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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音乐史1

中国古代音乐史

远古的音乐文化

一、原始乐舞(六代乐舞):

是集歌唱、舞蹈、奏乐三位一体的混生性的艺术形式。

二、有史料记载的原始音乐:

《吕氏春秋·古乐篇》:

朱襄氏之乐、阴康氏之乐、葛天氏之乐、候人兮猗(一般被认为是中国古代最早的南方民歌,爱情歌曲);《吴越春秋》:

弹歌(中国古代远古时期表现先民狩猎生活的歌曲);《礼记·郊特牲》:

依耆氏之乐。

三、被考古发现证实了的远古乐器:

1、骨笛:

中国古代远古时期的吹管乐器,因以鹤之胫骨为制作材料,故称骨笛。

目前发现的最早的骨笛出土于河南省舞阳县贾湖村新石器时代遗址,距今约8-9千年,是目前中国音乐史上发现的最早的乐器。

2、埙:

中国古代吹奏乐器(闭口),因用陶土烧制而成,又称陶埙。

目前发现的所知年代最早的埙出土于浙江省余姚河姆渡新石器时代遗址,其为一个吹孔的埙。

埙的形制大多呈橄榄形、圆形、椭圆形、鱼形、平底卵形,其中有一、二、三、五、多音孔,多音孔的为旋律乐器。

埙在中国古代多用于宫廷雅乐的表演,民间也有流传。

(埙也是历史最悠久且今仍在使用的古代吹奏乐器之一)

3、磬:

中国古代石制打击乐器,其源于原始社会时期的片状石制劳动工具,其形制在后世有多种变化,大多呈鱼形,也有长条形。

早期的磬比较粗糙,一般无纹饰。

夏商以后,磬一般都有虎纹、鱼纹、彩绘凤鸟花纹等装饰。

单个的叫特磬,多枚成组的叫编磬。

最早的磬用于先民的乐舞活动,之后用于历代统治者配合祭祀、宴飨等礼仪的雅乐之中。

磬在古代既是打击乐器,又是象征统治者身份地位的礼器。

另外还有一种呈仰钵形的铜制坐磬,是寺院中的法器(至今沿用)。

四、传说中原始社会的音乐家:

1、夔:

古史传说中虞舜时期的乐官。

据《尚书·舜典》记载:

舜帝命其“典乐”(主持乐政,执掌乐教)。

是中国最早的一位寓教于乐的先行者。

2、伶伦:

又叫“泠伦”(伶:

古代乐官官职称谓)。

古史传说中黄帝时期的乐官,据《吕氏春秋·古乐篇》记载,他是乐律的发明者,据传黄帝令其作律,他根据凤凰的鸣叫声定出十二律,且以其雄雌之声将十二律分为六律、六吕(六同)。

夏商时期的音乐文化

夏代音乐文化的特点:

1、具有阶级性(与其社会性质变化一致);

2、宫廷音乐规模宏大,《吕氏春秋》称其为侈乐;

3、夏与周边少数民族已有音乐文化交流(音乐呈现多元性)。

商代音乐文化:

1、“巫乐”与“淫乐”:

商代音乐由这两部分组成。

“巫乐”属民间音乐范畴,“淫乐”属宫廷音乐范畴。

2、“巫乐”:

又称“巫音(巫风)”,是中国古代伴随着巫术活动的乐舞,用于祈神、求雨、驱除瘟疫等。

在商代及先秦的荆楚之地最为盛行,其特点:

①、酣歌狂舞,毫无节制;

②、华丽多姿,异常热闹;

③、具有双重功能,既娱神,又娱人;

④、有超现实的浪漫主义特点。

掌管巫乐的人,男性称为“觋”,女性称为“巫”。

他们是从劳动者中游离而出的专职神职人员,参与神权统治,也是最早的职业音乐家。

3、“淫乐”:

①:

是指商纣王时期的乐师(师延)创作的华丽放荡的乐调;以及商纣王欣赏的不堪入目的歌舞,即《礼记·乐记》所说的“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靡靡之音”。

②:

指郑卫之音,春秋时期郑国、卫国两地的民间音乐。

这两国居住着商代遗民,因而郑卫之音实为有着商代民族音乐传统的前朝遗声。

其表达感情热烈奔放且大胆。

因此《礼记·乐记》认为郑卫之音也就是“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靡靡之音”。

周代音乐文化:

