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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安全保卫

三一文库(XX)

〔银行安全保卫〕

  *篇一:

银行安全保卫奖惩制度

  **支行安全保卫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支行(以下简称本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本行员工、资金和财产的安全,规范对各种违反安全保卫制度行为的处罚,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及《**银行安全检查管理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全体干部员工(含干部、职工、合同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本办法对违反安全保卫制度但未造成案件事故的违规行为实施经济处罚。

对严重违反安全保卫制度或屡教不改,有可能导致发生案件事故的,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四条对违反安保制度,导致发生案件事故的行为,应按照《**银行安全保卫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章领导责任

  第五条健全组织机构,落实专(兼)职安全员、消防员,未做到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第六条支行副行长组织安全保卫检查,要做到每月检查一次,单位领导要坚持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记录为准,未做到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第七条支行行长(网点负责人)每月组织职工进行安全保卫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保卫文件、案件通报和有关会议精神,做到警钟长鸣,以记录为准,未做到的,对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

  第八条安全防范设施未按规定购置、配备,或已损坏、过期或产品不合格,经提出限期整改意见,逾期仍不整改的,给予责任人罚款200-1000元。

  第九条支行要制定行之有效的防抢、防盗、防诈、防火等预案,以书面为准,少一种罚责任人100元。

  第三章营业场所安全

  第十条通勤门(包括营业场所有通道门)应关闭上锁,未关闭上锁,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如责任人不明,罚单位负责人200元。

  第十一条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营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必须要有本行领导或保卫干部陪同,并出示介绍信、检查证(工作证)、身份证,在三证核对无误的情况下才准进入检查,做不到的,罚责任人100-500元。

  第十二条营业场所、金库、守库值班室、监控(电脑)室、档案室严禁外人入内(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者除外),如有违反者,对责任人罚款150元。

  第十三条营业期间暂时离开工作岗位,且又不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的,不论离开时间长短,均要上锁保管好自己经管的现金、公私印章、重要凭证、押数机等重要物品,并退出电脑应用系统,未做到罚责任人100元。

  第十四条每个临柜人员必须配有1件自卫武器,并按规定管理使用,未做到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第十五条营业部、守库值班室、运钞车、监控(电脑)室、档案室必须各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或相应灭火装置,并且保持良好状态,违者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第十六条电视监控、110报警器等因人为不使用、不设防,或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未保持在良好工作状态,扣罚责任人100-500元;利用数码监控主机打游戏,或未经单位领导批准擅自拷贝、修改、删除录像数据的,扣罚责任人500-1000元。

  第十七条营业终了,营业场所禁止遗留个人贵重物品,包括现金、有价单证、印章等,并要进行安全检查,以记录为准,未做到的,扣罚责任人100元。

  第十八条建立各种安全保卫登记簿,登记簿要内容真实、完整,记载不完整,漏掉部分视为未做到,每次罚责任人50-200元;

  第十九条对技防设备和防卫器械人为损坏或管理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应进行赔偿;对损坏或已失效而没有及时修理或更换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第四章押运管理

  第二十条押运时间、地点、路线、押运钱物要严格保密,对泄密者罚款200元。

  第二十一条建立各种押运登记簿,严格交接手续,如登记交接手续不清,对责任人各罚100元,造成寄库包或现金短缺,由有关责任人全额赔偿。

  第二十二条押运钱物时,营业网点要保证二人以上接送,不准把钱箱放置在营业室外候车,如有违反,罚责任人200元。

  第五章处罚管理

  第二十三条责任人包括违规行为的决定人员和直接经办人员。

  一、谁违规,谁就是责任人。

  二、单位领导或上级部门负责人指令经办人员违规办理业务,或应由领导布置而未布置的,该领导或上级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经办人员在办理过程中未提出异议或不抵制的,经办人员同为责任人。

  第二十四条凡责任不清时,所有经办该事项的人员同为责任人。

  第二十五条检查人员发现问题而未提出整改意见的,与违规者同为责任人。

  第二十六条凡直接或变相抗拒检查,没有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屡教不改、拒不执行处罚的,对责任人从重处罚,处罚金额以1000元为限,违规问题较微、态度较好的可从轻处罚。

