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15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细则.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4635939 上传时间:2022-12-07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39MB
下载 相关 举报
S315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细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S315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细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S315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细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S315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细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S315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细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S315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细则.docx

《S315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S315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细则.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S315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细则.docx

S315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细则

S315线巴彦浩特至特莫图(英雄会)段一级公路工程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实施细则

 

建设单位:

S315线巴彦浩特至特莫图(英雄会)段一级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

目录

第一篇文明施工管理办法……………………………………1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驻地建设……………………………………………1

第三章工作人员着装………………………………………2

第四章拌合站建设…………………………………………3

第五章施工现场……………………………………………3

第六章试验室建设…………………………………………5

第七章机械设备操作………………………………………5

第八章材料堆放及搬运……………………………………7

第九章道路施工安全设施设置示例………………………8

第二篇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

第一章总则…………………………………………………19

第二章环境保护基本原则…………………………………19

第三章环境保护保证体系…………………………………19

第四章环境保护基本规定…………………………………20

第五章环境保护教育………………………………………22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22

第七章附则…………………………………………………23

第一篇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1、为了提升S315线巴彦浩特至特莫图(英雄会)段一级公路工程公路建设外部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16)、《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等制定本办法。

2、公路工程文明施工是指施工组织科学合理,施工现场整洁,施工活动安全有序、规范、标准。

文明施工的内容包括:

驻地建设、工作人员着装、材料堆放和搬运、机械设备操作、拌和站建设,试验室建设、施工现场布置等内容。

3、文明施工的原则:

科学规划,合理布置,规范有序,细化到位。

4、文明施工分为工程建设区外和工程建设区内文明施工。

工程建设区外文明施工工作由工程所在地公路部门负责,主要是为过往行人和车辆提示进入工程建设区应注意的问题及有关文明用语等。

在工程建设区内,由各标段负责文明施工工作。

第二章驻地建设

1、承包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布置生产、生活设施并随时保持施工营地的整洁、卫生、有序。

2、承包人应在其中心区域内,建造现场办公室、会议室和供所有人员使用的住房和生活区。

驻地用房根据需要采用砖混结构或其他结构,但不得采用简易棚式结构。

3、承包人应配置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现场办公设备(包括微机联网所需的机型及软件)、测量仪器、试验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

4、承包人应绿化、美化生产、生活营地。

承包人应将消防、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处理好临时雨污水排放,以防止污染环境。

5、内业资料要按部、自治区和建管办的要求分类装盒并置于文件柜中;

6、对工地会议室的要求:

总监办及驻地办公室要具备能容纳30—40人开会的会议室、承包人驻地要具备能容纳20人左右的会议室;

7、各驻地办公室均应做到图表上墙,各种图表要结合房间大小合理布局,做到简洁明快,牌面要求一律采用电脑制作,颜色为蓝色黑字。

图表上墙的内容为:

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①建管办职责、②组织机构图、③工程项目概况、④晴雨表;

总监办公室:

①总监办职责、②组织机构图、③工程项目概况、④路线平面位置示意图、⑤总监及总监办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⑥晴雨表、⑦工程总体计划图、⑧工程形象进度图、⑨质量控制基本程序图、⑩计量支付程序、⑾设计变更程序、⑿每月完成投资情况柱状图;

驻地监理办公室:

①工程项目概况、②路线平面位置示意图、③驻地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理职责、④质量控制基本程序、⑤主要分项工程质量控制图、⑥晴雨表;

承包人驻地:

①工程项目概况、②路线(桥梁)平面位置示意图、③组织机构图、④质量保证体系、⑤安全、环保保证体系、⑥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岗位职责、⑦工程计划和形象进度对比图、⑧主要人员、材料和机械设备计划和到位对比表、⑨晴雨表、⑩每月完成投资情况柱状图、⑾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标语。

第三章工作人员着装

1、施工现场所有作业和管理人员必须穿戴有反光标示的桔红色工作服装。

2、所有工作人员均要佩带胸卡(胸卡颜色为:

