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4687358 上传时间:2022-12-07 格式:DOCX 页数:20 大小:38.4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docx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docx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

“小金库”的存在,不仅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诱发和滋生一系列腐败现象,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是妨碍经济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危害党国家各项事业发展得毒瘤,必须坚决清除。

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其根本任务是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一、何为“小金库”?

国家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内容?

“小金库”并非法律用语,而是民间属于俗语。

反映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一种现象,始于上世纪七十年末财政部组织清理的“小钱柜”,而1986年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时开始俗称“小金库”。

“小金库”一词在过去的文件和专项工作中都曾多次采用,可以说约定俗成,各方面都比较容易理解,所以此次治理工作仍然沿用了“小金库”的提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展过两次全国范围的大规模专项治理“小金库”行动,一次是1989年,第二次是1995年。

(一)如何认定“小金库”呢?

1995年,在国务院办公厅批转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意见的通知》中,将“小金库”定义为:

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挪用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

而在2009年这次“小金库”专项整治时,在借鉴以往“小金库”定义的基础上,充分吸取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内容,并广泛征求部门与地方意见,经反复研究与讨论,将“小金库”定义为:

“小金库”是指: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对比这两个定义,我们可以明显感觉到其中的差别。

主要在三个方面:

一是不突出设立“小金库”的手段和方法;

二是不区分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帐内或预算管理,强调的事是否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

三是小金库不仅仅局限在资金,还包括有价证券、资产。

认定是否属于“小金库”,关键看资金或资产是否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

从现实情况看,许多财政违法行为,其性质等同于“小金库”。

如在往来科目中列收列支;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奖金、津贴;公款旅游;请客、送礼等,但只要是在国家规定的账簿内登记、核算,就只能作为违反财政、财务、会计制度处理、处罚。

(二)“小金库”的资金来源

“小金库”资金(资产)来源众多。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一是财政拨款;

二是政府性基金收入;

三是专项收入;

四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五是罚没收入;

六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七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八是资产处置收入;

九是资产出租收入;

十是经营收入;

十一是利息收入;

十二是捐赠收入;

十三是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十四是商业行为的各种回扣等。

(三)“小金库”资金的使用方向

“小金库”资金的使用五花八门,违法性质的恶劣程度以及违法情节严重程度也不尽相同。

但概括起来说,“小金库”的使用方向主要有:

一是:

弥补经费,其中有的是弥补正常经费的不足,但大部分是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导致的经费不足;

二是:

购建资产;

三是:

发放奖金、津补贴、福利等;

四是:

接待宴请、公款旅游;

五是:

礼品礼金支出;

六是:

私分。

(四)小金库范围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五)“小金库”的成因:

(1)单位(部门)领导授意或默许。

这是“小金库”发展和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

大多数“小金库”都是在领导的眼皮底下,放任发展,这里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小金库”与某些领导有说不清、道不明的瓜葛,有了“小金库”总是能为小集体或个人利益提供某些方便。

(2)花钱办事方便的诱惑。

凡是请客送礼、滥发钱物、铺张浪费等问题严重的单位,往往是由于私设了“小金库”。

“小金库”对单位(部门)来讲,最根本的吸引力就在于能摆脱上级或同级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约束,花钱办事方便,使集体乃至个人取得经济上的实惠。

  

(3)制度不健全,制约滞后,经常性监督检查不力,为私设“小金库”开了方便之门。

  

(4)现行财务管理体制存在一些弊端,单位(部门)所有制倾向较严重,监督乏力,在经费监督检查方面有的地方成了死角。

  

(5)现行的财经法规、经费管理制度需进一步配套完善。

一些单位(部门)为解决一些合理不合法、合法不合理的开支,想方设法把一些创收经费、生产经营收益等转化成“小金库”。

从善良的愿望出发,如果能从当前社会经济环境的实际考虑,从财经法规制度上对这类问题明确界线,做到既管住管好,又不统得过死,这样也许能减少或杜绝“小金库”。

(六)2009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锡荣在审议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时提出了集体腐败的概念,并表示可考虑首先把私立小金库列入刑法犯罪中。

