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工作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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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工作分析
一、投标的组织
进行工程投标,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投标的全部活动过程加以组织和管理。
实践证明,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内行的投标班子是投标获得成功的根本保证。
当前,我国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国际经济的基本特点是市场经济。
尽管各国社会制度有所不同,但是,市场经济都是以供求关系为核心。
占领市场首先依靠竞争,而招标投标是市场竞争最普遍、最常见的行之有效的方式。
在工程承包招标投标竞争中,对于业主来说,招标就是择优。
由于工程的性质和业主的评价标准的不同,择优可能有不同的侧重面,但一般包含如下4个主要方面:
(1)较低的价格;
(2)先进的技术;
(3)优良的质量;
(4)较短的工期。
业主通过招标,从众多的投标者中进行评选,既要从其突出的侧面进行衡量,又要综合考虑上述4个方面的优劣,最后确定中标者。
对于承包商来说,参加投标就如同参加一场赛事竞争。
因为,它关系到企业的兴衰存亡。
这场赛事不仅比报价的高低,而且比技术、经验、实力和信誉。
特别是当前国际承包市场上,工程越来越多的是技术密集型项目,势必要给承包商带来两方面的挑战,一方面是技术上的挑战,要求承包商具有先进的科学技术,能够完成高、新、尖、难工程;另一方面是管理上的挑战,要求承包商具有现代先进的组织管理水平,能够以较低价中标,靠管理和索赔获利。
为迎接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挑战,在竞争中取胜,承包商的投标班子应该由如下三种类型的人才组成:
一是经营管理类人才;二是技术专业类人才;三是商务金融类人才。
所谓经营管理类人才,是指专门从事工程承包经营管理、制定和贯彻经营方针与规划,负责工作的全面筹划和安排具有决策水平的人才。
为此,这类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知识渊博、视野广阔。
经营管理类人员必须在经营管理领域有造诣,对其他相关学科也应有相当知识水平。
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地、系统地观察和分析问题。
(2)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该类人员应了解我国,乃至国际上的有关的法律和国际惯例,并对开展投标业务所应遵循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充分的了解。
同时,丰富的阅历和实际工作经验可以使投标人员具有较强的预测能力和应变能力,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预测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必须勇于开拓,具有较强的思维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渊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只有和较强的思维能力结合,才能保证经营管理人员对各种问题进行综合、概括、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此外,该类人员还应具备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积极参加有关的社会活动,扩大信息交流,不断地吸收投标业务工作所必需的新知识和情报。
(4)掌握一套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手段,诸如科学的调查、统计、分析、预测的方法。
所谓专业技术人才,主要是指工程设计及施工中的各类技术人员,诸如建筑师、土木工程师、电气工程师、机械工程师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他们应拥有本学科最新的专业知识,具备熟练的实际操作能力,以便在投标时能从本公司的实际技术水平出发,考虑各项专业实施方案。
所谓商务金融类人才,是指从事金融、贸易、税法、保险、采购、保函。
索赔等专业知识方面人才。
