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自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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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自查报告
外汇局自查报告
篇一:
外汇自查报告
外汇业务自查报告
我行对XX年6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期间的外汇业务组织自查,整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XX年下半年期间共发生国际收支申报业务3笔,其中个人收汇1笔,共7045美元,公司收汇2笔,共709377美元,个人付汇1笔,共154美元,公司付汇7笔,共2345913.29美元,总计3062489.29美元。
1、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要素准确、齐全,要素包括:
交易编码、交易附言、收/付款币种和金
额(包括现汇金额、结售汇金额和其他金额)、收付款人名称、个人身份证号码、收付款账号、对方收付款人名称、常驻国家(地区)名称及代码、申报日期、结算方式等各项信息。
2、单位基本情况表要素准确、齐全,具体包括:
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经济类型、行
业属性、常驻国家(地区)、是否为特殊经济区企业、外方投资者国别、住处/营业场所、所属外汇局等。
3、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传输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
4、国际收支申报信息能够做到完整齐全,未错误删除申报单、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外管局、
按规定备份。
(二)结售汇业务管理及统计
XX年下半年共发生结售汇业务笔7笔,公司结售汇7笔,共4891048.24美元。
1、办理即期结售汇均经过外汇局审批或备案,支行基本具备开办结售汇及相关业务的条
件。
2、未发生远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
3、未有发生办理自身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
4、按照规定办理外币代兑机构备案,按照规定设置个人本外币兑换统一标识,对授权外币
代兑机构的管理基本到位。
5、对客户美元挂牌汇价符合浮动幅度管理规定,对议定客户(如大额客户、重点客户等)
的美元实际结算价不存在超出牌价浮动幅度的情况。
6、结售汇统计数据能够及时、准确和完整。
包括:
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向外汇局报送数据;
统计数据是否准确,主要包括:
币种、金额、交易主体以及统计项目分类等;是否存在报表漏报情况,如新准入数据不符;向外汇局报送远期(含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掉期(含货币掉期)、期权(含期权组合)业务数据是否及时、准确等。
(三)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XX年(本文来自:
小草范文网:
外汇局自查报告)下半年共发生货物贸易业务7笔,业务总金额2345913.29美元。
1、不存在为名录企业外企业办理货物贸易项下收付汇。
2、按照规定审核贸易进出口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外汇收支的一致性。
3、按照规定将贸易外汇收入纳入待核查账户;不存在代核查账户收入超范围、待核查账户
之间资金相互划转等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情形。
4、未发生B类、C类企业办理货物外汇业务。
5、按照规定留存相关资料。
(四)服务贸易外汇业务
XX年下半年共发生2笔,金额538.48美元。
按照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履行真实性审核义务,包括:
是否按规定审核相关单证,是否按照规定在相关登记证明或单据上进行签注,是否按照规定留存相关单证等。
(五)保险公司项下外汇业务
未发生保险公司项下外汇业务。
(六)个人外汇业务
XX年下半年共发生个人外汇业务2笔,金额共7199美元。
1、获批合规开办各项个人外汇业务。
2、不存在未经批准开办电子银行个人外汇业务的情况、未经批准,与汇款机构、电子商务
平台合作开办个人外汇业务的情况。
3、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个人外汇业务的真实性审核,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备
查,不存在协助客户违规办理个人外汇业务的情况。
4、能规范和准确地运用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业务,包括:
是否按规定接入系统,并按照业
务流程通过系统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是否使用具有业务权限的银行代码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是否按照规定将个人结售汇业务逐笔录入系统;录入数据是否准确、完整,出现错误是否按规定进行修改、撤销、冲正处理;是否未经许可擅自脱机操作或补录数据。
5、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作人员对个人外汇政策的准确理解和掌握;能对异常、可疑业务具
