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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顾问技术服务合同

证书号:

A

 

设计顾问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合同编号:

委托方:

承接方:

签订日期:

2013年5月

设计顾问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人(甲方):

承接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设计顾问技术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概述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1.3项目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共149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6000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1000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为25000平方米。

1.4设计范围:

乙方负责本项目概念规划方案设计、建筑单体建筑专业方案设计(包括建筑单体建筑专业深化设计)、建筑单体外立面详图设计。

第二条设计资质、工期和技术要求

2.1本工程的设计工期预估见下表,具体的设计工作进度根据双方协商决定。

序号

工作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进度

成果内容

汇报

地点

参加人员

1

现场沟通

·各方对设计任务书的沟通及确认,考察现状做调研。

·乙方与甲方的沟通。

1-2个

工作日

∙明确设计任务书。

∙与政府相关部门对接。

上海

乙方主创设计师、甲方代表

2

概念规划方案设计

·乙方根据设计任务书,结合自身的理解,进行概念性方案设计。

·乙方提供一套相对完整的概念性方案设计与甲方沟汇报通。

3个

工作周

(暂估)

∙演示文件或文件。

上海

乙方主创设计师、甲方代表

3

建筑单体建筑专业方案设计

·乙方在上阶段设计成果基础上结合甲方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建筑方案设计。

·乙方提供最终的建筑方案设计文本及汇报成果,并作建筑方案设计的终期汇报。

4-6个

工作周

(暂估)

∙演示文件或文件。

上海

乙方主创设计师、甲方代表

4

建筑单体建筑专业方案深化设计

·乙方以建筑方案设计最终成果作为基础,进行建筑单体建筑专业方案深化设计;

·乙方提供最终设计文本及汇报成果。

·乙方对最终的建筑专业方案深化设计成果进行汇报和技术交底工作;

·乙方根据汇报意见和建议调整完善最终设计成果。

4-6个

工作周

(暂估)

∙A3文本

∙演示文件或文件。

上海

乙方主创设计师、甲方代表

5

建筑单体建筑专业外立面详图设计

·乙方以建筑方案设计最终成果作为基础,进行建筑单体外立面详图设计;

·乙方提供最终的建筑单体外立面详图设计文本及汇报成果。

·乙方对最终的建筑单体外立面详图设计成果进行汇报和技术交底工作,进行外立面材料封样确认工作。

·乙方根据汇报意见和建议调整完善最终设计成果。

4-6个

工作周

(暂估)

∙A3文本

∙演示文件或文件。

上海

乙方主创设计师、甲方代表

2.2技术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现行的国家及上海市地方法规、规范和有关技术要求。

(2)应满足规划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技术指标控制,落实所需配套项目。

第三条验收标准

3.1乙方递交的各阶段设计文件需经甲方书面确认。

3.2甲方若需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

若无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4.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及文件:

(1)项目用地现状图

∙注明基地周边现状及规划道路线型坐标及竖向标高

∙注明基地现有建筑及规划建设项目信息

∙注明基地用地红线坐标,竖向标高

∙注明基地内保留建筑,树木,水体等的位置坐标及标高

(2)项目开发产品策划报告(列明项目功能、规模、风格与要求)

(3)政府及业主的项目设计要求

(4)项目开发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5)项目相关建设项目规范及技术要求

(6)以及其他咨询所需相关资料

第五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设计成果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并依照城市规划设计的有关法规和规范,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提交设计成果。

成果内容如下:

5.1概念规划方案设计阶段工作成果

乙方根据设计任务书及策划报告进行概念性总体规划方案设计。

此阶段中乙方和甲方进行一次较正式的沟通和探讨,并提供一套相对完整的概念性总体规划方案(含必要分析图和文字说明),包括以下设计内容:

◆前期分析:

(一)区位分析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三)现状分析

◆规划意念及构思

◆总体规划及建筑概念方案

(1)彩色总平面

(2)规划空间分析

(3)建筑功能分析

(4)建筑平面概念设计

(5)计算机三维空间示意图(一套4-6张)

(6)交通分析

(7)停车分析

(8)消防分析

(9)绿化景观分析

(10)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成果交付方式:

演示电子文件或文件。

5.2建筑单体建筑专业方案设计阶段工作成果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进行建筑方案设计。

在此阶段中乙方提供一套相对完整的建筑方案(含必要分析图和文字说明),和甲方进行一次较正式的沟通和探讨,方案包括以下设计内容:

◆设计构思说明:

重点说明设计构思思路及主要的特色(一套)

◆彩色总平面1:

500

◆总平面图

◆总体一层平面图()

