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基本业务的会计核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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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业务的会计核算
企业基本业务的会计核算
(学时限制,不按六大要素和教材顺序,而按业务顺序和重要程度来组织教学)
第一章
筹资业务的核算
一、投入资本和资本公积
㈠投入资本
1、投入资本概述
定义:
教材见P201。
《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的实收资本
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
我国实行的是注册资本制度,要求投入资本(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一致。
但:
1可一次筹集,也可分次筹集(外资)。
分次筹集时最后一次投入必须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之内,因此可以在某一特定时间内不相等;
2企业程序过程中,实收资本增减超过20%时应申请变更工商登记。
2、投入资本的形式和计价原则
⑴货币资金投资:
按实际收到数(溢投部分作资本公积;外币合同
有约定的按约定汇率折合,无合同约定汇率的按收到投资当日的汇
率折合,汇率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2实物和无形资产投资:
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评估价、协议价)
3发行股票:
按股票面值,溢价部分作资本公积
3、主要核算帐户
借
“实收资本(股本)”
贷
①经法定程序减少①收到投资②破产清算帐务处理②资本公积转增
③盈余公
积转增
余额:
投
入资本实有数
4、主要业务核算
⑴货币资金:
P203[例1]⑵固定资产
3存货
4无形资产
⑸发行股票
借:
银行存款
贷:
股本
资本公积
⑹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
㈡资本公积
1、资本公积概述:
资本公积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资本(股
本)溢价、接受捐赠、法定资产重估增值、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原因而形成的所有者权益。
2、核算帐户
借
“资本公积”
贷
增加数
减少
数
余额:
实
有数
3、主要业务的核算
⑴接受捐赠教材P208⑵评估增值
①货币②实物
⑶溢投
借:
银行存款
贷: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⑷外商投资企业外商以外币投资,产生折合损益①产生折合净收益:
借:
银行存款
贷:
实收资本
资本公
积
②产生折合净损失:
借:
银行存款
资本公积
贷:
实收资本
⑸转增资本(股本)
二、借款和发行债券
㈠借款
借款的种类:
按借款期限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按借
款对象分为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它单位或个人(有借款合同、有利息约定)。
1、短期借款(教材P159)
⑴概述: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各种借款。
⑵短期借款的核算帐户:
1对本金的借入、归还通过“短期借款”帐户;
2对利息通过“财务费用”帐户,根据支付利息的方式通常还需使用“预提费用”帐户。
短期借款
预提费用
②计提利息
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①借入本金③支付利息
3支付利息
4归还本金
⑶主要业务的核算
1借入(教材P160)
2按月计提利息(教材P160)
③按季结息
借:
财务费用(本月)
④还款
预提费用(前两月预提数)
贷:
银行存款(本季实付数)借:
短期借款
贷:
银行存款
或
2、长期借款(教材P181)⑴概述:
借:
短期借款
财务费用
贷:
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借款。
⑵长期借款的核算帐户:
1长期借款的本金和应付利息均在“长期借款”帐户内核算
2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除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以外,
其它均应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为购
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利息费用,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则作为当期财务费用处理。
⑤归还借款本息
长期借款
银行存款
在建工
程
固定资产
①借入本金
④在建工程“转固”
②应付利息(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
财务费用
③应付利息(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
原制度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有关规定是依据竣工决算或交付使
