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探索与实践 基于北京互联网法院天平链的实证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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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探索与实践基于北京互联网法院天平链的实证分析

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探索与实践--基于北京互联网法院天平链的实证分析

 2019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第十八次集体学习。

2020年,疫情的冲击给全球经济带来更大不确定性,原本的社会秩序发生重大变化,供应链过于集中带来的脆弱性暴露无遗,而区块链作为传递信任的机器,其价值反而得到了更大的显现。

随着互联网发展及区块链技术的成熟,人类社会原有的经济结构、地缘结构、文化结构、社会结构都受到了深刻的影响。

区块链技术的出现,从一定程度上与哈耶克私人发行货币思想契合。

在这种价值观的指引下,区块链技术应用的落地场景大多在金融等信用风险较高的领域。

 

  在司法领域,同样存在着一个需要解决信任问题的“存证”环节。

2018年9月初,最高人民法院就已经确认区块链存证的法律效力。

 

  一、区块链概述

 

  

(一)区块链概念及分类

 

  区块链是一种按照时间顺序将数据区块以顺序相连的方式组合成的一种链式数据结构,并以密码学方式保证的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的分布式账本。

区块按时间顺序逐个先后生成并连接成链,每一区块记录了创建期间发生的所有交易信息。

如图1所示。

  

  区块链根据网络扩展性、节点的可参与性及其功能价值,可以分为公有链、私有链和联盟链三种模式。

公有链向全世界所有人开放,每个人都能成为系统中的一个节点参与记账,公有链系统通常将激励机制和加密数字验证相结合来实现共识。

私有链是对单独主体内部开放的区块链系统。

联盟链是指若干个机构共同参与记账的区块链,联盟成员之间通过对多中心的互信来达成共识。

通过分析对比发现,联盟链的形式更适合应用于司法领域。

公有链受到国家政策的严格控制,在效率方面也存在极大的局限性,而私有链上没有跨机构、跨组织间业务行为。

但联盟链是部分去中心或者是多中心的区块链,其节点数得到了精简,使得系统的运行效率更高、成本更低,并且可监管,也就更加容易在社会现实场景中落地。

 

  

(二)区块链关键技术及特点

 

  区块链技术综合应用了密码学、点对点传输(P2P)、分布式网络、共识机制、智能合约等多项技术。

典型的区块链技术架构如图2所示。

  密码学在区块链技术中的落地主要为非对称加密算法、数字摘要算法、数字证书、PKI体系等。

点对点网络技术(P2P)是区块链系统连接各对等节点的组网技术,是建构在互联网上的一种连接网络。

点对点网络中各节点的计算机地位平等、网络权力相同,无中心化服务器。

所有节点间通过特定协议共享部分计算资源、软件或者信息内容。

分布式账本技术本质上是一种可以在多个网络节点、多个物理地址或者多个组织构成的网络中进行数据分享、同步和复制的去中心化数据存储技术。

共识机制是区块链网络最核心的秘密,是区块链节点就区块信息达成全网一致共识的机制,可以保证最新区块被准确添加至区块链、节点存储的区块链信息一致不分叉甚至可以抵御恶意攻击。

智能合约是指有一段可编辑的代码部署在各自维护的多个节点上,按照约定,如果输入相同,得到输出也是一致的,则认可该输出结果并上链。

 

  (三)区块链主要应用领域

 

  2018年以来,区块链在各领域应用落地的步伐不断加快,除了数字货币之外,区块链技术在应用领域上一方面融合金融产业,一方面助力实体产业。

在金融产业方面,区块链有助于弥补金融和实体产业间的信息不对称,建立高效价值传递机制,实现传统资产价值在数字世界的流转。

 

  在实体产业方面,区块链优化传统产业升级过程中遇到的信任和自动化等问题,极大地增强共享和重构等方式助力传统产业升级,重塑信任关系,提高产业效率。

此外,以北京互联网法院天平链为代表的司法联盟链,集中反映了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成效。

 

  二、区块链技术司法应用场景的现状分析

 

  

(一)司法活动中的问题及需求

 

  1.互联网企业对区块链技术应用的需求调研情况

 

  为有针对性地为互联网企业的知识产权提供可实行的保护路径,笔者通过发放问卷以及举办座谈等形式与诸多企业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互联网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对于区块链技术运用的需求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需求,并汇总收集到的情况:

 

  

(1)在使用区块链需求方面。

当前众多互联网企业有使用区块链的需求,也希望能

 