建管办红底黑字、监理黄底黑字、承包人蓝底黑字),尺寸为10CM×7CM,张贴二寸彩照一张,竖向佩带,并写明单位名称、职务、姓名和编号;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均应戴安全帽(安全帽颜色为:

业主红色、监理白色、承包人蓝色);保通人员:

保通执勤时必须着装整齐,并佩戴印有“保通”字样的黄袖圈;安全员:

应统一戴印有“安全员”字样的黄袖圈并戴白色安全帽。

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挂牌上岗,并且不得在夏天光背和穿拖鞋在施工现场作业;

4、施工段落要有专职保通员、安全员,沿线要有保通巡逻员;

第四章拌和站建设

1、拌和站出入口要设大型门架,门架上应采用红底白字写明某某单位拌和站(场),并插设彩旗,力求美观协调;

2、场地应平整、无泥泞,应采用水泥稳定砂砾(碎石)进行处理或进行其它硬化,材料应分类堆放(堆放石灰水泥应有防潮、防雨措施),材料堆放位置合理,整齐有序,并有规格、产地、数量、检验状态的标识牌60×40cm以及样品池60×60×60cm;

3、场地内的拌和设备应安全放置,布局合理,排列有序,经常保持洁净,拌和设备旁必须设置操作规程牌和混合料配合比指示牌,尺寸为60CM×40CM,颜色为蓝底白字;配置适当的质量、安全警示标志和插设适量彩旗。

操作规程牌、质量、安全标志颜色为蓝底白字,要求电脑制作;

第五章施工现场

1、应在本合同段起点设置工程简介、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名称以及项目经理、总工,并附有关部门监督举报电话,尺寸要求为250CM×200CM(竖向设置);颜色为蓝底白字电脑制作;

2、施工作业控制区由警告区、工作区、过渡区和终止区组成。

各项施工作业区的布置位置和长度应保证施工作业人员、设备和过往车辆的安全。

施工作业人员应在控制区内作业和活动,施工机械或材料不得堆放于控制区外。

在施工作业区控制区交通控制标准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示,必要时应指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

3、分项工程施工实行现场标示牌管理,标示牌注明分项工程作业内容,简要工艺和质量要求、施工及质量负责人姓名等。

4、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随时保持现场整洁,施工设备和材料、工程设备应整齐妥善存放和储存,废料与垃圾不再需要的临时设施应及时从现场清除、拆除并运走。

5、夜里要设置警示灯和反光标志如光控锥形路标、反光柱、设置电灯等,把通道与施工区域分隔开,引导车辆行人安全通过。

夜晚还应有保通巡逻值班人员,以便随时处理突发堵车事件;

6、电力线路应方便施工,下线应有配电箱,各接线有序排列,无私拉乱扯现象;变压器、配电盘、配电箱应有用电安全的明显标志及用电操作规程;高空作业应有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

