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湘东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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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湘东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前言

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和其他需保障的特殊家庭提供的租金补贴或者以低廉租金配租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普通住宅。

廉租住房的建设应坚持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24号)和《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7]218号)文件精神,深入落实廉租住房建设规划,加大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力度,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规划期内,按照“总量控制、区域平衡、分步建设、项目落实”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实现政府保障型住房供需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规划基本稳定。

本公司受萍乡市湘东区房产管理局委托,编制了《萍乡市湘东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通过实地对项目场址进行勘测,并依照建设部《房地产开发项目经济评价方法》规划、核算,本项目计划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合6亩),位于湘东区河洲村,建筑总面积约9000平方米,概算总投资754.75万元,其中土建工程为417.02万元,安装工程为270.27万元,其它费用为67.46万元(其中基本预备费为35.94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安排180万元(按每平方米200元安排补助),湘东区财政预算安排574.75万元。

第一章概论

1.1项目名称及项目法人

1.1.1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萍乡市湘东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

1.1.2项目法人

项目建设单位:

萍乡市湘东区房产管理局

项目法人代表:

管学军

1.2设计依据及设计资料

一、国办发[2007]24号《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二、建住房[2007]218号《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国家计委《建设项目经济评众目方法与参数》;

四、建设部《房地产开发项目经济评价方法》;

五、《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六、《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七、《2007年萍乡市统计年鉴》;

八、《萍乡市湘东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1.3编制原则及范围

1.3.1编制原则

1、在《萍乡市湘东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对萍乡市湘东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地址进行规划建设。

2、体现“户型不大功能全、造价不高品质优、占地不多环境美”的特点。

3、坚持经济适用、舒适便捷的原则,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在较小的户型内实现基本使用功能。

4、注意项目建设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5、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24号和《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7]218号文件精神,确定项目建设的标准,根据萍乡市湘东区的实际情况,把握设施建设的水平。

1.3.2编制范围

1、萍乡市湘东区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场址的初步规划设计;

2、萍乡市湘东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住房主体工程体育初步规划设计;

3、萍乡市湘东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设备及相关设施初步规划设计;

4、萍乡市湘东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的给、排水工程初步规划设计;

5、萍乡市湘东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的环境绿化初步规划设计;

6、萍乡市湘东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的其他设施初步规划设计;

1.4城市概况

1.4.1地理位置

湘东区位于江西省西部,萍乡市域的西南部。

地理坐标东经111°49′-113°36′,北纬27°31′-27°51′之间。

东临萍乡市区和芦溪县,东南靠莲花县,南连湖南省攸县,西接湖南醴陵市,北靠萍乡市上栗县。

境内东西宽29千米,南北长43千米。

总面积853.4平方千米,其中耕地面积16.8万亩。

总人口39.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9.6万。

全区辖8镇2乡1个街道办事处,132个行政村,26个居委会。

1.4.2国民经济发展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突出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突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突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奋发图强,锐意进取,湘东区国民经济发展成效显著。

2005年全区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1.91亿元,增长18.9%;财政总收入1.37亿元,增长43.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68亿元,增长17%。

1.4.3发展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突出三个重点(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强化政治保障)为前提,做到经济实力有大的增强,全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以上,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分别达到62.5亿元和5.0亿元。

到“十一五”期末,争取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人均财政收入、工业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指标均进入全省前20名。

城乡面貌有大的改善,城市框架初步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农村生产力水平和基础建设显著提高,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得到加强。

人民生活水平有大的提高,群众收入大幅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以上。

居住、交通、教育、文化、卫生、科技水平有效改善,人民群众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生活明显改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1.5项目所在地基本情况

规划萍乡市湘东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合6亩),位于湘东区河洲村。

整个项目建设地址状况良好,地势平坦、环境舒适、排水通畅,因靠近湘东区区政府,煤气、供电、供水等公共设施比较齐全,并且地址现有房屋少,拆迁安置工作量小。

萍乡市湘东区廉租住房项目的建设能为湘东区低收入家庭提供越156余套廉租住房,能有效改变湘东区商品房供求关系,淡化商品房问题上的矛盾,减轻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带来的压力。