  够与其他企业共同搭建区块链。

 

  

(2)在取证方式的选择方面。

在维权诉讼中,重要案件的重点证据中公证书仍是首选,因为公证书不被法院采信的风险较小;但区块链技术可以实现24小时取证存证,因此在一些对及时性要求较高或非关键性证据的取证中也开始逐步使用。

 

  (3)在是否选择区块链存证方面。

整体而言,对于直接的页面,包括静态和不需要登录、下拉等操作的动态页面,会采用区块链取证方式。

 

  2.北京互联网法院案件审理中的需求

 

  北京互联网法院从2018年9月9日至2021年3月31日,共收案99596件,结案87566件。

从案件类型来看,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收案75000件,占比77.76%。

大量的著作权类案件的作品都是数字作品,侵权方式百分之百为互联网上发生,在审理过程中势必要围绕电子证据产生大量的举证、示证和认证的司法活动。

 

  

(二)区块链技术特点与司法需求的契合

 

  互联网法院受理的是互联网上发生的电子商务、金融借款、著作权等各类纠纷,这些纠纷涉及的都是各类型的电子数据,当这些电子数据作为电子证据通过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提交到法院时,法院缺少电子数据认可的技术标准和实操手段,导致电子数据采信的难度高、效率低。

 

  区块链电子存证技术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认可后,很快就应用到了司法实践中——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第一案在案件调查中就采用了区块链存证。

 

  区块链技术与司法应用深度融合的趋势,从行业和司法达成共识来看,至少有以下几个原因:

其一,取证成本相比公证处取证等传统方式明显要低,取证时间也更加灵活,甚至可以突破地域和时间的限制,理论上只要有网络的地方都可以实现取证存证;其二,区块链溯源性及不可篡改性,基于密码技术将电子数据生成唯一的数字指纹哈希值,并将其储存在多个不同的节点上,既能防止被篡改,亦能溯源查找修改痕迹,还能实现是否篡改的验证;其三,区块链的链式结构特点天然与证据链的链式闭环高度契合,使得电子数据证据的取证和存证更加便捷和易被法院采信。

 

  (三)区块链技术司法实践的法律特征

 

  1.区块链技术存证的法律特征

 

  《民事诉讼法》第63条第(五)项将电子证据明确列为诉讼中的法定证据种类,确立了其法定地位,随着社会和技术的发展,电子数据已然成为案件中不可或缺的证据种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6条对电子数据进行了界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规定可以看出:

电子证据可以依据数据生成的成因分为两类:

一类是书证的电子化。

另一类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6条所说的电子数据,这两类证据的区分在互联网审判中显得尤为必要,区块链存证主要是针对第二类电子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立法者”在解释第11条时说,互联网法院就是要打破电子证据领域过分依赖公证的局面。

之前电子数据真实性的审查判断主要依赖公证程序,基本上为形式审查,程序烦琐复杂。

互联网法院案件在线审理客观上要求打破公证程序认定真实性的单一途径,通过技术手段和配套机制对电子数据真实性作实质性认定。

 

  2.区块链智能合约自动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特征

 

  在执行程序中存在三条债权关系链: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法院与协助执行机关之间,协助执行机关与被执行人之间。

以原告启动民事执行程序,此时原告与被告的身份转换为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

因此,将智能合约应用其中,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为触发点,法院与协助执行机关之间关于自动执行的承诺便进入区块链中,此可以视为附债权一。

假设协助执行机关是某银行,为了实现自动执行,该银行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存款合同附带上链,此可以视为附债权二。

最终,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也间接上链,此可以视为主债权。

也就是说,智能合约的根本价值在于促使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从非正常状态恢复至正常状态,而作为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完整映射,三条债权关系链便组成一个区块链智能合约集,以保证主债权的实现。

 

  三、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实践

 

  

(一)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背景与天平链建设情况

 

  1.天平链建设思路

 

  “中立、开放、安全、可控”是天平链的建设理念。

天平链在选择技术支撑时最大化地选择国产性应用,以保护数据安全。

 

  根据职责找管理节点,按案件类型找“朋友圈”的联盟接入方法,准确有效地接入数据,避免无用数据接入导致的数据冗余,助推了联盟链的高质高效运行。

从互联网法院受理的11类案件中寻找接入单位,包括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第三方存证机构以及版权机构、金融单位等。

