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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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

及产生量

处理后排放浓度

及排放量

废水

施工期

生活污水

COD:

300mg/L,0.0162t

SS:

180mg/L,0.0097t

COD:

300mg/L,0.0162t

SS:

180mg/L,0.0097t

施工废水

SS:

500mg/L,0.12t

-

运营期

生活污水

COD300mg/L,0.0306t/a

BOD5150mg/L,0.0153t/a

SS180mg/L,0.0184t/a

氨氮30mg/L,0.0031t/a

COD300mg/L,0.0306t/a

BOD5150mg/L,0.0153t/a

SS180mg/L,0.0184t/a

氨氮30mg/L,0.0031t/a

食堂废水

COD300mg/L,0.0123t/a

BOD5200mg/L,0.0082t/a

SS180mg/L,0.0074t/a

氨氮30mg/L,0.0012t/a

动植物油40mg/L,0.0016t/a

COD300mg/L,0.0123t/a

BOD5200mg/L,0.0082t/a

SS180mg/L,0.0074t/a

氨氮30mg/L,0.0012t/a

动植物油40mg/L,0.0016t/a

废气

施工期

拆除扬尘

少量

少量

施工扬尘

少量

少量

汽车尾气

少量

少量

运营期

非甲烷总烃

0.2132t/a

0.2132t/a

食堂油烟

3.15mg/m3、0.077t/a

1.26mg/m3、0.0308t/a

汽车尾气

少量

少量

发电机废气

PM0.0002t/a

NOx0.002t/a

CO0.0005t/a

HC0.0014t/a

PM0.0002t/a

NOx0.002t/a

CO0.0005t/a

HC0.0014t/a

固废

施工期

拆除垃圾

335.7t/a

335.7t/a

生活垃圾

0.9t/a

0.9t/a

建筑垃圾

1.81t/a

1.81t/a

运营期

生活垃圾

0.767t/a

0.767t/a

食堂垃圾

0.511t/a

0.511t/a

废油脂

7.67kg/a

7.67kg/a

液化石油气

残液

4.65t/a

4.65t/a

噪声

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70-100dB之间。

运营期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噪声源源强为70~85dB(A)。

主要生态影响

根据现场踏查,本项目位于柳河县柳河镇振兴大街948号,占地面积3401m2,建筑面积904.31m2。

在评价区域内未发现国家及省市级重点保护的稀有动植物及种群,没有重要生态及特殊敏感区,不会对该区域生态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项目所在位置又属于生态环境非敏感区,故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水

⑴生活污水

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SS;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和SS,其浓度偏低。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到移动式环保厕所,不向地表水体排放,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⑵施工废水

施工过程中将产生含有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该部分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SS,若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则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施工废水要经过沉淀池采取澄清处理,上清液用于淋洒现场道路,其余部分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

2、废气

⑴施工扬尘

①拆除扬尘

因建筑的拆除及周围场地内运输车辆产生悬浮物微粒及地面粉尘将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污染,此类粉尘均为无组织粉尘。

主要起尘点为地面构筑物拆除点,项目拆除的建筑物为民房,拆除主要采用机械方式,起尘时间为拆除作业时间,因机械拆除较人工拆迁时间相对较短,影响时间也相应短一点。

根据同类工程实地监测结果,拆迁作业现场近地面粉尘浓度一般为1.5—30mg/m3,影响范围受风向、风速、湿度等因素制约,一般在100m内。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根据项目施工情况,合理安排拆迁时间,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拆迁,并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不低于4m高围挡,以减轻对项目周围环境的影响,需爆破拆除作业的,应当在爆破拆除作业区外围洒水喷湿。

②施工过程扬尘污染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A一些建材露天堆放或施工点表层土需人工开挖、堆放,在气候干燥又有风的情况下,会造成粉尘、扬尘等大气污染;

B砂石、土方等建筑材料,如运输、装卸方式不当,可能造成泄漏,产生扬尘污染;

C物料运输车辆在道路及施工场地运行过程中将产生大量尘土。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应严格按照《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承担施工扬尘的污染防治责任,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向所在地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

施工场地应当设置硬质围挡,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车辆清洗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

位于设区的市环境敏感区的施工场地,应当安装在线监测设施。

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和运行费用列入工程概算。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场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有关信息。

