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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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
文件编号:
********
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
CoPControlPlan
为满足CNCA-C11-09:
2014、CQC-C1109-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细则-汽车内饰件产品对生产一致性控制的要求
(版本编号:
A/2)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6年3月30日发布2016年3月30日实施
第一章生产一致性控制的文件化规定
第二章产品涉及的标准及相关部件、过程的控制规定
第三章COP试验设备、人员的控制要求
第四章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申报、变更和执行的要求
第五章工厂对发生生产不一致情况的处理规定
第六章工厂对产品不一致的追溯处理措施
第七章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附表1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COP试验和检查)
附表2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COP关键件)
附表3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COP关键生产/装配/检验过程)
第一章生产一致性控制的文件化规定
1、目的
1.1为了确保本公司认证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生产一致性审查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工厂生产的批量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认证产品的一致性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特制定和发布本《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
1.2本《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是公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了产品一致性所涉及的相关过程、产品、人员及检测设备等要素的控制方法及程序。
2、范围
2.1本《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汽车内饰件产品。
当新的汽车内饰件产品获得CCC证书时,亦应遵守本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的规定。
2.2本公司已按认证实施规则、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
3、职责
3.1公司运营经理负责文件有效版本的审批,批准发布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
3.2公司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文件编写和修订的总体策划、协调及审核;
3.3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编写和修订与本部门相关的技术和管理文件;
3.4质量部负责本计划控制关键零部件的供应商管理;
3.5生产部负责按本计划控制关键工序;
3.6质量部负责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的检查和监督执行;
3.7产品开发室负责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的编写和申报、变更及备案的执行;
3.8产品开发室负责产品一致性设计开发和技术文件的编制;
3.9综合管理室负责对人力资源的控制;
第二章产品涉及的标准及相关部件、过程的控制规定
1、产品适用标准列表:
1.1产品适用实施规则、实施细则: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内饰件》(编号:
CNCA-C11-09:
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汽车内饰件》(编号:
CQC-C1109-2014)
1.2产品使用标准:
GB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1.3产品适用法律法规:
本公司生产的CCC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全部适用的法律法规之规定。
1.4认证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
a)由产品开发室定期(每年更新1次)检索相关标准、实施规则、实施细则及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的更新,若有更新及时收集并分析,做好更新记录。
文件的回收、作废、发放、保存等具体按公司RTGY-CXS06-01-01《文件&记录管理程序》执行。
b)如涉及到认证实施规则、实施细则、产品执行标准等的更新,应由产品开发室向认证机构申请变更,得到认证机构确认后方可按更新标准规则执行。
2、涉及相关部件:
2.1关键原/辅材料、零部件清单,见附表2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COP关键件
2.2关键件供应商的控制:
2.2.1本公司按《采购及供应商管理程序》的规定进行采购,并按各产品的《关键件清单》及《合格供方清单》的要求,在指定的供应商采购关键件;确保采购产品的一致性。
2.2.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关键零部件的设计图纸、国家的法律法规、产品认证法规进行生产与供货;本公司按照《采购及供应商管理程序》,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价和管理;并每年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质量保证体系、交货期、成本等进行综合性评定,依据优胜劣汰的原则进行分级管理和选择。
如果不符合选择条件的要求,则淘汰并停止供货。
在此期间供应商应进行整改、提高,如需继续供货时,必须按照程序进行重新评价。
质量部对供货情况对供方进行日常业绩管理,提供到本公司.
