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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资料

中国的社团革命

——勾勒中国人的结社的全景图

《浙江学刊》149期,2004年11月

王绍光

何建宇

香港中文大学

近年来,一场以有组织的志愿活动和民间非营利、非政府组织为主体的“结社革命”正在全球范围悄悄展开,各国政府和学术界对社团研究兴趣倍增。

中国是否也是这场“革命”的一部分?

中国拥有全世界最多的人口,如果要说现在的结社革命是全球范围的,那回答这个问题就显得相当重要。

有些国外的评论家常假设中国的结社活动并不活跃。

但事实上,中国的情况的确和世界潮流并没有太大的差异。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逐渐退出对社会生活的全面控制。

随着社会越来越多元,人民享有越来越多的自由,中国人也开始追求更加活跃的结社生活。

现在,中国拥有数量繁多、种类多样的社团。

但是,由于缺乏系统的研究,除了一些笼统的数据,我们对中国的社团版图知之甚少。

因此,本文将尝试着勾勒出中国社团活动的规模、范围和结构,一方面为全面描述中国人的结社生活提供可靠、客观的信息,为更深入的系统研究打下基础,另一方面为国际比较研究提供可能。

1990年代以来,个人与国家之间不断扩大的社会空间已经吸引了不少中外研究者的关注。

“民间社团”是这些研究中一个重要的课题。

这些研究中,有的集中研究某一类社团,如工会、商会和专业社团、学生社团、休闲团体、以及基金会;有的以一个乡镇或城市作为个案;也还有的研究社团总体变迁。

这些研究资料丰富,充满洞见。

放在一起,本身就已经构成了一个关于中国社团丰富多彩的图画。

然而这些文献也存在一些缺陷。

首先,他们的理论兴趣都集中于探讨民间社团的发展是否预示着公民社会在中国的出现。

公民社会(civilsociety)视角强调社团相对于国家的独立性,用严格的“公民社会”概念观察中国的社团难以避免“削足适履”的风险。

正如裴宜理所言,简单的国家-社会二分法无助于解释中国的社团活动。

在概念与现实之间,调整概念以符合现实是更为可取的研究路径。

其次,由于公民社会视角的影响,在研究对象选择上,大部分研究都集中于某些“民间性较强的”社团,尤其那些被称为“非政府组织(NGO)”的社团上,而排除了大部分在中国实际存在的其他类型社团。

最后,以前的研究多属于个案研究。

如裴敏欣所言,对社团的个案研究很容易造成“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而且大多数研究都是1990年代出版,或者使用的数据是1990年代早期收集的,但中国的“情况变化如此之快,常常在论文的墨水尚未干时就不得不更新”。

因此,为了全面认识中国人的结社生活,有必要更新数据、调整理论、扩大视野。

过去十多年在社会科学中流行的另一个概念——社会资本(socialcapital)为理解社团提供了不同的视角。

从社会资本理论的角度看,社团是否独立于国家的控制并非问题的关键,更重要的是在结构化的组织形式中人们彼此联结的程度有多高。

所谓“社会资本”指“嵌在社会网络中的资源,网络中的行动者行动时能够方便地得到并利用这种资源”。

社团活动被认为是社会资本存在的重要载体。

不论正式或非正式的社团都可以构筑持续的人际关系网络,为成员提供社会资本。

因此社团常常被用来测度社会资本。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社会资本不仅是一种私人物品,同时也是一种集体物品。

社会资本能为个人带来信息、支持、地位、财富、权力和声望。

此外,社会资本也有助于民主的建立和巩固。

通过促进信息交流、建立互惠规范、培育相互信任,社会资本有助于推动自发合作,因此克服集体行动的困境。

社会资本存量较高的社会可以较少地依赖国家强制力促进合作。

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社会资本,处在社团当中的成员更可以慢慢学会妥协和宽容,培养组织和交流技巧,从而最终提高人们参与政治的积极性和能力,增强政治效能感。