  

中国未来将逐步深化财税、金融、国有资本运营等管理制度的改革,在源头上防止并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在此基础上,也将不断加大对“小金库”的日常治理力度。

治理“小金库”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财税体制等改革、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都有重大意义,该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及实际效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全国“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009年4月24日在京召开,要求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鼓励知情人士举报。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2009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是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此次治理工作将持续至2009年底基本结束。

  

根据《实施办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底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其中《意见》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5月底为动员部署阶段,到6月底前为自查自纠阶段,从7月初至10月底为重点检查阶段,11月底前为整改落实阶段。

  

《实施办法》提出,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

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至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

  

凡是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此次治理范围。

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

  

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实施办法》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重点检查阶段的检查面不得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5%,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得低于20%。

重点检查对象范围包括:

(1)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2)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

(3)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

(4)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

(5)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以及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

二、基于审计样本的“小金库”特征分析与长效防治机制。

1、“小金库”的特征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现象突出

(2)“小金库”设立更具隐形化

(3)群众举报成为审计发现“小金库”的重要途径

(4)“小金库”涉及具有滞后性特征。

2、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建议

(1)深化财政制度改革,加强部门预算,遏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的发生

(2)建立长期性、持续性、整体性的综合整治体系

(3)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完善“小金库”群防机制

(4)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免疫系统”功能,建立“小金库”预警体系。

三、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应建立六项制度:

1、财政预算精细化管理的制度是基础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控平台是保障

3、收入预算管理是“闸门”

4、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是“电子眼”

5、财务管理制度堵漏洞

6、责任制度是“警钟”

四、综合治理“小金库”的四项措施

1、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2、健全完善管理机制

3、强化法规纪律约束

4、括宽治理工作的渠道

五、彻底根除“小金库”的配套改革

1、做到财力保障上没必要

2、财政制度上没机会

3、责任追究上没侥幸

六、作到疏堵结合标本兼治

1、疏导

2、堵截

3、警示

4、监管

七、减少行政参与、完善财政管理

减少行政参与、建立有限政府。

政府努力规范自身职能、不越位、不缺位,更多地利用市场的力量。

1、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强化项目管理

(2)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2、深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1)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

(2)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3)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

(4)深化政府采购改革

(5)深化资产管理改革

3、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4、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行政问责

八、中小学“小金库”特点和治理

1、特点:

(1)资金来源比较集中

(2)“小金库”的设立向教学质量较高的中小学集中

(3)资金用途比较集中

2、成因分析;

(1)学校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

(2)学校领导权力缺乏制约

(3)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作祟

(4)规避收入分配改革政策

(5)监督处理软弱乏力

3、中小学“小金库”危害

(1)加剧教育资源不均衡,影响基础教育健康发展

(2)扰乱收入分配秩序,不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3)辅食干部队伍,滋生腐败现象

(4)大量资金游离帐外,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4、几点建议

(1)加强政策宣传,推进财务公开

(2)完善财务管理,规范校内收费

(3)创新会计管理,探索会计委派机制

(4)均衡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

九、基层单位(人口计生单位)设立小金库的成因和对策

1、“小金库”的主要表现形式

2、“小金库”形成的主要原因

3、“小金库”的危害及其治理对策

十、金融业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路径

1、形成的特点

2、成因剖析

3、路径选择

十一、治理“小金库”要对资金运行全过程实施监管

1、建立健全资金安全运行体系

2、建立集中统一的资金收付管理体系

3、严格控制非传统领域的资金运行风险

十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切断“小金库”资金来源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健全的现状

管理不到位,手续不健全,收入未实际按规定处理,国有资产流失不同程度存在

2、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几点建议

(1)理顺产权关系,明确管理职责

(2)完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手续,实行报批制度

(3)加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支管理,实行综合预算

(4)建立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监督检查机制

十三、应以公开曝光震慑“小金库”的设立

有则公开,无一例外;处理公开,不暗箱操作;隐瞒家中处理公开;复发加重处理公开;“屡犯者不用”名单公开。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

“小金库”的存在,不仅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诱发和滋生一系列腐败现象,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是妨碍经济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危害党国家各项事业发展得毒瘤,必须坚决清除。

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其根本任务是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一、何为“小金库”?

