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工作十二五总结及十三五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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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十二五总结及十三五发展规划

司法行政工作十二五总结及十三五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重要时期。

根据《山海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山海关区司法局特编制了《山海关区司法行政工作“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从和服务于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重要职能作用,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发展。

  “十二五”工作发展成就及主要经验

  “十二五”以来,山海关区司法局在提出的“三个一流”(“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治局目标和“两抓一创”(“抓机制,强化行政队伍建设;抓规范,提升工作层次和水平;创佳绩,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工作思路的引领下,锁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崇高目标,唱响“人民司法为人民”的主旋律。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健全矛盾纠纷排查网络体系,推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和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建立省界联合调委会,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理顺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强化社区矫正执法力度,为科学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积极履行法制宣传职能,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为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切实履行法律服务职能,做好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各项法律服务工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注重加强队伍和基础建设,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在全市率先落实了基层司法所人员配备、司法所所长副科级待遇等相关政策,不断提高干警素质,全面改善办公条件,明确目标责任,强化监督考核,激发全体司法干警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工作热情,为全区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先后被司法部表彰1次,荣获全省司法行政先进集体等省级活动先进单位2次;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等市级活动先进单位10次,此外荣获区级活动先进单位10次。

特别是2019年,司法局分别被省、市授予“五五”普法先进单位。

  一、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显著

  以“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契机,以“法治八进”为抓手,创新普法形式,完善普法网络;突出普法重点,注重普法实效;确定试点单位,实行以点带面;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普法经验和做法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我局被省、市授予“五五”普法先进单位。

一是做好“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及“六五”普法启动。

2019年4月召开了全区“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和“六五”普法动员大会,对在“五五”普法期间涌现出来的18个先进集体和7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并对“六五”普法进行了部署。

二是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区委中心组通过扩大会的形式,先后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集中学习16次,区委党校为领导干部讲法制课20期,受教育人数累计3000余人;坚持每年举办科级干部行政实务知识培训,4年来,共举办科级干部法制讲座4次,参加听讲1000余人次;组织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3场次,全区30多名县处级干部,500余名科级干部参加了考试。

2019年9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举办“五五”普法廉政建设书画摄影成果展。

三是积极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

发挥政府网络及行政中心电子屏幕等平台作用向广大机关干部宣传法律知识,2019年以来,举办法制培训班8次,为各部门讲法制课20余次,送去法制图书100余本,法制宣传教育做到了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是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注意整合学校、家庭和社会三大教育资源,形成法制教育网络,每学年以校为单位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全区1200余教师全部参加,参考率达100%、合格率100%。

整合社会资源,公安局、法院等部门分别到各中小学作法制报告,四年来,先后举办法制报告300余场次,受教育者达2万多人次。

法制教育宣传形式多样,每个学校均征订了法制刊物,每年的12月为学校“法制宣传月”。

几年来,全区各学校累计举办法治手抄报、法制征文比赛500余次,收到学生作品20190余份,播出校园广播10000余次,进行国旗下讲话5000余次,举办主题班会6000余次,书写黑板报20190余次,有效增强了广大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

五是扎实开展“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大力加强法宣阵地建设,在范庄、圣水庄、唐子寨、晏屯村、南海村等10个村居先后创建了法制宣传一条街和法制宣传墙;成立法制宣传服务队,开展“送法律进乡村、入社区”系列法律宣传活动,贴近村民实际生活开展法律宣传,“五五”普法期间的各类宣传活动中,共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资料50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4000余人次,在村居张贴标语法20190余条,在村居集中宣传法律知识300余次。

六是开展送法律进企业,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

开展送法律书籍,讲法制课等“送法进企业”系列活动。

先后10次组织河北斌扬集团公司、诚质耐火、荣浩重工等临港经济开发区等20余家企业的负责人进行《刑法》、民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知识讲座,送去法律书籍,并对企业提出的劳动用工、工伤处理等相关问题咨询进行现场解答。

七是组织好部门法律法规宣传。

组织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发挥自身优势,向群众积极宣传部门法规,先后完成部门学法制度69项,宣传部门法规26部,干部职工学法每年合计260学时,发放宣传单40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0余次。

八是加强节点法律法规宣传,先后在世界环境保护日、“12.4”宪法日等,组织全区各部门在望洋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5次,为百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几年来,全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普及,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在服务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关城,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五五”普法检查中,我局分别被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

  几年来,我局贯彻落实全国政法会议精神,以推广创新“枫桥经验”为抓手,把维护稳定作为硬任务,按照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工作要求,全面激活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新突破。