1、雅乐:

在中国古代泛指宫廷的祭祀活动、朝会仪礼中所用的音乐。

即指典雅、纯正之乐,其起源于周代的礼乐制度。

周朝宫廷将其用于郊社、宗庙、军事大典等活动,依照周代礼乐制度,雅乐的表演在不同场合用不同的曲目。

乐队排列,所用乐器,舞队排列及人数都有着严格规定。

乐器以乐县(悬)制度为依据“王宫县,诸侯轩县,大夫判县,士特县”。

舞队依据礼乐制度规定“天子八佾,诸侯六佾,大夫四佾,士二佾”。

雅乐强调教育性,不注重艺术性,其特点为:

①、以齐奏为主;②、曲调平和简单;③、节拍与动作以缓慢为主。

雅乐代表作品(六代乐舞):

黄帝时期《云门大卷》,祭天神;唐尧时期《大咸》(咸池),祭地神;虞舜时期《韶》(九韶、箫韶),祭四望;夏禹时期《大夏》(夏籥),祭山川;商汤时期《大濩》,祭先妣;周武时期《大武》,祭先祖。

秦汉时期宫廷祭祀、仪礼音乐通常沿用前代雅乐。

秦汉以后的雅乐逐渐吸收少量民间音乐。

隋唐以后,雅乐逐渐僵化,具有礼仪陈设的特点。

(雅乐以周代的成就最高)

2、房中乐:

中国古代宫廷音乐的一种,起源于周代。

大型的房中乐用于殿堂,设乐县。

不设乐县的房中乐不用钟磬,房中乐也为后宫妃子享用,也用于宴飨。

据《仪礼·燕礼》记载“四方之宾宴,有房中之乐”。

3、乐县(悬):

中国古代自西周开始的有关使用钟、磬等乐器数量和设置方位的等级规定,《周礼·大司乐》记载“乐县之位,王宫县,诸侯轩县,大夫判县,士特县”。

“宫县”悬挂四面,“轩县”悬挂三面缺南,“判县”悬挂东西两面,“特县”悬挂一面。

4、周代的音乐教育:

音乐教育在商代已初具规模,据甲骨文记载,周边邻国常派弟子游学于殷,据《礼记·明堂位》记载“瞽宗,殷学也”(萌芽于商)。

大司乐:

周朝王室音乐机构名称,同时也是这个机构中最高音乐长官的职称。

大司乐主管音乐行政、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三方面,归大司乐统领的乐官有:

大师、小师、大胥、小胥、典同、典庸器等。

据《周礼》记载,当时归大司乐统领的乐官及乐工最多时有1463人,且人人都有明确的分工。

教育对象主要是贵族子弟:

世子、国子,世子是王和诸侯的嫡子,国子是公卿大夫的子女。

教育内容:

乐德(音乐伦理)、乐语(演唱、演奏)、乐舞(六代乐舞)。

教育目的:

学习音乐之和,求得天地自然之和,以维持统治秩序。

5、周代的乐器:

见于史料记载的乐器已有70余种,根据杨荫浏先生考证,仅出现于《诗经》中的乐器名称就有29种之多,由于数量的增多,在西周初期出现了乐器分类法——八音分类法:

金石土革丝木匏竹。

金:

钟、镈;石:

磬、编磬;土:

埙、缶;革:

鼓、鼗;丝:

琴、瑟;木:

柷、敔;匏:

笙、竽;竹:

箫、篪。

八音分类法是根据乐器制作材料的不同而进行分类的,其中以皮革类的鼓和竹制的吹管乐器最为多见。

柷:

中国古代木制击乐器,形制如方形木箱,上宽,下窄,用木棒撞击内壁发音,一般用于宫廷雅乐乐曲的开始。

敔:

中国古代木制击乐器,形制如伏虎,古代宫廷用于雅乐表演的结束。

琴:

中国传统弹拨乐器,现称“古琴”“七弦琴”,在古代别称“瑶琴”“绿绮”“丝桐”“玉琴”。

有七弦十三徽,一般按五声音阶定弦,全部音域为四个八度。

琴在先秦时期已成为常用乐器,其形制在汉末已基本固定。

琴是中国古代文化生活中最重要的乐器,孔子、司马相如、蔡邕、嵇康等都以弹琴著称。

几千年来,琴的演奏延绵不绝,现存古琴谱籍有上百种之多。

记谱方式在唐代曹柔以前为“文字谱”,曹柔以后逐渐改为“减字谱”。

曾侯乙墓编钟:

