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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医药
首先,民族医药是我国文化传统的一部分,它和少数民族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等紧密相关,是我们宝贵的遗产,是中国的人文标签,是我们保持文化多样性的重要资源。
其次,它涉及到民族团结和民族平等的问题,我们尊重少数民族就是要尊重它们创造的文化成果,加以研究整理、继承发扬。
从功能层面讲,民族医药在发挥着特殊的作用,在很多西医没有普及或者比较偏远的地区,民族医药发挥着救死扶伤、保障人们生命健康的作用。
鉴于民族医药的草根性质,大力地普及它对于解决较落后的农村地区医疗问题是大有帮助的。
开发民族医药资源对经济发展有很大的提升作用的,民族药的开发已经成为很多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民族医药是中国少数民族的传统医药,是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在内的我国民族传统医药,是中华民族的共同财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医药产业发展较快,随着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一批颇具规模的民族医药代表企业发展壮大,民族医药企业的产业化、现代化进程也逐渐加快。
截至2009年底,已有藏、蒙、维、傣、壮、朝、苗、瑶、回、彝、土家、布依、侗、哈萨克、羌共15个民族设有本民族医药的医院,全国共有民族药医院191所,床位8694张,另外民族地区的综合医院大多建有民族医药科室。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中医药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加快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结合对藏药、维药和蒙药等各民族药的系统整理,重点开展具有民族医药理论特点、资源特色和治疗优势的民族药新药的研发和生产,促进民族药产业的发展。
民族医药将成为“十二五”期间提高我国医药生产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2-2016年中国民族药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共七章。
首先详细介绍了民族药的界定、主要种类介绍及民族药产业发展环境,接着分析了民族药产业的发展概况,并对民族药细分产业发展进行了分析。
然后对民族药知识产权保护做了阐述。
最后,报告对民族药重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了分析,并对民族药产业发展前景做出了科学的预测。
您若想对民族药产业有个系统的了解或者想投资民族药,本报告是您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
民族医药是我国各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统称,是中国民族传统医药的组成部分。
从理论上讲,我国有55个少数民族,每个民族在历史上都有自己的医药需求、医药创造和医药积累,似乎应该有55种民族医药。
但实际上并没有那么多。
诸国本解释说,两个原因造成没有55种民族医药。
其一,有些少数民族的文化特色大都已经融入在主流文化之中,例如满族医药的资料现在已经很少了;其二,我国有22个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少数民族,有7个民族各自的人口在1万人以下。
他们的民族医药资源未经深入调查,底数尚不清楚,估计这些民族世世代代生活在偏僻的地区,肯定有不少独特的医疗保健经验,但能否形成一个独立的医学体系,目前还很难说。
诸国本说,从近30年的发掘整理情况来看,有近20个少数民族的传统医药文化较为突出,例如藏医、蒙医、维吾尔医、傣医、壮医、苗医、瑶医、彝医、哈萨克医、侗医、土家医、朝鲜医、回医、畲医、仡佬医、布依医、拉祜医、羌医等等。
这些民族医药以有无文字为标志,大致可以分成三类:
第一类是有文字,因而有医学文献的民族医药,以藏、蒙、维、彝、哈萨克、朝鲜为代表;第二类是没有文字,全凭口传心授,近几年来经过发掘整理用汉文表述其医学经验和医学理论,以壮、苗、瑶、土家、侗为代表;另外如回族通用汉语,其代表性著作《回回药方》明代古籍也是以汉文写成的。
目前,在民族医药中,藏医、蒙医、苗医发展比较好,社会影响比较大,但其他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则因为各种原因仍处在发展的起步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从1977年版开始,在收载“中药药材”中开始包括少数民族药材,在中药成方制剂中包括少数民族成药。
这是《中国药典》第一次出现民族药的概念。
在2000年版《中国药典》中,收载民族药药材5种,民族药成药30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95年版)收载民族药31种,其中藏药16种,蒙药11种,蒙藏合用药1种,傣药2种,景颇族药1种。
1997年6月19日,卫生部公布了藏药部颁品种批准文号200种。
1998年10月1日,卫生部公布了维吾尔药部颁品种批准文号87种。
1998年11月1日,卫生部公布了蒙药部颁品种批准文号143种,另有蒙药药材57种。
这一点,有人理解为民族药的国家标准只有藏药、维药、蒙药三种。
其实,到2002年12月,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经专家评审将435个民族药地方标准转为国家标准,其中包括藏药106种、傣药35种、蒙药50种、苗药154种、维药9种、彝药81种。
至此,民族药的国家标准共计1209个。
其中,民族药的成药共896种,即:
藏成药322种,蒙成药204种,维成药96种,傣成药37种,苗成药154种,彝成药81种,蒙藏合用成药1种、景颇族成药1种,另加民族药药材313种。
民族医药有何特色和优势?