第二十七条凡本处罚办法未列出的其他违规行为比照同类或相近条款处罚。

  第二十八条检查人员对责任人的违章违规行为要当场予以认定,经领导审批后作出处罚决定,由检查小组签发收据执行处罚。

被处罚的责任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主动交纳罚款。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和拒绝执行处罚决定,被处罚人如有不服,可在处罚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保卫部门提请复议,被提请部门必须在30天内作出答复,复议期间处罚决定照常执行。

  第三十条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罚要使用统一印制的处罚决定通知书,收缴罚款由审计部门设专户统一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银行**支行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或总行另有规定的,按总行文件执行。

  *篇二:

农村银行支行安全保卫工作十项制度

  农村银行支行安全保卫

  工作十项制度

  一、支行行长安全保卫工作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就是效益”、“安全重于泰山”的安全防范意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支行行长是支行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

  2、支行行长对上级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决定和规章制度负责具体实施。

把安全管理列为经常性的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有直接责任,是第一责任人。

积极参加值班守护,确保安全无事故。

  3、支行行长要对各项安全制度案例通报等,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对各类技物防设施十分熟悉,并熟练操作。

  4、支行行长负责督促、检查本行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库存现金及尾箱款、重要凭证每月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作出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应立即向总行汇报。

  5、支行行长应每月对职工至少进行一次安全保卫教育。

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对检查出的薄弱环节加以整改。

组织好季度防范预案演习(防抢、防火、防冒领等),坚持群防群治,加强联防工作,以便应付突发事件。

教育员工擦亮眼睛,防止诈骗等发生。

  6、凡发生一切盗窃抢劫案件(包括未遂),均应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同时向总行保卫部汇报。

由于支行行长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而造成案件发生,追究领导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支行安全员工作职责

  1、经常向职工宣传“三防一保”工作,负责每周网点安全工作的检查、监督,并作出详细记录。

  2、协助行长或分管行长搞好四防预案的编组和分工,协调好联防单位的关系。

为组织预案演习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

并按有关规定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总行报送预案演习结果。

  3、协助行长或分管行长抓好安全防范工作,配合抓好安全教育和警戒教育,做好各项记录。

及时有针对性地向领导汇报有关安全防范工作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规划,做职工的表率和标兵。

  4、检查安全保卫技物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发现不足和损坏等情况,应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

  及时维修、更换和补充。

确保各项器材性能可靠,不出故障,并将检查整改情况及时向总行报告。

  5、收集、保管、报送各种安全工作材料和报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主办会计安全工作职责

  1、履行对内部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做好内部风险防范。

负责做好内部人员的思想工作,关注柜员工作以外的生活圈和交际圈,发现涉黄、赌、毒或其他违反员工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支行行长和总行职能部门报告。

  2、对柜员合理分工,确保柜员设置满足制度和工作的要求,监督柜员履职尽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整改。

  3、切实加强库房和保险柜管理,严格坚持双人管库、双人守库、双人出入库、钥匙分管和单线交接制度。

严格执行授权管理制度和流程,严格执行款包接送制度。

  4、监督柜员每天三次轧库,并按规定程序碰对库存现金,营业终了监督柜员换人清库、库存现金入库。

做好对账和事后监督工作。

  5、做好营业场所、联动门、库房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6、按照现金管理规定,加强营业期间现金的管理工作。

  7、为保障本行业务计算机、监控、自助设备、报警等设施安全,正常有序运行,应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和资料保管及按规定查询工作。

