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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促进项目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进行项目安全控制,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参考有关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要求:

各级行政正职即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全面履行完成本人的安全职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安全重于泰山的事业心、责任感,抓好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努力提倡和学习现代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以适应市场经济下现代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

广大职工既要主动参与安全管理和监督,又要自觉遵章守纪,为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及职工的自身健康作出贡献。

本制度适用于固阳热电2×350MW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及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所属各工地、各协作队强制性严格执行。

二、安全工作目标

1、控制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4、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垮(坍)塌事故。

6、文明施工创全国施工企业一流水平。

三、安全施工管理总目标控制

1、项目部控制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人身死亡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及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2、工地控制人身轻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一般机械、设备、火灾、责任交通事故;

3、班组控制未遂事故和记录事故,不发生人身轻伤事故和其他一般事故。

 

四、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1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项目部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

建立健全本项目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网络,组织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体系工作程序和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办法。

3)直接领导项目部安全部门工作,定期抽查专职安全员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4)组织并主持定期安全工作会议,总结阶段安全工作,制定安全工作计划。

与专业公司签订年度“安全责任合同”。

5)审批和同时下达生产计划与安全措施计划,通过计划施工和周密管理,与施工进度同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施工措施。

6)组织并参加安全施工、环境管理大检查,对存在的不符合项按检查、整改、复查、销案的程序布置整改。

7)按“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轻伤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

1.2项目副经理(现场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施工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在保障人身、机械、设备安全情况下合理组织施工。

协调各职能部门完成安全施工、环境管理的工作。

2)负责组织对各专业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条件的检查与落实。

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组织落实审批下达的生产计划与安全措施控制计划,通过计划施工和周密管理,预先做好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施工措施。

3)主持并参加安全施工、环境管理大检查,对查出的不符合项按检查、整改、复查、销案的程序布置整改。

4)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5)负责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按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检查考评。

6)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防范措施。

1.3项目副经理(商务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1)在组织编制财务预算时,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和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计划的需求,及时提供资金。

2)组织项目部职能部门对工程项目内部招标单位的安全施工资质审查。

3)组织施工项目结算,需经安监部门对分包单位考核后方可进行。

结算时执行合同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奖罚条款,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4)在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防护设施费、安全防护用品费的资金使用情况。

1.4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

1)对本项目部的安全技术性工作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项目部管理、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知识学习、考试工作。

3)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对重大施工项目和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4)督促工程管理部门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5)指导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措施”,使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施工作业的主要危险点。

施工过程中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6)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7)负责组织安全设施的研制和推行工作。

8)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经常参加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和班前安全交底,指导班组实施安全技术和安全施工措施。

9)参加安全施工、环境管理检查,负责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10)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对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1.5项目部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

1.5.1工程管理部职责

1)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和施工调度工作中,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2)在组织编制施工方案、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的同时,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技术措施,经审批后,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策划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区域的划分,按工程进度实行动态管理,在生产调度会上汇报和安排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组织本部门各岗位加强现场的管理、控制及验评工作。

4)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预算开支,专款专用,经批准后与施工生产计划同时下达。

负责安全设施的研制,经批准后组织在施工中落实。

对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施工前应进行专项交底。

5)负责内部分包合同有关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条款的制定。

明确分包单位组织施工时有关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的直接管理职责,无合同或手续不健全不准进入现场。

分包项目的结算应有安监部门对安全施工的考核意见和本部门对文明施工管理的考核意见。

6)组织本工程施工机械的进场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安全装置的灵活、可靠性。

负责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检查措施的正确执行,参加负荷试验。

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

7)按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有关内容,结合各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的施工程序,对分包单位进行不间断的过程管理。

8)对生产、生活临建施工项目及所涉及的力能布置(如:

电源、水源、气源、采暖锅炉等),在施工前将有关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审批完成,并安排交底签字后再布置施工。

施工中要跟踪管理,保证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的正确实施。

9)在编制、安排施工计划及工程综合施工进度时,应根据工程施工程序和季节性的特点,以均衡有序的作业顺序尽量减少高处作业和交叉作业。

安全设施应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

10)按施工程序对作业环境不安全的部位,应采取临时性安全防护措施(如:

安全网、安全通道、孔洞盖板、防护栏杆、隔离设施等)。

并与施工月计划同时下达,遇有特殊情况应在生产调度会上进行布置,作业环境不安全禁止组织施工。

11)负责编制本项目生活临建和生产临建中建筑项目、安装项目的质量工艺验评标准及验收目录,并为投入使用的安全性、可靠性进行监督检查。

项目竣工应填写验收单,存档备查。

1.5.2安监部门职责

1)负责组织本专业安全管理并对项目部经理负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领导组织和推动施工中的安全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做好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