2009-12-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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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国本:
民族医药的独到之处很多,第一是他们在专科方面的贡献,对本民族的常见病、多发病、疑难杂病有深入地探索和独特的疗法。
他们自古以来生活在特定的自然环境中,针对这些地区的疾病谱积累了丰富的诊治经验。
比如藏医药对高原性疾病、消化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等有深入研究,蒙古族是马背上的民族,骑马射箭,对脑震荡和骨头摔伤等疾病很有造诣。
维药对白癫风的治疗独树一帜,在妇科、骨科以及口腔用药方面亦有其独特之处;苗族素有“三千苗药,八百单方”之说,村村寨寨,几乎人人识药,户户学医;瑶药则以治疗肿瘤和红斑狼疮见长。
民族医药在治疗一些带有地域性特点的疑难症、慢性病方面,相对于西医中医具有明显的替代性和互补性。
第二是对当地的草药有深刻地认识和有效的利用。
第三是诊疗方法的多样性,像藏医的药浴、蒙医的接骨、壮医的药锤、维医的沙疗等等的独特疗法。
第四是独特的保健方法和养生观念,这些都会给现代的医学以多方面的启示。
发展民族医药有什么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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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国本:
首先,民族医药是我国文化传统的一部分,它和少数民族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等紧密相关,是我们宝贵的遗产,是中国的人文标签,是我们保持文化多样性的重要资源。
其次,它涉及到民族团结和民族平等的问题,我们尊重少数民族就是要尊重它们创造的文化成果,加以研究整理、继承发扬。
从功能层面讲,民族医药在发挥着特殊的作用,在很多西医没有普及或者比较偏远的地区,民族医药发挥着救死扶伤、保障人们生命健康的作用。
鉴于民族医药的草根性质,大力地普及它对于解决较落后的农村地区医疗问题是大有帮助的。
开发民族医药资源对经济发展有很大的提升作用的,民族药的开发已经成为很多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我国民族医药的生产现状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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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族药企业的出现可以上溯到上个世纪60年代大搞中草药群众运动时期。
当时西藏自治区藏医院(它的前身是药王山医学利众院与“门孜康”合并而成的拉萨藏医院)因门诊量增大,国内外对藏药的需求明显增加,藏医不仅要在门诊看病,还要自己动手配药、粉碎、制丸、包装甚至发药。
1964年,为了满足藏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藏医院扩建藏药厂,同时派专人到北京同仁堂学习先进的制药技术。
1982年,由中国药材公司筹划并投资,在内蒙古的通辽建立了第一个现代化的蒙药厂。
1996年,在西藏自治区成立四十周年大庆时,由江苏省投资近7000万元在拉萨援建了现代化的西藏自治区藏药厂(今西藏藏药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传统藏药进入现代化生产的重要标志。
20世纪90年代初,在改革开发和西部大开发形势的鼓舞下,一批民营的民族医药企业如雨后春笋,蓬勃兴起。
如奇正藏药创办于1993年,金诃藏药创办于1996年。
至目前为止,全国的民族药企业约130家,主要包括藏、蒙、维、苗、傣、彝六类民族药,2003年销售约50亿元。
民族药的国家标准,共计1178种,其中制剂865种,药材313种。
具体情况是:
《中国药典》1995、2000年版共公布民族药药材5种,制剂33种。
1995年9月1日,卫生部公布了藏药部颁标准,其中藏药材136种,制剂200种。
1998年10月1日,卫生部公布了维吾尔药部颁标准,其中维药材115种,制剂87种。
1998年11月1日,卫生部公布了蒙药部颁标准,其中蒙药材57种,制剂177种。
