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G-01-2010-004《公司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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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文档
文档类型:
企业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制度编号
SG-01-2010-004
制度版本
A
业务类别
生产管理类
制度层级
01级
起草部门
生产管理部
会签部门
审核部门
生产管理部
批准
适用范围
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
解释权归属
生产管理部
修订/废止说明
签发日期
2010年12月20日
执行日期
2011年1月1日
1目的与范围
1.1为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避免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新职工、特种作业人员、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班组长、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职业健康、全员、复工和安全管理人员等九种安全教育的程序、内容和管理要点。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
2总则
2.1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各单位要通过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2各单位要坚持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认真布置,检查落实,讲求效果,严格考核。
2.3各单位对各种安全教育均要有记录,除新职工的教育考试记录、档案永久保存,其他保存三年。
3职责
3.1生产管理部是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下达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或督促相关部门实施;负责教育培训资金的申报和使用。
3.2各单位安全主管人员负责提出年度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的需求;负责实施新职工、班组长、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职业健康、复工等安全教育,生产管理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各单位安全主管人员负责制定全员安全教育内容。
4新职工安全教育
4.1凡新职工(包括干部、工人、临时工、合同工、集体工、季节工、代培人员和实习人员等)进厂都必须进行分公司级、车间(科)级、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并填写《三级安全技术教育卡》(对代培人员和实习人员,应作专门记录并签字)。
三级教育后,分公司安全部门对其进行考试,车间接到考试合格通知后方可安排其工作。
4.2经三级安全教育后,受教育者领取规定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此卡由各单位安全部门保存建档。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更不准安排其上岗。
4.3人事部门应当确定新职工的学徒期,车间必须为其指定师傅,师傅应当对其进行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并对其安全操作进行监护。
4.4新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内容
4.4.1分公司级教育由各分公司安全主管人员进行,主要内容为:
a)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任务,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b)本单位概况、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和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危险性作业项目、安全管理程序;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有关规章制度,职业安全健康常识;
d)典型的工伤事故案例及防范措施;
e)安全生产方面的希望和要求。
4.4.2车间级教育由车间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进行,主要内容为:
a)本车间(科)的生产特点、危险区域、要害部位和设备状况;
b)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规章制度;危险性作业项目、安全管理程序;
c)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劳动纪律及应注意的安全健康事项;
d)本车间典型的事故案例及防范措施;
e)希望和要求。
4.4.3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主要内容为:
a)本班组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危害区域和本岗位设备状况;
b)本岗位、本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
c)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及正确佩带、使用方法,本岗位安全卫生操作方法示范,排除故障的方法、互相合作的安全事项,危险性作业项目、安全措施;
d)本岗位及作业场所日常安全检查内容、方法和隐患报告、整改要求;
e)本岗位及作业场所意外情况的紧急应变措施。
5班组长安全教育
5.1班组长安全教育,由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建档。
各单位安全主管人员负责授课。
一般情况下,每年6月进行培训,特殊情况另定。
5.2教育内容:
a)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任务;
b)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c)安全技术、职业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d)现代科学管理的方法及应用、班组安全建设、安全生产“五同时”教育、检查、危险作业、违章管理等内容、方法和要求。
5.3班组长安全教育应有教学大纲、学员名单、考试(或考核)记录。
6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
6.1工人变换工种(以人事部门调令为依据)时,必须进行变换工种教育,其程序为:
分公司内车间之间调动,进行车间、班组级教育;车间内班组之间调动,进行班组级教育,教育后填写《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卡》。
6.2变换工种人员安全教育的内容等同新职工安全教育的内容。
6.3变换工种人员按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后,凭教育卡领取个人防护用品,并将教育卡交各单位安全主管人员存档。
6.4同工种变换岗位,管理人员之间的变动不属于变换工种。
管理人员从非生产岗位调动到生产性质的岗位,要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6.5对工种不变、一人多机(岗)操作的人员,先由各车间审查同意,再通知各单位安全主管人员、设备、工艺等部门进行一人多机(岗)的安全、设备操作、工艺等培训,填写“一人多机(岗)安全教育登记卡”并签字,然后才能上岗。
6.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下简称“四新”)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由各职能部门或车间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安全主管人员配合,然后班组进行岗位教育,接受培训人员填写《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卡》,此卡车间教育一栏由主管部门填写,由车间收齐,及时反馈各单位安全主管人员。
各单位安全主管人员部对教育过程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单独建档,注明“四新”教育。
7职业健康教育
7.1职业健康教育分两种层次组织实施:
一是全员的职业健康教育,由各分公司、车间组织进行,每年一次;二是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由各单位安全主管人员组织进行,每年一次。
7.2全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内容为:
a)国家和行业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标准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
b)车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情况、排放浓度的变化情况、防治方法等。
c)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自我防护措施、应急救援办法和紧急处理程序。
7.3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内容为:
a)国家和行业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标准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
b)车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情况、排放浓度的变化情况、防治方法等。
c)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自我防护措施、应急救援办法和紧急处理程序。
d)本岗位职业健康的常识和案例。
7.4车间建立职业健康教育台帐,企管运营部负责检查。
7.5各单位安全主管人员建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卡片。
8复工安全教育
8.1工伤休工人员和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职工,本单位人事部门必须安排对其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对工伤休工人员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其他复工人员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复工人员须经安全教育后,方可安排工作。
8.2复工教育内容
a)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b)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c)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
d)对工伤复工者,分析、掌握事故的原因及防范的措施。
8.3复工教育后,填写《复工安全教育卡》,交本单位安全主管人员存档。
9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9.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我公司所涉及的特种作业及人员主要有:
a)电工作业。
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b)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含焊接工,切割工;
c)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含起重机械(含地操)司机,司索工
d)公司内机动车辆驾驶。
含在公司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e)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f)压力容器作业。
含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g)制冷作业。
含制冷设备操作工、维修工;
9.2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
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后,发给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含IC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年由原考核发证部门复审一次,经复审合格的,由复审单位签章、登记,予以确认。
9.3各单位安全主管人员负责建立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上报企管运营部,企管运营部负责按照规定的时间组织其参加培训或复审,并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含IC卡)。
操作者持证上岗。
10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安全教育
10.1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含新任干部)安全教育由公司人事培训部纳入年度职工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建档。
新任干部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0.2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含新任干部)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其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b)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c)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d)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e)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10.3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本领,包括:
a)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b)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
c)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d)典型事故案例。
10.4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11全员安全教育
11.1各级领导应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根据不同对象、层次,采取多种形式,如下发安全简报、举办安全板报展览、放映有关电影和录像、举办学习班等,对职工进行安全卫生知识更新教育,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素质。
11.2班组应结合公司及本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和当前事故通报等,每周应开展一次安全学习,作好记录,车间要每月抽查一次,并签字。
11.3对重大施工、检修等项目,在施工、检修前,应根据予先危险性分析提出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11.4各车间局部或全部集中休息超过一周的,应集中组织对休息人员进行收心安全教育,教育职工调整好身体和精神状态,为新一轮生产做好准备。
11.5各车间应将受教育人数、教育率及考试结果,及时报送安技部。
12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12.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资格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b)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c)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
d)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e)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f)重大危险源管理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