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措施清单模板.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4589515 上传时间:2022-12-07 格式:DOCX 页数:24 大小:19.1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瓦房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措施清单模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瓦房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措施清单模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瓦房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措施清单模板.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瓦房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措施清单模板.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瓦房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措施清单模板.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瓦房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措施清单模板.docx

《瓦房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措施清单模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瓦房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措施清单模板.docx(2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瓦房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措施清单模板.docx

瓦房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措施清单模板

附件:

**市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措施清单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委(党工委)、办事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为各项任务具体责任者,在表中不一一列出)

工作内容

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

市党委常委会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每两个月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传导和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

各部门严格按照《大连市**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管理办法》确定的工作职责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市直各单位

健全党政联合督查机制。

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党政联合督查,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约谈,约谈后仍未整改的,提交监察委问责。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考办、市纪监委

市直有关单位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政绩考核。

把污染攻坚战指标纳入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市考核办、生态环境分局

市直有关单位

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依法依规分类实施综合整治。

生态环境分局、市科技与工业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按各自职责负责

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行动计划,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全面排查废气排放重点行业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及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加大违法排污企业监督和处罚力度,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生态环境分局

市科技与工业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

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完善挥发性有机物管控制度体系建设,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控。

生态环境分局

市科技与工业信息化局、商务局

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目标责任管理,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例达到相关要求。

市发展与改革局、市科技与工业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分局、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

因地制宜扩大清洁能源使用量和使用比例,大力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市域高效一体化供热,推动实现清洁高效热源供热。

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原则,稳步推进清洁能源取暖。

有序推进重点用煤领域“煤改气”“煤改电”工程。

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市发展与改革局

市发展与改革局、市科技与工业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分局

强化散煤燃烧污染控制,控制散煤使用,加大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逐步取缔禁燃市内散煤销售网点,按全省统一部署全力淘汰燃煤小锅炉。

市科技与工业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逐步提高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应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汽车比例。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展与改革局、市财政局

以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整治为重点,统筹开展车、路、油治理和机动车船污染防治。

生态环境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淘汰老旧车辆。

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机动车排放标准实施进程,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及燃料油并轨。

市商务局、市发展与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开展燃料油品质专项整治行动。

加大车用汽柴油产品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

市商务局等

强化船舶大气污染防治,严格实施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排放标准,鼓励淘汰老旧船舶、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

生态环境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实施“扬尘五化”(即对象清单化、措施具体化、管控科技化、管理系统化和督查定期化)管控。

生态环境分局、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施工扬尘管控,施工工地以“六个百分百”为目标,加强扬尘管控。

控制城市道路扬尘污染,实施中心城市裸露地面绿化全覆盖工程。

推进散流体运输车辆封闭及苫盖。

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深入推进裸露地面整治;推行矿山物料、加工封闭式改造;强化物料堆场环境综合整治,控制城乡道路扬尘污染。

生态环境分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强化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收运储体系建设。

市农业农村局

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建设,建立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健全环保、气象部门联合会商预报机制,进一步提升科学预报预警能力。

开展臭氧监测预报。

生态环境分局

市气象局

持续提升环境空气重污染日的防范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

重污染期间,严格落实应急责任和管控措施,依法加强对污染企业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执法监管,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有效性。

生态环境分局

市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东风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调整工作,集中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市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等问题整治。

推进保护区内居民污水、垃圾治理

生态环境分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局

开展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市划定工作。

定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提高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饮用水全过程监管,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

定期监(检)测、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

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消除行动,根据《大连市实施河(库)长制工作方案》要求落实责任,加强对城市建成市已完成治理黑臭水体的检查及巡查力度,加强河道保洁、维护管理、再生水补给等,巩固治理成果,杜绝出现黑臭反弹现象。

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生态环境分局、市农业农村局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补齐污水处理能力短板,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杜绝设施停运、空转。

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分局

全面实施河(库)长制,健全河流保护管理机制,实行“一河一策”,削减污染负荷,降低纳污总量,保护河流自然生态,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

巩固已达标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确保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生态环境分局、市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行精准治理,加强农村污水分布式生态处理和乡镇污水厂站建设,保障达标排放。

生态环境分局

市农业农村局

实施河道清洁行动,开展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

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封堵、取缔违法入河排污口。

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开展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与评价。

市水务局

生态环境分局

全面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严格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

推进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

针对受污染农用地、污染地块,规范、有序开展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

生态环境分局

市科技与工业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开展垃圾污染分类,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加快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禁止直接焚烧和露天堆放生活垃圾。

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市发展与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商务局等

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强化产废企业监管。

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利用处置等违法犯罪活动。

生态环境分局、市公安局

三、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以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农厕改造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集中连片整治,建成一批美丽宜居乡村,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市农业农村局

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与改革局、市财政局

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实施化肥和农药零增长行动。

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

市农业农村局

四、加快实施生态修复

按要求,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立标工作。

加快实施生态修复,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市的保护与恢复。

有计划有步骤地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河流,强化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

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组织各部门对信访案件和反馈问题整改实施全面回头看,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一梳理、逐一整改,全力推进,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

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明确任务清单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生态环境分局

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严格环境保护监管执法

加强对燃煤锅炉执法检查,对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超标排放企业实施处罚,严厉打击各类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环境违法行为。

强化秸秆焚烧管控,进一步完善秸秆禁烧市、街道、村组三级网格责任制,春、秋两季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按照《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追责问责。

对国考河流断面上游排污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偷排、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

开展危险废物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生态环境分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

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加强舆论宣传,在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媒体及时报道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具体措施、进展情况和经验成效,及时披露公众关心的生态环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社会监督,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健全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加强环境教育,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培育普及生态文化。

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开展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开展绿色创建系列行动,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幼儿园)。

市委宣传部

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部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英语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