2.3关键件进货检验:
关键件进货检验时,质量部依据厂家供货批次、供货数量,进行抽样检验,其项目和要求、执行标准等。
具体按各关键件的《外购件检验基准书》执行。
2.4关键件定期确认检验:
2.4.1为了保证关键件质量稳定性和生产一致性,质量部应对其进行周期性确认检验/验证,要求及频次等按附表1《关键件COP试验》进行。
2.4.2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检验报告,须查看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照《外购件检验基准书》的要求(包含项目、方法、频次、判定、验证结果)提供检验报告。
2.4.3如供应商无法提供检验报告,如本公司实验室有能力检验的,可由本公司进行检验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否则应由供应商或本公司委托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验,第三方实验室提供的检验报告,应满足《外购件检验基准书》的相关要求(包含项目、方法、频次、判定、验证结果等)。
2.4.4获得强制性认证(有CCC标志)、CQC标志认证的关键部件进货检验时,应确认其标志,并定期(至少每年一次)对其证书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
2.5判定准则:
关键件的合格判定按照产品图纸及《外购件检验基准书》的规定进行,产品合格后方可入库。
2.6不合格品的处理与措施
2.6.1关键件在进货检验发生不合格品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标识,置放于不合格品区,在《采购物资检验单》上注明不合格原因及数量,质量部负责评审。
评审结论有返工、拒收、让步接收,具体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执行。
2.6.2对于经检验合格已入库后出现的不合格品,应由物资室退货,对可能造成的后果采取相关适应的措施,并经相关人员批准后实施,具体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执行。
3、工厂涉及的生产过程:
3.1关键工序(过程)及控制要求
3.1.1符合以下条件的工序(过程),即为关键工序(过程):
1)该工序(过程)加工的部位或装配的项目直接影响到产品的安全性能的;
2)该工序(过程)加工的部位或装配的项目直接影响到产品的使用性能或寿命的;
3)该工序(过程)加工的部位或装配的项目对下工序加工或装配有重大影响的。
本公司认证产品关键生产工艺流程见工艺流程图。
关键工序(过程)为:
注塑成型工序。
3.1.2产品开发室在制定工艺流程时,应标注关键工序(过程),并编制关键工序(过程)作业指导书。
3.1.3质量部应对关键工序(过程)进行过程研究,以验证过程能力并为过程控制控制提供输入。
3.1.4关键工序操作者应接受过相关岗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3.1.5生产部应在每次开机时对关键工序(过程)进行作业准备验证并保存记录。
3.2环境要求:
生产部应保证工作环境满足规定要求。
3.3关键工序(过程)的监控:
生产部应对关键工序(过程)的工艺参数进行监控。
3.4生产设施的控制
3.4.1根据工艺及产量要求,生产部明确主要生产设备及相关工装,并负责编制设备操作规程,并制定必要的设备维护保养规程。
3.4.2生产设备、模具等应按规定要求进行预防性维护,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维护保养。
3.5过程检验控制
3.5.1为了保证产品在整个制造过程中质量得到控制,并可追朔,按照产品生产及工艺流程进行作业。
3.5.2过程质量控制是通过操作人员在工序间的自检、互检达到产品质量要求,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生产车间应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进行“自检”与“互检”,并做好产品的防护工作,杜绝不合格品流入下一道工序。
3.5.3对涉及产品重要质量特性等方面,根据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设置特殊和重点工序,设置专门检验控制点。
每天由重点工序操作者进行首检,专职巡检员进行不间断的巡回抽检,并负责及时向生产、质量部门反映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对特殊和重点工序的操作者要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3.5.4过程检验项目、频次、方法等按作业指导书执行。
4.成品检验
质量部根据《检验基准书》对成品进行检验及定期COP试验;并保存记录。
第三章COP试验设备、人员的控制要求
1、目的
为确保成品COP试验设备、人员的控制要求特编制本规程。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认证产品所用试验设备、人员的控制要求。
3、职责
综合管理室负责对人力资源的控制,负责制订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并组织实施培训计划。
技质量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
4、计量、监视和测量设备
4.1质量部根据《监视和测量资源管理程序》的规定负责建立《检测设备仪器量具登记台账》,记录检测设备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精度等级、校准周期、校准日期等。
计量管理员根据检测设备检定周期及时送往国家法定计量部门或认可单位进行校准,对于公司的自校设备,由本企业自行编制校准规程进行校准并保存校准记录。
4.2检测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制度,对于重要或复杂的检测设备编制检验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者要熟悉设备结构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等方面的知识和操作技术。
检测设备使用前,操作人员应先检查设备的性能是否正常,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4.3用于关键件进货检验和成品检验、关键工序的检测设备,应符合检测项目的精度、测量范围要求。