社团可以培养成员的民主精神,因此常常被视为公民的“民主学校”。

公民社会视角强调社团对整体政治形态的“外在”效应(如平衡国家权力),而社会资本视角则关注社团对成员个体思维和行为方式的“内在”效应。

两种效应对民主的建立、巩固、稳定和有效性都是必要的,但是两种效应的发生条件却不一样。

如果社团不独立于国家控制,或不具备政治性,社团的外在效应难以出现。

但是,内在效应则不要求社团的直接目标具有政治性。

这也是为什么托克维尔称颂各种各样的社团都是有价值的,而不论社团是宗教的、道德的、严肃的、琐碎的、目标宏大的或狭隘的、规模庞大的或者细小的。

托克维尔强调,民间社团对于民主社会的作用比政治社团更加关键。

“如果民主国家的公民没有为政治目标而结盟的权利和要求,他们的自主性是容易被损害的,但是他们仍然可以保有财富和知识。

但是如果他们没有在日常生活中培养集体行动的习惯,那其文明本身也会处在危险当中”Verba,Schlozman和Brady也认为,“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和能力根源于基础性的非政治制度当中”。

Putnam的表述更加生动,“参加合唱队或者观鸟俱乐部可以教会人自制,并且享受成功合作的乐趣”许多研究都表明,参与非政治组织可以增强政治参与、提高政治兴趣。

同样,可以论证社团产生社会资本或“内部”效应,不要求社团是正式的或志愿的,也不要求完全独立于国家控制之外。

根据布迪厄的观点,社会资本根源于“或多或少制度化的、相互熟识和认可的关系所构成的持续性的网络当中,——换句话说就是组织的成员关系之中”。

不论社团是否正式、志愿或者非政府的,只要社团能够形成这么一种网络,随之而来的频繁的人际互动就会成为一笔可贵的财富,使成员和社会从中受益。

例如,对美国和英国的研究发现,不论正式或非正式的社会网络都能够减少犯罪。

ClausOffe和SusanneFuchs对德国的非正式组织研究发现,“组织的非正式性并不排斥其为成员间相互帮助和资源共享提供便利”。

同样,McIntosh对英国非志愿性组织的研究对一贯偏重志愿组织的倾向提出了质疑。

他发现,14-17世纪时活跃在地方社区中的正式组织的成员参与并非完全自愿,甚至有的带有强制性,但是这些组织同样产生了可观的社会资本(既包括内部效应,也包括外部效应)。

因此,政治学家过于强调社团的志愿性是没有必要的。

同样,认为国家发起的或被国家吸呐的社团不可能产生有效的社会回报的判断也不免过于武断。

KennethW.Foster的研究指出,“社团不一定总是寻求相对于国家的独立性。

社团应该是完全‘民间的’,自由表达社会利益,而不受国家支配,这一类看法遮掩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

社团是为了完成特定目标而建立的组织”。

总之,公民社会的分析框架限制性过强,导致许多有趣而且重要的结社活动被忽略。

相反,社会资本视角更具包容性,允许我们把尽可能多的、各种性质的社团都纳入研究视野当中。

本文旨在勾勒中国社团的全景图,包括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志愿与非志愿、正式与非正式等各种结社形式。

在此,我们采用了广义的社团概念,将它定义为一种社会空间,在这个空间中通过正式或非正式团体的成员关系把分散的个体或紧或松地联系在一起。

为了方便,本文依照两个维度对社团进行简单分类,由此得到四大类社团(图1)。

本文讨论其中三类,不讨论第四类,即传统的宗族类团体。

图1:

社团的一种分类

性质

志愿

非志愿

组织

正式

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社团

准政府社团

非正式

草根社团

虚拟社团

【传统的宗族团体】

描述社团数量和多样性看似简单,但却是一项相当艰巨的任务。

中国的社团研究长期以来面临的一个障碍就是资料匮乏。

如同其他国家一样,政府很少专门对社团进行系统的调查和统计;即使个别政府机构对社团进行了统计,但也仅限于其业务领域内的组织。

因此,社团的数据显得十分零碎。

我们尽最大努力从各种渠道汇集数据,如各种专门年鉴、地方志、互联网和抽样调查等。

下面数据所勾勒出来的社团版图的确说明了一场名副其实的“社团革命”正在中国展开,将如同市场经济的兴起一样成为当代中国的一个重要特征。

历史参照系

为了证明以上所说的“社团革命”所言非虚,首先可以与历史进行比较。

这部分将简单勾勒中国社团的发展历史。

在传统中国,家族和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初级社团相当丰富,绝大多数情况下这类社团的成员资格都是非志愿的。