财务人员要懂税收、保险、涉外财会。
外汇管理和结算等方面的知识。
以上是对投标班子三类人员个体素质的基本要求。
一个投标班子仅仅做到个体素质良好,往往是不够的,还需要各方的共同参与,协同作战,充分发挥群体的力量。
除上述关于投标班子的组成和要求外,一个公司还需注意:
保持投标班子成员的相对稳定,不断提高其素质和水平,对于提高投标的竞争力至关紧要;同时,逐步采用或开发有关投标报价的软件,使投标报价工作更加快速、准确。
如果是国际工程 (包含境内涉外工程,投标,则应配备懂得专业和合同管理的翻译人员。
投标的决策
一、投标决策的含义
承包商通过投标取得项目,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
但是,作为承包商来说,并不是每标必投,这里有个投标决策的问题。
所谓投标决策,包括三方面内容:
其一,针对项目招标是投标,或是不投标;其二,倘若去投标,是投什么性质的标;其三,投标中如何采用以长制短,以优胜劣的策略和技巧。
投标决策的正确与否,关系到能否中标和中标后的效益;关系到施工企业的发展前景和职工的经济利益。
因此,企业的决策班子必须充分认识到投标决策的重要意义,把这一工作摆在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上。
二、投标决策阶段的划分
投标决策可以分为两阶段进行。
这两阶段就是投标决策的前期阶段和投标决策的后期阶段。
投标决策的前期阶段必须在购买投标人资格预审资料前后完成。
决策的主要依据是招标广告,以及公司对招标工程、业主的情况的调研和了解的程度,如果是国际工程,还包括对工程所在国和工程所在地的调研和了解的程度。
前期阶段必须对投标与否做出论证。
通常情况下,下列招标项目应放弃投标:
(1)本施工企业主管和兼营能力之外的项目;
(2)工程规模、技术要求超过本施工企业技术等级的项目;
(3)本施工企业生产任务饱满,而招标工程的盈利水平较低或风险较大的项目;
(4)本施工企业技术等级、信誉、施工水平明显不如竞争对手的项目。
如果决定投标,即进入投标决策的后期阶段,它是指从申报资格预审至投标报价 (封送投标书)前完成的决策研究阶段。
主要研究倘若去投标,是投什么性质的标,以及在投标中采取的策略问题。
按性质分,投标有风险标和保险标;按效益分,投标有盈利标、保本标和亏损标。
风险标:
明知工程承包难度大、风险大,且技术、设备、资金上都有未解决的伯题,但由于队伍窝工,或因为工程盈利丰厚,或为了开拓新技术领域而决定参加投标,同时设法解决存在的问题,即是风险标。
投标后,如问题解决的好,可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可锻练出一支好的施工队伍,使企业更上一层楼;解决的不好,企业的信誉、效益就会受到损害,严重者可能导致企业亏损以至破产。
因此,投风险标必须审慎从事。
保险标:
对可以预见的情况从技术、设备、资金等重大问题都有了解决的对策之后再投标,谓之保险标。
企业经济实力较弱,经不起失误的打击,则往往投保险标。
当前,我国施工企业多数都愿意投保险标,特别是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投保险标。
盈利标:
如果招标工程既是本企业的强项,又是竞争对手的弱项;或建设单位意向明确;或本企业任务饱满,利润丰厚,才考虑让企业超负荷运转时,此种情况下的投标,称投盈利标。
保本标:
当企业无后继工程,或已经出现部分窝工,必须争取中标。
但招标的工程项目本企业又无优势可言,竞争对手又多,此时,就是投保本标,至多投薄利标。
亏损标:
亏损标是一种非常手段,一般是在下列情况下采用,即:
本企业已大量窝工,严重亏损,若中标后至少可以使部分人工、机械运转,减少亏损;或者为在对手林立的竞
争中夺得头标,不惜血本压低标价;或是为了在本企业一统天下的地盘里,为挤跨企图插足的竞争对手;或为打入新市场,取得拓宽市扬的立足点而压低标价。
以上这些,虽然是不正常的,但在激烈的竞争中有时也这样做。
三、影响投标决策的因素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工程投标决策研究就是知己知彼的研究。
这个 "己"就是影响投标决策的主观因素,"彼"就是影响投标决策的客观因素。
投标或是弃标,首先 取决于投标单位的实力。
实力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一)技术方面的实力
(1)有精通本行业的估算师、建筑师、工程师、会计师和管理专家组成的组织机构。
(2)有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专业特长,能解决技术难度大和各类工程施工中的技术难题的能力。
(3)有国内外与招标项目同类型工程的施工经验。
(4)有一定技术实力的合作伙伴,如实力强的分包商、合营伙伴和代理人。
(二)经济方面的实力
(1)具有塾付资金的能力。
如预付款是多少?
在什么条件下拿到预付款?
