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8.5.8-2016仓库管理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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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8.5.8-2016仓库管理规范.doc

仓库管理规范

文件编号

版本号

修改号

QD8.5.11-2016

A

0

1目的

规定了物资的验收入库、保管、发放、退料、物料账务处理、6S管理等仓库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仓库(原材料区域、成品区域、化工物资区域和不合格品库)管理、检查与监督。

对于不合格品库,还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3定义

4权责

4.1仓库保管员负责物资(含不合格品)的收发料、保管、退料,安全库存提示、物料账务(单据、台账、报表)及仓库的安全工作。

4.2仓库主管负责对仓库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4.3采购员负责物资的进货通知、入库和供方不合格品的退货。

4.4品质部负责进货检验以及在制品、成品和出厂的检验。

4.5物流员负责成品的发货通知。

4.6财务负责仓库业务操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5作业内容

5.1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按《标识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和《产品防护交付控制程序》执行,并按《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物资的收发料、退料、日常管理。

5.2物资的入库管理

5.3.1经由检验员检验合格或判定让步接收的物资方可入库。

物资入库时,仓管员应采用合理的计量单位,根据零部件的实际情况,通过全数点收、抽样点收的方式进行数量验收。

仓管员填写《原材料入库单》,确保物资的数量、型号、规格填写准确规

范,并由采购员签字。

若发现物资经检验不合格且未办理《不合格品处理单》,或物资的数量短缺超过规定损耗而办理入库手续时,仓管员应以口头和书面方式在4小时内反馈给部门主管和采购员,在处理完毕前物资不得入库和动用。

5.3.2所有未入库物资以及出库后因各种原因须重新入库的物资,均应经检验合格或办理《不合格品处理单》或《让步接收处理单》方可开具《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仓管员凭检验员签过字的《进货检验通知单》,必要时附《不合格品处理单》验收入库。

5.3.3成品在经品质部检验合格后,由各生产车间班组长填写《成品入库单》送成品库签收入库,检验员在成品入库单上签字。

《成品入库单》应同时报送一份财务部。

5.4物资保管

5.4.1仓库保管员应按要求做好物资的收发存台账,填写《查存卡》,对在库物资作好标识并正确区分物资的批次,保证账、卡、物相符。

5.4.2在库物资必须合理存放,科学养护,保证物资质量和数量,确保使用价值。

5.4.3库存物资的保存期限按以下规定实施:

5.4.4凡供应商对外购物资有保质期要求的,按其保质期要求执行。

仓库保管员在每月进行盘点时要检查是否超期,若发现超期应剔出隔离,并填写送检单,转交品质部复检。

5.4.5对供应商未规定保存期限的物资,其质量保存期限按下表实施。

物料名称

内容

保存期限

金属件(非焊接类)含塑料件带金属嵌件

镀层易氧化,生锈

12个月

金属件(焊接类)含塑料件带金属嵌件

镀层易氧化,可焊性差

6个月

塑料件(无嵌件)

灰尘,形变,是否有工程更改

24个月

胶贴,背贴

不干胶粘性易变差

6个月

金属振动膜片,质量片

生锈,镀层剥落,发暗色

6个月

纸质包装箱,托盘

受潮强度降低、干燥纸质变脆

12个月

胶水

颜色变化,粘接力差

按供方保质期要求

其余物资

生锈、腐蚀、霉变、受潮、老化等

12个月

仓库保管员对以上物资在每月进行盘点时要检查是否超期,若发现超期应剔出隔离,并按以下要求实施:

a.检查是否为呆滞物资,若发现是呆滞物资,应在物资台帐上予以标注,并对物资挂上“呆滞物资”的标识。

当需领用时,仓库保管员应填写《进货检验通知单》提请重新检验,检验合格方可领用。

b.若不是呆滞物资,则应在24小时内填写进货检验通知单提请重新检验。

c.每年年底仓库保管员应对库存进行清查,对“呆滞物资”开具清单提请技术部处理,技术部应在一周的时间内作出留存或作废的判定,并通知相关部门。

d.库存物资保存时间表应每年更新一次。

5.4.6对5.4.5所规定的超期贮存物资,其复检流程如下:

a.由保管员注明物资的生产日期或进库日期以及保存期限,进货检验通知品质部;

b.品质部根据需要,确定重新检验的检验项目;

c.品质部根据检测的要求对物资重新进行检验,若检验合格则物资按上表规定的保存期限继续保存,并监督仓库,是否按“先进先出”(FIFO)和《安全库存管理规定》的原则进行物资的发放;若检验不合格,则由仓库保管员填写《报废申请单》经品质部检验确认,提请总经理批准报废。

