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果》.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4543795 上传时间:2022-12-06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3.4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果》.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果》.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果》.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果》.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果》.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果》.docx

《《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果》.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果》.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果》.docx

《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果》

《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果》

(202*年二月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x年5月至7月,审计署对京沪高速铁路(以下简称京沪高铁)建设项目进行了阶段性跟踪审计。

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和取得的成效

京沪高铁是目前世界上在建的里程最长的高速铁路,是我国“四纵四横”客运专线南北向主骨架,途经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安徽、江苏和上海等4省3市,正线全长1318公里,设计时速为350公里,概算总投资2176.30亿元。

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代表铁道部)等11家单位出资成立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沪公司),作为京沪高铁项目的建设单位。

沿线4省3市地方政府负责本省(市)境内征地拆迁工作,征地拆迁费用作价入股京沪公司。

京沪高铁建设项目于202x年4月正式开工,计划工期60个月。

截至202x年底,已完成69%的路基土石方、35%的桥梁、34%的隧道、75%的涵洞工程,累计完成投资584.5亿元。

截至202x年6月底,完成永久用地征地60312亩,占用地总量的99.16%;完成拆迁677万平方米,占设计总量的97.94%。

审计结果表明,铁道部、沿线各省(市)地方政府、京沪公司和各参建单位按照“精心组织、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精心管理”的要求,狠抓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科技创新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京沪高铁阶段性建设任务。

一是征地拆迁和异地安置工作总体进展比较顺利。

京沪高铁工程启动以来,北京、天津、河北、安徽等沿线4省3市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征地拆迁工作,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制定了相关政策,明确了补偿标准,完善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成立了专门的组织协调机构,做了大量勘测、评估、补偿、拆迁和安置工作,积极推进征地拆迁进程,保证了工程建设按计划实施。

二是项目管理制度比较健全,执行较好,工程质量和工期总体可控。

京沪公司作为项目法人主体,建立了标准化管理目标责任体系,梳理和规范了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等13个管理流程,制定完善了计划财务、工程管理等5大类55项建设管理办法,建立了京沪公司、指挥部和参建单位三级安全质量控制网络,采取建立问题库、质量责任档案和试验先行、样板引路等多项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过程中,持续优化设计、优化施工组织和资源配置,采用多项先进工艺和现代化施工设备,加快了工程建设进度。

审计未发现影响运输安全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三是加大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力度。

京沪公司借鉴京津城际铁路等客运专线技术成果,大力开展自主研发和自主创新,在高速铁路深水大跨桥梁建造技术、深厚松软土地基沉降控制技术、无砟轨道制造和铺设技术等重大技术课题上加大攻关力度,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并成功应用于工程实践,不仅提高了施工效率,而且实现了我国高速铁路技术的新突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个别分项目投资控制不严。

1.审计抽查发现,截至202x年底,京沪高铁

2、4标段及上海虹桥站部分工程超进度验工计价,累计6.17亿元;

1、4标段及上海虹桥站、天津西站存在未按规定调减工程计价、超范围调增自购材料价格等问题,多计工程款共1.37亿元。

2.京沪公司将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负责的通用参考图动态跟踪和技术服务工作中的部分内容,重复委托给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增加工程成本2200万元。

3.勘察设计后期费等计费依据不充分。

审计发现,设计单位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采用未经批准的内部测算系数,调整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2x〕10号)中相关取费标准,计取勘察设计后期费30.35亿元,计费依据不充分;在鉴修概算中,计列的“外方监理费”6472万元和“咨询费”3019.3万元,计费依据不充分。

(二)少数分项目承发包不够规范。

在京沪高铁正线、上海虹桥站、南京南站和大胜关长江大桥等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京沪公司、上海铁路局等建设单位存在标书审核不严、未按规定招标等问题,个别施工单位违反招投标相关规定,将工程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单位。

审计抽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水集团)投标书中的118名专业技术人员发现,有54人的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与实际不符;上海铁路局在上海虹桥站建设中,将应招标的工程咨询和桩基第三方检测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六局等9家单位未经建设单位批准,违规分包工程合计3.12亿元,部分工程被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三)部分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入账结算。