是指1978年在湖北省随州市擂鼓墩一号墓出土的编钟,因墓主人是曾国之侯乙,故此命名。

该墓年代为战国初期,此墓共出土乐器八种125件,其中编钟64枚,钟体呈合瓦形,每枚钟的鼓部与隧部分别能发大小三度的两个音,整套编钟分三层悬挂于铜木结构的钟架上,上层为钮钟共19枚,下层为甬钟共45枚,每枚上又铸有金篆体铭文,全文共2800余字,均为乐律学内容。

整套编钟音域宽广,有五个八度,中音区十二音俱全,可随意旋宫转调。

6、十二律:

中国古代乐律学名词,也是中国古代律制。

是将一个八度分为十二个不完全均等的半音,包括:

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冼、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

十二律和七音的名称最早记录于《国语·周语·伶州鸠论乐》中,这是中国乐律史上最早的关于十二律和七音的记载。

六个单数半音叫“六律”(六阳律),六个双数半音叫“六吕”(六同,六阴律)。

7、三分损益法:

是中国古代最早的采用数学运算求律的方法,所生各律形成一种律制称“三分损益律”。

其计算原理及操作如下(损指减去,益指增加):

拟以一条空弦为基础,将其长度三等分,“三分益一”即增加其长度的三分之一可求得其下方的纯四度音;再“三分损一”即减去次弦长度的三分之一可求得次一律的上方纯五度音,以此类推继续相生可求得五音及十二律。

《管子·地员篇》先益后损,先求下方纯四度音得出五音;《吕氏春秋》先损后益,先求上方五度音得出十二音。

由于三分损益法以三为除数,因此古代又称“三分法”,其所得律制称“三分律”。

又由于所生各律按十二律排列时自出发律至所生律连同首尾计数共八律,故也称“隔八相生法”。

实际得出五度音程也叫“五度相生法”。

还因此法最早记于《管子·地员篇》中也叫“管子法”,此法也与古希腊数学家毕达哥拉斯求律原理相同,也叫“毕达哥拉斯法”。

8、周代民歌收集及《诗经》:

①采风:

“采”指收集,“风”指表现民风民俗的民歌。

采风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搜集民间歌谣的方法与制度。

是统治者考察民间习俗、社会风尚、政令得失的手段与工具。

周代已经制定了采风制度,并专门设立了采诗之官到民间求诗(民歌),利用采风了解民情民意,完善政治统治。

采风的直接成果是《诗经》中的十五国风。

采风也是汉代音乐机构——乐府的主要任务之一。

汉代采风的直接成果是宋代郭茂倩的《乐府诗集》。

②《诗经》:

是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是周代采风制度的直接成果,是从周王朝收集的西周至春秋末期的三千多首诗歌(民歌)中精选出来的。

分为风、雅、颂三部分共305篇,依照音乐的不同而分类。

风土之音曰风,宫廷之音曰雅,宗庙之音曰颂。

“风”是西周初期至春秋中期约500年内出现的十五国的民间歌曲,共160篇,比重最大,包括周南、召南、郑、卫等国,《周南》《召南》是江汉流域民歌,其余均为黄河流域地区民歌。

十五国风是《诗经》的精华。

“雅”又分大雅小雅共105篇,“大雅”为朝会宴飨之作,“小雅”为贵族个人抒情之作。

“颂”是祭祀宗庙祖先的乐舞,共40篇,《周颂》《鲁颂》《商颂》等都是歌颂统治者文治武功的作品。

《诗经》不仅能朗诵,也能演奏、歌唱、舞蹈,具有音乐性质。

《墨子·公孟篇》记载“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

《诗经》的曲谱在秦始皇焚书坑儒以后遗失,现存曲谱均出自宋、元、明、清四代,其中以南宋赵彦肃传谱的《风雅十二诗谱》和清代乾隆皇帝主持编撰的《诗经乐谱全书》影响最大。

诗乐: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诗乐是所有诗歌的音乐统称,例如《诗经》中的歌曲,汉乐府的民歌,唐代曲子,宋代词调,元代散曲,明清小调等;狭义的诗乐特指为诗经谱写的音乐。

