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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郑万铁路工程质量,规范工程质量管理行为,明确质量管理职责,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结合郑万铁路项目工程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着“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和“新理念、新机制、新方法”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铁道部颁发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严格执工程建设行强制性质量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坚决克服质量通病;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第三条按照“干一流工程、创一流业绩”的要求,以“超前的意识、扎实的作风、主动的精神、规范的程序、严格的管理”为工作标准,更新建设理念,健全管理体系,强化全员培训,加强过程控制,借鉴先进经验,把郑万铁路建成“样板工程、示范工程”。

第四条全体参建员工必须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内,认真贯彻集团公司质量方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自觉遵照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确保实现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目标。

第二章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第五条质量方针

依靠科技、规范管理、持续改进、顾客满意。

第六条质量目标

满足国家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等采用的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工区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主体交验一次合格率100%。

标段创省部级优质工程,梅溪河特大桥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

第三章质量管理依据

第七条质量管理依据

1、国家和铁路总公司有关铁路建设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

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⑵《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4]292号);

⑶《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铁办[2008]70号);

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规定》(铁建设[2009]171号)。

2、国家和铁路总公司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验收标准;

3、经批准采用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

4、项目部与渝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签发的施工承包合同。

第四章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第八条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郑万铁路重庆段土建4标项目经理部采用经理部和工区二级管理模式。

项目经理部设置工程技术部、财务部、安全质量环保部、物资设备部、工程经济部、中心试验室、综合办公室等职能部门。

在工区设安全质量环保部,配备质量负责人和专职质检员,负责工区的质量管理工作,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检查,在施工过程中,按照“跟踪检测”、“复检”、“抽检”实施检测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确保国家、行业、建设、监理等关于工程质量方针、条例、规定和要求的落实,确保本标段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评比和指导。

第九条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组织领导,构建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和实现本工程质量目标,经理部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能权限,成立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郑万铁路重庆段土建4标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欧哲虎

副组长:

王刚纪广军

组员:

王刚纪广军吴元华陈松罗德立耿德民於志刚王江亮王孝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各工区成立以工区负责人为组长,工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相关管理人员为组员的工区质量管理小组。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第十条质量管理体系框图及职责分配

一、质量管理体系框图

为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和实现本工程质量目标,根据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结合以往类似工程的经验,建立符合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结构安全,工程质量零缺陷。

 

质量管理体系框图

二、质量管理职责分配

质量管理职责分配表

职能部门

制度名称

项目经理

总工程师

安全总监

副经理

工程技术部

安全质量环保部

工程经济部

物资设备部

财务部

综合办公室

中心试验室

质量责任制

图纸管理和图纸会审制度

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

施工调查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审查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审批制度

开工报告申请制度

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教育培训持证上岗

工程测量及监控测量

试验室管理

拌合站管理

原材料管理

原材料进场报检

半成品、成品保护

首件工程

检测试验

三检制

升级报验

技术值班制度

变更设计管理

技术资料管理

技术总结管理

经理部质量工作奖惩

质量责任追究

分包管理

隐蔽工程检查

员工教育培训

★主责部门●辅责部门○协助部门

第五章工程质量责任制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项目经理部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

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项目经理部人员资质、组织机构要满足工程和技术上的要求。

建立工程质量分级责任制。

各级管理机构严格依据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施工合同组织施工。

对承担的重点、难点工程的施工质量要实行逐级负责制,各级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技术责任。

通过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和员工,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按各自职责对承建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各级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质检人员、测量试验人员等对工程质量负相应管理、监督和技术责任。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部各岗位人员质量职责

一、项目经理质量职责

1.履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承诺,对项目工程施工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

2.确定项目质量目标,组织编制项目质量管理规划,建立质量自控体系并组织实施。

3.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建设管理单位、监理单位、企业管理层等有关质量工作的检查、指导与监督。

4.根据项目管理人岗位质量责任制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检查、考核和奖惩。

5.审批质量管理自控体系。

二、项目副经理质量职责

1.履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承诺,对项目工程施工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2.协助项目经理确定项目质量目标,组织编制项目质量管理规划,建立质量自控体系并组织实施。

3.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建设管理单位、监理有关质量工作的检查、指导与监督。

4.根据项目管理人岗位质量责任制协助项目经理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检查、考核和奖惩。

