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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秘人才培养方案新

2014级法律文秘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规格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文秘基本素质,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和文秘专业知识技能,能够胜任法律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文秘一线工作岗位的事务型法律专门人才。

(二)规格要求

1.知识结构要求

●文化基础知识:

具有一定政治理论水平和职业道德修养,一定的文化艺术修养、英语阅读表达能力、计算机基础知识和身心健康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

1、掌握法律基础知识;

2、掌握文秘专业知识。

●职业技能知识:

1、具有较强的书写、笔录和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

2、具备较强的办事、办文、办会的能力;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

4、具备操作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能力。

2.能力结构要求

●基础能力:

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健康心理;具备一定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

●专业能力:

1、具有法律咨询能力;

2、具有对法律实务中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的能力;

3、具有书记员的基本操作能力;

4、具有协助法官、检察官、律师办理业务的能力;

5、具有处理办公室事务的能力;具有办事办文办会的能力;

6、具有沟通表达能力;具有文书制作能力;

7、具有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的能力。

3.素质结构要求

●政治思想素质:

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社会责任感;有较高的道德修养,文明礼貌、遵纪守法。

●人文素质

具有与法律文秘工作相适应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及文化素养;具有较强的思维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专业素质:

掌握法律文秘职业岗位(群)必需和够用的基本知识,能运用法律基本理论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具备较强的办文、办会、办事能力和沟通、辅助能力。

●职业素质:

1、具有严明的组织纪律和职业操守意识;

2、具有继续学习和不断发展自我创新意识;

3、具有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

●身心素质:

具有一定的体育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达到体育锻炼的基本要求,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卫生习惯,良好的心理素质,有吃苦耐劳、连续作战的精神。

二、修业年限

本专业学制三年,学生可在二到五年内完成学业。

三、毕业标准

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131学分,其中必修不低于119学分,限修课不低于8学分,任修课不低于4学分。

4、职业证书

通过职业技能综合考核,取得秘书资格证和速录师资格证等职业资格证书;积极鼓励学生考取与秘书职业或法律职业相关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要求取得汽车驾驶证。

5、核心课程

(一)民事法律制度

本课程包括我国民法和民事诉讼法两个方面的法律规定。

其中,民法部分主要概略讲授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民事代理制度、诉讼时效制度、民事责任,以及相关的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债权、财产继承权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部分主要概略讲授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民事诉讼主体、民事案件的管辖、民事回避制度、民事证据制度、法院调解制度、民事案件执行制度以及民事案件的具体审判程序方面的相关规定。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简要掌握民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并具有结合民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具体规定处理相关事务的能力。

(二)秘书理论与实务

本课程主要介绍秘书学的性质、秘书工作的起源与发展;秘书人员必备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秘书人员信息处理、信访处理、公文处理、档案管理、会议组织等事务的处理知识。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使学生掌握秘书学的基本知识,为学习其他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奠定基础。

(三)应用写作

本课程主要讲授各种公文写作的基本理论、基本格式、写作特点或基本写法。

该课程以党和国家的有关规范性文件为指导,以国家机关及其他社会组织在行使职权和实施管理过程中的公文为对象,通过揭示公文写作的经验、规律,以及对学生公文写作基础技能的训练,培养和提高学生撰拟公文的能力,使之毕业后能够较好的适应机关及其他社会组织公文写作与公文管理工作的需要。

(四)文秘办公自动化

本课程主要讲授办公室工作人员所需要掌握的计算机和其他办公自动化工具的硬件基础知识,以及相关软件的使用、维护等内容。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使学生较为系统的掌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操作技能,提高文秘工作的效率,适应现代办公化业务的需要。

(五)法律文书写作

本课程主要讲授各类法律文书的概念、功能、内容、格式和写作要领等基本的写作知识。

其主要包括公安类法律文书、检查类法律文书、法院审判类法律文书、监狱执行类法律文书、公正类法律文书、仲裁类法律文书、司法鉴定类法律文书以及诉状类法律文书的相关内容。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使学生在具备法律和写作基本知识的基础上,熟练掌握公安、检查、审判、仲裁和监狱工作以及律师业务工作中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和技能。

 

六、课程设置(131学分,1433学时)

(1)基本素质教育课程(28学分,458学时)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周

学时

理论

课时

实践

课时

考核

方式

上课

学期

备注

ZB30001101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

3

48/3

36

12

考试

2

ZB04001101

大学英语

(一)

4

52/4

52

考试

1

ZB04001102

大学英语

(二)

4

64/4

64

考试

2

ZB09001101

大学体育

(一)

1

36/2

26

10

考试

1

ZB09001102

大学体育

(二)

1

36/2

30

6

考试

2

ZB09001103

大学体育(三)

1

36/2

30

6

考试

3

ZB09001104

大学体育(四)

1

36/2

30

6

考试

4

ZB06001101

计算机应用基础

(一)

2

64/4

32

32

考试

2

ZB06001102

计算机应用基础

(二)