”中的规定。

、在道路两侧建立隔离带围挡、围护以减少扬尘扩散,围挡、围护对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有明显作用,当风速为2.5m/s时可时影响距离缩短40%。

在施工现场周围,连续设置不低于2.5m高的围挡,在一般路段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挡,围护高度可按略高于建筑物高度设置为宜。

、分段作业、择时施工,配备洒水车,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

一般每天洒水1-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施工场地洒水与否对扬尘的影响较大,场地洒水扬尘量将减低28-75%,大大减少了对其环境的影响。

、对运输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散落、车辆进出限速,进出入场区的车辆用水将轮胎冲洗干净;车辆行驶路线应确定,尽量避开项目西侧的居民区。

、对运输砂石料的车辆应限制超载,以免沿途洒漏,减少粉尘污染环境,施工时要使用商品混凝土浆,施工现场不设搅拌站,粉状原材料如水泥等应罐装、袋装,禁止散装运输,堆放应有蓬布遮盖。

、在使用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应避开居民区的上风向,加盖篷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实施监测施工期污染物排放情况。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场地扬尘对环境影响和污染会明显降低,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⑵拆除储罐拆除储罐及配套管路系统废气

本项目在拆除储罐及配套管路系统作业时,严格按照拆除方案进行操作。

拆除过程中会产生因储罐及管路置换时放散的气体和切割时产生的切割烟尘,属于无组织排放。

由于拆除工作时间短(5-7天),且都在露天作业,工作结束后影响将不存在。

⑶汽车尾气

施工中将会有各种工程及运输用车来往施工现场,主要有运输卡车、翻斗车、铲车、推土机等。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建议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对于排放废气较多的车辆,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

应尽量选用质量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的燃料,鼓励使用乙醇汽油。

要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尽量减少因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

在采取上述措施之后,扬尘和尾气在运输过程中的影响可降至较低水平,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①拆迁噪声

因建筑物拆除基本上使用机械拆除,机械设备在工作过程会产生一定的噪声,经类比调查,其噪声源强一般为85-100dB(A)之间。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A拆除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以便有效降低施工期的噪声影响强度。

B拆除单位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

应将拆迁时间安排在白天,夜间禁止施工,经上述措施治理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②施工噪声

A噪声源

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其中施工机械噪声主要是由推土机等运行时产生。

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将会有一定影响,夜间施工影响比较明显。

表36是常见的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噪声,表中近场噪声指在区内可能产生的噪声值。

表36各种机械设备的噪声值单位:

dB(A)

序号

机械类型

测点距离施工机械距离(m)

最大声级

1

轮式装载机

5

90

2

平地机

5

90

3

轮胎压路机

5

76

4

推土机

5

86

5

挖掘机

5

84

6

摊铺机

5

86

7

卡车

5

92

8

混凝土泵

5

86

9

移动式吊车

5

96

B施工噪声影响预测

施工噪声源可视为点声源。

根据点声源噪声衰减模式,可估算出施工期间距声源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

预测模式如下:

Lp=Lpo-20lg(r/r0)-ΔL

式中:

Lp—距声源r(m)处声压级,dB(A);

Lpo—距声源r0(m)处的声压级,dB(A);

r—距声源的距离,m;

r0—距声源1m;

ΔL—各种衰减量(除发散衰减外),dB(A)。

室外噪声源ΔL取零。

各类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外的噪声值(未与现状值叠加)预测结果见表37。

表37各类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处的噪声预测值单位:

dB(A)

施工机械

预测结果(dB)

标准(dB)

达标距离(m)

距离(m)

10m

20m

40m

60m

80m

100m

200m

轮式装载机

70

63

57

54

51

50

43

70

55

10

52

平地机

70

63

57

54

51

50

43

10

52

轮胎压路机

56

49

43

40

37

36

29

<10

<10

推土机

66

59

53

50

47

46

39

<10

33

挖掘机

64

57

51

48

45

44

37

<10

30

摊铺机

66

59

53

50

47

46

39

<10

33

卡车

72

65

59

56

53

52

45

12

75

混凝土泵

66

59

53

50

47

46

39

<10

33

移动式吊车

76

69

63

60

57

56

49

19

110

根据上表的预测结果,可以看出,施工噪声将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噪声影响白天将主要出现在距施工场地19m范围内,夜间将主要出现在距施工场地110m范围内。