在材料采购、货物运输、机械设备租赁等业务中,中水集团、中铁十六局等17家施工单位项目部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入账结算,总金额达5.2亿元。

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铁道部、京沪公司及各参建单位高度重视,多次组织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及时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并完善了规章制度。

据京沪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202x年8月底:

对超进度验工计价6.17亿元的问题,建设单位已全部纠正;

对多计工程款1.37亿元和重复委托增加工程成本2200万元的问题,建设单位正在采取措施整改;

对勘察设计后期费30.35亿元、鉴修概算中“外方监理费”6472万元和“咨询费”3019.3万元计费依据不充分的问题,铁道部正在调研计费定额,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对少数分项目承发包不够规范的问题,建设单位清理了违规分包的施工队伍,并进一步研究完善施工总承包管理,加强对招投标和施工单位分包行为的监管;

对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发票入账结算5.2亿元的问题,施工单位已纠正4.56亿元,其余0.64亿元正在整改,相关违法违纪人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篇:

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果(202*年二月十二日公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个别分项目投资控制不严。

1.审计抽查发现,截至202x年底,京沪高铁

2、4标段及上海虹桥站部分工程超进度验工计价,累计6.17亿元;

1、4标段及上海虹桥站、天津西站存在未按规定调减工程计价、超范围调增自购材料价格等问题,多计工程款共1.37亿元。

2.京沪公司将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负责的通用参考图动态跟踪和技术服务工作中的部分内容,重复委托给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增加工程成本2200万元。

3.勘察设计后期费等计费依据不充分。

审计发现,设计单位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采用未经批准的内部测算系数,调整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2x〕10号)中相关取费标准,计取勘察设计后期费30.35亿元,计费依据不充分;在鉴修概算中,计列的“外方监理费”6472万元和“咨询费”3019.3万元,计费依据不充分。

(二)少数分项目承发包不够规范。

在京沪高铁正线、上海虹桥站、南京南站和大胜关长江大桥等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京沪公司、上海铁路局等建设单位存在标书审核不严、未按规定招标等问题,个别施工单位违反招投标相关规定,将工程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单位。

审计抽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水集团)投标书中的118名专业技术人员发现,有54人的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与实际不符;上海铁路局在上海虹桥站建设中,将应招标的工程咨询和桩基第三方检测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六局等9家单位未经建设单位批准,违规分包工程合计3.12亿元,部分工程被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三)部分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入账结算。

在材料采购、货物运输、机械设备租赁等业务中,中水集团、中铁十六局等17家施工单位项目部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入账结算,总金额达5.2亿元。

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铁道部、京沪公司及各参建单位高度重视,多次组织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及时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并完善了规章制度。

据京沪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202x年8月底:

对超进度验工计价6.17亿元的问题,建设单位已全部纠正;

对多计工程款1.37亿元和重复委托增加工程成本2200万元的问题,建设单位正在采取措施整改;

对勘察设计后期费30.35亿元、鉴修概算中“外方监理费”6472万元和“咨询费”3019.3万元计费依据不充分的问题,铁道部正在调研计费定额,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对少数分项目承发包不够规范的问题,建设单位清理了违规分包的施工队伍,并进一步研究完善施工总承包管理,加强对招投标和施工单位分包行为的监管;对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发票入账结算5.2亿元的问题,施工单位已纠正4.56亿元,其余0.64亿元正在整改,相关违法违纪人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篇:

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202x年跟踪审计结果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202x年跟踪审计结果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2x年5月至7月对京沪高速铁路(以下简称京沪高铁)建设项目进行了阶段性跟踪审计。

现将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京沪高铁是我国“四纵四横”铁路客运专线南北向主骨架,途经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安徽、江苏、上海4省3市,正线全长1318公里,设计时速350公里,概算总投资2176.30亿元,202x年4月正式开工。

铁道部所属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沪公司)是项目建设单位,沿线各省市地方政府负责本省市境内征地拆迁工作,征地拆迁费用作价入股京沪公司。

