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发展中小企业的经济及对策.docx
《发达国家发展中小企业的经济及对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发达国家发展中小企业的经济及对策.docx(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发达国家发展中小企业的经济及对策
发达国家发展中小企业的经济及对策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都以其灵活的机制、顽强的生命力和独具的扩大就业、繁荣市场、方便人民生活及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等优势,发挥着大企业所难以完全替代的重要作用。
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已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但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剧,中小企业自身固有的劣势日益显现。
在客观经济形势不好、经济增速下降的情况下,中小企业往往首当其冲地遭受打击。
因此,如何在制度建设层面上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与政策环境,成为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由于各国具体国情不同,各国政府所采取的扶持中小企业政策也有差别。
认真分析并合理借鉴国际上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经验,对于在新世纪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并发挥其应有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发达国家发展中小企业的主要经验
发达国家尽管对中小企业的认识各不相同,但面对更大范围的国际竞争对本国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带来的挑战,都在不同程度上对中小企业参与世界竞争给予了政策方面的大力支持,并积累了很多成功的经验。
这些突出表现为四个方面:
(一)制定完善的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体系
许多WTO会员国家,陆续通过了《中小企业法》、《公平执行中小企业法法案》、《中小企业投资法修正案》等几十部法律。
其中《中小企业法》明确提出:
政府应尽可能严格限制大企业的市场扩张。
其主要目的在于给中小企业发展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法制环境。
有“中小企业王国”之称的意大利于1991年颁布了《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创新与发展法》。
该法非常详尽地阐述了有关中小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
《欧盟中小企业白皮书》提出:
起草新法时,要增加中小企业参与的程度,并对立法可能给中小企业带来的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价;改进解决企业跨国纠纷的程序,在法律上采用适合中小企业的跨国企业模式,以改进中小企业从事国际商务活动的环境。
(二)成立专门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
为保证有关中小企业法律的贯彻落实,发达国家都组建了比较健全的权威的中小企业组织管理机构,统一负责中小企业事务,处理本国中小企业发展遇到的相关问题。
美国在1953年根据小企业法律建立了直属联邦政府的小企业管理局(SBA)。
其宗旨是:
帮助和支持中小企业,保护其利益并为其出谋划策,保护企业的自由竞争。
该机构在美国各州设有100多个分支机构,拥有数千名工作人员,主要职责包括对中小企业政策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并提出建议;与参众两院的中小企业委员会保持经常性联系;与政府有关机构进行横向协调;制定中小企业发展计划,通过小企业投资公司向中小企业进行投资;提供财政支持,管理咨询和人员培训等。
(三)为中小企业提供财税支持与资金融通政策
缺乏资金是中小企业发展所面临的最大困难之一。
在各国扶持政策中,资金援助往往占据最重要的地位。
援助方式主要包括:
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贷款援助和开辟直接融资渠道等。
第一,税收优惠是最直接的资金援助方式,有利于中小企业资金的积累和增长。
发达国家企业增加值一般占企业税收的40%~50%。
在实行累进税制的情况下,中小企业的税负相对轻一些,但也占企业税收的30%左右,负担仍较重。
为进一步减轻税负,各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主要有:
(1)降低税率。
降低营业税、周转税和增值税等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与利润税等直接税的税率,是常见优惠政策。
许多国家对中小企业都实行比普通税率低5~15个百分点左右的优惠税率。
如英国小企业公司税率为20%,比大企业少10个百分点。
(2)税收减免。
税收减免是针对税额而言的,包括全额减免、定额减免和定比减免。
在减免的环节上,主要是中小企业的创建初期和产品与服务的出口。
(3)提高税收起征点。
这可减少起征点以下的企业的税收。
各国提高起征点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所得税等。
如德国企业营业税起点从2.5万马克提高到3.25万马克。
(4)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
这对中小企业有两方面的好处:
一是加速技术设备的更新换代;二是降低当期的应税额,从而减少税款。
通过各种税收优惠可使中小企业的税收减少一半以上,使其赋税总水平由占企业税收的30%降到15%左右。
这笔免税资金是普惠的,对中小企业的生存至关重要。
第二,财政补贴是政府为使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及社会的某些方面充分发挥作用而给予的财政援助。
其应用环节是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促进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和鼓励中小企业出口等。
(1)就业补贴。
对提供较多就业机会的中小企业给予补贴是促进就业的有效措施之一。
补贴方式:
一是对企业的补贴,用于上岗培训、学徒津贴等费用;二是对自创企业的失业者补贴,为其提供启动资金。
(2)研究与开发补贴。
政府对研发资助的方式是设立政府专项基金。
通过制定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与开发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专项补贴。
如美国的“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等。
(3)出口补贴。
由于该做法违反了国际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各国正逐步减少出口补贴,转而采用间接的“非补贴”手段促进出口。
如组织中小企业到国外参展或到国外作实地考察等。
第三,贷款援助。
贷款是中小企业获得外部资金的最主要的方式。
在一般信贷市场上,中小企业由于自有资本金少、信用度不高、经营风险较大,很难获得贷款。
政府帮助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主要方式有:
(1)贷款担保。