  8、把好柜面票据业务的真假识别和大额款项汇兑的查询审核关口,谨防诈骗案件发生。

  9、关注中午关门期间、班前班后的安全防范工作。

  四、临柜人员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责

  1、坚持三人当班,双人临柜。

  2、坚持复核制度,收款要复点,付款要复核,未经复点的钞券不得收进,未经复核的钞券不得发出。

  3、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帐,现金付出先记帐后付款,不得违章操作。

现金出库应在开门营业前,现金入库应在关门停业后。

  4、坚持交接手续,柜员因事离职或临时请假,要有监交人在场与接收人当面办好现金交接

  手续,手续不清,不得离开。

  5、坚持双人管库,钥匙分管,同进同出,互相配合,互不依赖。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6、非营业时间(包括午休),必须将所有现金、金银、帐册、借据、印章、密押和重要凭证全部入库,不得丢放在营业间或办公桌抽屉内。

  7、人员临时离柜,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印章等要入抽上锁保管,退出操作界面;

  8、对客户办理大额现金提取、汇办业务时,除按现金管理规定执行外,要提醒、询问客户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严把银行最后一道安全关口。

  9、认真办理票据业务和大额款项汇兑业务,严把查询审核关口,谨防发生诈骗案件。

  10、不得随便将外人带进营业间,更不允许将营业间作为娱乐、吃喝的场所。

  11、不得接受外来人员的药物、饮料、香烟、食品、饭菜、茶水等饮用品,以防不测。

  12、禁止在营业间内吸烟,禁止使用明火和私拉乱接电线,防止发生火灾。

  13、营业期间遇到上级或公安部门检查安全保卫工作时,必须有本单位现职领导(应确认在非挟持的情况下),信证齐全,方可接待。

否则,不得开门受检。

  14、除集中精力搞好业务外,还要随时提高警惕,注意观察柜外异常情况,防止歹徒突然抢劫现金。

一旦遇到突然情况,要本着“先周旋,后藏身,再报警”的程序办理。

要机智沉着,临危不惧,奋力搏斗。

要注意保护好现场,报请公安部门勘查。

不得临危脱逃,不敢抵抗。

对前者要大力表扬、奖励,对后者要严厉批评、惩处。

  15、拒绝黄、赌、毒,远离高利贷。

  五、支行网点款包提解交接操作规定

  

(一)早上接收款包操作规定:

  1、网点接包人员必须提前到达网点,做好款包接收准备工作;

  2、当总行送款包运钞车到达支行网点后,网点人员必须三人以上持自卫器械到运钞车上提取款包(其中一人负责把守柜台边门,双人以上人员提取款包);

  3、提解员打开银箱将款包取出交网点提取人员,提解员携交接登记簿随同网点接包人员共同将款包运送到营业间柜台内办理款包交接(在押运员护送下)手续;

  4、网点人员和提解员共同在监控录像下对收到的款包,进行查验封锁情况和核对款包数量,然后与提解员办理款包交接签字手续。

  

(二)下午送交款包操作规定:

  1、网点下午送交款包必须在运钞车到达规定时间之前,将款包封锁好,做好送交准备工作;

  2、运钞车到达后,提解员到营业间接收款包时网点人员必须在确认其真实身份后,方可让提解员进入柜台内;

  3、网点人员和提解员共同在监控录像下对送交的款包,进行查验封锁情况和核对款包数量,然后与提解员办理款包交接签字手续。

  4、网点必须三人以上持自卫器械和提解员共同将所送款包送至运钞车上(在押运员护送下)。

  (三)支行网点款包开封操作规定:

  1、开包操作:

网点人员对收到的“网点现金调解款包”和“网点业务包”,在营业间内必须双人在监控下打开查收。

查收“网点现金调解专用包”内的款项和现金调拨单及信件包数量,并进行核对。

如发现有误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财务会计部、保卫部等部门汇报处理。

  2、封包操作:

基层网点当日需上解的款项按照上解款工作要求整理好后,填制现金解款单,实行双人复核同时操作,全程在监控下对款项和现金解款单及信件包一同装入“网点现金调解专用包”并铅封;对上存寄库的其它款包必须双人全程在监控下装包封锁操作。

  六、网点值班守护制度

  