这一点,有人理解为民族药的国家标准只有藏药、蒙药、维药三种。
其实,到2002年12月,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经专家评审将435个民族药地方标准转为国家标准(减去与以往标准重复的实为405种)。
于此,民族药的国家标准共计1178种,即药材313种,制剂865种。
其中,藏成药318种,蒙成药177种,维成药96种,傣成药37种,苗成药154种,彝成药81种,壮成药1种,景颇族成药1种。
在这些民族药成药中,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经方药,以藏药为代表,大部分有文献根据,如《四部医典》或《晶珠本草》所载,像《仁青常觉》、《仁青芒觉》、《二十五味珊瑚丸》等等。
第二类是验方药,出自民间的经验方,以苗药为代表。
第三类是时方药,系当代药学工作者把民族药按药效学、药理学组合而成,取名也常冠以现代西药药名。
可见,民族药的范围正在随着发掘、整理工作的进展而逐步扩大,也随着科研、开发的深入而不断提高。
总的来说,我国民族药的发展还处于方兴未艾阶段。
民族药企业大都是新兴企业、小小企业、民营企业和西部企业。
一是资金少,起点低,基本建设和GMP改造动用了大量资金,当前的开发能力有限。
二是药品销售主渠道不畅,进入医院还比较困难。
2000年版《医保目录》进入民族药47个。
2004年版《医保目录》扩容以后,中成药品种增加98%,西药品种增加42%,民族药品种一个也没有增加,仍保持原来的47种。
三是民族药的宣传工作非常薄弱,许多药的性味、功能、主治群众不了解,术语看不懂,说明书无特色,大部分中医和西医对民族医药学习掌握不够。
四是药材资源制约,部分药材比较紧缺,需要大力保护,把保护与利用有机结合起来。
尤其是对濒危品种,更要大力养殖种植,建立基地。
民族药是我国医药经济中的一个特殊门类,是一个富有活力的新兴医药产业群体,在理论指导、处方组合、新药开发、生产工艺等方面有许多特点,在西部大开发中应给予必要的重视,制订相应的优惠政策,促进它的快速、持续和健康发展。
什么是民族医药?
2009-12-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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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医药是中国少数民族的传统医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
”这里指的传统医药,按我的理解,应该包括中医药、民族医药和民间医药三个组成部分。
中医药是以汉文化为背景的中国古代社会的主流医学,至今具有无可争议的学术地位和社会地位,是中国传统医药的当然代表。
民族医药是中国少数民族的传统医药。
其中包括藏医药、蒙医药、维吾尔医药、傣医药、壮医药、苗医药、瑶医药、彝医药、侗医药、土家族医药、回回医药、朝鲜族医药等等。
医药是人类与生俱来的需求,各个民族在历史上都有自己的医学创造与医学积累。
在55个少数民族中,已整理出传统医药资料的有30多个民族。
由于历史条件和文化背景不同,各个民族的传统医药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后来的继承发展状况也各不相同。
有的建立了相当完整的医学体系。
有的正在总结整理,梳理和提炼出系统的理论来。
有的则只剩下一些零星的单方验方和医疗经验。
但总体来说,各个民族医药都不是中医药的某个分支,而是中医药的姐妹。
至于民族医药这个概念本身,并不是一个新创立的、统一的医学体系,而是多种民族医药成分聚合在一起的一个学术总称和工作定义,从其民族性、历史性、传承性而言,它们和中医学有着相似的哲学思维、医疗特点、用药经验和历史命运,都属于中国的传统医药。
民间医药则是蕴藏在民间的养生习俗、单方验方、草医草药和医疗方面的一技之长者,他们并不一定受中医学的理论所指导,也很难归属于某个民族医学,人们一般通称其为“民间草医”、“医药方面的一技之长者”或“民间确有专长人员”。
“民族医”的概念至少在50年代已经出现。
“民族医学”、“民族医药”则于20世纪80年代普遍见于正式文件中。
事实上,民族医药的概念可以分广义和狭义的两种。
广义的概念是指中华民族的传统医药,犹如民族工业、民族企业、民族经济的用词一样。
这里的民族,是指中华民族大家庭,具有本国的、本土的、非外来的意义。
狭义的概念就是指中国少数民族的传统医药。
由于在现阶段的中国,“民族”一词习惯上是“少数民族”的简称,所以上述“民族医药”的概念不会产生歧义,也不可能把中医学包容在内。
