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濒危物种证明书.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4586721 上传时间:2022-12-07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9.0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非濒危物种证明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非濒危物种证明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非濒危物种证明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非濒危物种证明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非濒危物种证明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非濒危物种证明书.docx

《非濒危物种证明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非濒危物种证明书.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非濒危物种证明书.docx

非濒危物种证明书

非濒危物种证明书

非濒危物种证明书

篇一:

如何办理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许可证提问:

如何办理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许可证你好:

我在舟山市,请问:

办理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许可证到哪里办理,需提供哪些申请材料,提问者:

yuanwang2017-02-24答复:

您好~办理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许可证是在濒危管理办公室办理,需要的资料:

1、书面申请。

2、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野生动植物允许出口证明书》申请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批准文件。

出口非CITES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标本以及进出口国家濒管办授权各办事处直接核发《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范围的一些植物种标本只需提供国家或省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4、进出口合同或协议(进出口个人拥有所有权的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情况除外):

野生动植物允许出口证明书》申请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批准文件。

出口非CITES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标本以及进出口国家濒管办授权各办事处直接核发《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范围的一些植物种标本只需提供国家或省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4、进出口合同或协议(进出口个人拥有所有权的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情况除外)》规定豁免的《公约》附录I所列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须提交出口国或地区、再出口国或地区的《公约》管理机构签发的批准出口或再出口的相关证明文件。

?

出口《公约》附录I所列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豁免情形除外),或再出口《公约》附录I所列活体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须提交进口国或地区的《公约》管理机构签发的进口许可证复印件。

?

进口《公约》附录II、附录III所列野生动植物标本的,须提交出口国、再出口国或地区的《公约》管理机构签发的出口许可证复印件或再出口证明书复印件。

某些国家和地区经公约秘书处同意,代之以原产地证书或植物检疫证明书。

?

涉及与非《公约》缔约国间的《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进口、出口或再出口,按《公约》规定提交有关材料。

8、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商品编号商品名称最低税率普通税率出口税率增值税率消费税率计量监管单位条件篇二:

公约》附录I所列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须提交出口国或地区、再出口国或地区的《公约》管理机构签发的批准出口或再出口的相关证明文件。

?

出口《公约》附录I所列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豁免情形除外),或再出口《公约》附录I所列活体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须提交进口国或地区的《公约》管理机构签发的进口许可证复印件。

?

进口《公约》附录II、附录III所列野生动植物标本的,须提交出口国、再出口国或地区的《公约》管理机构签发的出口许可证复印件或再出口证明书复印件。

某些国家和地区经公约秘书处同意,代之以原产地

证书或植物检疫证明书。

?

涉及与非《公约》缔约国间的《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进口、出口或再出口,按《公约》规定提交有关材料。

8、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商品编号商品名称最低税率普通税率出口税率增值税率消费税率计量监管单位条件篇二》(简称CITES公约,我国是缔约成员国),要求各缔约国按照CITES公约规定警醒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贸易,一起到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达到可持续发展的木目的。

我国是野生动植物资源大国,资1981年4月8日CITES公约对我国生效以来,我国政府在国家林业部设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金福口管理办公室(简称“国家濒危办”),代表我国政府履行CITES公约,并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22个办事处。

勇士加快了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立法,先后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依法受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实施的进出口管理。

《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的精神在于管制而非完全禁止野生物的国际贸易,其用物种分级与许可证的方式,以达成野生物市场的永续利用性。

该公约管制国际贸易的物种,可归类成三项附录,附录一的物种为若再进行国际贸易会导致灭绝的动植物,明白规定禁止其国际性的交易;附录二的物种则为目前无灭绝危机,管制其国际贸易的物种,若仍面临贸易压力,族群量继续降低,则将其升级入附录一。

附录

三是各国视其国(本文来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依法受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实施的进出口管理。

《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的精神在于管制而非完全禁止野生物的国际贸易,其用物种分级与许可证的方式,以达成野生物市场的永续利用性。

该公约管制国际贸易的物种,可归类成三项附录,附录一的物种为若再进行国际贸易会导致灭绝的动植物,明白规定禁止其国际性的交易;附录二的物种则为目前无灭绝危机,管制其国际贸易的物种,若仍面临贸易压力,族群量继续降低,则将其升级入附录一。