国家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内容?

“小金库”并非法律用语,而是民间属于俗语。

反映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一种现象,始于上世纪七十年末财政部组织清理的“小钱柜”,而1986年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时开始俗称“小金库”。

“小金库”一词在过去的文件和专项工作中都曾多次采用,可以说约定俗成,各方面都比较容易理解,所以此次治理工作仍然沿用了“小金库”的提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展过两次全国范围的大规模专项治理“小金库”行动,一次是1989年,第二次是1995年。

(一)如何认定“小金库”呢?

1995年,在国务院办公厅批转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意见的通知》中,将“小金库”定义为:

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挪用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

而在2009年这次“小金库”专项整治时,在借鉴以往“小金库”定义的基础上,充分吸取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内容,并广泛征求部门与地方意见,经反复研究与讨论,将“小金库”定义为:

“小金库”是指: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对比这两个定义,我们可以明显感觉到其中的差别。

主要在三个方面:

一是不突出设立“小金库”的手段和方法;

二是不区分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帐内或预算管理,强调的事是否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

三是小金库不仅仅局限在资金,还包括有价证券、资产。

认定是否属于“小金库”,关键看资金或资产是否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

从现实情况看,许多财政违法行为,其性质等同于“小金库”。

如在往来科目中列收列支;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奖金、津贴;公款旅游;请客、送礼等,但只要是在国家规定的账簿内登记、核算,就只能作为违反财政、财务、会计制度处理、处罚。

(二)“小金库”的资金来源

“小金库”资金(资产)来源众多。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一是财政拨款;

二是政府性基金收入;

三是专项收入;

四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五是罚没收入;

六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七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八是资产处置收入;

九是资产出租收入;

十是经营收入;

十一是利息收入;

十二是捐赠收入;

十三是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十四是商业行为的各种回扣等。

(三)“小金库”资金的使用方向

“小金库”资金的使用五花八门,违法性质的恶劣程度以及违法情节严重程度也不尽相同。

但概括起来说,“小金库”的使用方向主要有:

一是:

弥补经费,其中有的是弥补正常经费的不足,但大部分是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导致的经费不足;

二是:

购建资产;

三是:

发放奖金、津补贴、福利等;

四是:

接待宴请、公款旅游;

五是:

礼品礼金支出;

六是:

私分。

(四)小金库范围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五)“小金库”的成因:

(1)单位(部门)领导授意或默许。

这是“小金库”发展和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

大多数“小金库”都是在领导的眼皮底下,放任发展,这里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小金库”与某些领导有说不清、道不明的瓜葛,有了“小金库”总是能为小集体或个人利益提供某些方便。

(2)花钱办事方便的诱惑。

凡是请客送礼、滥发钱物、铺张浪费等问题严重的单位,往往是由于私设了“小金库”。

“小金库”对单位(部门)来讲,最根本的吸引力就在于能摆脱上级或同级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约束,花钱办事方便,使集体乃至个人取得经济上的实惠。

  

(3)制度不健全,制约滞后,经常性监督检查不力,为私设“小金库”开了方便之门。

  

(4)现行财务管理体制存在一些弊端,单位(部门)所有制倾向较严重,监督乏力,在经费监督检查方面有的地方成了死角。

  

(5)现行的财经法规、经费管理制度需进一步配套完善。

一些单位(部门)为解决一些合理不合法、合法不合理的开支,想方设法把一些创收经费、生产经营收益等转化成“小金库”。

从善良的愿望出发,如果能从当前社会经济环境的实际考虑,从财经法规制度上对这类问题明确界线,做到既管住管好,又不统得过死,这样也许能减少或杜绝“小金库”。

(六)2009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锡荣在审议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时提出了集体腐败的概念,并表示可考虑首先把私立小金库列入刑法犯罪中。

  