2

64/4

32

32

考试

3

ZB30001102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体系概论

4

64/4

60

4

考试

3

ZB30001103

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1

18/1

10

8

考试

3

ZB32001101

军事理论(讲座)

1

36/2

26

10

考试

2

ZB31001101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一)

0.5

10/2

8

2

考试

1

ZB31001102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二)

0.5

10/2

8

2

考试

3

ZB31001103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三)

1

18/2

14

4

考试

4

ZB30001104

形势与政策(讲座)

1

考试

4

讲座或网络课程

合计

(此部分实践课程不计入课内总课时)

(二)职业基础课程(30学分,459学时)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周学时

理论

课时

实践

课时

考核

方式

上课

学期

备注

ZA02092101

法学基础理论

4.0

52/4

40

12

考试

1

ZA02092102

宪法

3.0

39/3

32

7

考试

1

ZA02092103

民事法律制度

6.0

96/6

76

20

考试

2

ZA02092104

刑事法律制度

6.0

96/6

76

20

考试

3

ZA02092105

经济法律制度

3.0

48/3

44

4

考试

3

ZA02092106

行政法律制度

4.0

64/4

56

8

考试

2

ZA02092107

秘书理论与实务

4.0

64/4

56

8

考试

4

(三)职业技术课程(21学分,336学时)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周学时

理论

课时

实践

课时

考核

方式

上课

学期

备注

ZA02093101

法律文书写作

4

64/4

52

12

考试

4

ZA02093102

书记员工作理论与实务

3

48/3

38

10

考查

3

ZA02093103

文书档案管理

2

32/2

26

6

考查

4

ZA02093104

法律逻辑

4

64/4

46

18

考查

4

ZA02093105

文秘办公自动化

4

64/4

44

20

考查

4

ZA02093106

文字速录

4

64/4

28

36

考查

4

(四)职业技能与综合实践实训课程(40学分,40周,1200学时)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周学时

理论

课时

实践

课时

考核

方式

上课

学期

备注

1

认知见习

2

1周

随机安排

2

课程实训

4

4周

3、4

速录比赛等办公自动化训练、会务组织等,随机安排

3

综合实训

2

2周

3、4

文秘工作综合实训,随机安排

4

顶岗实习与毕业设计

30

16+14

5、6

系统一安排

5

军训、入学教育

2

2周

1

学校统一安排

(五)职业拓展课程(12学分,180学时)

1.通识选修课程(6学分,90学时)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周学时

理论

课时

实践

课时

考核

方式

上课

学期

备注

1

大学语文

2

30/2

30

2

应用文写作

2

30/2

30

1

3

影视鉴赏

2

30/2

30

4

音乐鉴赏

2

30/2

30

5

美术鉴赏

2

30/2

30

6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2

30/2

30

1

2.职业选修课程(6学分,90学时)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周

学时

理论

课时

实践

课时

考核

方式

上课

学期

备注

1

中外法制史

2

30/2

30

4

限选

2

公关与礼仪

2

30/2

30

3

任选

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

30/2

30

4

任选

4

硬笔书法与速记

2

30/2

30

任选

5

婚姻家庭法

2

30/2

30

4

限选

6

人力资源管理

2

30/2

30

3

任选

七、各类课程学时、学分统计表

课程类别

课内学

占总学时比例

占总

学分

比例

学期上课周数、周学时

13

16

16

16

16

16

1基本素质教育课程

458

31.9%

28

23%

19

18

5

4

2职业基础课程

459

32.1%

30

23%

7

10

9

3职业技术课程

336

23.4%

21

15%

6

14

4职业技能与综合实践课程

1200

40

30%

2周

1周

3周

3周

17周

14周

5

职业拓展课程

通识选修课程

90

6.3%

6

6%

6

职业选修课程

90

6.3%

6

6%

6

小计

180

12.6%

12

9%

总计

1433

100%

131

100%

26

28

26

24

毕业学分

131

必修

学分

119

限修

学分

8

任修

学分

4

总学时

1433

必修

1253

限修

120

任修

60

 

八、主要课程简介

1、法学基础理论

课程性质

职业基础课程

课程学时

52学时

课程学分

4学分

修读对象

法律文秘专业大一学生

课程内容

法律基础理论和法律基本术语的理解和运用

考核方式

考试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法理学》(高职高专法律系列教材;“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舒国滢主编,2012年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理学》,:

张文显主编,2012年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 版 社。

先修课程要求

2、宪法

课程性质

职业基础课程

课程学时

39学时

课程学分

3学分

修读对象

法律文秘专业大一学生

课程内容

宪法的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本内容

考核方式

考试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新编宪法学》武勇主编;《宪法学》(高职高专法律系列教材;“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韩大元主编,2012年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先修课程要求

3、民事法律制度

课程性质

职业基础课程

课程学时

96学时

课程学分

6学分

修读对象

法律文秘专业大一学生

课程内容

①民事法律关系;②代理;③诉讼时效;

人身权

物权;