应注意国际上,有的业主要求"带资承包工程"、"实物支付工程",根本没有预付款。
所谓"带资承包工程",是指工程由承包商筹资兴建,从建设中期或建成后某一时期开始,业主分批偿还承包商的投资及利息,但有时这种利率低于银行贷款利息。
承包这种工程时,承包商需投入大部分工程项目建设投资,而不止是一般承包所需的少量流动资金。
所谓 "实物支付工程",是指有的发包方用该国滞销的农产品、矿产品折价支付工程款,而承包商推销上述物资而谋求利润将存在一定难度。
因此,遇上这种项目须要慎重对待。
(2)具有一定的固定资产和机具设备及其投入所需的资金。
大型施工机械的投入,不可能一次摊销。
因此,新增施工机械将会占用一定资金。
另外,为完成项目必须要有一批周转材料,如模板、脚手架等,这也是占用资金的组成部分。
(3)具有一定的资金周转用来支付施工用款。
因为,对已完成的工程量需要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并经过一定手续、一定的时间后才能将工程款拨入。
(4)承担国际工程尚须筹集承包工程所需外汇。
(5)具有支付各种担保的能力。
承包国内工程需要担保。
承包国际工程更需要担保,不仅担保的形式多种多样,而且费用也较高,诸如投标保函(或担保)、履约保函(或担保)、预付款保函 (或担保)、缺陷责任期保函 (或担保)等等。
(6)具有支付各种纳税和保险的能力。
尤其在国际工程中,税种繁多,税率也高;诸如关税、进口调节税、营业税、印花税、所得税、建筑税、排污税以及临时进入机械押金等等。
(7)由于不可抗力带来的风险。
即使是属于业主的风险,承包商也会有损失;如果不属于业主的风险,则承包商损失更大,要有财力承担不可抗力带来的风险。
(8)承担国际工程往往需要重金聘请有丰富经验或有较高地位的代理人,以及其他"佣金",也需要承包商具有这方面的支付能力。
(三)管理方面的实力
建筑承包市场属于买方市场,承包工程的合同价恪由作为买方的发包方起支配作用。
承包商为打开承包工程的局面,应以低报价甚至低利润取胜。
为此,承包商必须在成本控制上下功夫,向管理要效益。
如缩短工期,进行定额管理,辅以奖罚办法,减少管理人员,工人一专多能,节约材料,采用先进的施工方法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特别是要有"重质量"、"重合同"的意识,并有相应的切实可行的措施。
(四)信誉方面的实力
承包商一定要有良好的信誉,这是投标中标的一条重要标准。
要建立良好的信誉,就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或按国际惯例办事,同时,认真履约,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工期和质量,而且,各方面的实力雄厚。
四、决定投标或弃标的因素及情况
(一)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情况
业主的合法地位、支付能力、履约信誉;监理工程师处理问题的公正性、合理性等,也是投标决策的影响因素。
(二)竞争对手和竞争形势的分析
是否投标,应注意竞争对手的实力、优势及投标环境的优劣情况。
另外,竞争对手的在建工程情况也十分重要。
如果对手的在建工程即将完工,可能急于获得新承包项目心切,投标报价不会很高;如果对手在建工程规模大、时间长,如仍参加投标,则标价可能很高。
从总的竞争形势来看,大型工程的承包公司技术水平高,善于管理大型复杂工程,其适应性强,可以承包大量工程;中小型工程由中小型工程公司或当地的工程公司承包可能性大。
因为,当地中小型公司在当地有自己熟悉的材料、劳力供应渠道;管理人员相对比较少;有自己惯用的特殊施工方法等优势。
(三)法律、法规的情况
对于国内工程承包,自然适用本国的法律和法规。
而且,其法制环境基本相同。
因为,我国的法律、法规具有统一或基本统一的特点。
如果是国际工程承包,则有一个法律适用问题。
法律适用的原则有5条:
(1)强制适用工程所在地法的原则;
(2)意思自治原则;
(3)最密切联系原则;
(4)适用国际惯例原则;
(5)国际法效力优于国内法效力的原则。