项目的建设必会为湘东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促进作用。

第二章萍乡市湘东区廉租住房项目

建设的必要性

1.1必要性

一、萍乡市湘东区廉租住房项目建设是保障湘东区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随着湘东区城市建设的加快推进,湘东区城区房地产业得到较快发展,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

但是住房结构不合理,商品房占住房总量的86%,经济适用住房占住房总量的14%,廉租住房建设处于启动阶段。

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依然突出。

湘东区现有总人口39.8万人,城镇人口10.2万人,其中城镇低收入家庭约为8000余人,而现在整个萍乡市的房价过高,给低收入家庭带来了经济上的巨大压力,随着本项目的建设,能为低收入家庭提供156余套廉租住房,使2400余人能住上经济适用、舒适便捷、基本生活功能齐备的住房。

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是党和政府关心低收入家庭的体现,是真正做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表现。

二、萍乡市湘东区廉租住房项目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住房作为人类生存最基本的物质条件,自古以来就受到中外不同国家、政府的重视。

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改善老百姓居住条件,更是被看作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而今天,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逐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和谐社会奋斗目标中,住房保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

  我国的住房保障工作起步较晚,经过二十余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我国的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从1998年的12.6平方米跃增到2006的近26平方米,住房质量和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看到,现阶段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增长速度严重落后于房价上涨速度,城镇居民间的住房差距也明显有两级分化的趋势。

因此,加快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特别是加大力度廉租房建设,把关系普通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住房问题解决好,具有强烈的紧迫性和现实意义。

只有这样,才能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的和谐。

三、萍乡市湘东区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将改变商品房供求关系,淡化商品房问题上的矛盾。

萍乡市湘东区廉租住房项目的建设,不但为萍乡市湘东区城镇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而且对城镇高收入者也是有益的。

比如,获得廉租房的群众占市民总数的30%,那么购买商品房的市民就减少30%。

这样一下子会改变商品房的供求关系。

随着供求关系的改变,房价就会下跌。

现在房价上涨过快,影响最甚的是低收入群体。

因此廉租住房的建设能起到调节房价、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作用。

1.2可行性

  一、廉租住房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24号和《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7]218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切实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深入落实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规划,加大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力度,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到“人人有房住”。

二、萍乡市湘东区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

随着《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24号和《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7]218号文件的出台,湘东区区委、区政府组织人力物力,对廉租住房的建设进行了详细调查,并对廉租住房政策倾斜,为本项目的建设提供了多方面的保障。

因此萍乡市湘东区廉租住房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可行的,也是紧迫的。

第三章萍乡市湘东区廉租住房项目

建设的目标及规模

1.1建设目标

本项目的建设应按照“户型不大功能全、造价不高品质优、占地不多环境美”的目标原则,萍乡市湘东区廉租住房要坚持经济适用、舒适便捷的原则,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在较小的户型内实现基本使用功能。

新建廉租住房,以一室一厅一厨一卫户型为主,适当建设少量二室一厅一厨一卫户型。

单套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建设标准为:

室内水泥地面,内墙普通涂料,户内安装木门,入户安装普通防盗门、符合节能标准的普通窗户、普通卫生洁具,水、电、暖、气四表出户,分户计量。

1.2建设规模

本项目的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24号)和《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7]218号)建设要求,结合萍乡市湘东区的经济、社会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全区低收入家庭的数量,该廉租住房项目规模确定:

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合6亩),总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楼层为6层,设计户数为156套,每套住房面积为50平方米(不包含楼梯、过道等公用面积)。

1.3设计范围

1.3.1设计范围

1、廉租住房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

2、廉租住房项目的装修工程;

3、廉租住房项目的给、排水工程;

4、廉租住房项目的照明工程;

5、廉租住房项目的道路建设工程;

6、廉租住房项目的环境绿化工程。

第四章萍乡市湘东区廉租住房工程建设规模

1.1采用的标准和主要资料

1.1.1采用的主要标准和技术规范

1、《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24号);

2、《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7]218号);

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19-87;

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

6、《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TJ36-79;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16-7;

1.1.2主要资料

1、《萍乡市湘东区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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