截至202x年6月,全线累计提供永久用地63030亩,完成拆迁723.9万平方米,线下工程基本完工。

累计完成投资1384亿元,占计划1633亿元的85%,其中工程投资1050亿元、征地拆迁投资334亿元。

二、审计评价

202x年审计以来,铁道部、京沪公司及各参建单位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京沪高铁建设一定要做到优质、安全、高效、廉洁,成为自主创新、精心施工和严格管理的模范”的要求,高度重视抓好制度建设、资金筹措、工程质量和科技创新等工作,阶段性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总体较好。

一是铁道部、京沪公司及各参建单位积极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截至202x年10月底,202x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

通过边审边改,施工安全、质量和投资控制均得到加强。

二是逐步健全管理制度,质量安全管理较好。

京沪高铁参建各方建设管理制度总体执行较好,特别是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比较到位,施工安全和质量总体可控。

审计抽查了9275孔预制箱梁和67436块预制轨道板的质量检验记录,分别占全线预制箱梁和轨道板的33%和17%,未发现重大施工质量问题。

三是工程进展较快,投资控制基本到位。

通过优化施工组织设计,京沪高铁工程计划工期由60个月调整为41个月。

各地方政府积极筹措资金,组织征地拆迁工作并及时供地;各参建单位优化资源配置,有效加快了工程进度。

京沪公司对各项费用控制比较严格,截至审计时,工程投资控制在批复概算内。

审计也发现,京沪高铁建设中仍存在招投标不合规、资金和财务管理不严格、执行制度不到位等问题,应切实引起重视并及时研究解决。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南京大胜关长江大桥工程土建及监理1标、京沪高铁咨询业务、南京南站应急工程土建及监理1标的招标时间分别为202x年7月、202x年12月、202x年12月,但中铁大桥局、中铁十三局、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中标单位在此前的202x年3月、202x年2月、202x年3月就已分别进场开始工作,涉及合同金额44.46亿元。

202x年6月,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发布准入铁路客站装修装饰和幕墙工程施工企业名录后,京沪公司在曲阜东、常州北等站房工程招标中与名录内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家企业签订站房装修装饰工程合同6份,排斥了潜在投标人,涉及金额4.9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京沪公司表示将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在今后的招投标工作中严格做到依法合规;同时,铁道部将进一步开放铁路建设市场,建立信用评价动态管理制度,鼓励更多企业参与铁路建设。

(二)个别施工单位及个人转移挪用公款和建设资金1.87亿元及其他相关问题,涉嫌违法违纪。

审计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已将上述问题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有关部门正在立案彻查。

京沪公司正在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监管。

(三)中铁一局、三局、四局、八局、十一局、十二局、十三局、十七局、十八局、十九局、二十四局和北京建工集团、中建股份有限公司、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和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等16家施工单位在砂石料采购、设备租赁等业务中,使用虚开、冒名或伪造的发票1297张入账,金额合计3.24亿元。

如202x年3月至202x年7月,中铁十七局、十八局和十九局等3家施工单位对采购招标和发票审核工作不严,导致6名个体供应商以伪造工商营业执照等方式获取砂石料供应业务,又以伪造、代开发票386张入账,金额合计2.16亿元。

上述单位中,中铁一局、三局、四局、十二局、二十四局和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7家单位在202x年审计时就发现类似问题,去年又查出虚假发票365张,金额5312.95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京沪公司正在对上述虚假发票问题进行清查;各参建单位组织开展财务人员发票管理法规培训,增强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意识和能力。

(四)京沪公司对尚未实施的工程办理工程款结算,涉及金额5608.07万元。

其中:

济南黄河大桥堤坝加固主体工程至审计时尚未实施,京沪公司与中铁一局及有关单位在202x年第四季度就按合同价款结算了全部工程款1230.66万元;上海封浜河河道改移工程202x年10月才开始施工,但京沪公司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单位在当年第

一、二季度就按合同价结算了工程款4377.41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京沪公司督促相关施工单位已完成了部分工程施工,并完善了相关工程结算管理制度,以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五)京沪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扣回物资供应合同履约保证金5558.74万元。