◆总体地下室平面图()

◆建筑单体各层平面图1:

200

◆建筑单体主要立面图1:

200

◆建筑单体主要剖面图1:

200

◆建筑功能分析

◆计算机三维形体鸟瞰图(一套4-6张)

◆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成果交付方式:

演示电子文件或文件。

5.3建筑单体建筑专业方案深化设计阶段工作成果

乙方根据上阶段的工作成果作为基础,结合甲方的意见及建议进行建筑专业方案深化设计。

并提供最终的建筑专业方案深化设计成果,设计成果包括以下内容:

规划部分:

◆区位分析

◆项目概况及要求

◆设计构思说明:

重点说明设计构思思路及主要的特色(一套)

◆彩色总平面

◆鸟瞰效果图

◆竖向方案设计

◆建筑功能分析

◆交通组织分析

◆停车系统分析

◆消防系统分析

◆景观系统分析

◆计算机三维空间示意图

◆设计构思及意念:

重点说明设计思路及理念

建筑部分:

◆总平面图

◆一层总体平面图

◆总体地下室平面图

◆建筑效果图(3-4张)

◆各组建筑平面(一套/组)

◆各组建筑立面(一套/组)

◆各组建筑剖面(1~2个/组)

◆各组建筑彩色立面(一套/组)

◆各组建筑(计算机三维模型渲染)形体示意图(一套/组)

◆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成果交付方式:

所有上述成果提供A3文本8套,所有文字、图纸及演示版的电子文件一份(文字为格式,图纸为2004的或格式,效果图为格式)。

5.4建筑单体外立面详图设计阶段工作成果

乙方以建筑方案设计最终成果作为基础,结合甲方的意见及建议进行建筑立面细部设计。

并提供最终的建筑立面细部设计文本及汇报成果,设计成果包括以下内容:

◆各组建筑形体示意图

◆各组建筑彩色立面图

◆各组建筑立面(一套/组)

◆各组建筑的立面分色图(一套/组)

◆各组建筑立面放大图及节点详图(一套/组)

◆典型节点详图设计(一套/组)

成果交付方式:

所有上述成果提供A3文本8套,所有文字、图纸的电子文件一份(文字为格式,图纸为2004的或格式,效果图为格式)。

第六条设计费及付款方式

6.1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应支付的设计费合计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人民币整)。

以上收费不含任何咨询资质及其图签费用。

6.2本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计人民万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6.3乙方提交建筑概念方案设计成果后七日内,甲方应即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人民币万元。

6.4乙方提交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工作成果后七日内,甲方应即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5%,计人民币万元。

6.5乙方提交建筑方案深化设计阶段工作成果后七日内,甲方应即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人民币万元。

6.6乙方提交建筑立面细部设计阶段终期汇报成果后七日内,甲方应即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计人民币万元。

6.7乙方配合甲方审核国内设计院的建筑专业施工图纸后七日内,甲方应即再支付设计费总额5%,计人民币万元。

6.8乙方配合甲方在项目建设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从开始项目建设时起的一年后,甲方支付设计费的剩余费用,即设计费总额的10%,计人民币万元。

6.9乙方在甲方支付以上款项的同时须提供国内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且扣除税金后支付。

6.10设计费的计算依据:

项目名称

建筑专业方案设计

(包括建筑专业方案深化设计)

建筑单体外立面详图

总价

类别

面积(㎡)

概念规划方案

(含景观概念规划)

——

企业会所

地上部分

(共6种款型)

约11000

130元/平方米

50元/平方米

地下一层

(辅助功能区)

约12500

80元/平方米

-

地下二层

(停车区)

约12500

40元/平方米

-

合计

注:

以上报价包括在项目施工期间4次到项目现场发生的所有服务费用。

超过4次的,超过4次部分的差旅及相应人工费用由甲方另行向乙方支付。

6.11本项目的面积计算如实际面积比协议面积增减在5%内,也以本协议面积为准。

如因甲方原因设计发生重大修改,增加的设计修改费用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1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负责。

甲方提供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顺延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要求双方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7.1.2按本合同规定,按期如数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7.1.3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要求乙方作较大返工时,乙方在接通知后3日内向甲方提交返工费用预算(含工作量及计算依据),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因乙方提交设计资料的设计深度、设计质量等不符合甲方原来的要求造成甲方要求乙方返工的,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设计费用。

7.1.4乙方提交的变更(修改)设计费用过高,甲方不能接受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可以按经其确认的已完成设计阶段(工作量)办理结算。

