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招标文件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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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招标文件范本
装修工程招标文件范本(总74页)
三亚中铁•子悦薹项目
1#地块精装修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SYZTZYT-07
招标人:
三亚中铁置业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三月
第一章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协议书、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
第三章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
第四章招标图纸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第七章评标办法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三亚中铁子悦薹精装修工程
2
建设地点
三亚市迎宾路165号
3
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
,招标范围建筑面积:
4
承包方式
专业分包
5
3
资金来源
自筹
6
6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7
7
招标范围
1#地块楼座全部精装修工程
8
8
合同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9
质量标准
合格
10
工期要求
2012年5月1日开工,2012年11月30日竣工。
1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12
项目经理资质
贰级注册建造师
1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14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获取时间:
2012年3月23日
获取地点:
三亚市河东路284号阳光大厦三楼
联系人:
陈小军
电话:
0
传真:
0
15
投标人疑问及澄清
接收疑问截止时间:
2012年03月27日16:
00分;
招标人书面澄清时间:
2012年03月29日16:
00分
16
踏勘现场
踏勘时间: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踏勘联系人:
盛跃新
17
17
工程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18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19
投标保证金
1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开标前以电汇、支票或现金交付招标人;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无息返还。
20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无(不允许)
21
投标文件份数
一正三副
22
23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提交地点:
三亚市河东路284号阳光大厦三楼成本物资部
联系人:
陈小军
电话:
0
截止时间:
2012年04月08日10时00分
23
26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2年04月08日10时30分
地点:
三亚市河东路284号阳光大厦三楼会议室
24
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25
招标特别说明
本招标工程报价不分标段;招标人授予招标人合同范围以楼座单元为中标单元,一个公司可以同时中标多个单元;招标根据投标人情况,原则上考虑一个公司中标一个或多个相同户型的单元。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一条工程说明
工程名称:
三亚中铁•子悦薹项目精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
三亚市三亚市迎宾路165号
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
,招标范围建筑面积:
建筑设计单位:
深圳方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精装设计单位: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
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图纸状态:
详见施工图纸
第二条招标人
招标人:
三亚中铁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三亚市河东路284号阳光大厦3楼
邮政编码:
572000
联系人:
陈小军
联系电话:
0
传真:
0
第三条资金来源:
自筹
第四条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须已通过资格预审。
第五条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条招标方式
本工程的招标方式为:
邀请招标。
第七条招标范围
投标人需完成招标图纸所示范围的所有工作、材料的供应及安装、试验、检测、验收、完工清理等相关工作直至交付业主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装饰工程:
招标图纸中1#地块楼座的全部精装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天棚工程、地面工程、墙面工程、门窗工程、涂料工程等。
2、电气工程:
招标图纸中所示全部内容,应包括装修配套电气末端设施,包括开关面板、插座、排气扇、灯具(不包含台灯)等。
3、给排水工程:
招标图纸中所示全部内容,应包括装修配套给排水末端设施,包括卫生器具及附件等。
4、发包人直接指定的专业施工项目,如木地板、木门、橱柜、衣柜等。
第八条合同形式
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形式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
第九条工程质量标准
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详见“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
特别说明:
本次招标工程质量标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如果行业或企业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按行业、企业的标准执行。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第十条工期及进度要求
2012年5月1日开工,2012年11月30日竣工。
实际开工日期应以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中约定的日期为准,竣工日期相应提前或顺延。
开工日期是施工人员、施工机具材料、设备进入现场并开始施工的日期,材料设备的购置及精装修开工准备时间自行考虑安排。
中标人须根据自身的生产条件和工作经验考虑完成上述工作的时间。
统一服从总包单位的进度与安排。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编制详细的工程阶段进度计划表。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发出的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协议书、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
第三章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
第四章招标图纸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第七章评标办法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必须立即书面通知招标人,以便及时纠正上述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内容。
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其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交,或其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并承担因其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招标文件所附的图纸仅用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之目的,投标人不得将其用于其它目的,也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的任何部分有疑问,应于2012年03月27日16时00分之前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并加盖公章后送达招标人。
招标人将在2012年03月29日前以书面的形式予以澄清(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1小时内,应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其已经收到上述文件。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现场答疑会的形式进行解释,答疑会议的时间及地点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合法的委托代理人可按招标人在书面通知中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现场答疑会。
召开现场答疑会旨在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该阶段提出的与本招标/投标活动相关的问题。