债权;⑦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⑧我国民事诉讼流程

考核方式

考试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民法》(高职高专法律系列教材;“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杨立新主编,2012年第四版;《民事诉讼法》(高职高专法律系列教材;“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陈桂明主编,2012年版

先修课程要求

法理学宪法

 

4、刑事法律制度

课程性质

职业基础课程

课程学时

96学时

课程学分

6学分

修读对象

法律文秘专业大二学生

课程内容

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我国刑法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运用刑法理论并根据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案件中的问题;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和流程。

考核方式

考试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刑法》(高职高专法律系列教材;“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黄京平主编,2011年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先修课程要求

法理学宪法

5、经济法律制度

课程性质

职业基础课程

课程学时

48学时

课程学分

3学分

修读对象

法律文秘专业大二学生

课程内容

①经济法的基本原理;②《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票据法》等相关法律知识。

考核方式

考试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经济法》(高职高专法律系列教材;“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李正华主编,2005年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先修课程要求

法理学宪法民事法律制度

6、行政法律制度

课程性质

职业基础课程

课程学时

64学时

课程学分

4学分

修读对象

法律文秘专业大一学生

课程内容

1行政主体②行政行为③行政程序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行政赔偿

考核方式

考试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高职高专法律系列教材;“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胡锦光主编,2011年第五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理学》,:

张文显主编,2012年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 版 社。

先修课程要求

法理学宪法

7、秘书理论与实务

课程性质

职业基础课程

课程学时

64学时

课程学分

4学分

修读对象

法律文秘专业大二学生

课程内容

秘书工作基本知识;“办文”“办会”“办事”的原则、方法和技巧

考核方式

考试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秘书理论与实务》全国高职高专规划教材,2013年第2版,孟庆荣编著。

先修课程要求

8、法律逻辑

课程性质

职业技能与综合实践实训课程

课程学时

64学时

课程学分

4学分

修读对象

法律文秘专业大二学生

课程内容

逻辑的基本规律观念、判断推理和直接推理、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假说论证等

考核方式

考试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先修课程要求

民事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

9、法律文书写作

课程性质

职业技术课程

课程学时

64学时

课程学分

4学分

修读对象

法律文秘专业大二学生

课程内容

各类法律文书的概念、功能、内容、格式和写作要领等基本的写作知识。

考核方式

考试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法律文书写作》全国高职高专规划教材,2009年版,李向珍主编。

先修课程要求

民事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行政法律制度

10、书记员工作理论与实务

课程性质

职业技术课程

课程学时

48学时

课程学分

3学分

修读对象

法律文秘专业大二学生

课程内容

书记官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基本方法和技巧。

考核方式

考试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先修课程要求

民事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行政法律制度

11、文书档案管理

课程性质

职业技术课程

课程学时

32学时

课程学分

2学分

修读对象

法律文秘专业大二学生

课程内容

①档案的收集②档案的整理③档案的保管

档案的检索

档案的保管利用

档案的登记与统计

电子档案的管理

考核方式

考查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先修课程要求

秘书理论与实务

12、文秘办公自动化

课程性质

职业技能与综合实践实训课程

课程学时

64学时

课程学分

4学分

修读对象

法律文秘专业大二学生

课程内容

①办公自动化概述②信息处理系统③信息网络通信系统

移动办公系统

信息复制系统

图像/视频数字化

信息演示系统

考核方式

考查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先修课程要求

秘书理论与实务、书记员工作理论与实务、文书档案管理

13、计算机速录

课程性质

职业技能与综合实践实训课程

课程学时

64学时

课程学分

4学分

修读对象

法律文秘专业大二学生

课程内容

中英文键盘录入的方法和技巧、速录机输入

考核方式

考查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先修课程要求

职业基础课程

九、必要的说明

(一)关于人才培养模式

本方案依照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及最新《高等职业学校法律文秘专业教学标准》等文件精神进行编制,倡导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突出职业教育的特色,以培养学生的岗位技能和职业素养为主线,以培养学生全面素质为基础,提高实践能力为本位,以社会需求为出发点,以就业为导向,在课程的设置上适应社会发展变化,采用将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的2+1人才培养模式,教学过程注重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强调课程实训、校内综合实训、顶岗实习三个关键教学环节,提倡“教、学、做”一体化教学,努力实现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全面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成为具有较强综合职业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实践教学条件

校内实践教学条件

序号

实验实训室名称

功能

主要设备的配置

1

法律文秘实训室

完成文秘实训教学和职业素质训练、职业技能训练

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多媒体设备

2

速录实训室

进行速录训练

速录机

3

模拟法庭(待建)

开展模拟法庭训练,锻炼司法实务工作能力

多媒体设备、旁听席、桌椅

4

办公自动化实训室(待建)

进行办公自动化系统训练

计算机

校外实践教学条件

序号

实训基地名称

功能

主要设备的配置

1

内蒙古律师事务所

专业见习

顶岗实习

2

集宁区法院

专业见习

顶岗实习

3

集宁区检察院

社会实践

4

吉宁公证处

社会实践

5

乌兰察布市法律援助中心

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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