综上所述,中医药、民族医药和民间医药都是中国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在“附则”中规定:
“民族医药的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这表明,民族医药有自己独立的学术地位,享受与中医药相同的政策。
在不违反《中医药条例》的前提下,民族医药可以有特殊的待遇。
特别是在民族地区,在民族自治法、民族自治条例的范围内,允许制定某些相应的因地制宜的保护、继承、发展的具体措施。
同时,中国的传统医药包括民族医药、民间医药也是世界传统医药的一部分。
世界卫生组织于1976年把传统医药列入工作日程。
在2002年通过的《世界卫生组织2002~2005年传统医学战略》中,对传统医学下了确切的定义,指出“传统医学是传统中医学、印度医学及阿拉伯医学等传统医学系统以及多种形式的民间疗法的统称。
传统医学疗法包括药物疗法(如使用草药、动物器官和/或矿物)和非药物疗法(如在基本不使用药物的情况下进行,比如针刺疗法、手法治疗及精神治疗)。
在主要卫生保健系统基于对抗疗法或传统医学尚未纳入国家卫生保健系统的国家,传统医学经常被称为“补充”、“替代”或“非常规”医学”。
显然,我国的民族医药不仅是中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就其学术体系的完整性、继承保护的完善性和现代应用的广泛性而言,也应该是世界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展民族医药教育弘扬民族医药事业
作者:
佚名论文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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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11
摘要:
民族医药教育是民族医药发展的关键,文章分析了民族医药教育的现状,从民族医、民族药、社会形势发展的三个方面现状论述了民族医药教育发展和改革的必要性,并从争取特殊政策、加快民族医药人才的培养、加强民族教育改革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发展民族医药教育的思路。
其中包括藏医药、蒙医药、维吾尔医药、傣医药、壮医药、苗医药、瑶医药、彝医药、侗医药、土家族医药、回族医药、朝鲜族医药等等。
医药是人类与生俱来的需求,各个民族在历史上都有自己的医学创造与医学积累,各个民族医药都不是中医药的某个分支,而是中医药的姐妹。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
“国家发展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也强调指出:
“各民族医药是中华民族传统医药的组成部分,要努力发掘、整理、总结、提高,充分发挥其保护各民族人民健康的作用”。
研究与开发少数民族医药,是发展祖国传统医药的重要领域;这不仅是一个学术问题,更是提高我们民族自尊心、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内容,对增进民族团结,发展民族经济,促进传统医药现代化,实现富民兴国均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要加速民族医药发展,高素质的民族医药人才队伍是关键,而民族医药人才的培养又依赖于民族医药教育水平的提高,因此,民族医药教育成为发展民族医药事业的重中之重。
过去民族医药教育主要沿袭寺院及师传式的教学模式,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实行正规的学校教育、创办民族医学院校,培养了一批“科班型”的民族医药人才,但总体来看仍不能填补名老民间民族医相继辞世留下来的人才缺口,远远不能满足少数民族地区的临床需要。
就如我们贵州,尽管少数民族人口众多、民族医药资源丰富,但到目前为止贵州省尚无一所真正以民族医药诊疗方法为主要诊疗手段的民族医药教育机构,其他民族地区的情况也大都如此。
目前我国民族医药教育仍存在一些问题,民族医药人才青黄不接,高素质人才匮乏的情况较为严重,进入新世纪后,民族医药面临着新的发展要求,如何进一步深化民族医药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加大民族医药人才的培养,促进民族医药事业的加速发展,已成为民族医药事业的当务之急。