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积极筹措资金改建扩所提升所容所貌,第一关镇等5个司法所办公用房达到三间以上,并对路南街道和第一关镇司法所重新进行了装修;多次为基层司法所配备新的办公桌椅、电脑等办公设备,统一司法所标识标牌,为基层干警统一配发了司法行政服装,在石河镇司法所建成了数字化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室;为3个镇司法所配备了3台警用车辆,提升了基层司法所的办公效率。

完善司法所内部管理和业务操作制度,制定《山海关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局面;进一步规范基层司法所档案管理工作,对基层司法所档案台帐进行清理规范,推进基层司法所档案资料整体化、规范化和统一化,2019年,孟姜镇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石河镇司法所被评为全省优秀司法所;2019年,有3个司法所被市局评为规范化司法所,占司法所总数的43%。

人民调解工作扎实开展。

突出抓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制度机制建设,对镇街、村居及十户调解员等123个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机构进行了完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调解网络。

联合绥中县司法局建立了省界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真正的解决了山海关区和绥中县的人民调解工作靠“单边调解”难以奏效的瓶颈问题。

建立健全学习例会、岗位责任和考评等人民调解制度,统一制作人民调解标牌和印章,促进调解业务规范化,认真落实以奖定补政策,鼓舞和调动基层人民调解员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积极性。

认真贯彻落实“日排查、周调度、月汇总、季分析”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制度,适时地开展“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期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

截止目前,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33件,调解成功率为95%。

与此同时我局还加大了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典型选树和宣传力度,以《人民调解专报》形式总结推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各类先进典型启发引导、示范带动、推进工作的作用,提高社会各界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知度。

源头入手,切实做好释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实现全区长治久安、居民安居乐业的一项基础工作。

每年集中对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全面核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见面谈话、落实帮教责任人、签定帮教责任状,在全面了解其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有针对性的实施帮教,对189名处于帮教期的刑释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生活困难的刑释人员,给予物质上的帮助;对于无工作的刑释人员帮助其联系工作,2019年,依托秦皇岛市山海关金杯汽车维护厂成立过渡性安置培训基地,为刑释人员顺利地融入社会创造了条件。

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

2019年,认真落实省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建立我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9月,招聘专职工作人员,建立了山海关区社区矫正工作站,11月3日,全区首批社区矫正工作交接仪式在石河镇政府举行,标志着社区矫正范围的五种罪犯,从公安系统的重点人口管理体系正式移交到以司法行政为工作主体的社区矫正体系中来。

2019年重新调整全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理顺管理体制,由集体矫正改为由司法所负责日常矫正。

截止2019年,共办理审前调查67件,对7人提出不适宜社区矫正意见;对5名违反社矫规定的社矫人员给予警告处罚,对1名社矫人员建议原判法院收监执行;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200余次,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在石河路等城区主街道进行公益劳动200余次。

目前,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95名,依法解除矫正170人,年底在册矫正人员125名,全区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为零,有力地维护了全区的稳定。

  三、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以服务中心工作为切入点,以服务经济发展为着眼点,以服务群众为落脚点,深化服务内涵、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精心打造法律援助爱心品牌,公证服务诚信品牌、司法鉴定公正品牌,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群众认知度和社会公信力。

围绕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和群众公证法律需求,推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现场服务、延时服务、优惠服务”等五项便民服务措施,2019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8276件,解答公证法律咨询20190余人次,先后为国有土地挂牌出让活动、事业单位人员招考、石河综合整治二期工程拆迁,城中村改造、潮河整治等提供公证服务50余次,保障了区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

积极构建“半小时法律服务圈”,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镇、街、工、青、妇、人社、武装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四年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99件,接待群众来访问2019余人次。

做好鉴定中心和鉴定人的年度注册初审和日常监督管理,杜绝假鉴、错鉴、人情鉴的发生,确保鉴定结论科学、公平、公正。

2019年以来,出具司法医学鉴定245例,采信率达到100%。

干警的热情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普遍赞誉,收到群众表扬信8封,锦旗5面,并多次受到群众的电话表扬。

公证处窗口在山海关政务中心的季度考核中年年都评为“优质服务窗口”,2019年被市妇联授予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秦皇岛日报》以《山海关区公证处为群众提供人性化服务》为题对公证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

《工人日报》、《河北日报》、《河北法制报》、《秦皇岛日报》分别以《法援中心四年接力助讨薪》、《山海关区密织法律援助网》、《山海关区“悉心服务”为农民工维权护航》等为题对我局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

区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实现了零投诉,2019年被评为全市司法鉴定工作先进单位。

