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岗位责任制.docx
《防治水岗位责任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防治水岗位责任制.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重庆德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各级管理人员“防治水”责任制
一、矿长“防治水”职责
1、矿长对本矿井“防治水”安全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2、贯彻执行“防治水”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规程、文件及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思想。
3、建立、健全本单位“防治水”责任制,组织制定“防治水”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监督、检查本矿井各级干部“防治水”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防治水”奖罚办法等的执行情况。
4、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安全机构,配齐人员,保证“防治水”工作正常开展。
5、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不断提高矿井“防治水”管理水平。
6、定期组织研究解决“防治水”的问题,及时组织并督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及时消除“防治水”事故隐患。
7、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按规定提取并合理使用“防治水”安全计措经费,保证本单位“防治水”投入的有效实施。
8、组织制定并实施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防治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防治水”事故。
9、负责组织职工进行“防治水”安全培训。
10、负责组织“防治水”安全大检查,检查出的隐患按“四定”原则落实整改,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11、发生“防治水”事故时,负责组织制定抢险救灾方案,负责抢救指挥。
二、总工程师“防治水”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对本矿井范围内的“防治水”技术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防治水”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规程、文件及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思想。
3、负责审定本矿井认真贯彻执行“防治水”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规程、文件及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思想。
安全技措工程及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负责修改完善“防治水”安全技术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对“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补充规程的审批,并监督检查各级技术人员、干部、员工对“防治水”措施、规程、规定的学习、贯彻、执行情况。
5、定期组织召开本矿井技术例会和“防治水”例会,定期研究解决“防治水”安全技术问题,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防治水”设计、规划、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对措施中存在的漏洞和隐患负责。
6、负责“防治水”安全技术教育和“防治水”技术培训工作。
7、组织“防治水”技术攻关,解决“防治水”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8、合理采掘部署,合理集中生产。
9、对分管范围内不履行安全职责的行为和情况进行追究。
10、按时参加各种“防治水”安全会议,参加“防治水”安全大检查。
11、协助矿长指挥事故抢救。
协助矿长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参加“防治水”事故调查,提出防范措施。
12、负责其它分管业务范围的“防治水”安全工作。
三、生产副矿长“防治水”职责
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全矿的“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执行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防治水”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规程、文件及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思想。
3、督促检查分管业务的“防治水”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及相关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4、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组织业务部门研究解决“防治水”中存在的问题。
5、组织编制矿井生产计划时,参加编制“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6、定期主持召开、参加“防治水”安全会议,对“防治水”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布置,分析解决“防治水”事故隐患。
7、参与制定“防治水”技术措施、灾害预防和应急计划,并组织实施。
8、合理集中生产,合理劳动组织,改善“防治水”条件。
9、在安排组织生产时,要优先考虑“防治水”安全需要,防止“防治水”重特大事故发生。
10、对分管范围内不履行“防治水”安全职责的行为和情况进行追究。
11、按时参加“防治水”安全会议和“防治水”安全检查。
12、发生“防治水”安全事故时,组织事故抢救指挥,参加事故调查,提出防范措施。
13、负责其它分管业务的“防治水”安全工作。
四、安全副矿长“防治水”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对本矿井的“防治水”安全工作监督检查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防治水”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规程、文件及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思想。
3、组织编制近期及长远“防治水”安全规划。
4、组织并参加“防治水”安全检查、各种“防治水”安全活动、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检查验收,督促检查各单位“防治水”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防治水”安全隐患按“四定”原则进行整改。
对上级检查出的“防治水”安全隐患要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研究,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5、定期组织召开“防治水”安全工作例会和其它安全会,协助矿长研究解决、布置“防治水”安全工作,对“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矿长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6、监督检查各级干部“防治水”责任制、各工种岗位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防治水”奖罚办法、施工作业规程以及“防治水”安全宣传、“防治水”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执行情况。
7、掌握“防治水”安全工作动态,总结“防治水”中的经验教训,探索“防治水”安全管理办法,提高“防治水”安全管理水平。
8、对不履行“防治水”安全职责的行为和情况进行追究。
9、参与“防治水”重大安全决策,审查“防治水”重大安全技措工程及“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执行。
10、组织召开“防治水”安全工作总结表彰会,审查“防治水”安全奖励方案,审批“防治水”安全奖励基金。
11、参加“防治水”安全事故抢救指挥,防止灾情扩大。
组织并参加各类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对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防治水”重大安全隐患、“防治水”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12、负责其它分管业务的“防治水”安全工作。
五、机运副矿长“防治水”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防治水”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规程、文件及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思想。
2、督促检查分管业务的“防治水”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及相关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3、参加编制分管业务的“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4、组织召开机电设备安装“防治水”安全工作分析会,研究解决“防治水”中存在的问题。
5、参与制定灾害预防和应急计划,并组织实施。
6、对分管范围内不履行“防治水”安全职责的行为和情况进行追究。
7、在安排组织机电运输设备时,要优先考虑安全的需要,尤其是“防治水”需要,防止“防治水”重特大事故发生。
8、参加“防治水”安全事故抢救指挥,防止灾情扩大。
9、负责其它分管业务的“防治水”安全工作。
六、技术或生产副总工程师“防治水”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本矿井采煤、掘进、生产准备、设计、地质、测量方面的“防治水”技术工作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防治水”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规程、文件及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思想。