一、民族医药教育发展的现状民族医药的现代教育起步很晚,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会长诸国本指出,对民族医药认知不足,是中国现代医学教育的重大缺陷之一。
1984年由卫生部和国家民委召开的全国民族医药工作会议,提出了民族医药的教育问题。
在此之前有些地方已经有民族医药的中专教育,此次会议之后,相继在藏医、蒙医和维吾尔医中开始建立西藏藏医学院、青海藏医学院、内蒙古蒙医学院、新疆维吾尔医专科学校4所高等院校高等教育。
90年代以后还在一些中医药大学中开设了民族医药专业,如在中央民族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甘肃中医学院、云南中医学院、广西中医学院、内蒙古医学院和贵阳中医学院等,14所教育机构开展了藏、蒙、维、傣、朝鲜、壮、苗等民族医药专业教育(贵州在贵阳中医学院开办苗(医)药方向本科教育,在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开办苗医(药)方向大专教育)。
目前在校生约1。
7万人,比1995年增长了7倍多。
且中央民族大学在筹建民族医学院,藏、蒙、维3个民族医药相关学科被列为国家中医药局重点建设学科,藏、蒙、维医高等教育都编著了本民族文字的教材,我国第一套藏医药本科规划教材已出版了25门,蒙、维、傣医药本科规划教材正在编写中。
这些虽然是民族医药教育的一个很大突破,但是从数量上来看,还远远不能满足民族医药发展的需求,而且民族医药的高等教育主要集中在藏医上,其他少数民族医药涉及较少,发展较慢。
不仅民族医药的高等教育发展缓慢滞后,而且中、低等层次的教育也日渐式微。
一些没有文字的民族,尤其是南方的一些少数民族,医学资源很丰富,队伍也不小,但是基本上没有现代教育,任其自由发展,任其自生自灭。
以前曾有一些学习班,现在也不坚持办了,而且由于办学体制的问题,民间办的中专层次的民族医药学校也取消了。
民族医药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也存在空白,我们看到,民族医药在教育普及方面仍存在着很大的缺陷。
众多的民族医药教育缺乏足够的发展条件,即便现有的民族医学院校,数量不多、分布也极其局限,完全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且创办时间短,办学经验不足,办学规模小,师资队伍结构欠完善,教学条件及自筹资金能力都相对薄弱,同时在民族医药人员中还存在知识结构单一的问题。
民族医药是各族人民在长期同大自然和疾病做斗争的过程中形成的,是融合古代哲学、自然科学和临床经验为一体的一门经验科学,它不仅包括医学成份,而且蕴含着天文、地理、宗教、艺术等方面的知识在内,尤其对于一些有宗教信仰的民族,医学和宗教之间更是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如藏族、蒙古族,医学教育曾以寺院方式进行、不少宝贵的医疗经验也散见于一些宗教记载中。
而对于那些缺乏文字的民族,其医药经验的继承、发展更是需要渊博的经验知识。
此外,还存在专业知识结构不合理,重专业教材而忽视其他自然科学及人文科学知识的学习,学生知识面狭窄、学术思维局限、临床和科研能力不容乐观以及适应社会能力较差等等问题。
二、加强民族医药教育发展和改革的必要性1。
是保证民族医人才的需要近年来,民族医药有了长足的发展。
至2003年底,全国有民族医医院157所,共计床位6492张,其中藏医医院55所、蒙医医院41所、维医医院35所、傣医医院1所、瑶医医院2所、哈萨克医医院1所、壮医医院1所,其他民族医医院2l所,另有民族医门诊部359个。
此外,西藏、广西、新疆、内蒙古、青海、四川、贵州、云南、湖南(湘西)、湖北(恩施)、吉林、辽宁(阜新)等省、自治区、自治州都建立了民族医药研究所,开展了社会调查、文献整理、临床观察和药物研究等工作,贵州省现有国家举办的民族中医医院9所,民族医药特色专科10个。
长期以来,由于诸多原因,西部与东部人才严重失衡,有资料显示,东部平均每100人中拥有科技人员18名,而西部只有2名;东部每人平均受教育时间为10年零9个月,而西部仅有3年零6个月。
在这一背景下。
民族医药人才更紧缺,据1997年统计结果,在编的全国民族医药人员仅有10442人,而且主要分布在省会城市。
总体来说,由于民族医长期以来一直是以民间习用、口耳相传的形式活跃于少数民族地区,因而起点低,从业人员层次低,许多民族医很难达到《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要求。
