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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卫生事业与计划生育工作

 

2017年宁夏卫生事业与计划生育工作

统计公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中心

二0一八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宁夏卫生事业与计划生育工作统计公报

1、卫生资源

2、卫生总费用

3、医疗服务

4、农村卫生

5、社区卫生

6、门诊和住院病人医疗费用

7、药品供应保障

8、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服务

9、妇幼卫生保健

10、中医药工作

11、卫生监督与食品安全

12、计划生育工作

13、卫生信息化建设

第二部分:

指标解释

 

2017年宁夏卫生事业与计划生育工作

统计公报

2017年,全区各级卫生计生部门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医疗服务利用持续增加,中医药工作全面加强,卫生服务效率稳步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成效显著。

一、卫生资源

(一)医疗卫生机构数2017年末,全区医疗卫生机构4272个,比上年增加16个。

其中:

医院20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966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87个,其他机构10个。

与上年比较,医院数量有所增加,其他机构不变。

医院中,公立医院68个,民营医院141个。

医院按类别分:

综合医院143家、中医医院24家、中西医结合医院3家、民族医院2家、专科医院37家(见图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66家(其中: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所,社区卫生服务站146所),卫生院220家,村卫生室2301家,门诊部32家,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247所(见图1)。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5个,其中:

自治区级1个、市级5个、县(区、市)级19个。

卫生监督机构25个,其中:

自治区级1个、市级5个、县(区、市)级19个。

妇幼保健院(所、站)21家,健康教育机构5家,急救中心(站)2家,采供血机构5家。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4家(见图1)。

图12016-2017年卫生机构数构成比较(个)

(二)床位数2017年末,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39820张,其中:

医院34822张(占87.4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686张(占9.26%),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212张(占3.04%),其他机构100张(占0.25%)。

与上年比较,床位增加3507张,其中:

医院增加2795张(其中综合医院增加2156张、中医医院574张、专科医院增加101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468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增加244张。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数由2016年的5.38张增加到2017年的5.84张(见表1)。

表12016-2017年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数情况

2016年

2017年

增加量

医院

32027

34822

2795

其中:

综合医院

24921

27077

2156

中医医院

4185

4759

574

中西医结合医院

256

220

-36

民族医院

40

40

0

专科医院

2625

2726

10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218

3686

468

其中: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具有独立法人)

305

326

21

乡镇卫生院

2913

3354

441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妇幼保健院(所、站)

968

1212

244

其他机构

100

100

0

总计

36313

39820

3507

(三)卫生人员数2017年末,全区卫生人员总数62044(含乡村医生和卫生员3244),比上年增加5770人(增长10.25%)。

卫生人员总数中:

卫生技术人员49714人,其他技术人员2170人,管理人员2895人,工勤技能人员4021人。

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4993人,增长11.16%。

卫生技术人员中:

执业(助理)医师18187(其中,执业医师16208),注册护士21568人。

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由2016年的6.63人增加到2017年的7.29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由2016年的2.53人增加到2017年的2.67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由2016年的2.68人增加到2017年的3.16人(见图2)。

图22010-2017年卫生技术人员结构(人)

(四)基本建设投资 2017年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卫生计生领域建设项目10个,争取中央投资2.73亿元,包括5个县级医院、2个县级疾控中心、1个地市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个县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个地市级中心血站。

自治区本级投资卫生计生建设项目297个,争取自治区投资7620万元,包括30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和267所村卫生室。

二、卫生总费用

2016年,全区卫生总费用为251.77亿元,比2015年增加了23.91亿元,增长10.49%。

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为7.95%,人均卫生总费用为3730.50元。

从卫生费用的筹资来源来看,政府卫生支出由2015年的77.14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85.59亿元;社会卫生支出由2015年的75.90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93.10亿元;个人卫生支出由2015年的74.82亿元减少到2016年的73.09亿元(见图3)。

图32015-2016年宁夏卫生总费用筹资来源情况

 

从卫生总费用的筹资结构来看,政府卫生支出、社会卫生支出、个人卫生支出在卫生总费用中所占的比重分别由2015年的33.85%、33.31%、32.83%变化到2016年的33.99%、36.98%、29.03%(经国家卫生计生委核准后确认数据,见图4)。

图42016年宁夏卫生总费用筹资结构情况

 

二、医疗服务

(一)门诊和住院工作量2017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4026.85万人次,人均5.91人次,比上年增加194.4万人次(增加5.07%)。

医院1980.20万人次(占49.1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845.25万人次(占45.8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00.74万人次(占4.99%),其他机构0.66万人(占0.02%)。