三、项目党工委书记质量职责

1主持本项目党工委的日常工作。

2.团结和带领广大党员围绕施工生产开展争当先锋、劳动竞赛等活动,为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本项目施工任务提供可靠保障。

3.负责项目的文明建设及质量宣传工作。

4.对工程施工质量事故及质量问题负间接领导责任。

四、总工程师质量职责

1.主持项目的技术工作,制定项目质量技术管理办法。

2.组织质量知识培训,监督检查经理部质量自控体系运行情况。

3.检查指导经理部测量放样及材料、施工试验、隐蔽检查及预检等施工记录。

抽查经理部各项技术资料的签证、收集、整理和归档,抽查现场质量自检情况,审查施工技术资料。

4.对质量管理中工序失控环节、存在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及时组织有关人员从技术分析上查找原因,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制定技术措施。

组织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原因,分清质量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制定并落实处理方案。

5.参加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做好竣工文件验收准备。

6.对工程施工质量事故及质量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

五、安全总监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郑万公司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2.参与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参与制订质量目标,并组织监督实施。

3.参与组织工程质量检查,检查工区质量责任制和质量标准工地建设情况。

4.对质量重大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5.参与组织质量突发事故或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六、总会计师管理职责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项目质量工作负相关领导责任。

1.在统筹安排资金计划时,质量与效益矛盾时,优先安排质量保障资金。

2.参加质量委员会、质量事项决策会议。

七、总经济师管理职责

总经济师对本项目外部劳务队伍的各项管理负分管领导责任。

1.与外部劳务队伍签订合同时,明确质量标准、要求,并督促其按协议实施。

2.审核外部劳务队伍的“四证一照”。

3.对外部劳务队伍的质量罚款及时在验工计价中扣除。

八、安全质量环保部部长质量职责

1.在质量总监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工程质量自控体系运行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

2.编制质量管理办法和质量保证措施,负责各类标准、指南、规程资料的配发。

3.制定项目质量控制标准,划分施工现场质量责任区域,建立并执行质量奖罚制度。

4.制定单位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和验收方案并组织实施。

5.建立质量控制程序,制定现场工序质量控制、检查和跟踪作业计划,建立工序质量控制点。

明确质检(技术)人员、操作工人质量职责,评价工序质量控制效果。

督促检查重点、难点和关键部位质检(技术)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6.负责收集质量信息,及时报送质量报告或报表。

接受建设管理单位、监理单位的有关指令并组织实施。

7.制定并实施成品保护方案。

8.参与质量事故调查,编写质量事故报告。

9.对项目质量进行业务指导,落实培训计划。

10.组织召开工程质量会议,分析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11.负责组织项目质量创优、QC小组活动。

12.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3.负责质量管理的对外联络和协调,负责与业主、监理的沟通与联系。

14.对工程施工质量事故及质量问题负直接管理责任。

九、工程技术部部长质量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开展工作,及时进行设计图纸的技术会审、透彻了解设计意图、结构构造、技术要求等,使可能出现的各种缺陷最大程度地消灭在施工之前。

2.根据设计图纸和技术会审记录,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提出保证质量的措施方案。

3.制定切合实际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掌握施工中的各种技术数据,及时解决工程质量和产品质量的技术问题,对出现的事故和缺陷提出加固、补救措施。

4.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对于达不到开工条件地有权不批准开工。

5.出席有关质量分析会议,参加质量大检查。

6.对职责范围内工程施工质量事故及质量问题负直接管理责任。

十、物资设备部部长质量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相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质量目标。

2.在项目经理、副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购进物资和库存物资的质量完好,确保工程质量创优。

建立机械设备的租赁、购置、验收制度,确保租赁机械设备手续齐全、状况完好、质量可靠。

3.所有购进和发出的主要材料要有质保书,工地有能力做试验的需要按规定取样试验,要有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无技术证件的材料禁止使用。

4.材料的采购、运输、进场、验收、库管、发放严格按照材料购置程序办理,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进库,并按不合格程序办理;对不同规格材料进行标识。

5.负责组织对采购进场的材料、构件、委托加工半成品及待安装工程设备的质量检验。

6.对职责范围内工程施工质量事故及质量问题负直接管理责任。

十一、工程经济部部长质量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质量管理法规、规章,以及郑万公司和集团公司制订的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确保进场协作队伍技术能力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2、在办理项目劳务合同签订时,同时负责提出工程质量要求,对有特种作业的,签订合同时负责收集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以确保特种作业过程质量受控。