202x年12月至202x年6月,京沪公司组织签订的363份甲供物资采购合同中,有13份存在乙方未按合同履约的现象。

这些合同的平均履约率为22%,最低履约率仅0.8%,京沪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扣收其中11家中标商的履约保证金5558.74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鉴于相关单位的履约保函已经失效或被京沪公司退回,上述资金已难以追回,京沪公司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严肃合同的法律效力,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六)部分工程监理不到位。

其中。

上海虹桥站的监理单位上海天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有37名监理人员职称或执业资格不符合投标承诺要求;北京赛瑞斯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监理天津西站站房工程项目时,承诺派出监理人员中高级职称、中级职称、监理师(工程师)分别占47.4%、52.6%、84.7%,实际仅占15%、25%、40%;济南西站的监理单位山东济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的9名监理人员,同时在两个标段承担监理工作;土建2标监理单位华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部分施工单位进场设备未进行检验。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监理单位对不合格监理人员进行了调整和清退,对履职不到位监理人员做出了处罚,并完善了相关制度,加强了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和现场监管。

(七)南京枢纽工程未按初步设计要求,将167万立方米弃土交给南京市统一处理,其中64万方被用于填放水塘和低洼地,19万方被填放于山间泥塘,其余被填放于山间洼地沟壑,影响了当地水土环境。

此外,由于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求及时完成穿越牛首祖堂风景区的景观设计,影响了韩府山隧道环保措施的实施。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京沪公司表示将进一步完善环保措施,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严格执行环境保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上述尚在查处和整改中的事项,审计署将在下一阶段跟踪审计中予以关注,并适时公告其最终结果。

第四篇:

案例7202x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果

(1)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202x年跟踪审计结果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2x年5月至7月对京沪高速铁路(以下简称京沪高铁)建设项目进行了阶段性跟踪审计。

现将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京沪高铁是我国“四纵四横”铁路客运专线南北向主骨架,途经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安徽、江苏、上海4省3市,正线全长1318公里,设计时速350公里,概算总投资2176.30亿元,202x年4月正式开工。

铁道部所属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沪公司)是项目建设单位,沿线各省市地方政府负责本省市境内征地拆迁工作,征地拆迁费用作价入股京沪公司。

截至202x年6月,全线累计提供永久用地63030亩,完成拆迁723.9万平方米,线下工程基本完工。

累计完成投资1384亿元,占计划1633亿元的85%,其中工程投资1050亿元、征地拆迁投资334亿元。

二、审计评价

202x年审计以来,铁道部、京沪公司及各参建单位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京沪高铁建设一定要做到优质、安全、高效、廉洁,成为自主创新、精心施工和严格管理的模范”的要求,高度重视抓好制度建设、资金筹措、工程质量和科技创新等工作,阶段性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总体较好。

一是铁道部、京沪公司及各参建单位积极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截至202x年10月底,202x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

通过边审边改,施工安全、质量和投资控制均得到加强。

二是逐步健全管理制度,质量安全管理较好。

京沪高铁参建各方建设管理制度总体执行较好,特别是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比较到位,施工安全和质量总体可控。

审计抽查了9275孔预制箱梁和67436块预制轨道板的质量检验记录,分别占全线预制箱梁和轨道板的33%和17%,未发现重大施工质量问题。

三是工程进展较快,投资控制基本到位。

通过优化施工组织设计,京沪高铁工程计划工期由60个月调整为41个月。

各地方政府积极筹措资金,组织征地拆迁工作并及时供地;各参建单位优化资源配置,有效加快了工程进度。

沪公司对各项费用控制比较严格,截至审计时,工程投资控制在批复概算内。

审计也发现,京沪高铁建设中仍存在招投标不合规、资金和财务管理不严格、执行制度不到位等问题,应切实引起重视并及时研究解决。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南京大胜关长江大桥工程土建及监理1标、京沪高铁咨询业务、南京南站应急工程土建及监理1标的招标时间分别为202x年7月、202x年12月、202x年12月,但中铁大桥局、中铁十三局、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中标单位在此前的202x年3月、202x年2月、202x年3月就已分别进场开始工作,涉及合同金额44.46亿元。