其中,所谓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指把与投标或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因素作为客观标志,并以此作为确定准据法的依据。
"至于最密切联系因素,在国际上主要有投标或合同签订地法、合同履行地法、法事人国籍所属国的法律、债务人住所地法律、标的物所在地法律、管理合同争议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法律等。
事实上,多数国家是以上述诸因素中的一种因素为主,结合其他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如我国规定:
"工程承包合同,适用工程所在地法律。
"(详见1987年10月19日,我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涉外经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答>)
如很多国家规定,外国承包商或公司在本国承包工程,必须同当地的公司成立联营体才能承包该国的工程。
因此,我们对合作伙伴需作必要的分析,具体来说是对合作者的信誉、资历、技术水平、资金、债权与债务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然后再决定投标还是弃标。
又如外汇管制情况。
外汇管制关系到承包公司能否将在当地所获外汇收益转移回国的问题。
目前,各国管制法规不一,有的规定:
可以自由兑换、汇出,基本上无任何管制;有的规定,则有一定限制,必须履行一定的审批手续;有的规定,外国公司不能将全部利润汇出,而是在缴纳所得税后其剩余部分的50%可兑换成自由外汇汇出,其余50%只能在当地用作扩大再生产或再投资。
这是在该类国家承包工程必须注意的"亏汇"问题。
(四)风险问题
在国内承包工程,其风险相对要小一些,对国际承包工程则风险要大得多,有关风险因素及其管理详见第六章第三节。
投标与否,要考虑的因素很多,需要投标人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系统地积累资料,并作出全面的分析,才能使投标作出正确决策。
决定投标与否,更重要的是它的效益性。
投标人应对承包工程的成本、利润进行预测和分析,以供投标决策之用。
投标的技巧
投标技巧研究,其实质是在保证工程质量与工期条件下,寻求一个好的报价的技巧问题。
承包商为了中标并获得期望的效益,投标程序全过程几乎都要研究投标报价技巧问题。
如果以投标程序中的开标为界,可将投标的技巧研究分为两阶段,即开标前的技巧研究和开标至签订合同时的技巧研究。
一、开标前的投标技巧研究
(一)不平衡报价
不平衡报价,指在总价基本确定的前提下,如何调整内部各个子项的报价,以期既不影响总报价,又在中标后可以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
通常采用的不平衡报价有下列几种情况:
(1)对能早期结帐收回工程款的项目(如土方、基础等)的单价可报以较高价,以利于资金周转;对后期项目(如装饰、电气设备安装等)单价可适当降低。
(2)估计今后工程量可能增加的项目,其单价可提高,而工程量可能减少的项目,其单价可降低。
但上述两点要统筹考虑。
对于工程量有错误的早期工程,如不可能完成工程量表中的数量,则不能盲目抬高单价,需要具体分析后再确定。
(3)图纸内容不明确或有错误,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其单价可提高;而工程内容不明确的,其单价可降低。
(4)没有工程量只填报单价的项目(如疏浚工程中的开挖淤泥工作等),其单价宜高。
这样,既不影响总的投标报价,又可多获利。
(5)对于暂定项目,其实施的可能性大的项目,价格可定高价;估计该工程不一定实施的可定低价。
(二)零星用工 (计日工)一般可稍高于工程单价中的工资单价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零星用工不属于承包总价的范围,发生时实报实销,也可多获利。
(三)多方案报价法
若业主拟定的合同要求过于苛刻,为使业主修改合同要求,可提出两个报价,并阐明,按原合同要求规定,投标报价为某一数值;倘若合同要求作某些修改,可降低报价一定百分比,以此来吸引对方。