中国未来将逐步深化财税、金融、国有资本运营等管理制度的改革,在源头上防止并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在此基础上,也将不断加大对“小金库”的日常治理力度。

治理“小金库”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财税体制等改革、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都有重大意义,该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及实际效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全国“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009年4月24日在京召开,要求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鼓励知情人士举报。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2009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是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此次治理工作将持续至2009年底基本结束。

  

根据《实施办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底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其中《意见》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5月底为动员部署阶段,到6月底前为自查自纠阶段,从7月初至10月底为重点检查阶段,11月底前为整改落实阶段。

  

《实施办法》提出,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

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至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

  

凡是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此次治理范围。

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

  

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实施办法》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重点检查阶段的检查面不得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5%,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得低于20%。

重点检查对象范围包括:

(1)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2)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

(3)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

(4)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

(5)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以及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

二、基于审计样本的“小金库”特征分析与长效防治机制。

1、“小金库”的特征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现象突出

(2)“小金库”设立更具隐形化

(3)群众举报成为审计发现“小金库”的重要途径

(4)“小金库”涉及具有滞后性特征。

2、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建议

(1)深化财政制度改革,加强部门预算,遏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的发生

(2)建立长期性、持续性、整体性的综合整治体系

(3)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完善“小金库”群防机制

(4)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免疫系统”功能,建立“小金库”预警体系。

三、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应建立六项制度:

1、财政预算精细化管理的制度是基础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控平台是保障

3、收入预算管理是“闸门”

4、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是“电子眼”

5、财务管理制度堵漏洞

6、责任制度是“警钟”

四、综合治理“小金库”的四项措施

1、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2、健全完善管理机制

3、强化法规纪律约束

4、括宽治理工作的渠道

五、彻底根除“小金库”的配套改革

1、做到财力保障上没必要

2、财政制度上没机会

3、责任追究上没侥幸

六、作到疏堵结合标本兼治

1、疏导

2、堵截

3、警示

4、监管

七、减少行政参与、完善财政管理

减少行政参与、建立有限政府。

政府努力规范自身职能、不越位、不缺位,更多地利用市场的力量。

1、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强化项目管理

(2)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2、深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1)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

(2)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3)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

(4)深化政府采购改革

(5)深化资产管理改革

3、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4、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行政问责

八、中小学“小金库”特点和治理

1、特点:

(1)资金来源比较集中

(2)“小金库”的设立向教学质量较高的中小学集中

(3)资金用途比较集中

2、成因分析;

(1)学校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

(2)学校领导权力缺乏制约

(3)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作祟

(4)规避收入分配改革政策

(5)监督处理软弱乏力

3、中小学“小金库”危害

(1)加剧教育资源不均衡,影响基础教育健康发展

(2)扰乱收入分配秩序,不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3)辅食干部队伍,滋生腐败现象

(4)大量资金游离帐外,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4、几点建议

(1)加强政策宣传,推进财务公开

(2)完善财务管理,规范校内收费

(3)创新会计管理,探索会计委派机制

(4)均衡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

九、基层单位(人口计生单位)设立小金库的成因和对策

1、“小金库”的主要表现形式

2、“小金库”形成的主要原因

3、“小金库”的危害及其治理对策

十、金融业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路径

1、形成的特点

2、成因剖析

3、路径选择

十一、治理“小金库”要对资金运行全过程实施监管

1、建立健全资金安全运行体系

2、建立集中统一的资金收付管理体系

3、严格控制非传统领域的资金运行风险

十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切断“小金库”资金来源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健全的现状

管理不到位,手续不健全,收入未实际按规定处理,国有资产流失不同程度存在

2、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几点建议

(1)理顺产权关系,明确管理职责

(2)完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手续,实行报批制度

(3)加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支管理,实行综合预算

(4)建立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监督检查机制

十三、应以公开曝光震慑“小金库”的设立

有则公开,无一例外;处理公开,不暗箱操作;隐瞒家中处理公开;复发加重处理公开;“屡犯者不用”名单公开。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

“小金库”的存在,不仅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诱发和滋生一系列腐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理化生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