(一)白天值班制度

  1、营业期间网点必须三人以上,严格执行安全保卫规章制度,人员必须在岗在位。

  2、网点每天上午营业终了至下午上班前为中午值班守护时间。

网点中午必须双人以上值班守护,值班人员必须在营业间或金库值班室值班,严禁在宿舍和其它非值班区域值班。

  3、网点在中午关门吃饭短时间内,要对营业间所有门窗进行关锁,并进行CK报警布防,饭后值班人员要及时到达岗位,决不允许出现任何情况下的空岗、脱岗现象。

  4、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进行与值班无关的其他活动,严禁喝酒,严禁以任何理由让无关人员进入,严禁随意开启外围门。

  5、值班人员必须熟知守卫目标的相关情况和守库制度,上岗时要检查保卫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

  

(二)网点夜间值班守护规定

  1、营业网点下午营业终了至次日早上期间为夜间值班守护时间,农村支行网点必须安排1名男员工或2名女员工进行行政值班守护;

  2、夜间值班主要职责:

负责网点夜间安全防范设施的检查落实和网点夜间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报警处置工作;负责网点CK报警后(包括误报)的检查和公安部门出警的配合检查及相关事项处置汇报工作。

  3、夜间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值班电话畅通,要熟知报警电话和本行及保卫部门负责人的联系电话;

  4、网点夜间行政值班地点应在宿舍或其他值班地点,禁止一人在网点营业间(厅)内部值班;

  5、值班人员要按时到达岗位,不得私自与其他人员调换班次,决不允许出现任何情况下的空岗、脱岗现象。

值班期间严禁喝酒,严禁以任何理由让无关人员进入或留宿营业间内,严禁随意开启外围门。

  6、值班人员必须熟知守卫目标的相关情况,上岗时要检查保卫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关好门窗、落下窗帘,检查监控设施、CK110报警器、值班电话和消防器材的技术状况是否良好,对CK110报警器按规定及时布撤防,并认真填写值班情况记录。

  7、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和公安机关的安全保卫检查,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突发事件时,值班人员要沉着机智地按照应急防范预案应付各种情况,确保本行集体资产和人身安全。

  七、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各支行对监控系统实行专管专用、专人负责,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业务精、事业心强、素质好的同志具体负责,并落实其管理责任。

  2、保持监控设备和探头整洁,所有监控设备必须按规定位置放置,不得随意变动,不得将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带入机房,严禁在机房内干私活、吃零食和从事一切娱乐活动,每日下班前必须清扫监控机房。

  3、未经批准,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监控机房。

不得在机房内拍照、摄像。

未经总行批准,录像文件不得随意调看,不得将录像资料拷贝带离机房给外人阅看、调看;公安部门要侦破案件需要提供监控资料时,必须出具相关手续并经总行批准。

客户与支行发生业务纠纷,需调看录像,必须经总行保卫部门批准。

  4、各支行监控值班管理人员必须按操作程序正确开、关机器,严禁直接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摆弄设备,不得逆程序操作,要做好监控设备密码、口令的保密工作。

正常工作状态下,保持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不允许随意关机,关机须征得总行保卫部门同意。

  5、各单位对监控设备要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必须做到每天1-2次对监控录像画面及资料保存进行调看查询,检查是否录像工作,并及时做好记载;要做好机房的防火、防高温、防雷电、防盗、防泄密工作,监控设备如有故障、损坏,严禁自行拆卸修理,确保监控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篇三:

银行安全保卫资料

  办事处稽核保卫科一直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市的业务经营,不断强化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实行精细化运作,铸造安保牢固防线,近年来,随着信合事业不断发展和壮大,经营理念和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安全防范水平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结合实际工作经验,总结几点措施。

  一、常敲“警示钟”,一是不断加强学习教育。

二是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三是积极开展预案演练,尤其是对近年来经常发生的利用ATM和银行卡作案的防范要点重点进行演练,提高员工安全操作的熟练程度和规范操作的自觉性以及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心理素质和技能。

  二、戴好“紧箍咒”,一是在实际工作中,充分结合安全保卫工作实际,健全和完善了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和机制,有效指导各级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了预防各类案件和安全事故的长效防范机制,做到“物防、技防、人防”三结合,使防范工作走在各项工作的前面,真正做到未雨绸缪。