3、协助分管领导组织实施“防治水”安全技措工程及措施计划。
4、负责组织审批相关的“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贯彻执行。
5、参与编制矿井长远规划和综合年度生产、建设工作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贯彻执行。
6、参与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参与审批“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7、合理集中生产,合理采掘部署。
8、督促、检查干部、员工对《煤矿安全规程》、《技术作业规程》和“防治水”技术规定、政策、指令等执行情况。
9、组织参与“防治水”安全技术攻关,解决“防治水”安全技术问题。
10、组织参加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安全检查。
11、按时参加“防治水”会议,参加“防治水”安全大检查。
12、负责其它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防治水”安全工作。
七、机电副总工程师“防治水”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本矿井机电方面的“防治水”安全技术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防治水”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规程、文件及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思想。
3、协助分管矿长(副矿长)组织实施机电、运输方面的“防治水”安全技措工程及计划。
4、负责组织审批机电方面的“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贯彻执行。
5、参与编制矿井长远规划和综合年度生产、建设工作中的机电方面的“防治水”安全措施,并监督贯彻执行。
6、参与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参与审批“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7、督促、检查干部、员工对《煤矿安全规程》、《技术作业规程》和“防治水”技术规定、政策、指令等执行情况。
8、组织参与“防治水”安全技术攻关,解决“防治水”安全技术问题。
9、组织参加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安全检查。
10、按时参加“防治水”会议,参加“防治水”安全大检查。
11、发生“防治水”事故时,参与事故抢救指挥,参加事故调查,提出防范措施。
12、负责其它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防治水”安全工作。
八、通风副总工程师“防治水”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本矿井“防治水”技术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防治水”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规程、文件及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思想。
3、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召开“防治水”例会,参与审定矿井年度“防治水”安全技措工程及措施计划。
并协助组织实施。
4、协助总工程师编制“防治水”工作规划,定期研究解决“防治水”安全技术问题。
负责组织审批“防治水”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协助组织实施。
主持修改完善“防治水”安全技术方面的规定,负责审查“防治水”报表。
5、参与编制矿区长远规划和综合平衡年度生产、建设工作中的“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并协助组织实施。
6、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组织审批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7、组织参与“防治水”安全技术攻关,解决“防治水”安全技术问题。
8、组织参与分管范围内安全大检查。
9、按时参加“防治水”安全会议及事故追查分析会,参加“防治水”安全大检查。
10、督促干部、员工对“防治水”规程和其它技术规定、政策、指令等的执行情况。
11、发生事故时,参与事故抢救指挥,参加事故调查。
提出防范措施。
12、负责其它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防治水”安全工作。
九、安全副总工程师“防治水”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本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防治水”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规程、文件及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思想。
3、组织编制近期及长远“防治水”安全规划的技术措施,并监督贯彻执行情况。
4、参与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参与审批“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5、参与制定矿井年度“防治水”安全技措及措施计划,并监督贯彻执行。
6、协助总工程师负责“防治水”安全技术教育和“防治水”安全培训工作。
7、参加审查“防治水”工程设计。
8、组织参与“防治水”安全技术攻关,解决“防治水”安全技术问题。
9、组织参加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安全检查。
10、按时参加“防治水”会议,参加“防治水”安全大检查。
11、发生“防治水”安全事故时,参加事故抢救指挥,参加事故调查,提出防范措施。
12、负责其它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防治水”安全工作。
十、水文地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在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处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
3.协助技术负责人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4.协助技术负责人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5.负责对矿井各掘进工作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工作面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7.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
8.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9.负责提供项目部季度、半年、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
10.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十一、探防队长岗位责任制
1.探防队长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对探放水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编制钻探生产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
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调组织生产,按时完成任务。
3.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十二、探水工岗位责任制
1.在探防队队长和技术员的领导下,完成各项探水任务。
2.详细做好钻探进尺、涌水、岩心的记录工作。
3.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
4.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
5.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
十三、钻机工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钻机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熟练掌握使用钻机设备性能及保养技术。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违章。
3、在开钻前要对开钻地点、钻窝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开钻。
确保瓦斯不超标,保证安全。
4、在开钻前或钻进工作中,要不断地对开关、电机、电缆、立轴、钻杆等进行检查,确保完好的情况进行运转。
5、掌握钻探进度。
认真做好岩性变化记录,钻孔压力记录,钻孔出水流量、水压力记录。
6、熟练掌握操作技术,设备结构及原理,钻探中发现异常要立即停钻处理。
7、停钻后将档位打到零位,将钻机体卫生清理干净。
8、认真执行岗位评估交接。
9、做好当班钻探记录,保护好岩芯的完整性。
10、做好班后汇报工作。
十四、生产技术科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采掘工程设计时,从开拓布局、采区巷道布置上要有利于矿井防治水管理,尽量避免大量积水的产生,并确保排泄水系统安全、合理、可靠。
2、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必须有排泄水设计及矿井防治水措施。
3、审查作业规程时,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完善可靠的放排水设施,并检查落实情况,具备完善的矿井防治水安全措施及水害避灾路线;负责落实矿井防治水工程中的井巷工程;负责组织审查探放水、疏放水设计并组织落实实施。
4、负责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与矿井防治水的相关问题和措施。
5、井下采掘生产任务的安排,必须保证不会引起大的水患灾害。
6、对有发生矿井水害危险的区域设计专门防治水工程或防水隔离煤柱。
7、负责安排对临时水仓的淤泥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
8、负责安排对井下水沟中的淤泥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
9、检查采掘工程质量的同时,负责检查矿井防治水工程质量,并纳入工程质量验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