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文件和补充修改文件将在答疑会后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条件下,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方式做出。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将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效力,若补充文件与原招标文件的内容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任何补充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能把补充文件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后,如有必要,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人收到通知后,应当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该通知。
第十四条踏勘现场
投标人须自行全面勘察工程现场及其邻近地区,并须对可能对招标事宜构成影响的情况如:
①施工现场的条件及状况
②气候条件
③为工程施工、竣工以及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工作和材料的范围和性质
④进入现场的交通条件、工人生活基地的安排以及临时工程用地或施工用地及其它一切有关事项进行详细的了解,并在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时给予充分的考虑。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经招标人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现场进行勘察。
但明确规定:
投标人及其代表不得让招标人为其现场勘察负任何责任。
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
如果投标人中标而成为本工程承包人,则
(1)承包人须遵照当地政府所订立的交通规则及限制,并缴交所需费用及申请所需准许证。
承包人还须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2)有关本工程的施工用地,承包人应参阅有关图纸及了解现场情况以安排本身的需要;招标人不会另外或额外提供承包人有关施工所需用地,而承包人须自行安排有关的场地包括在场外租用其它地区,所需要一切有关的费用被视为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一切因此而产生的费用上或时间上的索赔,不被接纳。
(3)任何因忽视工地情况而引致的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要求将不获批准。
(4)遵守总包单位的施工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
投标人承担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
第十五条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与投标文件有关的往来函电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第十六条组成投标文件的内容(分册装订)
经济标文件(第一分册)
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b.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c.投标报价汇总表
d.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e.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f.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g.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h.材料暂估价明细表
i.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
j.单位工程人材机汇总表
k.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商务标文件(第二分册)
a.企业资料: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ISO9000质量、环境、安全体系认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b.承诺函
投标人承诺:
质量合格,并达到海南省“绿岛杯”相应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创优措施;
项目经理全职在本工程现场工作的措施和承诺;
保修期内的服务计划和保修期后的服务计划;
项目班子的配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项目经理简历表、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c.其它资料文件。
技术标文件(第三分册)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总进度计划表及进度保证措施
(2)劳动力、机具、材料、构件的调配计划
(3)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4)施工工序及关键部位施工技术措施
(5)主要加工制作和施工用机械配置
(6)施工技术方案;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方案;冬雨季施工方案
(7)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
(8)工程管理体系及现场组织机构
(9)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0)防扬尘污染措施
(11)与总包单位的配合计划和措施;与其他协作单位的配合措施(土建、安装等)
(12)其他。
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严格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和投标单价明细表及汇总表格式。
若投标人认为必要,可以按同样格式自行扩展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表格,加入必要内容。
应当认为在正式提交投标文件以前,投标人已经认真研究招标人提供的合同文件,对任何可能存在的疑问都已经得到了招标人的澄清及解答,并对由合同文件所定义的投标人合同工作内容达到透彻和充分的理解,并将这种理解全部反映到他的投标文件中。
应当认为,投标人已经确认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各项费率和价格的正确性和充分性。
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中列示的各项费率和价格已经全面、充分的体现和覆盖了:
a.投标人根据合同应承担的全部义务;
b.为本工程的正确实施、竣工所必须发生的一切费用;
c.为完成全部合同工作内容而必须发生的任何费用
d.为了符合本须知第17条要求而应包含的一切可能的费用
e.可以预见的任何紧急情况的处理费用
第十七条投标价格
本工程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
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原则进行计价。
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
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技术要求和施工图纸。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其相关文件执行;工程量由招标人给出,如认为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项目不全或工程量需要调整,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待招标人澄清后进行确认。
确认后的工程量被视为涵盖按时合格完成本工程可能发生的一切工程量,投标人一旦中标,施工图在设计单位确认过程中,如设计单位提出修改意见,投标人应无条件进行修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中标总价相应调整)。
除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外不再作变更外任何调整。
包括工程量计算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错项、漏项、计算错误及施工图局部调整的一切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工艺标准、施工工艺、材料选择及材料性能要求;
现场施工条件、实际情况及未定因素的风险;
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投标报价说明
投标价格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价格须包括完成本须知第10条所述工期内完成本须知,第七条所说明的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和为完成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所有的内容而可能成为所需的所有的工作而涉及到的费用之总和,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检验试验费、管理费、深化设计费、利润、规费、税金、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全部费用。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所编写的投标单价及总价在合同期内,不因所有由于燃料、电费、运输费、任何税率、税种、货币汇率升降、工资、地方政府征收的有关费用、物价涨跌等原因引致的价格波动而调整。
投标人应考虑本工程施工图纸可能未注明的细部做法费用。
投标报价要求
本次招标提供的招标图纸为三亚中铁•子悦薹项目的精装修设计图纸。
投标人应考虑中标后精装修方案可能应本项目设计单位的要求进行局部修正和调整(技术和安全等方面)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因材料颜色及图样调整而可能导致的费用变化风险。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考虑与其他专业相接部位的处理方案所发生的费用。