与上年比较,医院诊疗人次增加115.68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增加67.29万人次,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增加11.25万人次(见图5)。

2017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117.63万人,比上年增加10.91万人(增长10.22%),年住院率17.25%。

医院106.17万人(占90.2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05万人(占5.14%)。

与上年比较,医院入院增加9.46万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入院增加1.02万人(见图6)。

(二)医师工作负荷2017年,医疗卫生机构医师人均每日担负诊疗8.2人次,医师人均每日担负住院1.7床日,其中,医院医师人均每日担负诊疗6.8人次,医师人均每日担负住院2.3床日。

与上年比较,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医师人均每日承担诊疗人次和每日担负住院床日基本未变。

 

图52017年各类医疗机构诊疗人次(万人)及构成(%)

图62017年各类医疗机构入院人次(万人)及构成(%)

(三)医院病床使用2017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77.85%,其中,医院病床使用率80.81%(公立医院87.27%,民营医院55.48%)。

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8.9日,其中:

公立医院9.3日。

与上年比较,医院病床使用率降低3.59个百分点,出院者平均住院日缩短0.4日(见表2)。

表22016-2017年医院病床使用和平均住院日情况

病床使用率(%)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2016

2017

2016

2017

医院

84.40

80.81

9.3

8.9

公立医院

89.92

87.27

9.5

9.3

民营医院

59.24

55.48

8.2

7.0

四、农村卫生

(一)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2017年,全区共有乡镇卫生院220所,其中中心卫生院57所,乡卫生院163所。

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4611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014人,执业医师1409人,注册护士1081人。

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24.62%,大专学历占59.95%,中专及以下占15.45%。

乡镇卫生院总诊疗人次为720.43万人次,比上年增加49.84万人次;入院人数5.86万人,比上年增加0.98万人。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4.3人次和住院0.7床日。

病床使用率48.23%,出院者平均住院日6.7日。

与上年相比,乡镇卫生院医师工作负荷、出院者平均住院日有所增加,病床使用率下降0.9个百分点。

(二)村卫生室卫生服务2017年底,全区村卫生室2301个,卫生技术人员188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68人,执业医师53人,注册护士20人。

乡村医生2949名(其中,以中医、中西医结合或民族医为主的为426名,当年考核合格的乡村医生2608名),卫生员295名。

按学历分,初高中及以下学历占25.61%,中专学历占55.22%,大专及以上学历占19.17%。

村卫生室总诊疗人次为469.13万人次,比上年减少20.88万人次,下降4.26%。

五、社区卫生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66家,其中: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所,社区卫生服务站146所。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1857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60人,执业医师489人,注册护士822人。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诊疗人次为238.84万人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2.30万人次,社区卫生服务站186.54万人次),比上年增加35.03万人次;入院人数0.19万人,比上年增加0.04万人。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5.9人次和住院0.3床日。

病床使用率42.86%,出院者平均住院日8.8日。

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扩展为14类54项,补助标准增加到人均50元。

截止2017年底,全区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人数累计达到594万人,电子建档率为89.8%;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40.4万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为81.1%;完成0-6岁儿童健康管理49.8万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为94.9%;完成孕产妇产前健康管理7.7万人,孕产妇产前健康管理率为97.8%;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率为100%;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人数2万人,管理率达到95.5%;完成城乡居民高血压管理人数38.7万人,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34.4%,规范管理率达到83.2%,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为74.4%;完成城乡居民糖尿病管理人数10万人,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39.6%,规范管理率达到83.2%,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为71.39%;管理肺结核患者2397人,管理率达到99.5%。

六、门诊和住院病人医疗费用

(一)医院病人医疗费用2017年,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疗费用225.5元,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7410.1元。

医院门诊药费105.7元,占46.87%,比上年下降3.66个百分点;医院住院药费2350.6元,占31.72%,比上年下降4.6个百分点(见表3)。

表32016-2017年医院病人医疗费用

医院

公立医院

民营医院

2016

2017

2016

2017

2016

2017

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元)

215.00

225.5

224.71

233.1

146.50

179.2

其中:

药费元(%)

108.64(50.53)

105.7(46.87)

115.04(51.19)

112.2(48.13)

63.49(43.34)

66.6(37.17)

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元)

7708.88

7410.1

8311.22

8254.4

3855.85

3452.6

其中:

药费元(%)

2799.63(36.32)

2350.6(31.72)

3035.79(36.53)

2590.1(31.38)

1288.98(33.43)