用前后来作为划分标志,新制度改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后,并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含义作了解释。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固定资产已达到购买方或建
造方预定的可使用状态。
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可认为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2已经过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
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
3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4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
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
⑶主要业务核算
1借入
2计息
借:
银行存款
贷:
长期借款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
借:
在建工程
贷:
长期
借款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
借:
财务费用
贷:
长期
借款
③还本付息
借:
长期借款
贷:
银行存款
㈡发行债券
发行债券是企业筹措资金的一种重要方式。
企业发行的债券按其时间长短分为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
1、短期债券
短期债券是指企业发行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各种债券。
短期债券的核算:
(教材P161)
2、长期债券(教材P182)
⑴概述:
长期债券是指企业发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债券。
平价发行(按面值发行)
长期债券
的发行价
溢价发行(高于面值发行)
折价发行(低于面值发行)
偿还本金均按面值
溢、折价的摊销一般采用直线法计入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帐户)。
⑵核算帐户:
“应付债券”下设四个明细帐户
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
应
付债券
应付债券
——债券面值——债券溢价——债券折价——应付利息
偿还
发行
摊销
溢价
折价
摊销
支付
应付
利息
利息
⑶帐务处理(举例说明)
例:
A公司发行面值为10万元,年利率12%,期限为5年的债券。
假设分别按10万元、11万元、9万元的价格发行;利息、溢价、折价每年末一次性处理;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业
务
平价发行
溢价发行
折价发行
发
行
债
券
借:
银行存款10万
贷:
应付债券
—面
值10万
借:
银行存款11万
贷:
应付债券
—
面值10万
—
借:
银行存款
9万
应付债券
—折价1万
溢价1万
贷:
应付债券
—
面值10万
每
年
末
利
息
摊
销
借:
财务费用12000(在建工程)
贷:
应付债券
—应付利息
12000
①同左
②借:
应付债券
—溢价200
贷:
财务费用200
①同左
②借:
财务费用200贷:
应付债券
—折价200
第
5
年
末
还
本
付
息
借:
应付债券
—面
值10万
—
利息6万
贷:
银行存款
16万
同左
同左
第二章购销业务的核算
一、流转税改革简介(专题)
1994年1月起,我国实行了税制改革。
新的流转税有三个主要税种: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主要是生产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
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按毛收入征税)。
金融、服务业以及单位在从
事转贷业务以及外汇、有价证券、货物期货炒作的单位和个人(按毛利征税)。
在这里,我们主要介绍购销业务涉及的增值税。
增值税并非新税种,80年起在工业企业试点,84年第二步
利改税后进一步扩大了征收范围。
但改革后的增值税不光是扩大了征收范围,而且改革完善了征收办法。
工业企业
商业企业
产品税
批发
增值税
零售
(毛收入5%)(毛利14%)(毛收入3~5%)(毛利10%)
按增值额(毛利)17%
A、增值税及其特点
㈠增值税是指对销售收入中的增值额部分进行征税的一种流转税。
㈡增值税的征收特点
价外税:
“纳税人不负担税收,最终消费者负担税收”。
上一环节
下一环节
销售价50元
销售价150元
销项税8.5元
销项税25.5元
下一环节应交税金=
25.5-17=8.5
B、增值税的计算交纳
㈠纳税义务人
中间环节
销售价100元
销项税17元
中间环节应交税金=17-8.5=8.5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划分标准:
硬条件:
生产企业年产值100万元,
流通业年营业额
180万元
软条件:
健全的会计核算帐务体系
税负比较:
小规模纳税人
制造业6%
增值率45%
才与一般纳税人
流通业4%
平
㈡征收范围
增值率31%17%的税负基本持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
1、销售货物
⑴货物:
指有形动产,如钢材、木材、汽车、粮食等各种工农业有
形产品,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不包括房地产等不动产,也不包括专利权等无形资产。