投标价格应考虑与空调等相关专业的配合费用。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考虑挂件设计、加工、制作与安装费用。
招标人提供以下现场条件和服务:
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现场条件和服务仅限于以下内容:
(1)招标人仅向中标人提供水源、电源接驳点(位置详见招标提供的现场平面布置图)。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自接驳点至中标人使用终端所需的管、线(缆)、箱、元器件以及相关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自备并安拆维护。
(2)招标人提供必要的一间临时用房作为办公室、提供现场现有并可以利用的库房、现场材料堆放场地及现场硬化道路(招标人规划的道路)。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办公室、库房内的一切设备、设施、用品和用具均由中标人自备、维护和维修。
用后及时清理整洁;现场材料堆放场地根据使用需要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地面处理、相关围护搭设,用后拆除清理并承担费用。
总包单位负责提供现有并可以利用的工程正式电梯、施工外挂电梯、工作平台及其他垂直运输设备。
投标人报价中不考虑垂直运输设备费用。
(3)以上所列条件除特殊说明外,其他一切现场条件和服务期限仅限于招标人与中标人所签合同工期内,由于中标人原因,需要招标人延长提供现场条件和服务期限,均按发生情况由中标人向招标人另行支付费用。
(4)除本条款所述招标人提供的现场条件和服务外,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为本工程施工而采取的所有措施项目费用。
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按照三亚市有关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安全防护、消防等管理要求需由投标人采取相应措施的费用。
投标报价中应包含自招标人提供的现场水源、电源处接驳至投标人自身施工地点的费用,并承担所发生的水电费用,按表计量。
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施工现场内投标人完工后的清理、清洁的费用。
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投标人自身施工垃圾的现场清理并运至场内总包指定地点的费用。
投标报价应考虑停电、停水、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及其他可能对施工造成的费用和工期变化风险。
投标报价中所选的主要材料应注明供应商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
该等材料应单独列表说明并提供投标用样品(具体送达地点另行通知)。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有关本工程的施工用地,分包人应参阅有关图纸及了解现场情况以安排本身的需要;招标人不会另外或额外提供分包人有关施工所需用地,一切有关的费用被视为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一切因此而产生的费用上或时间上的索赔,不被接纳。
对变更及洽商的结算
合同价款调整的范围: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条款约定外,合同价款只对因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进行调整。
在施工中,如果依招标人的要求而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调整,单份设计变更或单份洽商的单个清单子目造价(工程量×单价)的增减超过2500元(不含2500元)时,经总包、监理、业主共同确认,调整价款;其单个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造价(工程量×单价)的增减不超过2500元(含2500元)时,只做工艺技术调整或施工修改,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当发生设计变更且按、款可以调整合同价款时,将采用投标人在其投标书中的相应单价乘以经总包、监理、发包人确认的工程量来计算其变更价款;如无相应的价款,但有近似单价,将采用投标人在其投标书中的填报的近似单价乘以经总包、监理、发包人确认的工程量来计算其变更价款;如无相应的或近似单价,则由投标人按第二章合同约定组价原则提出新的单价经总包、监理、发包人审核批准其调整价款。
第十八条投标文件的编制
所有构成投标文件的资料必须是真实可靠的,如发现虚假,按废标处理。
第十九条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60日历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第二十条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3天向招标人交付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现金、支票或电汇的形式交付。
招标人收到保证金后,向投标人开具收款收据,投标人将收据复印件装入商务标文件中,原件在开标时核验,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帐户名称:
三亚中铁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营业部
帐号:
25610
按本须知第14条,如果投标人同意适当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话,则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相应延长。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将其投标文件视为非响应性投标或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人未中标,招标人将在最迟不超过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后14天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后,予以无息退还。
如有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a.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b.由于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
第二十一条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1份正本,3份副本。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暗标部分除外)。
除投标人对经济标和商务标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暗标部分除外)。
如果投标人在报送投标书后发现错误,可书面指出该项错误,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修订本。
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修订本。
第二十二条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三部分应分册装订,使用A4纸在左侧胶装成书本式,其中方案设计图纸可采用A3规格纸张,但装订时应折叠成A4尺寸与文件一起装订。
投标书用封条在投标文件袋背面上方开口处密封,并填写密封日期。
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各两枚。
投标文件袋正面按照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各一枚。
投标人自行制作投标文件密封袋及封条。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志
投标文件的密封:
商务标部分一正三副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经济标部分一正三副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技术标部分一正三副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投标文件要密封完好,封口处用密封条进行密封,在每个密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各两枚。
密封袋上均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工程名称;
(2)2012年04月08日10时3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3)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投标须知第二十四条或第二十五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提醒投标人注意:
技术标为“暗标”,封面为A4空白纸,不得打印页码,标题字号为宋体三号字,标书内容为宋体小四号字,不得对规定的字号进行任何的加粗、斜体、水印等任何修饰,不得出现与本企业有关的标识、名称等内容。
正本为备查件,不与评委见面,其封面、内容可标识本企业的名称、并要求打印页码。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和业绩证明内容应与施工组织设计分开装订。
所有正、副本的内容应当按以下要求排版制作:
(1)全文采用MICROSOFT-WORD打印;
(2)纸张:
A4白色复印纸(70g);
(3)字体:
宋体;
(4)字形:
常规;
(5)字号:
(a)标题:
三号(b)正文:
小四;(c)图表中文字可根据版面自行确定;
(6)行距:
固定值22磅;
(7)页边距:
上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装订线为左侧1厘米;
(8)除图表外,不允许使用彩色打印;
(9)不允许设页眉,页脚中只有设置在居中位置的连续编号的阿拉伯数字页码,大小为5号字,不得分章或节单独编码;
(10)对于比较大的图、表可使用白色A3复印纸,但须将A3纸折叠成A4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