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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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

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

  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及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以“美丽大鹏”任务为核心,积极落实“东进战略”各项部署,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东进战略”主要举措。

  践行“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东进战略”各项部署。

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进生态文明机制体制改革,加快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推进绿色建筑;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协调轨道交通规划建设,重点推进保障房、燃气管网建设。

  1.生态文明建设情况。

  

(1)探索编制大鹏半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一是按照《大鹏新区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数据采集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并协调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对下辖管理的自然资源资产进行数据采集工作;二是初步完成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库构建工作,并组织各相关单位试运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系统;三是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质量价格体系的研究工作,初步完成10项自然资源资产指标的价格质量体系研究。

  

(2)构建大鹏半岛生态环境综合指数。

一是组织开展《大鹏新区生态文明综合指数研究》研究工作,筛选出七大类共计42项指标,确定各项指标权重与标准值,并设置符合大鹏实际的指数分级标准,同时设置限制性指标对评价结果进行约束,形成了大鹏新区生态文明综合评价体系,并进行优化形成研究报告;二是收集生态文明综合指数相关资料,开展大鹏新区生态环境综合指数与生态文明综合指数的试算工作,逐步构建大鹏新区生态文明综合指数数据采集体系;三是组织专家对大鹏新区生态文明综合指数研究项目进行了评审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该研究,目前正准备该项目的结题工作。

  (3)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一是根据环保部印发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和市人居环境委的安排部署,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创建工作;二是继续推进《大鹏新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实施;三是组织新区各单位报送《大鹏新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14-2016)》2016年第二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4)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工作。

一是编制完成《深圳建设东部湾区(盐田区、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施方案(2015-2020)》,并通过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被发改委等部门纳入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二是根据《深圳建设东部湾区(盐田区、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施方案(2015-2020)》,结合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际,编制完成《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新区各单位意见。

  (5)组织做好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

一是组织完成对新区各相关单位2015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考核情况已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印发全区通报;二是积极协调市对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新区2015年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得分为91.32分(已修正),考核排名尚未通报。

  2.民生建设情况。

  

(1)推进保障房建设。

一是健全保障性住房工作协调机制,上半年共召开了3次新区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推进会议,解决保障性住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落实了保障性住房筹建工作。

二是稳步推进各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

坝光安置区157套、下沙安置区130套开展装修工作;南澳枫浪山花园一、二期正在开展竣工规划验收;坝光安置区西二标段正在进行主体工程建设,计划2017年竣工验收;葵涌综合市场改造城市更新配建工程在开展基坑支护施工工作,计划2017年竣工后由新区按成本价收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丰树苑项目正在开展红线图调整和方案设计工作;鹏安苑项目正在进行方案设计工作;坝光人才公寓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正向市发改委进行申报。

三是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系统维护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月报工作,2016年新增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鹏安苑,丰树苑、下沙安置区及坝光人才公寓等项目已在系统立项。

  

(2)有序推进燃气管道建设。

协调深圳燃气集团营销中心开展了新区管道天然气普及的前期工作,在考虑新区实际情况并参考其他区的经验做法后,对“三个一点”(政府、企业、居民分别出资)的出资额度进行了调整,初步制定《大鹏新区老旧住宅和城中村普及管道天然气工作方案》,目前已完成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计划报新区管委会审议。

  (3)协调推进轨道交通建设。

根据市轨道办的相关部署,轨道8号线二期规划已纳入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其线路规划经充分论证并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目前市轨道办已完成《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17-2022)(首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的汇编,并在深圳市城市交通设计规划研究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

  (4)做好2015生态保护专项补助发放工作。

一是2015年度生态保护专项补助发放对象共15467人,总计18404.6万元;二是稳控生态补助信访态势,未发生较大规模上访事件。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环境保护方面。

  

(1)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工作。

以“生态立区”为指引,贯彻执行省、市环保限批政策,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严把项目准入关,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2016年上半年完成环境影响审批项目57宗,其中环评报告书、报告表项目39宗、登记表备案项目18宗、验收项目1宗,保持重污染企业和项目零增量。

并组织环评管理方面专家对我局成立至今审批的236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档案进行梳理,就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资料完整性进行了复查,结果表明新区环评审批工作总体较规范。

  

(2)环境执法及宣传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防控等、餐厅油烟废水整顿工作专项检查等一系列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并通过对辖区污染源的排查摸底检查,初步建立了辖区工业企业分布情况及污染源分布现状。

二是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契机,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治水提质、环境执法等重点内容,举行了“三个一”的生态科普活动。

在溪涌小学和地质公园开展了主题演讲和生态科普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污染减排工作。