天平链采用分层分级的顶层设计,根据联盟治理结构,采用强中心、多点维护的原则,分为核心节点、一级节点、二级节点、应用单位四个层级。

北京互联网法院是核心节点。

一级节点是司法机构和行业组织,参与天平链共识、数据校验与记录。

二级节点不参与天平链共识,仅做数据校验与记录。

其他接入的公司则只对接存证服务,不具备天平链的治理权。

做到可管可控,预留进一步整体提升的空间。

 

  2.天平链技术架构

 

  天平链从底层构架上由基础层、核心层、管理层、服务层、应用层(天平链电子证据存证平台)等组成。

技术结构与主要技术内容如图3所示。

  

(1)共识机制

 

  天平链属于面向政府机构、企业和产业联盟提供的联盟链服务,支持可插拔的共识服务框架,可采用多种安全、高效共识算法,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场景以及安全和性能等不同需求选择合适的共识算法。

 

  基于天平链的数据哈希存证的业务特点以及天平链各节点安全管理的现状,同时考虑到效率问题,当前配置的是基于Kafka的高速共识算法。

共识分为三个阶段:

背书阶段、排序阶段和验证阶段。

该算法对总节点数没有特定要求,能容忍半数以下节点发生故障。

背书节点对交易请求包背书(签名)、排序服务对被认可的交易进行排序,确保交易顺序的一致性、记账节点获取有序事务块并验证其结果的正确性,包括检查背书策略和重复提交攻击。

 

  

(2)账本记录

 

  天平链采用基于账户的数据记录方式,基于账户的数据模型可以更方便地记录、查询账户相关信息。

包括区块账本、状态账本和历史账本三种账本。

 

  (3)电子数据摘要(哈希值HASH)

 

  天平链在将数据保存到区块链上之前,可以将敏感的数据或文件通过数字摘要的方式,将其数据指纹保存在区块链上。

可以把数据通过安全的加密方式,将敏感的隐私数据保护起来。

 

  (4)加密

 

  天平链各节点消息传递采用基于国产密码算法(SM2、SM3、SM4)的数据加密技术,确保消息交换过程中数据不泄露。

 

  (5)数字签名

 

  天平链各节点都配置了私钥和数字证书,在消息交换、共识过程使用数字签名确保各节点的身份。

 

  (6)智能合约

 

  建立灵活、实用的智能合约系统是天平链未来扩展核心能力之一。

目前天平链具备提供智能合约接口的能力,可以根据不同应用场景构建不同的智能合约。

 

  (7)管理层

 

  其一,节点认证与授权:

天平链通过CA认证授权实现联盟链节点准入机制。

当一个新成员被准许加入联盟时,需将自己的公钥以及必要的身份标识信息发送给证书签证机构(CA机构)。

然后,CA机构根据这些信息,为其颁发证书,作为加入联盟的许可认证,证书实际是由CA机构签发的对用户的公钥的认证。

新成员发送消息时,需要附带自己的身份信息,其他节点收到该成员的消息时,对其身份进行认证,如果认证失败,则无法参与记账。

所以,只有通过CA机构授权的成员,才会被联盟中的其他节点承认。

其二,应用接入与授权:

天平链能够实现存证与智能合约执行,应用接入通过密钥的方式进行授权,应用的接入与授权模块提供了对应用的增加、删除、授权等功能。

其三,跨链服务管理:

天平链跨链服务定义了跨链所需的数据格式和数据接口,跨链服务的管理提供了跨链引擎模块部署,跨链服务的启动、停止等功能。

其四,管理与监控平台:

天平链提供了管理控制平台,支持对底层平台的运维,灵活确定区块链部署的规模和节点运行状态,Web管理控制平台通过天平链的API接口与天平链进行交互,进而实现对区块链节点的实时监控报警、区块链日志的实时分析、区块信息的实时监控、历史浏览,以及智能合约的部署、调用和管理等功能。

 

  (8)应用层

 

  天平链针对应用系统实现应用的接入、数据存证、数据存证的查询等功能;针对法院端的诉讼平台或调解平台,提供数据存证,数据存证的查询、验证等功能。

 

  (9)安全

 

  天平链在安全设计上,提供的特色服务有:

多管齐下的隐私保护、国产密码算法、国产CA的支持。

 

  3.天平链的规则规范体系

 