4.4设备操作人员发现检测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立即停止检测工作,及时报告。
由质量部评估设备失准对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及先前测量结果的影响程度,确定需重新测量的范围并追查相应的产品流向。
质量部应对设备故障进行分析、维修并重新校准,采取相应纠正措施,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准确、有效。
5、关键岗位人员的控制
5.1涉及认证产品项目符合性的相关人员为关键岗位人员,包括:
技术人员、采购人员、检验员、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内审员等。
5.2综合管理室应按《人力资源管理程序》的要求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应知应会和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应知应会内容包括:
国家标准和相关作业文件,熟悉本职工作相关知识。
5.3对于影响COP检验项目符合性的检验和试验人员、关键工位的操作人员初次上岗或变化时,应确认其技能是否合格。
第四章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申报、变更和执行的要求
1.目的
通过对批量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认证产品的一致性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要求。
2.范围
适用于认证产品,包括产品的结构、工艺和所使用的关键零部件、材料等与型式试验样品一致性。
3.职责
3.1产品开发室负责图纸、技术文件及产品结构与型式试验样品一致性检查;产品一致性审核工作,是产品一致性控制的归口部门;
3.2综合管理室负责采购的关键零部件或材料与型式试验的样品一致性;
3.3质量部负责产品与生产部相关文件一致性检查。
4.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申报
在增加全新产品系列时,公司质量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编制该产品系列的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由产品开发室向认证机构申报并提供详细资料,获得批准确认后方可执行。
5.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的变更
5.1涉及本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内容的变更由产品开发室提出,经质量负责人批准执行。
5.2必要时(涉及COP试验或检查、关键件以及产品的一致性和与标准的符合性项目),一致性计划变更由产品开发室按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要求向认证机构进行变更申报备案。
申报的内容包括:
变更项目、变更前后的内容说明、变更后的一致性控制计划书、相关的验证报告等。
具体按《产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管理办法》执行。
5.3每年监督审核前1个月,质量部组织相关部门对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形成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对于发生生产不一致情况应重点说明其原因、处理及追溯结果、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质量负责人审查批准。
在认证机构和/或工厂检查组要求的情况下,在工厂检查时提交给认证机构的检查组。
5.4涉及COP试验或检查、关键件以及产品一致性和与标准的符合性的项目需要事先向认证机构申报。
5.5关键过程控制方式的变更、人员和设备的变更、生产不一致性追溯和处理措施的变更等,可在生产一致性执行报告中向认证机构提交说明。
5.6凡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发生变更的,除在执行报告中进行变化说明外,公司还应另提供一份新版本的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
5.7变更流程
提出部门产品开发室审查质量负责人批准认证机构审查批准实施变更
6.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的执行
6.1《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经认证机构审查批准后发放,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执行《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的有关项目,质量部负责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6.2质量部负责编写每年度的《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报告》。
报告应对照计划逐项说明生产一致性控制所进行的工作和重要变更,对于发生的生产不一致情况应重点说明其原因、处理及追溯结果、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第五章工厂对发生生产不一致情况的处理规定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确保认证产品能满足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生产一致性审查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工厂生产的批量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适用于本公司强制性认证的产品。
2、职责
2.1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对生产不一致情况进行评审处理。
2.2产品开发室负责设计开发不一致问题的调查及改善,