一是配合市人居环境委开展2015年度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并拟定2016年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二是及时跟踪、检查新区相关单位的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办;三是组织开展2015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完成数据统计并已上报。

四是按市污染减排工作方案的要求,完成污染减排月度、季度工作任务。

  (4)治污保洁工作。

一是按照市治污保洁工作要求,将2016年第一、二批治污保洁工程任务分解到相应职能部门,落实责任主体、明确进度要求。

二是组织各单位做好2016年第一、二批治污保洁任务佐证材料收集和汇总编册。

三是整理完成治污保洁一季度季报及年中进度报告。

  (5)环境监测工作。

一是编制并印发了《2016年大鹏新区环境监测大纲》,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定期公布空气质量和污染源监测信息,提升公众的环保意识。

二是开展了区域环境噪声监测、重点河流监测、主要饮用水源监测、高尔夫球场专项监测、市政公用设施(医院、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废水监测、较场尾海水水质监测、污染源废气监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等监测工作,并协助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新区饮用水源、地表水采样工作。

三是开展了重点工地扬尘监测、黑臭河流监测、河长制河流监测和入海河流(排污口)水质监测,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四是参加市机动车尾气监管中心的人员培训,联合交警大队开展机动车尾气路检工作。

  (6)组织开展生态文明规划课题研究工作。

一是开展大鹏新区人居环境保护与建设“十三五”规划研究,已于2016年5月通过专家评审,并经过修改完善。

二是开展大鹏新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研究。

已编制完成《深圳市大鹏新区环保审批中的产业分析研究报告(送审稿)》、《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送审稿)》、并新建“深圳市大鹏新区环保审批地图”系统。

  (7)其他专项工作。

一是推进旅游PM2.5地图建设工作,目前已购置仪器设备和完成施工图纸设计,拟开展站房建设招标。

二是开展供水水库监测、大鹏新区大气污染现状调查与分析项目研究等2个项目,其中供水水库已开展采样分析,大气污染现状调查与分析项目正开展前期工作。

三是加强污染源监管,通过在线监控平台监控各企业排污状况;四是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准备工作,并协助综合办积极做好湾区城市态文明大鹏策会相关工作。

  2.住房建设方面。

  

(1)规范建设行业行为。

一是上半年共收到行政审批262份,其中招投标备案108份、施工许可9份、合同备案75份,节能审查及验收1份、竣工验收备案4份、燃气审批3份,其他审批等62份,办结率100%。

二是根据《关于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为推进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简化质监安监提前介入办理手续,上半年共办理提前介入64份。

三是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

筹建大鹏新区建设工程定标委员会成员库,目前已形成《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定标委员会成员库管理办法》报新区管委会审议。

  

(2)加强工程质量监管。

一是建章立制。

制定了《大鹏新区质量安全监督站管理制度》、《大鹏新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程序》、《监督档案归档要求》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创新监督模式,实行监验分离的监督方式,提高了服务质量及工作效率,上半年共计审核验收工程项目15个,发放验收监督检查意见书共计12份。

二是组织开展了建筑工地汛期防风防雨专项检查行动、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行动、上半年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行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检查、“安全生产月”专项执法检查等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上半年以来,共检查工地94项(次),出动检查人员218人次,发出备忘录94份,责令整改通知书38份,对企业及个人发布红黄牌警示5个。

通过高频率、高强度的执法检查,确保新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是开展建材打假行动。

对新区的混凝土搅拌站每月抽验一次,同时加强工地钢筋、防水材料、钢筋焊接、直螺纹套筒等建材的监督抽检,截止5月底,共抽查混凝土搅拌站12场次,工地钢筋、管材、水泥等原材10余组,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四是加强人员培训,于6月7日组织召开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知识培训。

  (3)做好燃气安全保障。

一是组织各办事处对辖区内燃气站、点进行联合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了安全隐患台账,要求燃气企业进行整改。

在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了燃气供应站、点入户检查制度落实情况,要求燃气企业把入户检查任务分解到站点、到人;并积极与各办事处直排式热水器排查责任部门联系,及时更新排查数据并报送新区领导。

二是加大宣传预防煤气中毒和使用直排热水器危害的常识,重点开展燃气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累计举办燃气安全宣讲会28场,累计派发温馨提示10万份、入户宣传卡片3万张、悬挂安全宣传条幅85条、黏贴钢瓶的宣传标语10万份。