⑵销售货物:
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凡是把货物的所有权交
给购买方,并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它经济利益,都属于销售货物。
⑶视同销售货物: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不包括个人)的下列行为也视同销售货物。
1托销: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代销:
销售代销货物;
③调拨: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
个机构移送其它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自用: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投资: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它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分配: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鼓动或投资者;
7消费: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赠送: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
2、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进口货物
㈢税率和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
纳税人
税率
征收率
⑴零税率(≠免税) 生产业
⑵低税率
13%
6%
流通业
4%
⑶基本税率17%⑴⑵
可抵扣
不可抵扣
㈣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1、计算公式及范围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这个公式实际上是个收付实现制公式,其计算结果有三种:
0
正数(应交税金)
负数(留抵税金)
2、销项税额的计算
“当期销项税额”是指纳税期限内,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
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税率计算并向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⑴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⑵销售额:
是指纳税人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所谓
“价外费用”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
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
费、运输装卸费等。
但是,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和代垫
运费(承运部门的发票是开具给购货方的,并且纳税人已将发票交给购货方)等。
⑶与会计销售额的区别:
1确认(视同销售)
2计量(税务确认)
3、进项税额的计算
⑴“当期进项税额”是指纳税期限内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
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⑵进项税额的确定:
以票为据①专用发票
②海关
凭证
③收购凭
证
④规范的非应税劳务发票
⑶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和进项税转出:
1购进固定资产;
2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
3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免税项目;
4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5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㈤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
销售额的确认与一般纳税人相同。
不能开具专用发票(批发业务经县市税务机关批准,可由税
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只能开具价税合并开列的普通票(含税销售额)。
计税时需要进行价税剥离:
计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应交增值税额=计税销售额×征收率
例:
100÷(1+6%)=94.3410094.34×6%=5.66
C、增值税的核算
㈠一般纳税人的核算
1、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明细核算组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①
——已交税金②
——减免税款③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④——转出多交税款⑤——销项税额⑥
——出口退税⑦
——进项税额转出⑧——转出未交增值税⑨