施工机械噪声不可避免的对周边200m范围内居民敏感点造成影响。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施工单位应首先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或选用做过降噪技术处理和改装的施工机械设备,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可以通过隔离发动机震动的方法来降低噪声,其他产生噪声的环节还可以采用部分封闭或者完全封闭的办法,尽量减少振动面的振幅;闲置的机械设备等应该予以关闭或者减速;一切动力机械设备都应该经常检修,应设专人对设备定期维修保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使施工机械设备保持正常运转,特别是对那些会因为部件松动而产生噪声的机械,以及那些降噪部件容易损坏而导致强噪声产生的机械设备。

、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合理摆放施工机械,尽量使机械远离居民区,减少机械噪声对声环境的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

00-6:

00)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

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比较均匀地使用。

、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时应低速、禁鸣。

、分别在站区的西侧和北侧设置临时声屏障,减少对200m范围内居住区的施工噪声影响。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对周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可以降到可接受水平。

4、固体废物

①拆除建筑垃圾

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本项目需要拆迁建筑面积约为115m2、构筑物体积98m3。

经查阅资料,民用房屋建筑拆除垃圾量按照1.3t/m2计算;构筑物拆除工程建筑垃圾量按照实际体积1.9t/m3计算。

本项目建设前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量约为335.7t。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拆迁建筑垃圾部分用于场地回填,剩余不可利用部分送往柳河县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统一处理。

原厂地废旧储罐、残液罐聘请有资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清理并拆除;原厂地废旧储罐、残液罐及充装设备等均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

②拆除设备及配套废旧材料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本项目拆除设备设施包括2个28m3地上储罐、1个8m3残液罐、2台灌装泵及配套的工艺管路系统,拆除工作委托有资质单位,并严格按照制定的拆除方案执行。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a.妥善处理拆除设备:

一是对不属于行业淘汰范围的,且尚符合当时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政策的设备,可出售给相关企业继续使用;二是对属于行业淘汰范围的,不符合当时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政策的一种,即应予报废,设备可按废品出售给回收单位。

b.废旧材料的处理处置:

按废品出售给回收单位。

③施工垃圾

工程进入施工阶段会产生一些开挖弃土,还会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垃圾,其中以边角余料的钢筋、废弃包装物、碎石等废物为主;同时,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一般居住在现场临时工棚内,也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开挖弃土能利用的部分进行场地回填,不可利用部分与建筑垃圾集中运至柳河县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可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整个施工过程中都应遵循固体废物分类处理的原则。

5、水土流失

本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一方面破坏原有土地的水土保持植被,另一方面在施工过程中,地表裸露后被雨水冲刷将造成水土流失。

产生水土流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施工时破坏植被产生水土流失;

②工程取、弃土处置不当产生水土流失;

③工程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施工期。

因此,综上、、施工期的水土流失原因主要是施工期取土、填土、挖土和堆土场地的表土较为疏松,降雨期间很容易使松散的表土随雨水径流流失,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当地的水土流失。

拟采取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间,对除基坑、既有办公室等临时设施以外的全部土质场地进行临时硬化,进行平整、填充、碾压,满足施工的要求;②按照设计的要求,项目建成后,站区地面进行混凝土硬化和厂区绿化。

综上,本项目投入使用后,防治水土流失措施也得到落实,水土流失量将大大减少,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总废水量为0.392m3/d(143.08t/a)。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本项目所排废水中各主要污染物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及柳河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

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与生活废水一起排入企业自建防渗储池,定期清抽至柳河桑德水务有限公司,经处理达标后排入一统河。

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企业就餐人数7人,产生的食堂废水少,本环评建议在食堂厨房水槽下安装一台小型隔油器(YF小型隔油器)处理食堂废水,再排入企业自建防渗储池。

企业自建防渗池,容积为15m3(4.8m×1.6m×1.95m)。

防渗池在执行现行土建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基础上,采取增强措施,如在池内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喷涂聚脲等防水涂料,或混凝土内掺加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以提高混凝土强度等级以及混凝土抗渗等级,池体所有缝均应设橡胶或塑料止水带,施工缝可采用镀锌钢板止水带确保污水不渗漏。

废水每10天清运一次,委托柳河桑德水务有限公司输送,外运至柳河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一统河。