《诗经》的曲谱在秦始皇焚书坑儒以后遗失,现存曲谱均出自宋、元、明、清四代,其中以南宋赵彦肃传谱的《风雅十二诗谱》和清代乾隆皇帝主持编撰的《诗经乐谱全书》影响最大。

其历代所用的曲调大致相同,一字一音。

9、周代的创作:

①《荀子·成相篇》:

荀子,战国末期思想家、教育家。

《成相篇》是他根据民间歌曲创作的篇章。

“成相”即手持“相”这种乐器作为伴奏的说唱,该篇的内容主要宣传为君治国之道。

全曲共五十六段,用同一首曲调反复演唱若干次,相当于后世快板书的演唱形式。

故《成相篇》被认为是我国说唱艺术的远祖。

②《楚辞》:

战国时期楚国屈原开创的骚体类作品的总集,由汉代刘向编辑,之后成为这类作品的体裁名称。

《楚辞》是文人的创作,却源于南方的民歌。

现存歌词原本均可歌唱,在音乐上使用了乱、少歌、倡等先秦时期属于新手法的曲式组成部分。

③乱:

中国古代曲式术语,在秦曲中又叫“乱声”、“契声”,广泛应用于春秋以来的歌曲、乐舞,以及汉魏相和大曲之中,一般出现在长篇章的末尾或篇幅不长但段落较多的歌结尾,往往是歌词主题所在,其中音乐部分多采用器乐合奏形式,是作品的高潮段落。

④少歌、倡:

中国古代曲式术语,楚辞音乐中曲式结构的一个部分。

在较大型的乐曲中,少歌、倡是较长段落以后带有间奏性质的部分。

10、周代著名音乐家:

A韩娥:

先秦时期韩国人。

歌唱家,“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列子·汤问》。

B秦青:

先秦时期秦国人。

歌唱家,薛谭曾学讴于秦青记载于《列子·汤问》。

C伯牙:

先秦时期楚国琴家。

《荀子·劝学篇》中有“伯牙鼓琴,六马仰秣”的记载。

《吕氏春秋》记载有“伯牙鼓琴,志在高山流水”都能被樵夫钟子期领会的故事。

现存《高山》、《流水》、《水仙操》等作品都源于这些传说,后人还作有伯牙吊子期的琴歌。

D师旷:

春秋后期晋国宫廷乐师。

名旷,字子野,目盲,但精于审音调律。

汉代以前的文献中常以他代表乐感很敏锐的人,且正直不屈,他还是中国古代正统音乐思想的代表人物之一,他指出郑卫之音是靡靡之音、亡国之音,也认为音乐可以传播德行。

其思想被儒家所采用,据传《阳春》、《白雪》、《玄墨》等琴曲都是师旷所作。

11、周代的音乐思想。

周代(先秦)的关于音乐思想及理论,主要以三家最具代表性:

儒、道、墨。

①:

儒家,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主要代表人物。

A:

孔子:

春秋末期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音乐家,儒家学派创始人,有圣人之称。

据史料记载,孔子曾访乐于苌弘,学琴于师襄,晚年致力于教育,一生中修《诗》、《书》,定《礼》、《乐》,序《周易》,作《春秋》。

他的音乐思想是从他的只言片语中体现的。

其审美理想是“文质彬彬,尽善尽美”,文指音乐作品形式,质指作品表现形式,彬彬指恰到好处之意,内容要尽善,形式要尽美。

其审美准则是“思无邪,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即思虑纯正,无邪念,快乐不放纵,哀婉而不伤及身心。

他重视音乐的社会功能,重视音乐在政治及教育中发挥的作用,他还认为改善社会风尚没有比音乐更好的手段了,即“移风易俗,莫善于乐。

”他提倡雅乐,反对郑卫之音,认为“郑声淫”。

孔子将礼乐并提,要求乐要合乎礼的规范,其思想极大的影响了整个封建时代音乐美学思想的发展。

B:

孟子:

战国中期思想家、政治家。

儒家思想代表人物之一,是孔子的继承者,“亚圣”之称。

提出“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的思想。

他认为音乐是人内心欢乐之情不可抑制的自然外露,人生来就有享受音乐的需求与能力,人对音乐有共同的美感(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

