内容、起止实体档号、实体档案年度、案卷数、电子目录条数、电子文件页数、容量、保管期限、制作时间(数字化加工时间)、制作单位名称(数字化加工单位)、密级、软硬件平台。

其中:

载体编号采取“全宗号(或单位编号)-年度(制作时间)-年度内载体顺序号”的编号方式,套别填写“A”表示封存保管、备份,填写“B”表示查阅利用。

2)硬盘备份制作一份,数据目录提供两种格式:

xls和xml,影像文件格式是:

jpeg以及转换后的双层pdf,并刻录相应的软件和说明文件,一份该期数字化加工光盘的目录说明文件,格式为:

xls。

(同上)

13、数字化成果管理

应加强对数字化成果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完整和长期可用。

(五)项目保密与安全

1、中标供应商负责对所有参加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查,确保社会关系清楚,历史清白,工作人员应签订保密承诺书。

身份证复印件、保密承诺书、员工登记表等相关资料由采购人存档备案;中标供应商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档案工作的相关保密制度。

2、本项目成果所有权属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各种统计资料、影像资料、光盘资料、纸质资料及各种清单等项目加工中的所有信息资料在项目结束时都必须完整完全移交,不得下载、留存、持有和使用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的任何档案信息,违者完全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为保证档案原件的安全和信息安全,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使用的所有数字化设备和软件须经安全保密检测,有安全隐患的一律不得使用。

应配备专用的数据存储服务器,不得与其他部门公用,计算机、硬盘等不得带离作业现场。

项目完成时,所有在项目过程中使用设备须经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检查,清除所有的留存信息并作安全技术处理,中标供应商须将所有使用过的硬盘存储全部无偿移交给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硬盘存储的费用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供应商自行考虑,不得另行计费。

4、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不得带入有信息录入传播功能的设备(相机、手机、U盘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各项档案资料带出指定作业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泄漏、传播;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工作期间,作业场所为封闭区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5、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档案内容与档案载体的安全,并在合同中进行责任约定;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工作中必须与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做好档案的安全交接,并有记录;不得损坏、丢失和涂改档案。

6、项目安全保障要求:

规范项目保障措施。

该项要求中标供应商在培训保障、人员保障、产量保障、质量保障和设备保障上提供完整的措施。

制定现场管理制度。

包括对员工纪律、考勤管理、物品管理、卫生管理、休息管理、操作管理、档案保护、档案保密、岗位考核等几个方面的制度建设。

提供保密管理方案。

保密管理方案要求包括保密管理原则、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人员管理、保密载体管理、保密场所与设备管理、保密项目管理、泄密事件处理、保密纪律等内容。

完善安全管理方案。

安全管理方案的完善包括安全管理原则、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设备安全管理、档案安全管理、信息安全措施以及项目应急方案。

(六)项目验收

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对档案数字化加工流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不定期的质量抽检,同时对于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成果(如档案整理成果、目录建库成果、图像处理结果和数字化加工完成等)和部分重点环节(如档案入库),将以《鄞州区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加工质量验收标准》、《宁波市纸质档案数字化规则》进行审核验收。

本次项目档案验收抽检比率在10%-20%之间,合格率达到98%以上(含98%)予以验收通过;验收合格率在98%以下,提交验收的档案数据全部发回全面自检,直至达到验收要求。

如因采购人资料收集不全造成的质量问题,由采购人负责,因此而需要返工的双方另行协商收费。

(七)商务要求

1、要求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一周内签订合同,两周内将有关工作的软、硬件设备、工作人员等进驻场地,并开始工作。

2、要求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成立项目组,指定专人为项目负责人负责该项目,配备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并列出具体的项目操作标准及流程、项目实施计划及保证措施。

工作人员由中标供应商统一管理,项目进行期间接收采购人的领导。

3、合同签订后3到4个月内完成全部的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工作。

4、付款方式:

项目进行期间,由采购人随机抽检作业成果,合格率达到98%,支付合同价款的30%。

项目工期结束,由采购人全面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支付合同价款尾款。

5、违约责任:

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工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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