202x年6月,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发布准入铁路客站装修装饰和幕墙工程施工企业名录后,京沪公司在曲阜东、常州北等站房工程招标中与名录内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家企业签订站房装修装饰工程合同6份,排斥了潜在投标人,涉及金额4.9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京沪公司表示将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在今后的招投标工作中严格做到依法合规;同时,铁道部将进一步开放铁路建设市场,建立信用评价动态管理制度,鼓励更多企业参与铁路建设。

(二)个别施工单位及个人转移挪用公款和建设资金1.87亿元及其他相关问题,涉嫌违法违纪。

审计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已将上述问题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有关部门正在立案彻查。

京沪公司正在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监管。

(三)中铁一局、三局、四局、八局、十一局、十二局、十三局、十七局、十八局、十九局、二十四局和北京建工集团、中建股份有限公司、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和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等16家施工单位在砂石料采购、设备租赁等业务中,使用虚开、冒名或伪造的发票1297张入账,金额合计3.24亿元。

如202x年3月至202x年7月,中铁十七局、十八局和十九局等3家施工单位对采购招标和发票审核工作不严,导致6名个体供应商以伪造工商营业执照等方式获取砂石料供应业务,又以伪造、代开发票386张入账,金额合计2.16亿元。

上述单位中,中铁一局、三局、四局、十二局、二十四局和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7家单位在202x年审计时就发现类似问题,去年又查出虚假发票365张,金额5312.95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京沪公司正在对上述虚假发票问题进行清查;各参建单位组织开展财务人员发票管理法规培

训,增强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意识和能力。

(四)京沪公司对尚未实施的工程办理工程款结算,涉及金额5608.07万元。

其中:

济南黄河大桥堤坝加固主体工程至审计时尚未实施,京沪公司与中铁一局及有关单位在202x年第四季度就按合同价款结算了全部工程款1230.66万元;上海封浜河河道改移工程202x年10月才开始施工,但京沪公司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单位在当年第

一、二季度就按合同价结算了工程款4377.41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京沪公司督促相关施工单位已完成了部分工程施工,并完善了相关工程结算管理制度,以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五)京沪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扣回物资供应合同履约保证金5558.74万元。

202x年12月至202x年6月,京沪公司组织签订的363份甲供物资采购合同中,有13份存在乙方未按合同履约的现象。

这些合同的平均履约率为22%,最低履约率仅0.8%,京沪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扣收其中11家中标商的履约保证金5558.74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鉴于相关单位的履约保函已经失效或被京沪公司退回,上述资金已难以追回,京沪公司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严肃合同的法律效力,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六)部分工程监理不到位。

其中。

上海虹桥站的监理单位上海天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有37名监理人员职称或执业资格不符合投标承诺要求;北京赛瑞斯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监理天津西站站房工程项目时,承诺派出监理人员中高级职称、中级职称、监理师(工程师)分别占47.4%、52.6%、84.7%,实际仅占15%、25%、40%;济南西站的监理单位山东济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的9名监理人员,同时在两个标段承担监理工作;土建2标监理单位华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部分施工单位进场设备未进行检验。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监理单位对不合格监理人员进行了调整和清退,对履职不到位监理人员做出了处罚,并完善了相关制度,加强了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和现场监管。

(七)南京枢纽工程未按初步设计要求,将167万立方米弃土交给南京市统一处理,其中64万方被用于填放水塘和低洼地,19万方被填放于山间泥塘,其余被填放于山间洼地沟壑,影响了当地水土环境。

此外,由于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求及时完成穿越牛首祖堂风景区的景观设计,影响了韩府山隧道环保措施的实施。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京沪公司表示将进一步完善环保措施,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严格执行环境保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上述尚在查处和整改中的事项,审计署将在下一阶段跟踪审计中予以关注,并适时公告其最终结果。

第五篇:

京沪高速铁路工程科技创新管理办法11.京沪高速铁路工程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202x年2月28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京沪高速铁路建设工程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工作,根据铁道部《科技研究开发计划管理办法》,结合京沪高速铁路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指成立科技创新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全线建设过程中试验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

委员会主任由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担任,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动物植物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