附录

三是各国视其国(本文来自》附录I和附录II做出若干修订,并调整了一些物种的标准命名。

自2017年6月23日起生效。

(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公告,2017,年第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其他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加强野生动植物种进出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与海关总署于,,,,年,,月,,日联合通知,对实行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管理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种类、商品编码进行了公布,《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并于,,,,年,月,日起实施。

一、管理范围

(一)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管理范围的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的进出口包括进口、出口、再出口和从海上引进。

(二)对进出口货物包装说明中声称含有《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所列野生动植物成分的,按《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所列物种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三)《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所列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以一般贸易、无偿捐赠、无偿‎‎提供、旅客携带、交换、邮寄及其他各种方式进出口的,海关均按规定进行监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

珍贵动物是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

一、附录二中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珍稀植物是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的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和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

一、附录二中的野生植物。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保护的野生植物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

药用野生植物和城市园林、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的野生植物的保护,同时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六)含野生动物药材成分的中成药。

出口含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药材成分的中成药以及进出口含《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所列野生动物药材成分的中成药,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批准,由国家濒管办或其授权机构核发《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部分含野生动物药材成分的中成药名单见《请协助做好含野生动物药材成份中成药出口管理工作的函》(林函护字[1990]133号)附件。

其中,含犀牛角、虎骨成分的中成药禁止进出口。

进出口含《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所列野生植物成分的中成药,必须经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批准,由国家濒管办或其授权机构核发《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七)出口珍稀野禽、野味(整体或分割部分)及观赏野生动物(含标本),需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由国家濒管办或其授权的办事处核发《允许出口证明书》。

二、发证机关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及其授权签证的九个办事处负责签发《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简称“公约证明”)“公约证明”的管理范围:

用来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经营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中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成员国(地区)应履行保护义务的物种合法进出口的证明文件,是海关验放该类货物的重要依据。

具体指列入《公约》附录I和附录II的物种。

(二)、国家濒管办及北京、天津、上海、成都、福州、广州六个办事处可以签发《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公约证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简称“非公约证明”)。

“非公约证明”用来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经营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中属于我国自主规定管理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合法进出口的证明文件,是海关验放该类货物的重要依据。

具体是指列入CITES《公约》附录?

中属于我国自主规定管理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三)、昆明、哈尔滨、沈阳三个办事处仅限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非公约证明”)。

(四)《物种证明》的发证机关《物种证明》适用于未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的动植物物种的进出口,以及列入《目录》的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植物物种的进口。

国家濒管办授权签发《非物种证明》的单位详见《关于统一使用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函》(濒办字[1999]9号)的附件二,有,,个办事处可以签发,昆明办事处管辖云南省、贵州省。

三、验放规定篇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其他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加强野生动植物种进出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与海关总署于,,,,年,,月,,日联合通知,对实行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管理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种类、商品编码进行了公布,《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并于,,,,年,月,日起实施。

一、管理范围

(一)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管理范围的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的进出口包括进口、出口、再出口和从海上引进。

(二)对进出口货物包装说明中声称含有《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所列野生动植物成分的,按《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所列物种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三)《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所列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以一般贸易、无偿捐赠、无偿提供、旅客携带、交换、邮寄及其他各种方式进出口的,海关均按规定进行监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

珍贵动物是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

一、附录二中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珍稀植物是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的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和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

一、附录二中的野生植物。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保护的野生植物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

药用野生植物和城市园林、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的野生植物的保护,同时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六)含野生动物药材成分的中成药。

出口含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药材成分的中成药以及进出口含《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所列野生动物药材成分的中成药,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批准,由国家濒管办或其授权机构核发《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部分含野生动物药材成分的中成药名单见《请协助做好含野生动物药材成份中成药出口管理工作的函》(林函护字[1990]133号)附件。

其中,含犀牛角、虎骨成分的中成药禁止进出口。

进出口含《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所列野生植物成分的中成药,必须经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批准,由国家濒管办或其授权机构核发《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七)出口珍稀野禽、野味(整体或分割部分)及观赏野生动物(含标本),需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由国家濒管办或其授权的办事处核发《允许出口证明书》。

二、发证机关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及其授权签证的九个办事处负责签发《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简称“公约证

明”)“公约证明”的管理范围:

用来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经营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中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成员国(地区)应履行保护义务的物种合法进出口的证明文件,是海关验放该类货物的重要依据。

具体指列入《公约》附录I和附录II的物种。

(二)、国家濒管办及北京、天津、上海、成都、福州、广州六个办事处可以签发《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公约证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简称“非公约证明”)。

“非公约证明”用来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经营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中属于我国自主规定管理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合法进出口的证明文件,是海关验放该类货物的重要依据。

具体是指列入CITES《公约》附录?