2.3质量部负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不一致问题的调查及改善和产品检验时发生不一致问题的调查及改善。
2.4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不一致问题的调查及改善。
2.5仓库负责成品销售后不一致问题的调查及改善。
3、工作程序
3.1当公司内检验发现不合格(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情况时,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和《生产过程管理程序》进行识别和隔离,在实施修理、调整、更换和必要的再检查以及最终检查合格之后予以出货。
3.2产品发生不一致属于不符合法规等质量信息,上报认证机构,按规定执行暂停、变更、注销等认证程序。
由公司质量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确定不合格对象范围,制定对策并实施,以尽快恢复生产一致性。
3.3认证产品存在不一致时其处理措施控制流程如下:
3.3.1原因分析
对照出现的问题,首先应进行原因分析,可从如下方面入手:
1)供应商的选择
2)关键件入厂检验
3)关键件的防护
4)过程检验
5)最终检验
6)产品发运
7)顾客投诉
8)内部审核
3.3.2风险评估
当产品生产出现生产不一致时,应当慎重分析,是否是关键件,是否有影响产品性能、环保、安全等要素,进行风险评估,若是,应按严重不合格对待。
3.3.3纠正措施
1)属于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等的严重不合格时,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进行隔离和处理,在实施返工、调整、更换和复检以及最终检验之后才可放行。
2)属于国家质量抽查、技监执法、认证机构所发现产品存在不合格情况时,应及时向认证机构进行上报,并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产品认证法规性文件的要求对不合格项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及改进。
3)属于不符合法规等质量信息,上报认证机构,按认证机构规定执行暂停、变更、注销等认证程序。
由公司质量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确定不合格对象范围,制定对策并实施。
4)属于内部审核等发现的不合格项,由质量部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确定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填写“原因分析”栏,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
3.3.4纠正措施的验证
1)根据制定的不合格项纠正预防措施,属于一般性项目,由质量部、责任单位具体实施并验证,即加倍抽验或全数检验。
2)属于关键件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时,由质量部牵头,根据《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并会同相关责任部门现场进行检验和审核。
第六章工厂对产品不一致的追溯处理措施
1、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产品在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的一致性及产品的可靠性,当产品出现问题时,根据产品标识能迅速、准确地查询产品信息,实现产品溯源,及时实施改善,必要时进行召回处理。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经过国家强制性认证的产品。
3、职责
3.1质量部负责产品的追溯处理。
3.2仓库负责召回处理。
4、工作程序
4.1、产品按《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规定进行标识,以便追溯。
4.2、若整车产品的召回涉及到公司产品,由仓库和整车厂沟通,按照召回要求召回公司的产品。
4.3、不需要召回的已经销售产品,仓库组织对市场上产品采取整改措施。
产品开发室负责提供技术支持;需要组织生产、采购备件的,生产部、综合管理室负责协调生产和采购;由于供方原因造成的不一致,质量部督促供方组织实施并监督。
4.4、质量部组织相关部门对不一致产品分析问题原因,确定需采取的整改措施和防止再发生的纠正措施,有关责任部门负责实施纠正和纠正措施。
质量部负责将出现问题的原因、纠正和纠正措施的结果上报认证机构。
4.5、当国抽、省抽、地方抽查和年度监督抽查出现产品不符合标准时,质量部应立即通知停止该产品的生产和出货,并按《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内容进行追溯。
产品开发室应向认证机构就不符合的情况进行汇报。
并执行认证机构做出的暂停或撤销认证的决定,停止使用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
在完成相关整改符合,产品一致性合格,获得认证机构批准后,方能恢复生产,并使用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
4.6、如产品不一致涉及的关键零部件或原材料供方,由质量部和综合管理室负责组织对供方的评价进行复查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确保产品再次满足规定要求;
4.7、仓库负责对不合格品通知销售商的更换。
负责产品市场反馈信息的处理。
售后服务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负责处理用户投诉和对不合格品进行修理和更换。
第七章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一致性控制要求
1.1产品一致性要求
公司目前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型式试验样品及向认证机构上报信息资料中的技术参数、配置、性能指标应保持一致。
1.2产品生产一致性COP试验控制,见COP检查试验一致性控制计划
1.3关键件一致性控制
1)见关键零部件和材料一致性控制计划