  四、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2019年以来我局以队伍职业化建设为载体,制定了《司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评细则》,在全局扎实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重点的核心价值观、“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健全完善公证执业规范体系、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监督、认真治理庸懒散问题,梳理科室职能,修定权力目录及流程图,完善首问负责制等服务制度,努力实现服务环境整洁、服务高效、热情周到,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效能得到全面提升。

2019年我局在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中被评为优秀单位,2019年我局获免评。

全体干警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涌现出一批热爱本职、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全局23名在职干警,有4人次获得省级活动先进个人称号;27人次获得市级活动先进个人称号;11人次获得区级活动先进个人称号。

高弘同志被评为河北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李敬岭、王宏波、薛建铭等3名同志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优秀司法所长称号,马向欣同志获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李大伟等5人获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薛建铭同志获得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李敬岭等8名同志被评为全市司法行政先进个人度。

  回顾“十二五”期间司法行政工作,主要经验:

一是始终服从和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扎实有效抓好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职能工作,为社会全面发展进步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

二是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社区矫正执法力度,狠抓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解决社会热点、难点事件,发挥在创建和谐山海关中的作用。

三是始终把为经济建设服务作为法律服务工作的重点,大力倡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介入到经济建设的各个层面,深入开展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经济建设又快又好发展。

四是始终把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提升全区社会法治化水平的重要内容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各行业依法治理进程。

五是始终按照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为民的司法行政队伍要求,加强队伍建设。

“十三五”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履行法制宣传、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各项职能,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全民法治观念提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十三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目标。

  全面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培育法治精神,公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机关装备条件明显改善,司法所基础建设项目全面完成,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和监督,切实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和管理,防止脱管漏管,提高教育矫正效果;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98%以上,安置率达90%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管理体制和工作机构进一步理顺,服务质量有明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显现;司法鉴定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和规范;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自动化水平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落实。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以及“谁执法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重点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法律八进”。

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针对不同对象,创新载体和形式,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容列入党校干部培训课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通过在全区中小学设置法治课程,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通过讲法制课,在12.4”全国宪法日以及各种法律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制宣传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引导群众自觉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重点打造法治宣传阵地。

突出我区特点,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景区、进公园、进社区,重点做好景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等工作相结合,在重点村居创建法制宣传一条街、建法制宣传栏、制作法制板报,在全区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强化民间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

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积极在医院、旅游景区、大型农贸市场等重点领域建立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等行业性调委会,大胆探索专业性调委会,努力扩大调委会覆盖面,力求形成我区特色、创出工作亮点。

健全日常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日排查、周调度、月汇报、季分析工作机制,实现90%以上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直接服务基层群众优势,建立社情民意和舆情分析报告制度,及时分析、研判影响社会稳定隐患,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服务。

  (三)强化社区矫正执法力度,促进社会和谐。

  健全完善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完善配套规章制度,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抓巩固,健全落实日常监管有效机制。

日常监管做到有法有据,对社区矫正人员按刑罚类型实施分类管理;落实社区矫正衔接制度,落实重点帮扶对象必接措施;健全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库,及时掌握人员动态信息。

抓亮点,落实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制度。

在抓好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的同时,创新引入心理矫治机制,为社区服刑人员建立心理档案,通过心理矫治完善社区服刑人员的人格,使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不致再重新犯罪。

结合辖区实际,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公益劳动,安排社区服刑人员到镇街道、村社区、养老院等进行公益劳动。

抓提升,积极推动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

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做好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帮扶和就业服务工作,在已建成的安置帮教基地的基础上,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尝试在农贸市场建立安置帮教基地,为社区服刑、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四)强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和百姓民生。

  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方面法律服务。

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将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纳入法律援助队伍,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工会、团委、妇联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加强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保证困难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落实诉访分离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利,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判决、决定,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经济困难条件适当放宽。

大力发展公证、律师、司法医学鉴定等法律服务业。

加强公证宣传,扩大公证服务覆盖面,为全区项目建设和民生发展提供公证服务。

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司法医学鉴定中心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监督法律服务工作者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操守,促进律师、司法医学鉴定人员依法诚信执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在巩固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探索推动镇街、政府各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镇街、政府各部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

提升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优化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等业务对接,发挥集成效应,提高运行效能,扩大辐射效应,使其成为司法行政工作创新的“第一窗口”。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努力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牢把握司法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

按照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要求,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工作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围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建设总目标,坚持法治与德治并举,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永葆司法行政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十三五”时期充满着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孕育着新的希望和新的收获,我局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建设和谐山海关、平安山海关、法治山海关,实现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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