  (4)做好房屋结构安全管理。

一是组织各办事处对2015年度房屋安全普查发现的危房进行空楼处理、设置警示标识,并定期巡查使用情况。

二是组织对2015年度漏报漏查的共763栋老旧住宅房屋开展了安全排查。

三是牵头制定了《大鹏新区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以及各阶段工作任务。

四是组织新区公共事业局和各办事处对新区范围内所有房屋进行逐一安全隐患。

  (5)推进绿色建筑和减排工作。

一是上半年完成了2015年绿色建筑市级考核,进行了2016年绿色建筑宣传培训方案的编制。

二是推进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工作,完成坝光片区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市场询价、专家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已通过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指挥部会议审议。

目前,正在向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申请项目临时用地。

  (6)公积金和房补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新区公积金缴存工作。

督促公积金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加快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各单位遇到的问题。

截至目前,新区机关事业单位的“财政户”(在编人员)已发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除个别单位新入职人员外,已基本实现全员覆盖。

“普通户”(合同制聘用人员)的公积金缴存方案已印发实施,目前新区各单位已基本实现按月缴存,大部分单位已完成补缴工作。

部分单位已开展离退人员的公积金补缴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快房补工作进程。

积极指导各单位完成房补工作的单位报备、人员信息录入、信息公示、备案等工作,核查各单位干部职工的政策性住房情况。

截至目前,已完成新区财政核拨单位和差核补助单位(三家公立医院)按月缴存和补缴工作,部分单位已开展离退人员的房补补缴工作。

  (7)人才安居工作。

一是已向社会发布《深圳市大鹏新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事业单位初选名录(第一批)。

二是完成大鹏新区2015年度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工作。

目前已按工作规程完成信息备案。

三是开展保障房日常轮候受理工作。

大鹏新区成立以来,受理户籍无房家庭(含单身居民)及市内其他区(含新区)无房家庭提交的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日常轮候申请共计640份。

其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287份,安居型商品房353份(统计截至2016年6月3日)。

  (8)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一是推进物业管理宣传培训工作,于2016年5月24-27日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成人技术学校举办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员岗位培训班,新区社区工作站和物业服务企业8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二是推进政府物业管理工作。

对三科麓湾居、承翰半山海花园等项目实物移交的幼儿园、垃圾站等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已委托新区公共事业局、各办事处等相关单位使用管理。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政府物业的管理和使用,草拟了《大鹏新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办法》,目前已经多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待修改完善后提请印发。

三是进一步开展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工作。

与龙岗区完成移交工作,共接收12份物业维修资金档案;摸清新区项目底数,完成需要追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项目清单,实施追缴并对其建立档案;开展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日常工作,各小区的交存及使用备案(如:

海语山林、万科十七英里)。

  (9)社区创建工作。

一是省宜居社区创建工作。

印发《大鹏新区2016年省宜居社区创建和巩固提升工作分解方案》,推进官湖、三溪、葵涌、坝光、大鹏、下沙等6个社区参与创建2016年四星级省宜居社区,新大社区参与创建2016年五星级省宜居社区。

二是生态社区创建工作。

结合省宜居社区认定标准,并以2015年制定的生态社区建设指标和工作方案开展实地调研。

目前,我局已完善了2016年的创建工作方案及建设标准,已征求各任务单位意见,待修改完美后提请印发。

三是雨水花园创建工作。

通过实地调研,已初步决定选取大鹏办事处的“大鹏雕塑公园”绿化项目作为今年试点开展创建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做好2016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并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

二是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价格质量体系研究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完成数据库构建并组织各单位录入采集的相关数据。

三是在第四季度启动2016年大鹏半岛生态保护专项补助发放工作,确保2017年春节前将补助金发放到位。

四是加大环境宣传力度,推进治污保洁工程、污染减排工作的开展。

五是加强新区基础环境质量监测,完成新区供水水库、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并推进大鹏半岛生态环境综合指数研究、大气污染现状调查与分析项目的研究和PM2.5地图项目建设。

  

(二)加强城市质量建设。

一是继续做好建设工程、燃气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转包挂靠行为。

二是指导、督促各办事处完成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根据排查情况,对危房进行分类整治。

三是完成坝光片区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的临时用地申请工作,开展项目招标,力争在年底前推动企业进场开始处理建筑废弃物。

四是推进新区建设工程定标委员会成员库的组建。

五是协调推进轨道交通规建设、管道天然气普及推进工作。

  (三)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一是协调推动葵涌中心区22-07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前期工作,跟踪大鹏中心区08-17地块建设用地指标事宜。

二是计划建立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将拟供应的房源统一纳入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提高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效率。

三是推动、协助各单位尽快完成离退职人员房补和公积金缴存工作,全面开展人才安居工作。

四是指导各办事处做好官湖、三溪、葵涌、坝光、大鹏、下沙、新大等7个社区的创建和申报工作,完成创建任务,提高社区生态环境质量和宜居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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