进项税额①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③
已交税金②
出口退税④
进项税额转出⑤
留抵税额(多交税)
应交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进项税额①
已交税金②
减免税款③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④转出未交税款⑤
销项税额⑥
出口退税⑦进项税额转出⑧
转出多交增值税⑨
2、购销业务简例
⑴购进材料100元,增值税率17%,以存款全款支付。
借:
原材料
100
应交税金——进项税额贷:
银行存款
17
117
⑵实现产品销售收入200元,增值税率17%,已全款入帐。
借:
银行存款
234
贷:
产品销售收入
200
应交税金——销项税额
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核算
34
核算帐户:
只设“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因不存在抵扣等项。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已交
应交
多交数
核算举例:
未交数
⑴购进材料100元,增值税率17%,以存款全款支付。
借:
原材料
117
贷:
银行存款
117
⑵实现含税销售收入200元,已全款入帐。
借:
银行存款
200
贷:
产品销售收入
⑶价税剥离计算出应交增值税后:
借:
产品销售收入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00
D、增值税的进一步改革
增值税是对增值额课征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来考虑,
纳税人为从事生产经营而购进的生产资料均应扣除,但由于各国具
体条件差异,对增值税的扣除范围处理不尽相同,大致分为三种类型:
1、以欧共体各国为代表的消费型增值税。
允许全部生产资料扣税,
包括固定资产均在购入时就一次性扣税。
因此课税的对象仅限于消费资料(最终消费)。
这种方式最能体现增值税的计税原理,被认为是增值税的原
型。
当然,扣除大了,流转税就会减少,因此这些国家以所得税作为税收主体。
2、以拉美国家为代表的收入型增值税。
即固定资产所含税额不允许
在购进时一次全部扣除,而是逐期将其与期间收入相配比的折旧额
中相应包含的税额进行抵扣,课税对象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而得名。
3、以我国为代表的生产型增值税。
即不允许固定资产扣税,而只允
许对生产资料中的非固定资产扣税。
课税对象实际相当于国民生产
总值,因此而得名。
生产型增值税负担大,适用于以流转税作为税收主体的国家(我国占60%)。
我国目前采用这种方式是不得已,因测算结果只能采用这种
方式才能保持税收收入与税改前基本持平。
但这种方式本身与计税
原理相悖,征税对象不仅是增值额,还包括固定资产所含税额的摊销额(折旧额×17%),这就形成两大缺陷:
⑴对固定资产重复征税:
1购置时已征未扣;
2转移价值包含在销售收入中再征。
⑵在较长时间内占用纳税人资金:
企业要在销售收入取得后才能从购买者手中收回资金。
进一步从其对经济运行的影响看,生产型增值税对国民经济运行造成一定的逆向调节效应,其表现为:
⑴生产型增值税对企业组织形态的选择存在一定程度非中性影响,
不利于产业向专业化、协作化方向发展,影响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由于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得不到抵扣,这部分税款资本化为
固定资产价值并分期转移到产品价值中去,不仅要被重复征一次销
项税,而且又以含这部分税的价格销售到以后环节,进而又在这些
环节造成重复征税,转移环节越多,重复次数越多。
这不利于生产的专业化分工。
⑵生产型增值税不利于贯彻向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倾斜的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
道理很简单,由于这些产业资本有机构成高,固定资产比重大,受影响也大。
⑶不利于贯彻“奖出限入”的对外贸易政策。
道理也很简单,由于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不能实现出口退税,
相同产品的价格构成中,我国就较别国多了所含增值税额,其它条件不变,我国产品的竞争力不如别人。
综上,增值税转型的改革势在必行,仅从加入WTO考虑也是如此。
改革中需要考虑的主要问题有:
1财政的承受能力:
是否需要以收入型作为过渡,但收入型再向消费型转型改革成本太大,目前多数人主张一步到位。
2如何进行全面税改:
因为最终完成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后,会
导致流转税减少,按其它国家的情况,税收将转为以所得税为税收主体,而这在我国目前实施的难度较大。
二、购销业务的入帐时间
理论依据:
权责发生制
购进
销售
G
W
W
G’
付款时
入库时
发出商
品时
收到货款时
购进成立的标志:
标志:
1、所有权转移
权转移
2、付款或确认负债
或确认债权
一般贯彻“孰先”原则,但有例外:
货到单未到业务
销售成立的
1、所有
2、收到货款
1、特定
结算方式下
制造业:
暂缓入帐(委托收款、托收承付)
月末估价入帐,
2、特定
销售方式下
下月初红字冲销(分
期收款、预收货款)
流通业:
不存在暂估价问题
三、购销业务的入帐价格
(材料采购成本和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㈠材料采购实际成本的确定(P112)
1、买价(发票价,含现金折扣,如2/10、1/20、n/30,不含商业折扣)
2、附带费用(材料采购入库前发生的除了买价以外的一切费用)
3、价内税金
归纳:
国内:
普通发票所列价款已含