3、负责审核符合质量标准的验工计价,对质量有问题或有关部门未审核签字的不予计价。

十二、财务部部长质量职责

1.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有关文件精神及合同内容及时扣除进度款中相应质量保证金。

2.编制本项目财务收支计划时,要保证工程质量措施所需的实施费用,严格按工程质量投入计划实施,确保资金按计划投入。

3.参加制订本项目工程质量奖惩办法,按奖罚标准规定办理有关奖罚事宜。

十三、试验室主任质量职责

1.负责经理部试验工作,对总工程师负责。

2.熟悉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严格执行试验技术及操作规程,确保测量数据的有效精确。

3.组织编制并督促执行相关试验的管理性文件。

4.负责试验设备的检验、保管、保养,按规定定期对测量设备进行送检、校正并标定。

5.对进场材料做好检验验收工作,掌握砂、石、水泥、粉煤灰、矿粉、外加剂及钢材、防水材料等材料的质量情况。

6.做好试验资料的整理、保管,整理上报各种试验工作报表。

7.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和交付工作,负责提供试验资料。

8.对职责范围内工程施工质量事故及质量问题负直接管理责任。

十四、综合办公室主任质量职责

1.负责组织进场人员证件管理和技能培训工作,及时传达上级领导有关质量的指示和印发经理部文件。

2.参与经理部组织的质量检查活动,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责任认定、及对责任人、单位的处罚。

3.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反馈工作。

4.对职责范围内工程施工质量事故及质量问题负间接管理责任。

十五、测量组组长质量职责

1.负责经理部测量工作,对总工程师负责。

2.熟悉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严格执行测量技术及操作规程,确保测量数据的有效精确。

3.负责测量设备的检验、保管、保养,按规定定期对测量设备进行送检、校正并标定。

4.对职责范围内工程施工质量事故及质量问题负直接管理责任。

十六、质检工程师质量职责

1.在经理部质量管理部部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工程质量现场检查与验收。

2.落实质量保证措施,检查验收标准、施工指南、作业指导书执行情况,发现质量问题按规定实施处罚。

3.抽查项目检验批、施工日志等工程质量记录,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4.督促工区质检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检查行为,做好本职工作。

抽查工区工序质量控制、检查和跟踪作业计划执行情况,评价工序质量控制效果。

5.接受建设管理单位、监理单位的有关指令并督促实施。

协助监理工程师做好工程质量监理检查工作,及时完成有关指令。

对不按规定施工或违反施工程序的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下达停工或返工令,并向领导报告处理意见。

6.及时收集质量信息,检查成品保护方案落实情况,参与质量事故调查。

7.对工程施工质量事故及质量问题负直接管理责任。

十七、技术主管工程师质量责任

1.主管工程师对分管的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

2.依据设计文件、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指示,针对各专项工程编制施工作业细则、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书面向作业班组技术交底,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3.熟悉施工图纸,正确领会设计意图,做好施工测量、现场试验、计量、现场施工记录等施工技术工作。

4.负责隐蔽工程的检查、记录填写和验收,协助质量检查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现场设计代表的检查签证工作。

5.指导帮助开展QC小组的科技攻关活动和开展群众性合理化建议活动,参加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工作,及时、完整填写各项施工原始记录,积累工程施工过程的基础资料。

十八、资料员质量责任

1.负责工程施工中各类技术质量文件、质量记录资料的登记、保管工作。

2.按有关规定要求,负责对资料的格式、内容及完整性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及时对各类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工作。

3.负责施工中同甲方、监理的各类文件及签证的收发登计工作。

4.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类数据、表格、图纸、文字资料、信息的收集,并及时存入计算机。

5.负责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与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办理竣工资料移交工作。

6.负责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向集团公司办理竣工资料归档移交工作。

十九、材料员质量责任

1.学习有关建筑材料质量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掌握常用材料的特性、质量标准和主要质量指标,了解主要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测试方法和抽样方法。

2.负责各种进场的验收:

对材料外观、尺寸、性状、数量等进行检查,检查和索取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如材料的性能指标、生产日期、采用标准、代表批量等主要参数是否符合标准或设计要求等。

3.做好见证取样和送检复试工作:

材料质量检验的取样必须具有代表性,在采取试样时,必须按规定的部位、数量用采选的操作要求进行。

4.使用新材料,应经过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认可,并办理书面认可手续。

5.建立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材料台帐,对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证明文件、使用部位应清晰明了。

6.水泥应按品种、标号、出厂日期分别堆放,并应当用标牌加以明确标示。

标征书写的项目、内容应齐全。

对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时,应进行复试,并按复试结果使用。

二十、试验员质量责任

1.严格按工艺及试验规程进行物资取样、送样和试验、判断物资的符合作出有效结论。

2.做好检验全过程的原始记录,填写、完善有关质量凭证及卡片,对试验过程及上报的数据负责。

3.严格控制物资试验条件及环境,保证达到要求。

4.发现质量问题应做好记录,保持现场,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本人不得处理试验中的质量问题。

5.负责对业主提供及分包单位采购的物资经销验证,保存有关记录和复试报告。

6.建立并保存检验和试验记录,对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物资应报到“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二十一、工区经理质量职责

1.接受经理部质量指令,认真执行经理部质量管理制度,对工点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对工点作业过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2.熟悉工艺流程,掌握工序质量关键控制点和工艺标准,严格按施工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书、施工图组织施工。

3.拒绝使用进场基础资料不完整、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以及超期存放的材料。

4.坚持施工程序,组织班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接受经理部技术、质检人员的检查指导,为检查人员提供相应的条件和数据,对技术和质检人员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按要求组织整改。

5.带领职工学习工艺技术、施工指南、质量控制要点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6.如实向经理部报告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7.落实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保护措施。

8.对职责范围内工程施工质量事故及质量问题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十二、工区支部书记质量职责

1.主持本工区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2.团结和带领广大党员围绕施工生产开展争当先锋、劳动竞赛等活动,为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本工区施工任务提供可靠保障。

3.负责项目的文明建设及质量宣传工作。

4.对职责范围内工程施工质量事故及质量问题负间接领导责任。

二十三、工区技术负责人质量职责

1.在经理部总工程师领导下开展工作,及时进行设计图纸的技术会审、透彻了解设计意图、结构构造、技术要求等,使可能出现的各种缺陷最大程度地消灭在施工之前。

2.根据设计图纸和技术会审记录,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提出保证质量的措施方案。

3.制定切合实际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掌握施工中的各种技术数据,及时解决工程质量和产品质量的技术问题,对出现的事故和缺陷提出加固、补救措施。

4.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对于达不到开工条件地有权不批准开工。

5.出席有关质量分析会议,参加质量大检查。

6.参加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做好竣工文件验收准备。

二十四、工区质量负责人职责

1.主抓项目工区的质量工作,严格执行经理部质量管理制度和有关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组织编制和实施项目工区的质量管理体系,对项目工区质量控制负责。

2.深入施工现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违反操作规程、技术措施、技术交底、设计图纸等情况,立即制止,视情节决定停工或返工,并报行政负责人或越级上报,并有权按质量管理考核奖罚制度等规定执行处罚。

3.参与区域内的工程质量动态分析和事故调查。

4.加强与现场监理的沟通与联系,安排质检员和技术人员及时提供相关检验资料,填写隐蔽工程报验单并通知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和签证。

5.监督检查材料采购、搬运、贮存、标识、检验和验收。

6.组织开展施工过程工程质量检验、试验管理,工序质量自检、互检和交接检验工作,开展工程质量预控活动,按质量管理考核奖罚制度等规定执行奖罚。

7.组织落实有关质量指令。

对质量监督机构、建设管理单位、监理、设计单位等提出的质量问题,组织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并检查实施整改情况。

8.组织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参加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9.对职责范围内工程施工质量事故及质量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十五、工区施工员质量职责

1.施工员是工程项目第一线的直接组织者,对施工工程质量有直接责任。

2.参与施工图的会审工作,严格按施工图、规范、标准、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做好各分项、分部工程的书面技术交底工作。

3.要把施工规范、标准、规程,质量规划、施工措施,通过技术交底向施工班组交待清楚,并在实施中认真检查落实。

4.对施工的测量、定位、标高及定位线等负有直接责任。

5.负责自检,互检,交接检的督促工作,负责隐蔽工程的检查和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

6.协助质检员开展工作,掌握施工项目的全部质量状况,参与本项目的定期质量检查。

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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