1895年9月康有为在北京发起成立的改良派团体——强学会,一般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现代社团。

强学会仅仅生存了5个月,1896年1月被清政府取缔。

但强学会的被禁却在知识分子当中掀起了一轮创建学会的热潮。

接下的两年迎来了中国现代历史上第一波结社潮。

两年间共成了63个类似的团体。

20世纪的头10年中,志愿团体开始激增。

张玉法的研究找到了成立于在1899年到1909年间的733个社团,其中包括85个改良性社团、65个革命性社团、265个商业社团、103个教育社团、65个学术社团、50个外交社团、17个文化社团和83个其他类型的社团。

因为早期社团一般都很脆弱、短命,这时期任何时点上,社团总数都少于733个。

1911年清王朝被推翻,中华民国建立。

政治变革催化了另一波结社潮。

在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全国就出现了近700政治组织。

稍后,商业社团也开始迅速发展。

根据现在找到的数据,在1912年仅有57家商会,但到1915年增长到1,242家。

1916年袁世凯死后,接下来的政治混乱和军阀混战暂时中断了社团发展。

然而,在1919年五四运动之后,中国又开始了新的一轮结社运动。

在1920年到1923年间,成百上千个青年团体、学会、文学俱乐部和互助合作社等在各大城市出现,大学生和教授在结社中尤为积极。

1920年代中期,为了获得广泛政治支持,反对共同的敌人——军阀和土豪劣绅,国民党和新成立的共产党都花了大量力气组建工会和农会。

到1927年两党决裂前后,中国已经建立了700个工会,拥有两百万会员,以及22,000个农会,拥有915,3093个会员。

国共分裂后,两党分别控制自己的工人和农民组织。

我们没有找到这个时期共产党的统计,但南京政府宣称到1938年全国有33,000个基层农民组织,拥有会员34,681,000人。

从1937年到1945年的八年抗战时期,大部分国土沦陷。

国民党政府迁都重庆。

1942年,国民党政府颁布《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法》,规定社团必须在政府进行登记。

当年登记团体共有17,250个。

两年后的1944年,登记数量达到了26,126个。

当然,日占区的社团并没有计算在内。

全国的实际数据无从得知。

1945年日本投降后,即开始三年半的内战,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这期间社团数量也无法获得。

新中国成立初期,政府没有记录全国社团总量的变化,但是个别地方政府的资料当中能够找到一些零星数据。

如表1所示的四个省(江西、福建、广东和辽宁)和三个大城市(上海、天津和南京)中,1949年前后社团数量变化并没有统一模式。

有的地方社团大量减少(江西和广东),有的地方减少不多(上海和天津),而另外一些地方社团数量反而有所增加(福建、辽宁和南京)。

表1部分地区注册社团数量,1912-1990

江西

福建

甘肃

广东

辽宁

上海

天津

南京

绍兴

1912

100

1928

142

1934

1123

1935

1142

1936

15

1937

2403

1941

2988

1942

2225

1943

97

1944

3273

1572

1416

212

1945

2087

1946

4536

4385

2479

4090

388

1947

2740

27

1948

5143

1320

492

379

1949

2794

1336

350

278

1951

504

485

1116

1952

9231

904

377

1953

1210

1954

1474

1956

590

1981

633

1985

2256

1987

7000

1988

4299

1989

10000

4290

80

1990

8172

13200

11403

4803

数据来源:

《江西省民政志》,黄山书社,1993;《福建省志-民政志》方志出版社,1997;《甘肃省志-民政志》甘肃人民出版社,1994;《广东省志-民政志》广东人民出版社,1993;《辽宁省民政志》,辽宁人民出版社,1996;《上海民政志》,上海社科院出版社,2000;《上海社会团体概览》,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天津通志-民政志》,天津社科院出版社,2001;《南京民政志》,深圳:

海天出版社,1994;《江苏省志-民政志》方志出版社,2002;《绍兴县民政志》方志出版社,1998。

1956年之后,社团事务不再由在单个的政府部门统一管理。

实际上,几乎所有党政机关(如文化部、国家体委、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国科学院,以及宣传部门)都参与社团管理,每个部门都负责与自己业务相关的社团。