另外一种情况,是自己的技术和设备满足不了原设计的要求,但在修改设计以适应自己的施工能力的前提下仍希望中标,于是可以报一个按原设计施工的投标报价 (投高标);另一个按修改设计施工的比原设计的标价低得多的投标报价,以诱导业主。
(四)突然袭击法
由于投标竞争激烈,为迷惑对方,有意泄露一些假情报,如不打算参加投标,或准备投高标,表现出无利可图不干等假象,到投标截止之前几个小时,突然前往投标,并压低投标价,从而使对手措手不及而败北。
(五)低投标价夺标法
此种方法是非常情况下采用的非常手段;比如企业大量窝工,为减少亏损;或为打入某一建筑市场;或为挤走竞争对手保住自己的地盘,于是制定了严重亏损标,力争夺标。
若企业无经济实力,信誉不佳,此法也不定会奏效。
(六)联保法
一家实力不足,联合其他企业分别进行投标。
无论谁家中标,都联合进行施工。
二、开标后的投标技巧研究
投标人通过公开开标这一程序可以得知众多投标人的报价。
但低价并不一定中标,需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反复译审,经过议标谈判,方能确定中标人。
若投标人利用议标谈判施展竞争手段,就可以变自己的投标书的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大大提高获胜机会。
议标谈判,通常是选z~3家条件较优者进行谈判。
招标人可分别向他们发出通知进行议标谈判。
从招标的原则来看,投标人在标书有效期内,是不能修改其报价的。
但是,某些议标谈判可以例外。
在议标谈判中的投标技巧主要有:
(一)降低投标价格
投标价格不是中标的唯一因素,但却是中标的关键性因素。
在议标中,投标者适时提出降价要求是议标的主要手段。
需要注意的是:
其一,要摸清招标人的意图,在得到其希望降低标价的暗示后,再提出降价的要求。
因为,有些国家的政府关于招标的法规申规定,已投出的投标书不得改动任何文字。
若有改动,投标即告无效。
其二,降低投标价要适当,不得损害投标人自己的利益。
降低投标价格可从以下三方面入手,即降低投标利润、降低经营管理费和设定降价系数。
投标利润的确定,既要围绕争取最大未来收益这个目标而定立,又要考虑申标率和竞争人数因素的影响。
通常,投标人准备两个价格,即准备了应付一般情况的适中价格,又同时准备了应付竞争特殊环境需要的替代价格,它是通过调整报价利润所得出的总报价。
两价格中,后者可以低于前者,也可以高于前者。
如果需要降低投标报价,即可采用低于适中价格,便利润减少以降低投标报价。
经营管理费,应该作为间接成本进行计算。
为了竞争的需要,也可以降低这部分费用。
降低系数,是指投标人在投标作价时,预先考虑一个未来可能降价的系数。
如果开标后需要降价竞争,就可以参照这个系数进行降价;如果竞争局面对投标人有利,则不必降价。
(二)补充投标优惠条件
除中标的关键性因素——价格外,在议标谈判的技巧中,还可以考虑其他许多重要因素,如缩短工期,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支付条件要求,提出新技术和新设计方案,以及提供补充物资和设备等,以此优惠条件争取得到招标人的赞许,争取中标。
投标过程
投标过程是指从填写资格预审调查表开始,到将正式投标文件送交业主为止所进行的全部工作。
这一阶段工作量很大,时间紧迫,一般需要完成下列各项工作:
(1)填写资格预审调查表,申报资格预审。
(2)购买招标文件 (当资格预审通过后)。
(3)组织投标班子。
(4)进行投标前调查与现场考察。
(5)选择咨询单位及雇用代理人。
(6)分析招标文件,校核工程量,编制施工规划。
(7)工程估价,确定利润方针,计算和确定报价。
(8)编制投标文件。
(9)办理投标保函。
(10)递送投标文件。
下面分别介绍投标过程中的各个步骤。
一、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能否通过是承包商投标过程中的第一关。
有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内容以及资格预审评定的例子在第三章中已有详细介绍。
这里仅就承包商申报资格预审时注意的事项作一介绍。
首先要注意在平时即将一般资格预审的有关资料准备齐全,最好全部储存在计算机内,到针对某个项目填写资格预审调查表时,再将有关资料调出来,并加以补充完善。