7、沥青混合料的摊铺应避免在雨天进行。

当路面滞水或潮湿时,应暂停施工。

8、运料车进入摊铺现场时,轮胎上不得沾有泥土等可能污染路面的脏物,否则宜设水池洗净轮胎后进入工程现场。

9、铺筑好的沥青层应严格控制交通,做好保护,保持整洁,不得造成污染,严禁在沥青层上堆放施工产生的土或杂物,严禁在已铺沥青层上制作水泥砂浆。

10、准备喷洒透层油、粘层油的工作面应整洁无尘。

11、用于半刚性基层的透层油宜紧接在基层碾压成型后表面稍变干燥,但尚未硬化的情况下喷油。

透层油洒布不得在表面形成能被运料车和摊铺机粘起的油皮,透层油达不到净透深度(透入基层的深度宜不小于5mm)时,应更换透层油稠度或品种。

12、水泥稳定结构碾压过程中,水泥稳定基层的表面应始终保持潮湿。

如表面水蒸发的快,应及时补洒少量的水。

13、水泥稳定碎石结构施工中,从加水拌和到碾压终了的延迟时间不得超过初凝时间。

14、水泥稳定结构碾压完成后应立即养生。

养生时间不应少于7d。

养生方法采用覆土工布后洒水或洒透层油等。

15、降雨时必须立即停止水泥稳定结构施工,但已摊铺的混合料应尽快碾压密实。

16、水泥稳定混合料的压实。

用18—20T压路机碾压时,每层的压实厚度不应超过200mm;每层最小压实厚度为100mm。

当压实厚度超过上述规定,应分层摊铺。

在铺筑基层时,原路面应保持湿润,宜在原路面表面撒少量水泥或水泥浆。

17、在槽式端面的路段两侧路肩上每隔一定距离(5-20m)交错开挖泄水沟或做盲沟。

18、原路病害处置时,对压路机不能碾压到的位置要用平板夯实。

第六章试验室建设

1、应设置工地试验室名称牌(白底黑字),其大小应于悬挂位置相协调;

2、室内要悬挂资质证、各种大型试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试验员岗位职责、分工框图、规章制度;

3、室内试验仪器设备,必须安装(安放)牢固,并经过计量部门、质检部门标定,试验用品必须摆放整齐;

4、试验完成后,要及时清扫,保持各种设备、仪器洁净,室内干净利落;

5、试验室要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设备;

6、试验资料要及时归档装盒并置于文件柜内。

第七章机械设备操作

1、压路机不得在碾压成型或未冷却的沥青混合料的路段上转向、制动和停留。

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油料润滑脂、汽油或其它杂质在压路机操作或停放期间落在路面上。

2、摊铺沥青混合料过程中运料车应在摊铺机前1-3米处停住,空档等候,由摊铺机推动前进开始缓缓卸料,避免撞击摊铺机。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卸料车卸料时,应设专人指挥,自卸车应在摊铺前0.2-0.3m前停住,严禁撞击摊铺机。

3、沥青混合料的摊铺速度宜控制在2-6m/min的范围内,宜慢不宜快。

摊铺机的螺旋布料器应相应于摊铺速度调整到保持一个稳定的速度均衡地转动,两侧应保持有不少于送料器2/3高度的混合料,以减少在摊铺过程上混合料的离析。

4、压路机应以慢而均匀的速度碾压沥青混合料,压路机的碾压速度应符合下表。

压路机的碾压路线及碾压方向不应突然改变而导致混合料推移。

碾压长度应大体稳定,两端的折返位置应随摊铺机前进而推进,横向不得在相同断面上。

表:

压路机碾压速度(km/h)

压路机类型

初压

复压

终压

适宜

最大

适宜

最大

适宜

最大

钢筒式压路机

2—3

4

3—5

6

3—6

6

轮胎压路机

2—3

4

3—5

6

4—6

8

振动压路机

2—3

静压或

振动

3

静压或

振动

3—4.5

振动

5

振动

3—6

静压

6

静压

5、沥青混合料的初压紧跟摊铺机后碾压,并保持较短的初压区,以尽快使表面压实,减少热量损失。

复压应紧跟在初压后开始,且不得随意停顿。

压路机碾压段点长度应尽量缩短,通常不超过60-80米。

6、压路机不得在未碾压成型沥青路面路段上转向,调头,加水或停留。

在当天成型的沥青路面上不得停放各种机械设备或车辆,不得散落矿料、油料等杂物。

7、严禁压路机在已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掉头和紧急制动,以保证水泥稳定基层表面不受破坏。

8、施工机械的使用和操作,应不使路面、路面、结构物、邻近的公用设施、财产和其他公路受到损伤、损坏或造成污染。

9、混合料在运输中应加以覆盖。

第八章材料堆放及搬运

1、各类材料的搬运方式,均应保证其质量不受损坏、环境不受污染。

集料的车辆运送应防止运送途中漏失和分离。

2、材料堆放前,承包应清理、整平、硬化、围砌全部堆放场地。

3、材料采用分类堆放和储存方式,石灰、粉煤灰等粉质材料应用覆盖。

应保证材料质量完好并适应工程进度的要求,同时不应污染环境,又便于检查。

4、除非监理单位准许,材料不应储存于公路用地范围内。

5、沥青混合料运输设备采用干净有金属底板的自卸槽斗车辆运送混合料,车槽内不得沾有杂物。

运输车辆应备有覆盖设备,车槽四角应密封坚固。

6、钢材堆放及加工场地:

钢材堆放应离地,并设置有防雨措施,并分类堆放,并应有显示规格产地、数量、检验状态的标志牌(标志牌尺寸为60CM×40CM,蓝底白字),堆放场地应硬化;

7、水泥存放:

水泥应分类保存在防雨防潮的地方并应有规格、产地、生产日期、数量、检验状态的标志牌(标志牌尺寸为60CM×40CM,蓝底白字),堆放场地应硬化;

8、木材堆放:

木材堆放应离地、通风、有遮盖装置;加工场地应硬化、整洁、无堆放积物;

9、料库:

应有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和料场管理注意事项。

料库各种物品应上架,各种物品分类摆放并贴有规格、产地、数量、检验状态等内容的标签;料库内有灭火装置;油料和易燃品应单独存放,并有完善的消防措施和消防器材。

第九章道路施工安全设施设置示例

道路因施工、养护或其他情况致交通受阻,应根据道路交通的实际需要设置施工标志、路栏、锥形交通路标等安全设施,夜间应有反光或施工警告灯号,必要时应使用信号或派旗手管制交通。

设置示例见图1—图10。

图1双车道路面局部施工时设施布设例

图2视距不良双车道路面局部施工时设施布设例

图3改道施工时设施布设例

图4四车道以上道路一侧路面施工时设施布设例

图5同向车道中有一条车道路面施工时设施布设例

图6同向车道中有二条车道以上路面局部施工时的设施布设例

图7市区道路交叉口,有一侧路面施工时的设施布设例

图8市区道路交叉口中心线附近施工时的设施布设例

图9市区道路交叉口中心施工时的设施布设例

图10市区道路两侧施工只能单向行驶时的设施布设例

第二篇环境保护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S315线巴彦浩特至特莫图(英雄会)段一级公路工程公路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保持施工现场及工程沿线环境良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公路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S315线巴彦浩特至特莫图(英雄会)段一级公路工程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合法的分包或劳务合同的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拌合站、材料堆放及加工场地、机械设备停放场地等与施工有关的场所,监理单位参照本办法做好总监办及驻地办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二章环境保护基本原则

第三条环境保护遵循“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

必须从减少植被破坏,节省临时占地,及时恢复地形原貌,搞好环保,防止水土流失等多角度出发,合理安排生产及生活场地和房屋布局,做好环境保护。

第四条环境保护坚持与工程“三同步”原则。

环境保护与工程设计同步,环境保护与工程施工同步,环境保护与工程的完工同步。

第三章环境保护保证体系

第五条承包人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体系和管理机构,强化管理。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项目经理部设环保监察部,为环保的专职机构,制定环保措施,各施工队配专职或兼职环保监督员,负责检查、监督各项环保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承包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及业主、监理的要求,制定施工现场和施工队伍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建立健全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章 环境保护的基本规定

第七条施工人员的基本规定:

严格限制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和机械作业的范围及行进线路,设置醒目的标示牌、边界线;严禁施工人员猎捕野生动物和采摘、践踏及随意铲除植物。

第八条施工单位驻地、仓库、施工机具及堆料场等小型临时设施设置的基本规定:

场址应选择在荒地、植被稀少的地带和施工及取土场中,避免在植被发育良好地带设置,并尽量减少场地的设置数量和占地面积。

第九条施工便道设置的基本规定:

尽量利用路基做便道,减少新开施工便道数量;尽量选在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处,并结合工程结构物位置尽可能把便道取短;施工便道宽度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做到少占土地。

第十条取、弃土场设置的基本规定:

严禁侵占河道及湿地等环境敏感地带;取弃土场应选在无植被和植被稀少的地带,取土场的距离应远离路基本体500m,并遵循集中取土的原则,最大限度的减少取土场数量;桥基施工的弃土弃渣及隧道弃渣尽量用作填方,不能利用的应优先回填于临近取土坑(包括公路废弃的取土坑)中,或在设计指定的弃土场进行先挡后弃,并及时平整;严格按照路基土石方调配设计做好施工组织安排,严禁随意增加设计之外的弃土弃渣场。

