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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工作任务

关于印发《太原市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责任分解意见》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

根据《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并人社纪监发【2010】48号)和《关于印发〈太原市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并农险发〔2010〕3号)的要求,制定了《太原市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意见》。

现将该《意见》印发给你们,希望各科室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太原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0年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和市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的总体部署,根据《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并人社纪监发【2010】48号)要求,现对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提出如下分解意见。

中心班子成员按照各自分工,要认真实施局及中心的《实施细则》,主任、党支部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对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作出具体安排,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局面。

一、认真抓好中央、省市一系列反腐倡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和省市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

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全面推进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中心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扎实抓好反腐倡廉工作。

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三、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监督机制。

严肃查处商业贿赂的案件;查处利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查处资金管理混乱的案件;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和严重失职渎职案件。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四、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抓好全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

并根据全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扎实、科学有效地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重点通过明察暗访、政风行风听证对话会、行风热线等方式,不断增强政风行风评议的效果。

认真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整改,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以良好的政风行风取信于民,树立全市农村养老保险部门的新形象。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五、抓好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

深入贯彻人社部《关于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的意见》,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严格依法行政、为群众提供满意服务为目标,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不断提高窗口单位整体形象水平。

进一步完善“五公开一承诺”的公开办事制度,落实好“一站式”服务运行机制,努力营造“公开、公正、公平”和“便民、快捷、高效”的服务环境,不断改进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六、加强对重点部门、热点岗位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群众关心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等重点部门和热点岗位的监督,坚决纠正违反行政审批或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确保权力运行依法、公正、透明。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创新教育内容和形式。

重点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

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重点,认真开展廉洁从政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接受廉政教育,做到“五个一”:

即读一本廉政教育书籍、讲一次廉政教育党课、看一部廉政教育专题片、作一次自我党性分析、征求一次党外人士意见。

此项工作由中心党支部、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八、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形成“团结干事、和谐共事、依法办事、多做实事”的工作理念和务实作风,做到“认真履行好职责、严格执行好政策、优质服务好群众,坚决捍卫好公正,共同维护好形象”。

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和党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文明和谐单位创建水平。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中心党支部牵头,各科室配合。

九、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各项规定。

贯彻落实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严格干部任用程序,严格职数限额,遵守人事工作纪律。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十、继续加强行政效能监察。

落实好《太原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市监察局、市效能办《关于2010年太原市行政效能建设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要点》,加大整治在职不在岗、在职不尽责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提高行政效率。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完成。

十一、认真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申报登记工作。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完成。

十二、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的要求。

严格办公经费预算管理,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公务车购置和使用管理,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严格控制外出考察、因公出国(境)团组、人数和经费支出。

抓好厉行节约工作。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基金财务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十三、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认真规范中心政务公开的内容,使公开项目具体化、标准化,达到业务工作明晰,办事行为规范,方便服务群众的目标。

同时要加强保密制度建设,严防各类泄密事件发生。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十四、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

按照市纪委及局的要求,组织开展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建立健全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监督制约制度,着力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惩处四项制度及廉政风险防控、权力运行监督、民主公开、制度落实、责任追究五个机制建设。

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十五、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认真落实好市纠风办《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要点和责任分解意见》,以解决参保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参保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十六、加强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抓好中心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普法宣传等工作。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十七、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公开审批过程,坚持“内转外不转”的原则,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进一步加强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公开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

抓紧完善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制度体系,要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违规审批行为。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十八、做好信访和应急处置工作。

认真落实好首问责任制,完善和拓宽信访渠道。

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建立健全信访接待应急处理工作机制,加强对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监控,对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防范群体性突发上访事件的发生。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十九、全面完成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目标任务。

搞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支出、监管制度。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二十、加强专项资金和中心的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收支两条线”制度,坚决禁止设立“小金库”,禁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建立健全对领导干部的任内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完善财务开支的内部公示制度。

此项工作由基金财务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二十一、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

落实社保基金要情报告、内部控制等制度,切实加强对农保基金征缴、使用、管理的监督,加强对大额资金的适时监控。

推动基金监督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基金管理,防止挤占、截留、挪用、侵吞和浪费保险基金,确保基金安全。

此项工作由审计稽核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二十二、提高农保经办机构管理服务水平。

加强农村养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逐步推行网上办公和“社会保障一卡通”,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规范基金的征缴、支出和管理,强化问责追究,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二十三、加强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

认真执行中央和省有关部门关于信息工作的各项规定,加强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

既要做好信息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服务工作,又要确保信息工作的严肃性,严防各种有害信息的传播和网络泄密事件的发生。

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加快“金保工程”建设步伐,提高农村养老保险信息化水平。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基金财务处、统计信息科牵头落实,各科室配合。

二十四、扎实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

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积极做好上半年党员干部的考试,下半年班子成员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召开。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中心党支部牵头,各科室配合。

二十五、圆满完成年度各项责任目标任务。

落实好市委、市政府下达的2010年工作目标中涉及中心的具体任务,全面完成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力争先、争上、争创一流。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落实。

二十六、加强行政程序的制度建设。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决策、执法、监督等环节规范的行政程序。

中心领导干部,要树立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办事。

对违反行政程序损害群众利益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二十七、扎实做好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按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扎实抓好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要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并认真落实各项内控制度,完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健全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明确数据库直接操作责任,加强信息系统管理队伍建设和安全检查指导,确保网络信息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此项工作由中心各科室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是中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措施。

中心主任要按照责任制要求,抓好涉及事项的落实工作,同时对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密切配合,强化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突出工作重点,整体推进,把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到实处。

对分解的任务实行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终交账的责任制度,抓好落实。

为保证各项任务和责任的落实,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

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省市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和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精神的实际行动,抓紧抓好。

要按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各项具体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对分解的任务和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规定,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和具体责任人的落实。

要确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五有四到位”,即:

工作落实有人抓,责任追究有依据,监督检查有制度,完成任务有时限,年终考核有评价;思想认识到位,组织落实到位,责任分解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中心年底前要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局党组,中心主要负责人年终要进行述职述廉。

(二)加强监督,严格考核考评。

局党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检查内容包括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各项具体工作进展以及社会反馈信息等情况。

每半年要把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向局党组汇报一次。

在年终考核时,要把检查情况、考核结果装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各责任人表彰奖励、选拔任用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要运用党组织监督、纪检监察专门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有效防止权力的滥用,规范行从政行为。

(三)严肃纪律,强化责任追究。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后,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无论谁主管的工作发生问题,都要追究主管人员和当事人的责任。

责任追究中要区分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并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工作不落实或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科室,无论发生什么问题,都由主要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四)立足全局,加强协调配合。

中心各科室要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绝不能各自为政,推诿扯皮。

中心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办作用,切实加强对各科室落实各项分解任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协助驻局纪检监察室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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