污水委托处理协议见附件7。

柳河柳河桑德水务有限公司总处理规模3万吨/日,污水处理采用A²O工艺,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中A标准后排入一统河。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⑴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液化石油气卸车时采用软管输送,仅有残留于接口处管内的微量液化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灌瓶时也仅为充装管残留的液化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属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液化石油气(相对密度0.58,水=1)供应量为1550t/a,储存量为2×28m3=56m3,经计算本项目液化气槽车卸车次数为52次/a,液化气灌瓶次数为10.4万次/a。

参考有关资料和建设单位提供的经验值分析,每次槽车卸车时非甲烷总烃排放量约0.1kg/次,灌瓶时非甲烷总烃排放量约0.002kg/次。

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为213.2kg/a。

经SCREEN模式进行估算预测,经预测在下风向厂界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为0.07808mg/m3<4mg/m3,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a.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预测

项目产生的主要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污染源汇总如下表38。

表38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污染源预测参数一览表

排放源

污染

因子

评价标准

(mg/m³)

排放量

(t/a)

面源面积

(m×m)

面源高度

(m)

环境温度(℃)

平均风速(m/s)

充装区、卸气区

非甲烷总烃

2.0

0.2132

20×7.5

3.5

6.8

1.4

注:

非甲烷总烃参考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2.0mg/m3小时标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的SCREEN估算模式非甲烷总烃进行预测结果统计如下:

 

表39大气污染物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

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

非甲烷总烃

下风向预测浓度Cij(mg/m3)

浓度占标率Pij(%)

10

0.05009

2.5

23

0.07808

3.9

100

0.02362

1.18

200

0.006997

0.35

300

0.0034

0.17

400

0.002059

0.1

500

0.001405

0.07

600

0.001035

0.05

700

0.0008034

0.04

800

0.0006475

0.03

900

0.000537

0.03

1000

0.0004554

0.02

1100

0.0003931

0.02

1200

0.0003443

0.02

1300

0.0003052

0.02

1400

0.0002733

0.01

1500

0.0002469

0.01

1600

0.0002248

0.01

1700

0.0002059

0.01

1800

0.0001897

0.01

1900

0.0001757

0.01

2000

0.0001635

0.01

2100

0.0001527

0.01

2200

0.0001432

0.01

2300

0.0001347

0.01

2400

0.0001271

0.01

2500

0.0001202

0.01

最大落地浓度(mg/m3)

0.07808

最大落地浓度距离(m)

23

最大占标率,%

3.9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非甲烷总烃废气无组织排放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4.0mg/m3)。

b.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设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规定“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场界以外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气体主要为为液化石油气卸车、充装过程中发生的跑、冒、滴、漏的现象所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其无组织排放源强详见表40。

表40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源强

无组织排放物质

所属区域

浓度标准(mg/m3)

无组织源强(t/a)

无组织源面积(m2)

非甲烷总烃

卸气区、充装区

2.0

0.2132

150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提供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程序计算可知,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在项目所在区域内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计算结果详见下图。

c.卫生防护距离的设置

按照“工程分析”核算的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的有关规定,计算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Cm—标准浓度限值;

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

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面积S(m2)计算,r=(S/π)1/2;

Qc—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达到的控制水平,kg·h-1;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根据工业企业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从下表查取。

表41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表

计算系数

工业企业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m/s

L≤1000

1000

L>2000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

(1)

A

<2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80

80

80

2-4

700

470

350*

700

470

350

380

250

190

>4

530

350

260

530

350

260

290

190

140

B

<2

0.01

0.015

0.015

>2

0.021*

0.036

0.036

C

<2

1.85

1.79

1.79

>2

1.85*

1.77

1.7

D

<2

0.78

0.78

0.57

>2

0.84*

0.84

0.76

注:

*为本项目计算取值。

注: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分为三类:

I类:

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大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1/3者。

II类:

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小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1/3,或虽无排放同种大气污染物之排气筒共存,但无织组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指标是按急性反应指标确定者。

III类:

无排放同种有害物质的排气筒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是按慢性反应指标确定者。

Qc取同类企业中生产工艺流程合理,生产管理与设备维护处于先进水平的工业企业,在正常运行时的无组织排放量,当计算的L值在两级之间时,取偏宽的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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