还认为音乐的内容应该表现仁义之德,因而闻乐可以知德,闻乐可以知政。

主张统治者应与民同乐,统治者的音乐享受要建立在老百姓快乐的基础之上。

他的音乐思想是其“仁政”思想与性善理论在音乐领域的反映,对后世音乐思想有深远的影响。

C:

荀子:

战国末期思想家,儒家代表人物之一。

他的音乐思想集中反映于他的《乐论篇》中。

他从性恶论出发,反对墨子的“非乐”观点,强调音乐的社会功能,认为音乐有感化人心、陶冶性情的作用;还认为音乐可以统一意志、行动。

主张随时代改革音乐,使之为统治者服务。

他继承并发展了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音乐思想,其《乐论》是我国古代第一篇完整的音乐美学论著,对以后的《乐记》(儒家音乐理论专著)有很大影响。

②:

墨家,以墨子为代表人物。

墨子:

先秦思想家、政治家。

墨家学派创始人,早年学习儒术,之后另立新说。

他的音乐思想集中反映于他的《三辩篇》、《非乐篇》中,墨子主张“非乐”,坚决反对音乐,认为音乐享受“上考之不中圣王之事,下度之不中万民之利。

”过度音乐享受会亏夺人民衣食之财。

其思想有一定的片面性,只关注人的物质需求,而不关注人的精神需求。

③:

道家,以老子、庄子为代表人物。

A:

老子(老聃):

先秦时期思想家、哲学家,道家学派创始人。

他认为“五音令人耳聋”大音希声,否定有声之乐,“五音”即宫商角徵羽,这里指人为之乐,“大音”指极致之音,“希声”即无声。

老子认为无声之乐才是最理想的音乐,无声符合道的朴素、无为、自然的特点,它不会由美变丑据有绝对的音乐美,是一切有声之乐的本源。

B:

庄子:

先秦时期哲学家,思想家,道家代表人物之一。

他批判儒家的仁义礼乐,但他并未绝对否定音乐,他从崇尚自然的思想出发,认为音乐美的本质是表现民之常性,表现人的自然性情,音乐美的准则是自然而不做作,朴素而不华饰。

音乐美的功用是抒发性情,娱乐人心。

庄子把音乐分为三类:

人籁、地籁和天籁。

“人籁不如地籁,地籁不如天籁”。

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音乐文化。

1、相和歌:

“相和歌”是对汉代北方各地流行的各种民间歌曲的通称,其中既有原始民歌,也有在其基础上加工改编而成的艺术歌曲。

分为以下几种形式,也是其发展过程:

①徒歌:

原始民歌,清唱,无伴奏;②但歌:

“徒歌”的进一步发展,清唱加帮腔;③“丝竹更相和,执节者歌”:

是但歌的进一步发展,是名符其实的“相和歌”。

相和歌所用的乐器,主要为:

笙、笛、篪、节、琴、瑟、筝、琵琶(可能指阮)等七至八种。

相和歌中最常用的调式有三种:

平调、清调、瑟调。

也叫“相和三调”,瑟调以角为主,清调以商为主,平调以宫为主。

2、相和大曲:

指在汉代相和歌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而成的大型歌舞曲。

其艺术结构形式对后世的唐代大曲有很大影响。

相和大曲的代表作:

《东门》、《西门》、《西山》、《罗敷》等十五首。

相和大曲的曲式由三部分构成:

①艳:

引序部分,抒情的歌舞;②多节歌曲:

主体部分,每节歌曲后面用“解”;③趋或乱:

结尾部分。

3、清商乐:

东晋至南北朝时期继承汉魏相和诸曲,又吸收当时的民间音乐而发展形成的俗乐的总称,简称“清商”。

包括:

①中原旧曲:

即相和诸曲;②南方的吴歌与西曲;③送:

是清商乐中吴歌的一个部分,据宋代郭茂倩《乐府诗集》记载,凡歌曲终皆有送声。

在吴歌中有时加引子,有时加尾声,称“送”或“和”。

清商乐至隋炀帝时期改称清乐,以后又成为隋唐燕乐多部伎当中的一部。

使用的乐器主要为:

笙、笛、篪、节、琴、瑟、筝、琵琶(可能指阮)、箜篌、箫、埙、钟磬等,使用调式与相和歌相同。

4、清商大曲:

东晋至南北朝时期在清商乐基础上发展形成的大型歌舞曲,其艺术结构形式对后世唐代大曲有很大影响,其曲体结构与相和大曲相同,伴奏乐器与调式同清商乐一致。

吴歌:

吴歌是流传于江南一带的歌曲,最初是徒歌,即清唱,后加入管弦乐器伴奏。

伴奏乐器主要有:

篪、箜篌、琵琶,此后又加入了笙和筝。

吴歌既有分节歌形式,又有长短句,尾曲常有衬腔,即送。

从吴歌内容看,多属咏物抒情,重个人感情抒发,风格柔美婉转。

西曲:

西曲流传于当时的荆、郢、樊、邓之地,即今湖南、湖北、四川、贵州一带。

据《古今乐录》记载,西曲的代表作有《石城乐》、《乌夜啼》、《莫愁乐》等34首。

西曲歌中的舞曲为集体歌舞,多为十六人。

西曲的句法比吴歌更为多样,五言,七言,长短句都有。

其舞曲的送声也称“送和声”或“和声”,是众人齐唱的帮和形式,类似于“副歌”性质。

秦汉魏晋时期的歌舞音乐。

1、拔头:

又名拨头、钵头。

是魏晋南北朝时期西北少数民族的民间歌舞节目。

唐代由西域传入中原,是带有故事情节的民间歌舞戏,内容表现胡人为父报仇杀猛虎的故事。

2、代面:

《兰陵王入阵曲》《大面》,见于《教坊记》,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带有故事情节的民间歌舞作品。

内容表现北齐兰陵王佩戴面具英勇善战的故事。

3、踏谣娘:

南北朝时期带有故事情节的乐舞节目,唐朝仍流行于民间,其内容表现北齐时丈夫醉酒后佯装殴妻的故事,具有戏剧色彩。

汉魏晋时期的古琴音乐。

1、广陵散:

又名广陵止息,中国古代琴曲,汉魏时期相和楚调但曲之一。

既用于合奏又用于独奏,其曲谱最早见于《神奇秘谱》。

一般认为,它是蔡邕《琴操》中收录的聂政刺韩王曲,现存共45段,乐曲表现了愤怒悲壮之情,有杀伐之声,慷慨激昂。

魏末嵇康遭人陷害,临刑之前从容弹奏此曲。

但曲:

汉魏相和大曲中,没有歌唱的纯器乐曲,著名的但曲有广陵散等。

2、胡笳十八拍:

中国古代琴曲,相传作者是东汉的蔡文姬,是她根据自己的同名诗谱写而成,其歌词最早见于南宋朱熹的《楚辞后语》。

现存琴谱主要有两种,一是明代《琴适》中与歌词配合的琴歌;二是清初《澄鉴堂琴谱》收录的独奏曲。

全曲共十八段,音乐采用宫徵羽三种调式,内容表现作者远嫁匈奴思念故土之后又归汉惜别幼子的痛苦心情。

3、酒狂:

中国古代琴曲,作者是魏末的阮籍。

其曲谱最早见于《神奇秘谱》,乐曲素材简练,三拍子节奏,且频繁使用大跳音程,描绘了醉酒后步履癫狂的神态,是作者生活境遇的真实写照。

4、梅花三弄:

中国古代琴曲,原为晋桓伊所作的笛曲,之后由唐代琴家颜师古移植为琴曲。

其中三弄指同一主题重复三次之意(以泛音弹奏),全曲共十段,分两部分,既表现了梅花高洁安详的静态,又表现了梅花不畏严寒,迎风摇曳的动态。

5、碣石调·幽兰:

中国古代琴曲,由梁代邱明传授。

乐曲采用早期文字谱的记谱方式,共分四段两组,运用加花变奏等手法做多次反复,表现了空谷幽兰与世无争的品质。

其曲谱是已经发现的记谱年代最早的手抄文字谱,现存原件由唐代人手抄而成,存于日本京都西贺茂的神光院,乐谱通过详细的文字记述乐曲的演奏手法。

百戏:

是中国古代对各种戏乐的总称,泛指杂技、武术、幻术及某些歌舞杂乐、杂戏等,表演时大多有音乐的伴奏和伴唱,历史上曾划归鼓吹署管理。

其中某些表演形式在周秦时代已经出现,而“百戏”一词首见于汉代,南北朝后,百戏与散乐意义相同,元代以后有了各自独立的体系,逐渐发展成熟,其称谓也由总称变为专称,“百戏”一词也消失。