如果平时不准备资料,完全靠临时填写,则往往会达不到业主要求而失去机会。
其次要在填表时加强分析,即是要针对工程特点,下功夫填好重点部位,特别是要反映出本公司的施工经验、施工水平和施工组织能力。
这往往是业主考虑的重点。
第三是在前述的投标决策阶段,研究并确定今后本公司发展的地区和项目时,注意收集信息,如果有合适的项目,及早动手作资格预审的申请准备。
可以参照第三章介绍的亚洲开发银行的评分办法给自己公司评分。
这样可以及早发现问题。
如果发现某个方面的缺陷 (如资金、技术水平、经验年限等)不是本公司自身可以解决者,则应考虑寻找适宜的伙伴,组成联营体来参加资格预审。
第四是作好递交资格预审调查表后的跟踪工作,如果是国外工程可通过当地分公司或代理人,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补充资料。
二、投标前的调查与现场考察
这是投标前极其重要的一步准备工作。
如果在前述的投标决策阶段对拟去的地区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调查研究,则拿到招标文件后就只需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调查了。
否则,应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
如果是去国外投标,拿到招标文件后再进行调研,则时间是很紧迫的。
现场考察主要指的是去工地现场进行考察,招标单位一般在招标文件中要注明现场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在文件发出后就应安排投标者进行现场考察的准备工作。
施工现场考察是投标者必须经过的投标程序。
按照国际惯例,投标者提出的报价单一般被认为是在现场考察的基础上编制报价的。
一旦报价单提出之后,投标者就无权因为现场考察不周、情况了解不细或因素考虑不全面而提出修改投标、调整报价或提出补偿等要求。
现场考察既是投标者的权利又是他的职责。
因此,投标者在报价以前必须认真地进行施工现场考察,全面地、仔细地调查了解工地及其周围的政治、经济、地理等情况。
在去现场考察之前,应先仔细地研究招标文件,特别是文件中的工作范围、专用条款,以及设计图纸和说明,然后拟定出调研提纲,确定重点要解决的问题,做到事先有准备,因有时业主只组织投标者进行一次工地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均由投标者自费进行。
如果是国际工程,业主应协助办理现场考察人员出入项目所在国境签证和居留许可证。
进行现场考察应从下述五方面调查了解。
(1)工程的性质以及与其他工程之间关系。
(2)投标者投标的那一部分工程与其他承包商或分包商之间的关系。
(3)工地地貌、地质、气候、交通、电力、水源等情况,有无障碍物等。
(4)工地附近有无住宿条件,料场开采条件,其他加工条件,设备维修条件等。
(5)工地附近治安情况。
现场考察时更详细的考察内容见第五章。
三、选择咨询单位及雇佣代理人
在投标时,可以考虑选择一个咨询机构。
在激烈竞争的公开招标形势下,一些专门的咨询公司应运而生,他们拥有经济、技术、法律和管理等各方面的专家,经常搜集、积累各种资料、信息,因而能比较全面而又比较快地为投标者提供进行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特别是投标者到一个新的地区去投标时,如能选择到一个理想的咨询机构,为你提供情报,出谋划策以至协助编制投标书等,将会大大提高中标机会。
这种咨询机构不一定是招标工程所在国的公司。
雇佣代理人,即是在工程所在地区找一个能代表雇主 (投标者) 的利益开展耒些工作的人。
一个好的代理人应该在当地,特别是在工商界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有较好的声誉,熟悉代理业务。
一般代理人均由当地人充当。
某些国家 (如科威特、沙特阿拉伯等国)规定,外国承包企业必须有代理人才能开展业务。
承包商,特别是到一个新的地区和国家,也需要雇佣代理人作为自己的帮手和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