1227.6(35.56)

卫生材料费元(%)

1603.96(20.81)

1607.4(21.69)

1834.90(22.08)

1926.3(23.34)

126.72(3.29)

112.4(3.26)

化验费元(%)

765.58(9.93)

798.6(10.78)

834.23(10.04)

903.5(10.95)

326.42(8.47)

306.9(8.89)

治疗费元(%)

830.81(10.78)

866.7(11.70)

885.01(10.65)

967.8(11.72)

484.12(12.56)

392.7(11.37)

手术费元(%)

456.97(5.93)

522.2(7.05)

442.07(5.32)

532.6(6.45)

552.31(14.32)

473.5(13.71)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人医疗费用2017年全区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病人次均医疗费用35.7元,其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81.9元,乡镇卫生院为37.3元;住院次均医疗费用为1218.9元,其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2184.7元,乡镇卫生院为1185.2元。

七、药品供应保障

2017年,全区实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压缩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推行药品集中采购,完成招标、谈判和挂网采购类药品7382个品种、11794个品规的集中采购。

与陕西、四川、内蒙古签署了医用耗材数据共建共享合作协议,建立高值医用耗材跨省区采购机制,完成了13个类别高值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挂网产品共计24465个,进一步降低医用耗材价格。

八、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服务

(一)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法定传染病疫情平隐、网络直报实现CA认证。

无新发重大疫情输入流行。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治疗管理率达到70%以上。

肺结核报告发病率处于40/10万低位水平。

民生计划冷链能力提升项目圆满完成,麻疹等疫苗针对疾病控制有效,第一类疫苗报告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第二类疫苗实行统一管理。

布病报告发病数较去年下降25.75%。

以"三减三健"为主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顺利启动。

新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2个。

严重精神障碍检出患者管理率达到87.7%,银川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经验全区推广。

肿瘤随访登记、死因监测、心脑血管发病登记工作稳步推进,癌症早诊早治、癫痫治疗管理、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心脑血管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等任务全面完成。

饮水、环境、学校、职业、放射卫生监测评估能力逐步提高。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120”一体化急救网络平台运行管理顺畅。

积极协调将银川市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列为自治区60大庆重点工程,落实项目建设资金5400万元。

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宁夏建设项目稳步推进。

成功举办全区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

修订完善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

鼠疫、不明原因肺炎监测任务完成率100%。

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积极协调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116起,完成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任务17项。

(三)爱国卫生创建 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坚持生态立区战略,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主干道路“大整治、大绿化”专项行动,全区城市道路适宜机扫面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4%,开工建设美丽小城镇25个、美丽村庄125个,建设特色产业示范村庄10个,入选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5个。

石嘴山市和吴忠市被正式命名国家卫生城市,盐池县国家卫生县城复审通过了自治区级复查验收,永宁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进入国家待命名阶段,闽宁镇等3个乡镇6个村创建为自治区卫生乡镇、村。

(四)改水改厕  建立了农村卫生厕所信息管理系统,推行农村卫生厕所网络直报管理,完成录入建卡102万余户,开工建设卫生厕所3.25万户,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229座。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70%、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3.5%,累计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1.97%。

九、妇幼卫生保健

(一)孕产妇保健2017年,全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7.06%,与上年相比降低了0.12个百分点;住院分娩率99.97%,比上年提高了0.04个百分点(见表5)。

表52017年全区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情况

2016年

2017年

产前检查率(%)

99.24

99.39

产后访视率(%)

98.51

98.46

住院分娩率(%)

99.93

99.97

99.96

99.99

99.90

99.95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95.00

94.46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7.18

97.06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19.98

18.01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9.24

8.77

婴儿死亡率(‰)

7.18

6.72

新生儿死亡率(‰)

5.05

4.35

(二)儿童死亡率据妇幼卫生监测统计,2017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8.77‰,婴儿死亡率6.72‰,新生儿死亡率4.35‰,分别比上年下降了0.47、0.46、0.70个百分点(见图7)。

(三)孕产妇死亡率据妇幼卫生监测统计,孕产妇死亡率由2016年的19.98/10万下降到了2017年的18.01/10万(见图8)。

图72015-2017年全区儿童死亡率情况(‰)

 

图82016-2017年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情况(1/10万)

]

十、中医药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中医药法》,举办10场次中医药法培训班,培训700余人次,举办了全区中医药法知识竞赛,开展了中医药法宣传月活动。

推进中医药内涵建设,实施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现了全区18家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全覆盖,开展了5个地市级中医医院国医堂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本建设,举办了自治区回医示范病区建设项目,培养回医药人才100名。