  根据区块链的技术特征,只能够确保数据上链存储以后不可篡改和不可删除,为保证数据上链前合规性,加强对司法行业的电子数据及平台建设合规性的管理,保证天平链安全稳定地运行,北京互联网法院主导联合多家机构及邀请信息安全、标准制定、司法鉴定、信息通讯及区块链等方面的专家,组建司法工作组,开展天平链的规则规范编制工作,并于2019年12月2日正式对外发布了《天平链应用接入技术规范》及《天平链应用接入管理规范》。

 

  

(二)天平链的司法应用场景情况

 

  1.天平链电子证据存证及验证认定

 

  当事人在接入了天平链的第三方平台上使用电子合同、版权登记等业务,其在签订电子合同、登记版权的时刻,数据哈希值就已经同步在天平链存证。

此时,第三方平台和当事人获得天平链返回的BC文件。

当事人发生诉讼时向法院提交存证过的证据时,同时提交对应BC文件,天平链后台自动解析存证时的哈希值进行对比,如果哈希值相同,该数据没有被篡改即验证成功,如果二者哈希值不同,则意味着其被篡改过,并将上链标识、区块链验证状态、存证时间、存证内容、验证成功/失败等信息推送给法官,从而辅助法官判案,提升法官对于电子证据的采信效率。

典型应用模式示意图如图4所示。

  天平链存证典型案例——蓝牛仔公司与华创汇才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案,该案中涉及天平链证据的相关事项:

 

  其一,蓝牛仔公司之前曾向版权家(第三方存证平台)申请被侵权证据电子数据存证,并获得版权家电子数据存证证书,经版权家可信存证系统进行保管。

版权链通过跨链操作将版权链区块的摘要数据在天平链上存证,天平链返回给版权链一个天平链存证编号,版权链再返回给用户一个包含在天平链上的存证编号以及在版权链上的存证编号的文件。

 

  其二,通过版权大数据监测,发现本案中涉及的原告在其平台上存证的电子数据被侵权,即收集相关的侵权图片线索,将侵权线索存证上版权链,版权链通过跨链操作将版权链区块的摘要数据在天平链上存证,天平链返回给版权链一个天平链存证编号,版权链再返回给用户一个包含在天平链上的存证编号以及在版权链上的存证编号的文件。

 

  其三,当诉讼发生时,原告蓝牛仔公司通过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进行网上立案,同时提交起诉状、用户身份验证信息、确权存证原文件、侵权线索原文件及包含区块链存证编号的文件。

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调取天平链进行自动验证,验证结果显示涉案证据自存证到天平链上后,未被篡改过,得出区块链存证“验证成功”的结果。

 

  最终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该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均予以认定,并采纳该证据依法作出了判决。

 

  2.天平链智能合约构建司法执行新模式

 

  2019年10月2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全国率先运用天平链智能合约技术实现自动执行立案,当事人仅须确认案件履行结果,无须按照传统程序完成确认是否按期履行,核对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填写、上传当事人信息、执行申请书、执行依据等反复步骤,上述操作均可通过区块链智能合约达成条件后,自动触发完成,完成自动执行立案、自动生成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通过区块链智能合约,为执行立案减负增效、促进司法便民。

智能合约自动执行立案流程如图5所示。

  未来,当天平链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区块链系统对接后,将实现“自动抓取及生成执行文书,自动对被执行人财产实施查冻扣”:

在实现被执行人财产数据等信息的交换共享机制前提下,以当事人提出申请为事件触发点,预言机通过读取链下是不是当事人申请以及生效法律文书是否权利义务主体明确、给付内容明确,来确定该预设状态是否实现,一旦实现,则被自动状态机接受,智能合约便可以自动抓取执行根据中的关键内容形成执行文书,并实现被执行人财产的自动查冻扣。

 

  3.区块链技术在版权诉源共治体系上的构建——“e版权”

 

  为推动版权纠纷高效化解,北京互联网法院联合北京市版权局发布了“e版权”诉源共治体系,北京版权保护中心版权链与天平链对接,建成依托区块链技术的版权纠纷协同治理平台。

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了版权登记与版权诉讼环节的可信数据互通。

权利人版权登记更快捷,而对于已经在北京版权保护中心办理了作品登记并将数字版权证书存证到版权证书链中的权利人,在发现被侵权后可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在法院立案时,不用提交纸质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仅须在法院电子诉讼平台填写登记号,法院系统后台即自动跨链调取证书信息。