社团无需集中登记注册。

这种情况一直到1989年才发生改变。

由于这个原因,在这三十多年里,政府缺乏对社团的系统统计。

就目前所知,1965年大约有100个全国性社团和6,000个地方性社团。

改革开放之后,被文革中断的社团开始恢复活动。

图2统计了16,379家社团的成立年代。

显然,中国的注册社团从来没有经历过如此迅速增长。

当1989年民政部承担起社团管理职责时,据估计当时共有1,600家全国性社团和200,000家地方性社团。

表1中九个地区的数据也表明,1989-1990年度的注册社团数量都远远超过历史记录。

图2社团的成立年代

注册团体

注册团体指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间组织。

注册民间组织分为两大类:

“社会团体”(简称“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简称“民非”)。

社会团体

1989年国务院颁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条例委托民政部门作为唯一的登记注册机关。

除了个别例外,所有民间社团必须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

为了注册,社团必须先找到一个政府机构作为业务主管单位。

否则,就必须自行解散。

双重管理体制便于国家控制社团的发展,但是也成为自下而上发起的社团登记注册的一大障碍。

在1989-1991年的社团清理整顿当中,大量社团无法找到业务主管单位。

结果,注册社团总数从1989年20万家左右跌到了1991年11万家。

如图3所示,1990年代上半叶社团数量又开始迅速增长。

到1996年,全国社团总数达到了186,666,仅稍低于1989年20万家的峰值。

然而,社团数量的迅速增长被政府视为对其管理社团事务能力的严重挑战。

尤其法轮功事件后,政府在对社团年检中变得更加严格。

那些不能通过年检的组织被迫停止活动。

1998年,国务院修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新条例提高了注册资金门槛,并且要求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属社团的行为担负起全面责任。

这些措施导致了1996年到2001年间注册社团数量的又一次巨减。

但下降趋势很快又被扭转。

到2003年底,中国共有142000家注册社团。

图3注册社团,1991-2003

数据来源:

1、《中国民政统计年鉴》(1992-2003)

2、2003年数据来自中国民间组织网()

哪些社团在清理整顿中最容易受到冲击?

政府是否对不同类型社团存在不同的政策偏好?

民政部将社团分为五大类:

学术团体、行业团体、专业团体、联合性团体和基金会。

民政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政府更加倾向于支持前两类社团的发展。

2002年的注册社团中,这两类组织占了近60%(图4)。

图42002年注册社团的类型分布

数据来源:

根据《中国民政统计年鉴2003》计算绘制

改革伊始,科学技术在现代化当中的作用就被一再强调。

1978年后,在文革中被解散的学术团体迅速恢复,同时成立了大量新的学会。

在几次清理整顿当中,学术团体的数量波动也不如其他社团那么大。

到2002年末,仅在科学技术领域,全国性学会和省级学会就达到3776家,拥有790万会员(表2)。

表2科协所属学会,1987-2002

各级学会组织情况

成员情况

总数

全国

省级

地市级

全国

省级

地市级

1987

146

2885

1718780

2396037

1988

146

2828

2012312

1989

151

3013

2238956

1990

155

3257

2305991

3384177

1991

159

3198

2943469

3655743

1992

163

3107

3235631

3592950

1993

160

3160

1994

164

3124

1995

165

3538

2734589

2858868

1996

13369

165

3055

10149

4157297

4071087

4859651

1997

13092

165

3006

9921

4174262

4219741

4703818

1998

165

2950

1999

163

3535

2000

12111

168

3470

8473

4570400

4551200

2001

12023

167

3648

8208

4490000

3710000

2002

167

3609

3940000

3960000

数据来源:

《中国科技统计年鉴》和中国科协网站()

行业协会是市场化和非国有化的产物。

改革前计划经济体制下没有行业协会的活动空间。

随着政府逐渐退出国有企业的微观管理,以及越来越多非国有企业产生,国家意识到行业协会在促进信息交流和成员企业自我管理方面能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