乐府:

①秦汉时期宫廷音乐机构,汉代设太乐和乐府二署分别掌管雅乐和俗乐。

乐府的主要任务是采集民间歌谣,将民歌加工配乐,创作并填写歌词,创作和改编曲调,研究音乐理论进行演唱演奏,曾在乐府任职的著名音乐家有:

李延年(乐府最高长官协律都尉)、司马相如等人。

②乐府中所唱的诗歌(歌曲)也称为乐府,作为诗歌体裁名称又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狭义的是指汉代以来入乐的诗,包括文人制作的和采自民间的;广义的包括未入乐但又袭用乐府旧题或模拟乐府体裁的作品。

现存乐府歌曲大多收在宋代郭茂倩的《乐府诗集》中。

鼓吹乐:

是汉代以来我国传统音乐中以打击乐器和吹奏乐器为主的演奏形式和乐种。

一般认为鼓吹乐起源于我国西北游牧民族,是游牧民族的马上之乐,以后逐渐传入中原,在我国古代,汉代的鼓吹乐比较兴盛。

按照用途可分为以下几类:

①黄门鼓吹:

由天子近臣掌握,主要列于殿庭,类似食举乐。

黄门鼓吹也是天子专用的仪仗乐(卤簿)。

黄门鼓吹也分坐乐和行乐两种演奏形式。

②骑吹:

也属于仪仗乐(卤簿),在马上演奏随行车驾。

使用乐器主要有笳、鼓、箫等。

③短箫铙歌:

主要用于社庙例如恺乐、元会、郊祀、校猎等盛大活动,因主奏乐器是短箫和铙而得名。

④横吹:

张骞出使西域带回的外来乐种,军中马上之乐,随军演奏(摩珂兜勒)。

鼓吹乐这种乐种至今仍流行于我国民间如苏州锣鼓、西安鼓乐等。

短箫铙歌:

中国古代汉魏至南北朝时期,鼓吹乐中的一种最受重视的器乐演奏形式。

用于郊庙的仪仗乐如入朝、出藩、元会、校猎等,由于多在重大场合应用因此在鼓吹乐中占有最高地位。

作品主要有《思悲翁》、《战城南》、《将进酒》等,内容多表现战阵之事。

其曲调一般采自民间歌曲,主奏乐器为短箫和铙。

这个时期的乐器:

1、琵琶:

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使用琵和琶两种演奏手法的弹拨乐器的总称。

推手前曰“琵”,引手却曰“琶”。

这个时期琵琶又分为以下几种:

①弦鼗:

也称为“秦琵琶”;②汉琵琶(阮咸);③曲项琵琶:

前凉张重华占据凉州时随天竺乐传入我国北方;④五弦琵琶,形制与曲项琵琶类似,直项,也是随天竺乐传入。

2、箜篌:

中国古代弹拨乐器,分为三类a:

卧箜篌(中国式的箜篌);b:

竖箜篌;c:

凤首箜篌(竖箜篌的一种),以凤首做装饰而得名。

这个时期的乐律:

1、京房六十律:

由中国古代汉代律学家京房提出的一种律制。

由于三分损益法不能解决旋宫问题,因而京房按照三分损益法上下相生的方法在传统十二律的基础之上继续相生得出六十律。

其并无实际应用价值,但对后世从不同途径探索律制有一定启发意义。

2、荀勖“笛律”:

笛律是管律的一种,中国古代不设钟磬的场合奏乐时,用这种特制的笛为弦乐器和歌唱确定调高,有严格的律数,其中以荀勖的笛律最具代表性。

其所用律笛形状如同现在直吹的箫,全套十二枝,对应十二律,分别以十二律命名。

每枝笛可吹奏三宫二十一变,即三种调式二十一个音。

3、新律:

南朝宋何承天创造的一种十二平均律早期阶段的律制,在《宋史·乐制》中称作“新律”。

何承天认识到三分损益律不能还声黄钟的矛盾,因而采取新的途径按振动体长度的差数来使十二律达到平均。

但新律不是十二平均律,只是接近。

4、三百六十律:

南北朝时期律学家钱乐之、沈重提出的一种律制,对应三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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