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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中学食堂设备招标手续

泉头中学雨篷安装项目请示报告

泉头镇人民政府:

我校现有学生340人,教职员工人。

综合楼竣工于2011年,楼正面上有玻璃幕170平方米,前段时间由于风大,导致玻璃幕换气窗脱落,幸亏没有学生通过。

处于安全考虑,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在楼正面门前安装玻璃钢夹层雨篷107.44平方米,批准预算造价91803元,特此申请镇政府采购。

请领导批示!

 

昌图县泉头镇中学

2014年8月12日

 

申请监督报告

泉头镇纪委:

泉头中学楼正面门前安装玻璃钢夹层雨篷107.44平方米。

具体项目:

一、需安装玻璃幕雨篷107.44平方米。

二、雨篷内镶装防冻、防滑地砖40平米。

三、安装地弹门两个。

安装时间:

2014年8月15日至2014年8月30日。

安装所需资金:

91803元(详细请见图纸)。

此项目有关事宜已委托泉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并恳请镇纪委对此项目进行全面监督。

 

昌图县泉头镇中学

2014年8月12日

 

泉头中学雨篷安装项目工程开标过程

一、参加公司

1、昌图县联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昌图县锦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昌图华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公司报价

1、昌图县联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9.18万元()

2、昌图县锦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9万元()

3、昌图华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2万元()

三、各公司资质业绩得分(按百分计)

1、昌图县联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95分

2、昌图县锦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90分

3、昌图华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88分

根据招标公告要求:

低价中标及资质和业绩得分情况,最终昌图县联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低价中标。

昌图县泉头镇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5日

 

受理申请书

泉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泉头镇中学综合楼由于设计考虑不周,处于安全考虑,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在楼正面门前安装玻璃钢夹层雨篷107.44平方米,批准预算造价91803元,特此申请镇政府采购。

安装项目包括:

一、需安装玻璃幕雨篷107.44平方米。

二、雨篷内镶装防冻、防滑地砖40平米。

三、安装地弹门两个。

安装时间为2014年8月15日至2014年8月30日,维修所需资金9.18万元。

恳请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受理。

特此申请!

昌图县泉头镇中学

2014年8月12日

 

泉头镇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姓名

职务

签字

宫平

镇长

李金龙

人大主席

苏晓伟

副镇长

李光明

纪检书记

刘洋

财政所长

泉头镇中学投标单位明细表

投标单位

项目经理

投标金额(万元)

签字

1、昌图县联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张洪石

9.18

2、昌图县锦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张勇

9.9

3、昌图华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方宝

10.2

 

工程(预)算书

建设单位:

昌图县联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

泉头镇雨篷安装工程

 

建筑面积:

107.44

 

工程造价:

9.18万元

 

工建单位(盖章)施工单位(盖章)

 

编制日期:

 

泉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宫平(镇长)

成 员:

李金龙(泉头镇人大主席)

苏晓伟(泉头镇政府副镇长)

李光明(泉头镇纪检书记)

刘洋(财政所长)

 

泉头镇中学雨篷安装工程项目

评标监督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宫平

副组长:

李金龙苏晓伟

成 员:

李光明刘洋

 

泉头镇中学雨篷安装工程

项目评标小组成员名单

宫平李金龙苏晓伟李光明刘洋

 

备注:

1、评标时,评委必须关闭手机,保证评标秩序。

2、评标工作时间内,评委不得擅自离开评标室。

3、评标时,评委必须公平、公正、公开,不得暗箱操作。

 

泉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对泉头镇中学雨篷安装工程项目的检验报告

2014年9月5日,我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与昌图县联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泉头镇中学雨篷安装工程合同的要求,对该项目进行全面验收。

验收结果如下:

一、需安装玻璃幕雨篷107.44平方米。

二、雨篷内镶装防冻、防滑地砖40平米。

三、安装地弹门两个。

该工程完全按照图纸设计要求施工,验收质量合格。

 

维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

昌图县泉头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

昌图县联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城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

昌图县泉头镇雨篷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

昌图县泉头镇中学院内

工程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

部分房体部分拆除、装饰(安装)维修工程施工。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4年7月30日

竣工日期:

2014年8月20日

质量标准:

合格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玖万壹仟捌佰元正

¥91800元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三年。

工程款:

支付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泉头镇中学最迟不能晚于2014年12月末支付。

工程监督:

此工程由泉头镇中学派专人负责监工,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如用户方在施工中不能及时提出,工程竣工后,施工方有权拒绝其更改要求。

双方责任:

发包人负责工程质量监督,负责工地一切安全,并如期付给承包方工程款,如违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承包方按规定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监督检查负责工地的安全,防护设施并按期完工,如出现问题,发包方概不负责。

损失由承包方自负。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违约承担法律责任。

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

昌图县泉头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

承包方:

昌图县联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

 

 

泉头镇中学雨篷工程项目中标公示

泉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泉头镇中学委托,对该校雨篷安装工程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中标情况公式如下:

2014年8月15日经泉头镇中学雨篷安装工程项目评标小组,对此次工程进行投标的三家建筑公司即昌图县联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昌图县锦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昌图华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综合评议,当场打分,最后昌图县联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高分中标。

中标名称:

昌图县泉头镇中学雨篷安装工程

中标工程:

一、需安装玻璃幕雨篷107.44平方米。

二、雨篷内镶装防冻、防滑地砖40平米。

三、安装地弹门两个。

合同工期:

2014年8月15日至2014年8月30日

中标金额:

91800元

此公示将通过泉头镇政府公告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4年8月15日至2014年8月21日。

若对此公示有异议可拨打投诉电话。

泉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8月15日

泉头镇中学雨篷安装工程中标通知书

昌图县联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你公司在2014年8月15日,对泉头镇中学中学雨篷安装工程给出的标价,经过泉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委员会投票表决,你公司中标。

请按照有关工程协议和标价进行施工。

 

泉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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