5.4.7仓库保管员应经常巡查仓库存放的各类物资,若发现有生锈、腐蚀、变质、破损等失效现象的,也应隔离并提请品质部处理。

5.4.8不同品种、规格、型号、等级的物资,应分门别类摆放整齐,做到存放合理、库容整洁、便于清点和存取,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5.4.9严格将呆滞、报废、账外物资与正常保管的物资分开堆放,分类登记。

5.4.10充分利用仓库的体积与面积,使有限的仓库能存放尽可能多的物资。

5.4.11采购员和仓库保管员应及时跟踪、反馈物资库存情况,确保物资齐备配套。

5.5物资发放应遵循以下要求

5.5.1严格执行“先进先出、先旧后新”的原则,确保车间使用的物料批次连续、稳定和可追溯。

5.5.2严格执行限额发料制度:

车间主管根据生产计划、限额领料单开具领料单,车间领料员凭车间主任签字的领料单每日定时领料,要求物资型号、规格填写完整正确,请领数合理,仓管员据实发料,填写实发数并在领料单签字。

做到以上手续齐全、按单发料,并保证做到及时按数发放。

领料单一联车间保存,一联仓库记账,一联交财务部。

5.5.3对“委外加工”的物资,须凭《领料单》发料,并在委外加工物资入库后开具委外加工《入库单》办理清账手续。

5.5.4凡实行以旧换新的物资,须交回旧物后方能发料,如刀片、硅胶壳、漆包线轴及锡轴、烙铁头、针筒针头等。

5.5.5无车间主管以上领导签字的领料单一律不能领料,仓管员无权私自将仓库物资领出或借出;如有紧急或特殊情况,应经领料部门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所借物资应在1个工作日内归还或办理领料手续。

工装、模具不允许外借,使用部门领用时办理领料手续,使用完毕,由工装管理员检验合格认定后归还入库。

5.5.6成品发货应由销售部开具《发货单》,由保管员按《发货单》发货。

5.6物资的退料

5.6.1由于计划或项目的变更、物资质量或规格型号的差错等原因引起的生产余料,原领料部门应及时开具红字《领料单》,办理退库手续。

不合格物资需退供应商的,定期开具红字《原材料入库单》办理退供应商手续。

5.6.2退库物资须由退料部门列出清单,经检验判定后按类入库。

5.6.3对本月期末剩余的生产专用材料,应办理“倒冲退库”手续红字填写《领料单》或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5.6.4对于质量问题引起的客户退货,仓库应红字填写《产成品出库单》入库,同时红字填写《产成品入库单》退生产部门,联合品质部、技术部进行分析改进和处理。

5.7物资账务处理

5.7.1在库物资的账务应准确、齐全,所有红字单据也应及时准确填报,及时输入仓库管理软件系统,有关报表应正确及时上报财务相关部门。

5.7.2库内物资和凭证、账册报表应日清月结;每月对在库物资进行盘点;年终对在库物资进行总盘点,确保账、卡、物三相符。

5.7.3无论盘盈或盘亏,仓管员应及时报部门主管和分管领导,并经总经理批准后送财务部作财务处理。

若因仓管员的责任发生在库物资短少,应追究其责任。

5.7.4结合年终物资总盘点,合理处理物资盈亏;妥善保管各种原始凭证。

5.8仓库安全防范

5.8.1仓库重地严禁吸烟,严禁外来人员以及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人员擅自进入仓库。

仓库保管员有权制止无关人员擅自进入仓库。

5.8.2仓库保管员应在离开仓库时关锁好仓库门窗,切断电源。

5.8.3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5.9仓库6S管理

物资按指定标识进行放置,账外物资及时清理出仓库。

仓库按规定定期对仓库进行清扫、清洁。

严格按规定标准作业。

5.10仓库报废品处理

仓库对已批准报废的物资每月月底进行汇总,并上报行政人事部。

由行政人事部卖掉废品,并报给财务部。

5.11化学物品管理规定

5.11.1化学物品应专库放置,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储存;

5.11.2化学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量入为出的管理制度,应限量储存;

5.11.3设置相应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报警、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

5.11.4搬运时应小心轻装轻放,不得损坏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5.11.5化学品入库后,应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应及时处理;

5.11.6易燃易爆物品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和设立安全警示牌和警句,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

6、相关文件化信息

QD8.5.1-2016《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规范》

QD8.5.6-2016《标识可追溯性控制规范》

QD8.5.7-2016《顾客供方财产管理规范》

QD8.5.10-2016《防护控制规范》

QD8.7.1-2016《不合格控制规范》

QD7.1.5-01-201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QR8.5.4-01《最低最高安全库存量》

7、修改栏

序号

页码

修改内容

修改日期

实施日期

批准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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