政府设立专门的贷款担保基金以减少银行对中小企业还款能力的担心,提高其信誉,改善其贷款环境。
美国的信贷担保最为发达,担保贷款与普通贷款一样需要按时付息,而且利率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为减少中小企业的利息负担,政府还可以提供贴息贷款。
(2)贴息贷款。
能以较少的财政资金带动较多的社会资金参与对中小企业的援助,特别适合资金缺乏的发展中国家。
贴息贷款是一种政府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息补贴。
具体做法,一是对中小企业的自由贷款给予高出市场平均利率部分的补贴;二是对中型企业最难获得的长期贷款给予贴息。
德、法等西欧国家多采用这种方式。
(3)政府优惠贷款。
中小企业很难获得长期贷款。
解决中小企业长期贷款难的问题要靠政府优惠贷款,这种贷款一般比市场利息低2~3个百分点。
具体做法是,政府设立长期低息贷款专项基金,或建立专门的金融机构,按一定的要求选择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如德国的“欧洲复兴计划特殊资产基金”、日本的“中小企业金融公库”等。
第四,鼓励中小企业到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中小企业规模小,其股票难以到一般的股票交易市场上与众多的大企业竞争。
为解决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问题,一些国家探索开辟“第二板块”,为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渠道。
美国在股票市场上开辟了NASDAQ市场,专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法国在交易所开辟了专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新市场”业务,并制定了一些优惠措施。
(四)组建中小企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人才、技术、信息、出口、营销、管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短期内单靠企业自身的力量往往无法克服。
因此迫切需要政府与社会服务系统给予支持。
除政府在制度建设上保证中小企业经营环境外,许多国家还特别重视发挥面向中小企业的各种社会化服务机构的作用。
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指除政府机构之外的所有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机构的总和。
其内容包括资金融通、信用担保、技术支持、管理咨询、信息服务、市场开拓、产品出口、行业辅导、企业互助、人才培训等诸多方面。
美国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方面,主要有三个层面:
政府层面(联邦、州和地方);非盈利或者非政府组织;私有部门小企业管理局及其遍布全国的分支机构,通过商业信息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人员培训;会同其他部门,组建出口援助中心,帮助中小企业到海外开拓业务,并免费发放有关出版物,提供信息咨询;组建退休人员服务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性咨询和培训;同一些大专院校和非盈利性组织(非政府组织)合作建立小企业发展中心共同为小企业提供技术协助,如广告、法律事务、市场开拓、技术获取等。
二、我国的对策
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我们认为振兴中小企业,实现增加就业岗位、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稳定经济等目的,在措施上建议采取如下对策:
(一)制定和完善中小企业法规体系
在建立国家专门的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基础上,努力制定和完善中小企业法规体系。
首先,要在现有的《企业法》的基础上,制定出专门的中小企业的基本法。
第二,围绕当前经济实践中中小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人们希望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所起的主要作用,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某一方面的专项法规。
我们初步设想,目前中小企业急需的专项法规有:
中小企业就业安置法(或条例)、中小企业科技进步法(或条例)等。
(二)建立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资金扶持政策体系
首先,要从税收、财政支出、贷款援助和直接融资等各方面建立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资金扶持政策体系。
各国的实践表明,中小企业的资金困难问题,需要从多种渠道去解决,单靠一种途径是不行的。
目前,特别重要的是应尽快在进一步鼓励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的信贷担保机制。
其次,依国情选择中小企业的扶持重点。
目前我国应当重点支持以下三类中小企业:
(1)是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
应大力加强“风险基金”和“孵化器”建设。
(2)重视对社会脆弱人群所办第三产业类中小企业的支持,不使他们再度失业。
(3)社区型中小企业。
这类企业能一举多得:
就近解决就业问题、方便人民生活、密切邻里关系、完善社区功能等。
再次,建立中小企业平稳“退出”的安抚政策。
完整的中小企业政策不仅包括促进其健康发展的政策,而且还包括帮助其顺利“退出”的安抚政策,如职工的妥善安置、企业债务的重组、冲减与补贴等等。
目前,在我国经济结构中,重复建设使一般加工工业严重过剩,如何使“五小”或“十五小”加工业平稳“退出”,是我国中小企业政策亟待解决的又一重大课题。
(三)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首先,推动建立健全社会服务机构。
国家应促进建立以融资担保、信息咨询、技术创新、教育培训、市场准放等为服务内容的中小企业社会服务机构;支持并促进工商会、联合会(行业协会)等代表企业利益的中介组织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商业性经营性的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审计、财会等方面的服务。
其次,加强对中小企业信息咨询促进。
中央和省级政府与地方工商会、联合会等中介组织应形成合作伙伴关系,建立“一站服务到底”的模式,即在一个服务站即可获得所有中央和省级政府的公共信息服务,或者通过信息服务中心了解到应该到何处获取有关信息的服务。
支持和促进商会和联合会免费或低收费地提供公共信息服务,包括:
政府有关项目的计划、获取项目帮助的资格条件、政府采购计划、企业创办程序、海外投资环境以及从何处获得相应的技术、信息市场等商业信息;支持和促进商业性咨询服务公司提供专业性很强的具体的技术、技能、市场营销的咨询。
再次,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促进。
国家应资助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鼓励企业开发高新技术项目;支持中小企业提高研究开发能力,促进它们与高校、科研院所的联合,探索产学研合作模式;加强高科技创业中心和孵化器建设,促进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建立技术创新信息网络和专家咨询网络等。
(作者单位: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