法院立案后,依职权调取权利人提交给版权局的登记证明材料。

调取的登记证明材料是跨链验证过的可信数据,符合法院的版权证据规则。

法官在审判、开庭时,都能核查这些“登记证书背后的材料”,从而提高了司法审判的效率。

天平链与版权链跨链互联流程如图6所示。

  4.区块链技术在金融诉源共治体系上的构建——“e贷”治理

 

  北京互联网法院联合多家机构形成以数字化为基础、以网络化为载体、以智能化为支撑的“e贷诉源共治体系”。

核心是通过互联网法院发布的业务规则,实现关键业务数据事前上链;纠纷发生后,通过基于链上智能合约触发弹屏短信提醒、区块链电子律师函、标志性类案判决警示等各种手段实现警示督促;同时打通多家金融机构实现资产点对点查冻扣以及联合多家互联网平台实现诸如限制网上购物、网上约车等微惩戒;建立在线债务协商平台,让债务人提交债务信息和经济困难证明等申请减免缓;提供债务规划服务、预算咨询、制订债务管理计划、在线调解、工作推荐等帮扶措施,增加负债者还款能力与意愿。

 

  (三)天平链建设成果

 

  天平链上线以来,探索出“技术可信、身份可信、证据可信、审判可信、治理可信”的区块链可信司法模式和落地应用标准,在北京、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发挥了创新示范引领的作用。

2019年3月31日,天平链作为司法领域唯一区块链应用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第一批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京网信备11010619282605830010);天平链案例已被收入《中国区块链应用发展研究报告(2019)(区块链应用蓝皮书)》中。

 

  四、区块链在司法领域的应用研究展望

 

  

(一)顶层设计

 

  随着司法区块链的深入应用,在借鉴现有建设成果、复用有益经验的基础上,从链互通、标准互通、数据互通的方向进行顶层统筹设计,通过区块链将各法院联通、各政法单位联通、法院与外部企事业单位联通。

将法院建设的各区块链互联互通,将各法院与区块链间打通,各法院都能够共享司法区块链成果,提升司法审判的效率。

将公检法司政法体系的区块链互联互通,从而健全政法协同业务之间的数据流转、数据共享、数据互信,提升业务协同的效率。

引导司法区块链与外部版权保护、公证、征信机构等单位互联互通,推动数据的高效可信流转,实现创新共赢,提升司法区块链的影响力和权威性。

推动涉诉量较大的金融交易、互联网平台等企事业单位入链接受监管,将潜在涉诉证据事前上链,提高司法区块链服务司法审判的效能。

 

  

(二)司法区块链技术与标准研究

 

  不断推动建设多方参与的司法区块链产业智库,汇集司法、区块链技术及相关领域专家,为司法区块链的技术升级与标准完善提供全方位的支撑。

尤其是构建上链主体的规范化管理、细化并发布具体业务的证据标准要求,区块链存证内容标准及规范,建立起区块链电子证据生成、传输、提取、保存的全流程、全环节、全时序规范机制,保障上链电子证据的证明力。

引导各行业机构按照规范开展业务,并将产生的业务数据按照存证内容标准进行事前上链,发挥司法指引、评价和引领作用,使业务规范,减少纠纷的产生,达到行业治理的效果。

 

  (三)场景化与司法需求结合

 

  坚持司法需求导向,注重从实践中迸发需求。

合同类诉源治理和一体化司法处置:

探索区块链在金融借贷、供应链采购、物业服务等合同类纠纷诉源治理及司法处置中可能带来的创新应用,通过事前定义合同模板,制定合同类业务上链内容,合同进行电子化签署及上链存证,并将合同要素嵌入智能合约实现合同智能履行,当发生违约情况后,自动按照合同约定发送警示提醒、律师函,自动收集相关证据按照既定规则申请立案等;法院快速审理后,判决书或调解书可自动生成合约代码,当未按照预期履约的,自动发起执行立案、自动生成财产调查令等,有助于通过司法区块链降低违约风险,实现诉源治理,提升处理效率。

 

  结语

 

  区块链技术不仅是互联网技术的延伸,还是互联网技术的迭代。

区块链保持有序熵不流失的技术特征使得互联网上产生的电子证据不会因为互联网无序熵增导致信息灭失。

区块链作为一门新兴的技术,不是来源于教科书,而是来自相关项目的实践。

当下区块链的司法应用场景还不完善,而随着区块链技术多场景落地,从事司法创新的“试验田”更有必要未雨绸缪,在现有的司法制度基础上重新厘清互联网审判中区块链技术的最佳应用路径,以力求在法律适用争议出现时找到合理的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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