第十一条砂石料场设置的基本规定:

采集砂石料的地点应尽量选择在基岩裸露地带和无植被的河滩地,并尽量远离公路、铁路线路,严禁在河流常水位以下采砂采石;砂石料的开采要严格按设计指定的位置和规模进行,严禁随意乱开乱挖;制定合理的开采计划和开采的恢复措施,坚持随采随平整的原则,在河滩采料时,应及时做好河道疏通和平整工作;砂石料场址变更时,应严格履行设计变更手续,并办理相关土地使用证和开采许可证;坚持逐级审批,持证开采。

第十二条废(污)水处理的基本规定:

含有害物质的施工物料不得堆放在河流、沟渠等水体附近,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水体;桥梁施工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石油类等污染物排入水体;对桩基施工中的泥浆废水必须加强施工过程控制,泥浆废水就地采用静置沉淀法进行固液分离,沉渣经干化后清运至弃土场,分离出的水应重复利用或用于降尘等;采砂场的洗砂废水,应设置污水沉淀池,经沉淀后重复利用;施工过程中提倡清洁生产,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

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尽量集中进行,所产生的含油污水应集中收集,经澄清、吸附除油后回用;生活污水要设置污水沉淀池,并经处理后采用散排的形式用于施工降尘等。

第十三条固体废弃物处理的基本规定:

机械设备油污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态浸油废物,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机具、配件、包装物等应集中收集、封装,运至垃圾场进行处理或回收利用;生产和生活垃圾应统一分类(可降解和不可降解)收集,不可降解垃圾及时清运至垃圾场处理、可降解垃圾就地在指定位置进行及时填埋。

第十四条大气污染防治的基本规定:

扬尘污染严重的施工路段、混凝土拌和场地、运输便道等应定时洒水,粉状材料(石灰、水泥)运输应使用袋装或罐装,禁止散装,堆放时设蓬盖;施工营地的生活、采暖尽量利用电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少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第十五条场地恢复的基本规定:

施工完毕后,对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必须进行彻底清理,清除各种生活、生产垃圾,并平整恢复场地;取土场在施工过程中要求随取随平整,做到场地周界规划;对弃土场要求保持顶面平整,坡面平、顺、直,严禁无序堆弃;弃于取土坑(包括公路取土坑)中的弃土弃碴应及时平整、碾压,并且弃土顶面不得高于坑顶平面;对景观恢复中的工程措施和植被措施,要严格按照要求施工,确保质量和效果。

第十六条文物保护的基本规定:

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立即封闭施工现场。

派专人保护现场的同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尽快报告建设单位和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并积极协助配合好文物部门的工作。

第五章环境保护教育

第十七条加强环保专职管理人员的自身建设,制订培训计划,建立培训、考核、上岗程序,定期对直接参与环保管理的人员进行环保专业知识培训。

第十八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与管理,使人人心中都明确环保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地参与环保工作,自觉遵守环保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在驻地和施工现场设置宣传栏、宣传牌,时刻提醒广大施工人员重视环境保护,加强全员的环保意识。

第二十条定期开展环保知识竞赛活动,加强全员的环保意识。

使其懂得环境保护是我们每一位公民的应尽职责。

第六章 奖励与惩处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对承包人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监理。

监理单位发现承包人有违反相关环境保护法规或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当要求其改正,承包人拒不改正的,监理单位可暂时停止工程款的计量支付,并及时向业主项目办报告。

第二十二条建管办按照合同及本细则规定定期对承包人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检查。

对拒不执行本办法的承包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上报交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或对污染和破坏环境人员进行检举、控告并挽回损失的施工单位人员由承包人项目部或总监办上报业主项目部,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污染和破坏环境人员或因玩忽职守造成环境破坏的环保监督人员给予处罚,业主项目办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分。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由S315线巴彦浩特至特莫图(英雄会)段一级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细则如与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不相符时,按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农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