中属于我国自主规定管理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三)、昆明、哈尔滨、沈阳三个办事处仅限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

出口管理办公室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非公约证明”)。

(四)《物种证明》的发证机关《物种证明》适用于未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的动植物物种的进出口,以及列入《目录》的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植物物种的进口。

国家濒管办授权签发《非物种证明》的单位详见《关于统一使用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函》(濒办字[1999]9号)的附件二,有,,个办事处可以签发,昆明办事处管辖云南省、贵州省。

三、验放规定篇三》2(入境法检货物在办理报检、通关手续后,货主或其代理人应()。

A(及时与检验检疫机构的施检部门联系验货事宜B(等待检验检疫机构的施检部门联系验货事宜C(不需检验检疫即可销售或使用D(发现问题后及时与检验检疫机构联系验货事宜3(1932年底,国民政府立法院通过()。

A(《商品检验法》B(《食品检验法》C(《食品卫生法》D(《进出口商品检疫法》4(出境货物通关单的有效期,一般商品为()天;植物和植物产品为()鲜活类货物为()天。

A(30,14,7B(30,21,14C(60,21,7D(60,21,145(汉译英:

商品检验法》B(《食品检验法》C(《食品卫生法》D(《进出口商品检疫法》4(出境货物通关单的有效期,一般商品为()天;植物和植物产品为()鲜活类货物为()天。

A(30,14,7B(30,21,14C(60,21,7D(60,21,145(汉译英》的“贸易方式”一栏应填写()。

34(DA.一般贸易B(外商投资C(来料加工D(进料加工16(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境货物的工作程序一般是()。

A(受理报检一签证放行一检验检疫一合格评定B(受理报检一检验检疫一合格评定一签证放行C(检验检疫一合格评定一受理报检一签证放行D(检验检疫一受理报检一签证放行一合格评定17(某公司从英国进口一批纸箱包装的水果罐头,报检时不需要提供的单据是()。

A(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B(产地证书C(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D(出口商出具的无木质包装证明18(《报检员证》的有效期为2年,期满之日前()天,报检员应向发证检验检疫机构提出审核申请,同时提交审核申请书。

A(15B(20C(30D(6019(法定检验检疫的入境货物,海关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验放。

A(最终销售地B(收货人所在地C(最终使用地D(报关地20(检验检疫机构对代理报检单位实行年度审核制度。

代理报检单位应当在每年()前向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年度审核,并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审报告书》。

A(12月31日B(6月30日C(3月31日D(1月31日21(英译汉:

报检员证》的有效期为2年,期满之日前()天,报检员应向发证检验检疫机构提出审核申请,同时提交审核申请书。

30D(6019(法定检验检疫的入境货物,海关凭()检验检疫机‎‎A(15B(20C(

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验放。

A(最终销售地B(收货人所在地C(最终使用地D(报关地20(检验检疫机构对代理报检单位实行年度审核制度。

代理报检单位应当在每年()前向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年度审核,并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审报告书》。

A(12月31日B(6月30日C(3月31日D(1月31日21(英译汉》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或代表不承担因依法签发关于本申请的行政许可文件或依法出具其它有关文件、材料而产生的任何经济责任。

篇五:

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或代表不承担因依法签发关于本申请的行政许可文件或依法出具其它有关文件、材料而产生的任何经济责任。

篇五》、《薰蒸证书》、《原产地证书》等;

二、国内收货人或其代理人需提供以下相关单据:

薰蒸证书》、《原产地证书》等;

二、国内收货人或其代理人需提供以下相关单据》或来料/进料加工手册及付汇证明等;

3、提货单:

S/O,进口国际海运运单;

4、官方证明:

涉及国际濒危动植保护、环境保护、病虫害、限制进出口、安全认证类商品允许进口的相关批文;如:

《非濒危物种证明》、《国家环保总局批准证书》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英语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