3)组织开展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组织参加该项目施工人员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规程、规定的考试;负责建立安全教育台帐;建立本项目部各类安全台帐、档案等。

4)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资料(帐、表、册、卡)齐全、规范,有据可查。

5)参加现场生产调度会,及时通报现场施工中的安全情况,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6)对协作队伍的安全资质审查按公司《关于使用外部分包队伍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的安全资格审查(要审查资格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同时建立协作队伍安全施工档案。

7)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协助解决问题,检查安全设施的完善和人员的安全作业行为及文明施工情况,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行为。

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8)协助领导定期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不符合项逐条对责任单位下发“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按检查、整改、复查、销案的程序监督整改。

9)负责组织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网络活动,实行“安全施工、环境管理责任区域”,做到有标准、有检查、有考核,定期召开由专(兼)职安全员参加的周安全工作例会,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并参加公司召开的安全例会,会后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

10)指导抽查班组安全日活动和班前站班会情况,指导班组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措施,严格审查交底双签字制度的执行情况。

11)执行公司《职工安全违章处罚暂行规定》。

做到严肃认真,秉公执法,文明监察,不徇私情。

1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发放以及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13)发生重伤、死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公司安监部报告,对轻伤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上报。

14)负责项目部人身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1.5.3综合部管理职责

1)负责组织本专业安全管理并对项目经理负责。

负责进入本项目人员的登记、发放胸卡、收集内部与分包单位特殊工种人员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并通知该单位现场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持本单位行政正职专项委托书到安监部门注册、登记。

2)对已签订分包合同的外部分包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对其人员,做进场前的目测、体检及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有效证件的审查。

经审查合格通知安监部门进行登记和安全教育及考试,按安监部门提供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名单发放胸卡。

3)掌握分包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分包项目内容。

签订外分包合同时,应有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的有关安全条款的要求。

不准超范围或手续不全而同意进场施工。

每月末前及时统计出本项目参加施工人数(含外分包单位)报安监部门。

4)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消防器材。

经常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处于完好状态有备无患。

5)建立健全防火网络,组织以各单位安全员为主的义务消防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教育。

制定现场消防紧急联络办法,对现场的消防、防爆重点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加强监测、监控。

6)参加安全施工、环境管理检查。

对违反劳动纪律、违反防火防爆制度、不正确佩带安全防护用品等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按规定处理。

对查出的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7)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医务劳动鉴定和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组织火灾、爆炸、中毒、交通人员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

8)负责本项目企业形象设计,搜集、整理安全文明施工的先进事迹、照片,进行广泛宣传,推动企业安全文化。

9)根据施工进度,在施工现场主要道口、生活区活动场所、食堂门口布置有激励作用的宣传标语。

设置安全文明施工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事迹图片展览橱窗和违章、违纪暴光栏。

经常深入现场拍摄先进安全文明施工过程的录像和违章、违纪的录像,定期在业余时间、安全活动日时间播放,以起到教育员工在施工中“我要安全”的作用。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把各种劳动竞赛的总结表彰与安全施工、劳动保护工作结合起来,大力表彰先进,批评后进。

11)负责组织群防群治工作,开展安全工作合理化建议活动,完善劳动保护监督网络。

1.5.4计划经营部职责

1)负责在进行施工计划、预算定额管理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2)负责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时,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时考核。

同时应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做到专款专用。

3)在编制、安排施工计划及工程施工综合进度时,应根据工程施工和季节性施工特点以及均衡循序作业的要求,安排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平衡配置工作。

4)在工程施工实行施工任务单时,施工任务单无安全措施或未经安监保卫部审查签字,不得签发。

项目完工未经安监保卫部门审核,不得结算。

5)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惩规定,并经安监保卫部门审核后,方可签约。

6)在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取得安监保卫部门对其安全资质的审查结果。

不合格者,严禁录用。

7)对于录用的分包单位,应预留承包合同价款的5%或预留5-10万元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金,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监保卫部门审核后予以结算。

8)在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施工情况。

1.5.5财务部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严格履行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职责及规定,把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纳入计划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2)按规定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并保证上级拨给公司的安全生产资金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得挪用。