三是强化规制落实。

要求各县级联社及其北都农商行对所辖营业网点进行抽查、暗查和突击检查,并实行24小时电子监控,每季对各营业网点的安全防范设施、消防设施、110报警系统、监控系统、安全目标责任书、自查记录、案件分析学习记录等19个项目进行全面普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现场整改,较大问题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把各种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拍响“惊堂木”,时刻震醒那些对安全保卫工作“存有侥幸心理、执迷不悟、麻痹大意、麻木不仁”的人,给他们以警醒,从而引起他们重视和落实安全保卫工作。

“三查活动”即坚持白天查和夜间查相结合,定期查与不定期查相结合,大规模集中查与分散查相结合,节日查与平时查相结合,查制度落实,查人员落实,查责任落实。

定期组织对所属营业网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定期与不定期地进行突击查岗以及电话查岗,每月必须进行至少一次安全保卫全面检查,节假日和重大政治活动期间要加强安全巡查,以确保安全保卫工作的落实。

二要实行安全检查责任制。

提高检查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对检查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案件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检查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相关整改措施要登记在册,以备事后复查,进一步提高安全检查质量和效果。

严惩屡查屡犯行为,抓好整改落实。

对操作中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坚决纠正屡查屡犯的现象。

四、铸牢“防火墙”安全事故的发生没有预见性,往往发生于瞬间。

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必须居安思危,以防为主,切实将“三防”建设落到实处,这样才能真正将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一要加强物防建设。

首先,进一步加强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建设。

在全行营业网点安全防范设施基本达标的基础上,按照公安部、银监局及相关部门对安防设施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安防技术水平,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大安防经费投入,对现已安装“110”红外线报警装置等,要加强维护保养,的电视监控系统、

  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北都农商行所有ATM机安装了语音报警系统,又对全行监控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

  二要加强技防建设。

充分发挥物防设施的多重作用,组织全体员工进行物防设施使用维护和管理的培训,使员工熟练掌握安全防范设施的使用功能,充分发挥安防设施的作用

  三要加强人防建设。

加强保卫队伍的全面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加强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加强法律法规知识、保卫业务和技能培训,真正使保卫队伍成为一支拉得出、打得赢的坚强队伍。

强化员工队伍管理,大力倡导学法、知法、守法以及用制度来规范约束自己言行的自觉性,正确引导和严格落实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措施和处罚办法,通过强化管理,把安全保卫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高素质队伍。

五、架紧“高压线”安全保卫工作没有小事,任何疏忽大意都会造成财产的损失和生命的安全,必须要时刻绷紧这根弦,将安全保卫责任追究提高到最高级别。

在实际工作中,我行强化两个方面工作:

一是实行“一票否决权”。

对因管理不严格,工作不落实而发生重大案件的单位,在绩效考核、职级晋升和评先创优时,实行“一票否。

决权”二是实行。

“违章必究”做到对违章发生问题的必须追究,对违章不发生问题的也要追究。

凡是因忽视安全保卫工作、管理不善、有章不循、用人失察而发生案件的,除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必须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凡是发生损失巨大、影响恶劣的特大案件的,还要上追两级领导的责任。

六、形成“大合唱”安全保卫工作不是某

  一部门的工作,而是每一位员工的工作。

单纯依靠银行安全保卫部门全部承担这份重任是不切实际的,必须依靠银行所有部门的共同努力,营造一个群防群治的安全保卫氛围,变保卫部门唱“独角戏”为全行上下“大合唱”。

行领导班子经常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全保卫工作,并把安全保卫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在财力、物力、人力上给予倾斜,注意克服把安全保卫工作当成“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片面认识,努力促进安全保卫工作向更有深度、更具广度的目标发展。

安全保卫的防范工作贯穿业务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广大职工是防范的主体。

安全保卫工作水平不断提升,连续实现25年安全无事故。

《银行安全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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