规范中医药项目建设,举办了2017年度中医药项目推进培训班,开展了2016年中央中医药专项绩效自评和第三方评价工作,基层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推进顺利,宁夏中医药数据中心基本建设完成。

注重中医药传承,培养和引进中医药人才工作成效显著,3人获得全国名中医称号,挂牌成立两个工作站,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

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中医药文化交流,启动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培养自治区巡讲专家100余人,开展中医药文化巡讲20余次,举办了“第五届北京中医药专家宁夏行”活动并与北京中医管理局签订了《“三优三平台”工程协议书》和重点专科对口支援协议,京宁中医药合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十一、卫生监督与食品安全

(一)综合监督执法工作

1.强化监督执法统筹领导。

编制《宁夏查办卫生计生违法案件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采用“双随机”方式完成公共场所等10项重点监督抽检,组织开展二次供水和放射诊疗等2个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联合自治区政法委、高级人民法院等11个部门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和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

2.整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

组织开展四轮医疗服务综合监督专项执法检查,对137家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679分,对346名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505分。

强化法制宣传月普法宣传作用,坚持多年在区内外主流媒体公布全区年度卫生计生十大典型案例,完成《传染病防治法》等24部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3.狠抓监督执法考核评估。

坚持以监督覆盖率和案件查处指数作为核心指标,对25个监督执法机构采取季度排名通报方式和约谈等措施,持续提升监督执法办案力度。

全区经常性卫生监督覆盖率上升到99.09%,排名全国第一,全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331件,罚款金额169.7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1.02万元,比2016年分别增长了35.82%、68.91%、1.38%。

(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枸杞》,彻底解决宁夏枸杞在国内的执行标准问题。

修订《熟制压榨胡麻油》等2项地方标准,服务于宁夏特色食品产业。

开展标准跟踪评价,对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枸杞》开展跟踪评价。

备案公开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完善企业标准网上备案、公示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2017年,共备案650件,受理申请公开企业标准信息11件。

十二、计划生育工作

(一)常住人口情况

2017年末,全区常住人口681.7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89万人。

其中,银川市222.54万人,占32.64%;石嘴山市80.30万人,占11.78%;吴忠市140.38万人,占20.59%;固原市122.82万人,占18.01%;中卫市115.75万人,占16.98%。

人口出生率为13.44‰,死亡率为4.7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69‰。

2017年末,全区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95.33万人,城镇化率57.9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86.46万人,占42.02%,与2016年比,城镇人口增加15.46万人,乡村人口减少8.56万人,城镇化率提高1.69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

2017年全区流动人口总量为41.52万人,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1.1%。

从流向上看,跨省流动人口增加了0.41个百分点,人口区内流动呈现山区向川区、农村向城镇迁移流动的特点。

流动育龄人口中的女性比例降低1.91个百分点,这与女性找到长期稳定的工作相对较难,而在经济放缓的情况下面临更高的失业风险有关。

(三)全面两孩政策

不断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确保全面两孩政策有效实施。

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开展生育状况抽样调查,分析预测人口变动趋势和对全区人口发展影响,实施全面二孩以来,全区全面二孩生育登记2.58万人,已生育2.16万人(其中2016年1.01万人,2017年1.15万人),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标准化母婴设施建设。

(四)落实奖扶政策

2017年,全区共发放资金7971.41万元。

其中: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7020人,发放奖励扶助金842.4万元;特别扶助对象3111人,发放特别扶助金2595.84万元;“少生快富”项目对象803户,发放奖励资金428万元;少生快富独生子女户纯女户提前实施奖励扶助人数32749人,发放奖扶资金3934.87万元;少生快富特殊困难家庭31户,发放扶助资金18.3万元;一次性抚慰人数89人,发放抚慰金152万元。

(五)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全面实行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及再生育审批网上办理,截止年底,全区共办理网上生育登记服务12万条,印发《关于网上办理生育登记(审批)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确保生育津贴报销制度有效衔接。

建立了“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快递送达”运行机制,落实“最多跑一次”便民措施,生育登记服务满意度达96%。

建立动态调整、按需分配的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下拨生育登记服务专项补助资金139万元,解决乡、村两级经费不足的问题,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

十三、卫生信息化建设

(一)宁夏区域卫生信息云平台系统建设工作。

通过各业务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和数据信息共享,逐步破除信息烟囱和信息孤岛,为医疗卫生大数据分析、医改监测和“互联网+”应用打下坚实基础。

同时也为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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