进口:
除增值税以外的关税
流通业:
价
价
费
价费分离
税
制造业:
价费合一
价税分离
费
税
价税分离
㈡产品销售入帐价格的确定(P248)
按实际成交价入帐(实际开票价,含现金折扣,不含商业折扣)
(入财务费用)
销售实现后发生的销售折让和销货退回,凭“有效证明”开红票冲减收入。
㈢发出存货的计价(P113)
1、发出存货计价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种类
⑴基本原理
借方
存货
贷
方
①期初余额
+-②本期增加额③本期减少额(发出存货:
耗用
材料
成本、产品销售成本)
④期末余额
(期末存货)
⑵方法种类
顺算(与结帐顺序一致):
①+②-③=④
逆算(倒轧、倒挤):
①+②-④=③
两类方法的相互关系:
互补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P117-126)
⑴个别计价法(逐一确认)
2加权平均法(多种一次)
3移动加权平均法(多种多次)
4先进先出法(正常流转顺序)
5后进先出法(非正常流转顺序)
6毛利率法(匡算成本)
毛利率=毛利÷收入
毛利=收入-成本
成本=收入-毛利
毛利=收入×毛利率
成本=收入×(1-毛利率)
=收入×成本率
※关于发出存货计价方法选择的相关理论问题:
1、(P113)存货流转假设
2、稳健性原则的运用
㈣实际成本计价方式下材料采购收发的核算(只讲实际成本计价方式)
1、主要核算帐户
银行存款
生产成本
发出存货
制造费用
材料采购
价
费
应交税金—进项
税
原材料
实际成本
应付帐款
应付票据(流通业:
经营费用)
管理费用
现金
其他货币资金……
2、典型业务核算
⑴先款后货
①付款时:
借:
材料采购
应交税金—进项
贷:
银行存款
②入库时:
借:
原材料
⑵钱货两清
可先①后②,也可:
贷:
材料采购
借:
原材料
应交税金
—进项
贷:
银行存款
⑶先货后款(P118)
①有单据可确认:
借:
材料采购
应交税金—进项
贷:
应付帐款
②无单据,暂缓总分类核算
月末单据仍未到,暂估价入帐:
借:
原材料
XXX
贷:
应付帐款
XXX
下月初红字冲销:
借:
原材料
XXX
贷:
应付帐款
(继续处于暂缓等单状态)
XXX
⑷领用发出(实际成本法下,通常于月末根据发料凭证汇总表集中进行)P118
借:
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
贷:
原材料
㈤产品销售的核算
1、主要核算帐户
产成品
产品销售成本
产品销售收入
银行存款
发出存货的计价:
通常月末集中进行,选择一定的方法计算
应交税金—销项
应收帐款
应收票据
现金
……
2、典型业务核算
⑴发出产品,收到货款(钱货两清):
借:
银行存款
贷:
产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销项
⑵发出产品,代垫费用:
①未办妥托收时:
借:
应收帐款(代垫费用)
贷:
银行存款
②办妥托收后:
借:
应收帐款(价、税)
贷:
产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销项
⑶发出产品后即办妥托收(或合同规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借:
应收帐款(价、税、代垫费用)贷:
产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销项
银行存款
⑷收到货款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收帐款
⑸发生销售费用:
借:
产品销售费用
贷:
银行存款(原材料、……)
第三章生产业务的核算
从会计的角度看,生产业务的核算内容主要是生产费用的发
生、归集、分配和产品成本的归集、计算、结转这两大部分。
教材第一节重点介绍了生产费用,第二节从生产费用与产品成本的关系入手,来研究产品成本的形成过程。
一、生产费用
㈠费用及其特征
1、费用的概念(P212)
费用是指企业在获取收入的过程中对企业拥有或控制资产的耗费。
费用分广义费用和狭义费用。
2、费用的特征(P213)
2费用的确认、计量
3费用的分类
1、按经济内容(性质)进行分类
2、按经济用途分类
3、按计入产品成本的方式分类
㈣费用与成本的关系
二、生产成本
㈠生产费用和产品成本的联系和区别(P217-218)1、生产费用
2、产品成本
3、生产费用和产品成本联系和区别
㈡产品成本计算的基本程序
㈢生产费用的对象化
成本计算对象:
生产成本的物质承担者,最终表现为各种产品。
(不管是品种法、分批法还是分步法)
1、直接对象化:
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直接费用直接对象化。
直接计入或直接分配计入各成本计算对象。
2、间接对象化:
制造成本法下,间接费用中的制造费用,先按发生的地点
(车间)和用途(费用项目)进行归集,月末选择一定的分配标准
(直接材料费用、直接人工工时、机器工时、费用定额标准等)一次性在各成本计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完成对象化。
3、跨期对象化:
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的要求,进入本期生产费用的
可能是前期支付的预付费用(待摊费用),也可能是后期才支付的应
付费用(预提费用)。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都需按受益情况跨期分摊,进入分摊费用。
4、无需对象化:
实行“制造成本法”以后,管理费用不再需要对象化,出此
而外,财务费用、销售费用也无需对象化,形成三大期间费用。
将上述对象化情况整理一线索,便于理解
产品销
生产成本
完工产品
产成品
结转已销
售成本
直接费用直接对象化
(直接计入或直接分配计入)
成本转出
生
象化
产
化
费
在产品
产品成本
间接费用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