因此,政府一改其风格,近年开始大力促进行业协会发展。

2000年,新注册的协会当中,近40%是行业协会。

2001年,这一比例达到45%。

在这个意义上说,注册社团的类型分布模式反映了政府对不同类型社团的偏好顺序。

图5进一步说明社团登记注册的行政级别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所在行政级别越低,就越容易受到政府政策变化的影响。

1994年之后,全国性、省级和市级社团的数量虽有波动,但幅度很小。

然而,县一级社团却大幅度减少。

图5社团登记注册的行政级别

数据来源:

《中国民政统计年鉴》(1992-2003)

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社会服务提供者,如民办学校、托儿所、残障人士服务中心、老人院等。

这类机构以前大多是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现在通过各种途径被民营化。

此外,为了满足迅速的经济社会转型带来的对各种社会服务的新的需求,新建的这类机构数量也迅速增加。

新成立的机构通常都是民营的。

1999开始这些组织都必须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

在过去5年中,注册民非数量增长了近20倍。

到2003年底,共有124,00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

哪些组织被排除在外?

研究中国的公民社会一般会把注意力放在注册社团和民非上,误认为它们就代表了中国的整个社团领域(YoungandWoo,2000)。

但事实上,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组织仅仅是这个版图上很小一块。

大多数社团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但不在民政部门注册并不意味不存在。

图4显示的从1996到2000年间从民政部门记录上消失的四万家县级组织已经自行解散或者并入其他组织,但大多数或选择注册为商业机构,或者干脆不注册继续开展活动。

许多为人熟知的民间环保组织就不在民政部门注册。

由于注册门槛相当高,许多新成立的组织即使愿意注册,也达不到注册的要求(也没有这个能力)。

我们有理由估计,全国范围内应该在民政部门注册而没有注册但开展活动的社会团体数量达3万-5万之多。

对于民非,民政部自己估计实际上现在有200,000-300,000家没有注册但照常开展活动。

除了注册和未注册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还有大量根据法律规定无需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团。

其中包括作为政协成员的八大人民团体和25家由国务院批准的免登记团体(如中国作协、中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等)及其基层组织。

更重要的是,大量县以下的草根组织无需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比如在企业、机关、学校、街道、乡镇和村内开展活动的社团。

下面两个部分将转向讨论数量庞大的准政府组织和草根组织。

准政府组织

准政府组织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人民团体,另一类是其它准政府组织。

人民团体是1949年前后在共产党领导下建立起来的统一战线组织,各人民团体的成员基本涵盖了各种主要统战对象(工人、青年、妇女、科学家与工程师、商人、华侨、文艺界等)。

人民团体被定位为党和国家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双向的桥梁与纽带。

一方面,人民团体协助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命令,并向人民群众传达;另一方面,了解和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观点和利益,并带回到党和国家的政策制定过程当中。

人民团体的眼睛需要同时向上看和向下看,不同时期会有不同的侧重。

过去20多年的改革中,人民团体的政治角色实际上有所弱化,而功能性角色则在加强。

所有人民团体都呈现伞形组织结构,在全国各地建立了成千上万个分支机构和附属团体,拥有数以百万的会员。

表3列出了八个人民团体的基层组织数量。

篇幅所限,不能详细说明这些数据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下面仅选择几个例子说明我们如何收集数据进行估算。

表3人民团体的基层组织小结

八大人民团体

基层组织数量

中华全国总工会

1,713,000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2,720,000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684,000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50,000

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115,658

厂矿科协

10,674

中国职工技术协会*

25,611

中国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11,000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18,481

个体私营协会**

30,000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小结

5,378,424

*中国职工技术协会属于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属协会,为叙述方便放在科学技术类;

**个体私营协会属国家工商局下属社会团体,因功能与工商联相似,放在一起叙述,便于比较

中华全国总工会

工会是为了维护工人的权利和利益,但在中国同时也承担了安抚或动员工人,以实现党和国家的特定政治目标。

角色双重性常常导致工会与国家之间发生冲突。

由于中国经济近年来大规模非国有化,工会也处在重新定位当中。

尽管现在还不能判断工会能否最终成为工人利益的真正代表者,但没有人能够否认工会是对管理层的一支强大的平衡力量。

最近工会的重构暗示着这种变化相当可能。

图6基层工会,1952-2002

数据来源:

《中国工会统计年鉴》与《中国工会年鉴》

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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