湖南省中医管理局2002年进行的《农村中医药人员现状与教育需求调查》调查结果显示:
“农村中医药人员中,低学历、低职称及无执业医师资格人员的比例仍然较高(中专学历及无专业学历者占83。
22%,初级及无职称人员占74。
27%,无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占42。
74%),特别是乡、村两级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整体素质严重偏低,乡镇卫生院中专学历者占58。
02%,无专业学历者占26。
62%,无职称者占8。
8%,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仅41。
3%;村卫生室中专学历者占37。
93%,无专业学历者占55。
17%,无职称者占64。
37%,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仅13。
8%”。
又如贵州省现有民族医药从业人员4280人,省级30人,地(市、州)50人,县(市、区)200人,乡村民间医生400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50人,中级职称100人,初级职称200人。
正因为不符合现代医药的医政、药政管理规范,近20年来,不少地方的民族医生、民间草医已经越来越少,民族医药目前有药强医弱的特点。
2。
是促进民族药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民族药研发方兴未艾“十五”期间,民族药企业如雨后春笋,蓬勃兴起,民族药生产已成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亮点。
目前,我国已有民族药成药600多种,全国有民族药生产企业130余家,主要生产藏、蒙、维、苗、傣、彝6类民族药,2003年销售约50亿元。
目前允许生产的民族药国家标准865个,其中,藏成药318种,蒙成药177种,维成药96种,傣成药37种,苗成药154种,彝成药81种,壮成药1种,景颇族成药1种;非处方药200多个。
47个民族药品种已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
贵州苗药是苗族人民在与疾病斗争过程中长期使用、研究和总结的祖传秘方、单方、验方能够治疗多种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
贵州有苗药及其他民族药企业70余家,生产品种154个,产值占全省医药总产值的40%,2004年达25亿元,以苗药为代表的贵州地道药材生产的中成药市场前景广阔、开发潜力巨大。
民族药开发了很多现代制剂,有很大的开发潜力,是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这在客观上对民族医药的发展有促进作用。
但是民族药的产业化与民族医的发展也存在着很多不相适应的问题,民族药的人才匮乏,缺乏药理研究人员,同时也缺乏生产和经营人才。
比如,一些民族药的营销员很外行,常常用西医或者中医的术语和概念去宣传这个药,民族药的营销专业性很差,流动性很大,需要培训。
繁荣我国民族经济,促进民族医药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是我国发展民族医药教育的现实要求。
3。
是新世纪社会发展和时代的需求目前,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在不断地发生变化,环境污染却愈来愈严重,疾病谱亦随之发生了很大改变,心理性疾病发病率居高不下,亚健康状态人群日益增多,医学模式也由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以及老龄化社会的来临、科技时代的保健要求等等,对新世纪的医学界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而民族医药所具备的整体医学特征、重视大生态的“天人合一”思想、养生保健思想、个体优化诊疗和应用天然药物、自然疗法等优势,不仅符合当今社会医疗保健的要求,更显示着自身的科学价值,蕴涵着强大的生命力,受到了世人的关注,社会对其也提出了更高的需求,但民族医药的发展现状却远远不能与这种社会需求相适应,其中民族医药教育滞后是主要原因。
新形势下,社会对人才的标准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