3)在审定和编制公司基本建设和工程项目计划费用时,应留足相应计划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确保资金到位,并负责监督、检查该项计划的安全措施费用的专款开支状况。

4)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等费用的资金到位。

5)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6)保证全体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

1.5.6物资供应部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管理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施工机械用、管、修、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安装、维修、检验及管理等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

3)参与大、中型施工新装、拆装、改装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的监督。

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检验和性能试验。

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

4)负责施工机械(机具)选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中的审查、鉴定工作。

1.5.7工地主任(副主任)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措施与规定,组织编制本工地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措施,经批准后实施。

2)在计划、布置、检查施工时,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贯穿到每一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3)提出本工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本工地施工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4)负责组织对跨班组重要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5)负责对本工地职工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认真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

6)主持本工地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负责安排解决存在的问题。

7)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的行为。

8)负责对分包单位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指导。

9)组织并主持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5.8工地专职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2)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

组织并实施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3)负责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负责编制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

4)负责布置、检查与指导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和交底工作。

5)组织编制本工地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6)负责组织本工地施工安全措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7)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8)参加本工地的安全大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9)参加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性防范措。

1.5.9班组长责任

1)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

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4)认真进行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

5)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卫生用品和用具。

6)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作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7)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8)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字确认。

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9)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理整理作业场所。

10)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11)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1.5.10班组技术人员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2)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

3)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4)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

5)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

1.5.11施工人员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违纪。

2)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4)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

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越级上报。

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8)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是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整改意见和范围报告。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1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实行逐级负责制。

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和施工技术、安监保卫部的负责人由上级安监保卫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

2.2项目部每年年初和新工程开工前,要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的学习,并进行考试,登记台帐。

2.3坚持“三级教育”,新入场人员(包括聘用人员、临时工、外协队)应进行不少于40个课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工作。

2.4特殊工种安全施工专业教育一年内不少于两次,对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机械(机具),以及职工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用新操作方法,新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

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5对因待岗一年以上的、复岗的职工,复工前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2.6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教育室,运用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公司安全文化建设,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7凡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上岗

2.7.1临时工及包工队施工体格检查不合格者。

2.7.2三级教育考试不合格者。

2.7.3临时工及外协队施工人员年龄在50岁以上,18岁以下的人员。

2.8建立安全考试登记台帐,特种作业人员建档登记台帐、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3.1项目部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由项目经理带队,书记、工会总工、工程部、安监部负责人、各工地主任、专职安全员组成的检查组,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大检查。

3.2各工地主任每月组织一次本工地专职安全员,班组兼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大检查。

班组每周一次安全检查,总结一周安全情况,清理工作区,消除隐患。

各级安监部门,专职安全员实行每日巡查制度。

只要现场有施工人员,安全员必须在施工现场巡查。

对于查出的事故隐患。

按照“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处理,并保存当时记录、备查。

安全检查除进行一般性检查外,还应进行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3.3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应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事故措施为主。

同时把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和文明施工也纳入检查范围。

3.4安全大检查要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总结、有考评,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应填写“安全施工问题通知单”送检单位领导签收,限期整改。

对因故不能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防护措施,报主管领导,分阶段实施

4、安全措施与安全作业票管理制度

4.1施工现场的一切施工生产活动必须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和危险点预控措施,并于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签字认可,方可施工作业,无措施、未交底,严禁施工。

4.2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由工地专职工程师编制,项目部施工质量部、安监部审查。

工地主任或总工程师批准。

由工地专职技术员交底后实施。

4.3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由施工技术、安监保卫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由班组技术人员或工地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4.4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方案,由施工技术、机械管理部门和安监保卫部门审查,经总工程师批准,由工地专责工程师交底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后执行。

4.5施工技术部门和安监保卫部门应根据单位工程及分项工程名称,结合5.3与5.4款的规定,编制作业指导书项目审批表和安全施工措施编审程序表,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4.6施工技术人员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4.6.1针对工程项目施工的特点指出危险点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

4.6.2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4.6.3根据人员和机械(机具)配备,制定保证安全的措施。

4.6.4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制定安全生产防护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4.6.5制定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时的预防与应急措施。

4.7安全交底过程中,编制人员、施工人员均参加,按程序交底,记录,签字认可。

作业过程需要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经措施审批人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4.8各工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安监保卫部门应派安监人员参加。

4.9对无措施或未经安全技术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4.10对于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根据人员、机械(机具)、环境等条件,完善措施,重新审批,重新交底。

4.11凡是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施工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进行施工作业。

5、事故调查、处理、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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