2)综合管理室按《采购及供应商管理程序》的规定进行采购,并按各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及材料清单》及《合格供方名单》的要求,在指定的供应商采购关键件;确保所采购关键件的一致性。
3)质量部按要求对所采购的关键件进行进货检验、定期确认试验,确保关键件产品质量符合生产要求。
4)生产部在生产过程中对关键件进行监控和检查,确保关键件产品质量符合生产要求及认证产品一致性要求。
1.4生产过程的一致性控制
1)工厂对认证产品的关键工序(过程)进行识别,对关键工序(过程)进行过程研究和确认,按《制造过程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执行。
2)生产部应保证工作环境满足规定要求。
3)生产部应对关键工序(过程)的工艺参数进行监控。
4)生产部应对生产设备、工装、模具应按规定要求进行预防性维护。
5)质量部应在认证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适当阶段对产品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确保产品质量持续符合要求。
1.5成品检验
质量部应根据《检验基准书》和各产品的《控制计划》对成品进行检验及定期COP试验;并保存记录。
1.6关键岗位人员的控制
综合管理室按《人力资源管理程序》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岗前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内容包括:
作业文件的学习和熟悉本职工作相关知识等。
1.7检测设备的控制
质量部根据《监视和测量资源管理程序》的要求,对检测设备进行定期进行计量检定/校准,计量检定/校准参数应覆盖使用范围,并保存计量检定/校准记录。
应保存所委托计量检定/校准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并对检定/校准单位的能力进行评价,保存评价记录。
应识别内外部实验室的能力和范围,委托检验、试验或校准服务的外部/商业/独立实验室,必须是经政府授权的机构并具有检验、试验或校准能力的实验室、或符合ISO/IEC17025等效标准认可的实验室.
1.8不合格品的控制
质量部按程序文件《不合格品管理程序》的要求,在进货检验、生产过程中时发现外购/外协件的不合格品、发现的外购/外协件的不合格品、生产过程抽检时发现不合格品、在成品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已交付的产品存在不合格或可疑产品时,均应首先对不合格品加以标识、隔离。
由质量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采取退货、让步接受、进行100%的挑选、返工、报废等方式进行处理。
召回按召回规定执行.
1.9产品防护与交付:
本公司的原材料、外购/协件、半成品、成品的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交付应符合要求,以确保产品的交付质量满足标准和顾客要求。
具体按照《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执行。
1.10CCC证书和标志控制
CCC证书管理和变更具体按《CCC认证管理程序》执行。
1)产品发生变更时由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产品开发室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申报相关资料。
2)根据认证机构的要求,确认是否需送样检测。
3)变更申请经认证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1.2CCC认证标志管理要求,工厂对CCC证书和标志的管理及使用应符合《CCC认证管理程序》,并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等,对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
确保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不得加施CCC标志。
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COP试验和检查)
附表1:
序号
检验项目
测量仪器和设备
样本
所执行的文件名称
检测结果的判定条件
检测结果分析、记录和保存要求
试验和检查的场所
责任部门
不一致时的追溯和处理措施
容量
频次
1
外观质量检查
目测
100%
连续
《作业指导书》
参见作业指导书
《生产信息综合日报表》
《*****》
生产车间
生产部
按《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不合格品管理程序》(*****)、《不合格和纠正措施管理程序》(****)执行
抽检
首件/1模
巡检:
5模/4小时
《检验基准书》
参见检验基准书
《注塑巡检记录表》******
生产车间
质量部
2
尺寸
检具
抽检
一模/班
《检验基准书》
参见检验基准书
《检查成绩表
》******
生产车间
质量部
3
燃烧特性
燃烧测试仪
每种材料
1次/年
GB8401-20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8401-20006
试验报告
外委实验室
质量部
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关键外购零部件及材料)
附表2:
序号
零部件或材料名称
型号规格
生产厂
CCC/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编号
所执行的文件名称及编号
责任部门
不一致时的追溯和处理措施
1
塑料粒子
PP/PE-TD10
*******
/
《外购件检验基准书》
质量部
按《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不合格品管理程序》(****)、《不合格和纠正措施管理程序》(*****)执行
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关键生产/装配/检验过程)
附表3:
序号
关键过程/工序名称
控制要求(参数/检验)
关键设备/工具
制造/装配/检验的场所
所执行的文件名称及编号
责任部门
不一致时的追溯和处理措施
1
注塑成型
压力、时间
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