7.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2.1乙方承担的设计图纸及文件应符合业主的设计要求和各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并符合国家的现行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和条例的规定。

设计深度应达到建设部2008年版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乙方对设计文件和图纸的质量应负相应的技术责任。

每一阶段的工作成果由甲方签证认可。

7.2.2乙方应对业主提出的设计要求和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如发现业主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有误或有疑问,或发现业主提出的设计要求与现行规范有冲突时,应主动及时地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提出。

7.2.3乙方应安排有相关经验和资质的技术设计人员参与本工程设计,甲方如发现不合适的设计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设计人员。

7.2.4乙方的图纸设计质量和设计工作程序应符合甲方公司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以便甲方对乙方的设计文件和图纸进行技术审核和质量控制。

7.2.5乙方承担的本工程各设计阶段设计图纸和文件,使用甲方提供的图签和文件格式。

各设计阶段的文件和图纸,乙方根据审核复查意见作相应的图纸和文件修改。

7.2.6乙方承担本工程建筑单体建筑方案设计和建筑方案深化设计阶段、建筑单体外立面节点详图设计阶段的文件、图纸的文本制作,由甲方按技术档案制度规定统一归档。

乙方设计工作完成后即向甲方提交一份完整的、有效的设计图、计算书(如有)和相应的全套电子文件(设计图纸必须是电子文件格式,电子文件内容须与纸质文件保持完全一致),由甲方按技术档案制度规定统一归档。

7.2.7乙方在工程开始施工后,应积极配合各方完成各项后期服务,确保工程顺利开展及施工质量。

7.2.8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7.2.9由于乙方设计遗漏或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据该损失金额全额向甲方偿付对等的赔偿金,但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含税)金额相等。

7.2.10乙方根据诚信受托原则,应尽职敬业为甲方提供优质且全面的服务,在方案设计阶段应充分与甲方工作人员共同讨论明确项目定位和设计理念,通过不断的修改完善以提供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及时完成编制扩初设计成果;在施工图阶段应积极配合甲方要求出具准确且完整的设计图纸,不在图纸上明列或暗示指定或潜在供应商的产品,谨慎选用市场上渠道单一的产品;在施工阶段应及时处理现场设计问题并参加现场协调会,会签相关专业的设计变更和补充图纸,签认施工技术核定单,发现问题时应主动改正设计中存在的浪费和错误现象,积极地进行优化设计;在验收后评估阶段应对工程验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7.2.11为了提高现场的设计服务水平和质量,乙方须委派有现场服务经验的设计人员提供现场设计指导、监督与配合工作,及时解决设计图纸中的错漏碰缺问题;配合甲方工作需要及时组织设计交底,参与施工招标答疑、工程技术交底、主材的选型与采购、关键工序现场技术指导、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单的处理、工程例会、设备调试和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7.2.12除现场服务外,设计人员应及时通过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对甲方工作人员的问题进行解答。

当乙方在设计过程中需境外公司配合设计的,有关境外设计文件均需由乙方设计人员翻译后提交甲方。

7.2.13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及有关资料。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一日,应承担应付未付金额2‰的违约金。

8.2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单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支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经其确认的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8.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终止或解除后五日内双倍返还定金给甲方,并按设计费总额的20%计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须据实予以赔偿。

8.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计文件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2‰的违约金;逾期超过2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设计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5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如此造成逾期履行义务的,按本条第5款的规定执行。

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甲方其他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部分的设计费,并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8.6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质量提交设计文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甲方已经确认的工作量办理结算。

8.7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文件的版权、著作权

9.1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项目设计费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阶段性成果及最终成果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9.2乙方应保证其提交的设计成果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或其它合法权利,否则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1.1因解除而终止

11.1.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11.1.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1.1.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11.1.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1.2.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11.2.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11.2.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

(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11.2.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12.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本合同和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12.2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乙方应按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12.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3.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3.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双方同意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提供服务至最终设计成果验收通过甲方认可为止。

15.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及时协商解决。

15.3双方签字认可的来往传真、邮件、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4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5本合同签订于松江区广富林遗址保护区,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7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本合同于2013年3月28日签订于松江广富林

 

附件(共2件):

1、廉洁协议

2、乙方设计和校对人员名单

附件一

工程勘察设计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甲方):

勘察设计单位(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勘察设计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有关的勘察设计业务等活动。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在设计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勘察设计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签署页)

甲方单位:

(盖章)乙方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本协议签订于2013年5月日

 

甲方监督单位(盖章)乙方监督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二

乙方设计和校对人员名单

专业类别

姓名

职务/职称

身份证号

项目经理

雷振波

主任建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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