有敏感性,及时将发现问题报告外汇局,并进行有效处理。
(七)资本项下外汇业务
未发生资本项下外汇业务。
篇二:
外汇管理局现场核查自查报告
附件1
宁波维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现场核查自查报告
外汇局宁波市分局:
根据你局现场核查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公司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性质、地址、注册资金、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
2、核查时间段内的主营业务量和盈利情况;
3、主要贸易方式(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等)、主要结算方式(货到付款、90天信用证、托收等)、收付汇期限(30天、90天等)及特点。
二、现场核查业务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现场核查涉及业务的完成情况。
(某笔业务或多笔业务、单个合同项下、多个合同项下、某时间区间内)。
1、货物流的已发生、未发生情况,资金流的已发生未发生情况。
。
2、涉及到的已向外汇局报告的各类报告的情况。
3、涉及到的银行贸易融资情况。
4、涉及到的已经外汇局等管理部门批件情况。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相关情况说明中,应尽可能列明相应的金额、时间、具体的报关或收付单证号码、对应的会计分录。
具体的核查准备格式参见附表,各分局可结合本地区特点自行补充完善。
第二,企业对外汇局现场核查列明问题的解释情况。
可能包括的方面有:
1、业务(合同)执行中遇到的导致合同执行变化、停滞或终止
的商业因素、不可抗力因素和法律、行政管理因素等;
2、企业报告时遇到的操作因素,如货物流、资金流电子数据到达企业时间对完成报告的影响,具体员工执行报告时的主客观影响或误操作因素;
3、政策理解方面的情况;
4、其他需要解释的因素。
第三,企业对外汇局现场核查问题的自查结论。
第四,企业自查涉及有关文件资料作为附件。
××××××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
(签字)
年月日
篇三:
关于对外汇管理内控自查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对外汇管理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
进行自查和整改情况的汇报
省分局内控监督检查组:
接到省分局内控检查通知后,我局首先组织人员开展了外汇业务的自查和纠改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年内控监督检查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XX年,省分局内控监督检查组对我行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了《内控监督检查意见书》。
我局收支《内控监督检查意见书》后,主管局长非常重视,专门召开外汇管理科全体人员会议,要求认真对待检查意见,研究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并制定了具体的措施,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针对XX年检查中发现的“我局内控制度中缺少局长和副局长的工作岗位职责”问题,检查结束后,我局立即制定了局长和副局长岗位责任制,并将其充实到制度汇编中。
针对“国际收支(综合、科技)和经常项目各项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在装订汇编时缺少目录”问题,我局组织全体人员重新校对了制度汇编,对制度中不完善的内容进行了完善,同时附加了目录。
二、对XX年1月至XX年9月的业务自查情况汇报XX年10月8日-10日,我局主管局长和外汇科正副科长通过实地核查方式,对中心支局XX年1月-XX年9月的各项外汇业务开展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
核查了重要单证和印章的保管、登记情况;对各类报表进行了复查和数据核对;对已办结的各类业务留存的单证资料进行了核查复审;对各业务系统计算机操作流程进行了复查核实。
(一)业务办理情况
1.出口收汇核销业务。
建立了企业领用核销单、注销登记薄等,认真完整做好登记;对核销单实行入保险柜双人妥善管理,没有丢失现象发生;对由于各种原因作废的核销单及时作好登记并在“中国电子口岸”上注销;在具体办理出口收汇核销业务操作中,能严格按操作规程办理,操作规范,单证资料齐全;能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种报表,不存在错报、漏报现象;根据不同业务要求分类保管各类资料,核销资料、报表资料按期进行装订归档。
2.进口付汇核销业务。
进口付汇核销业务系统操作规范,付汇核销资料及单证齐全;及时、完整打印报关单电子底帐,确保了报关单的真实有效;能及时准确上报各类进口付汇核销报表,无错报、漏报现象。
3.个人结售汇业务。
业务人员能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对因私购结汇进行实施监控;按时上报“个人结售汇报表和报告。
4.外商投资业务。
核准件的领用、使用、保管、作废及核准专用章的使用均建立了相应登记簿,认真完整进行详细记载;核准件及核准专用章严格实行双人分管,核准件与IC卡严格按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规定入保险柜管理,并按期对库存情况进行盘点,无丢失情况发生。
业务处理中,严格按规
定要求填制“资本项目业务内部审批表”,由经办、复核、领导逐级审核,认真上机操作,换人复核,操作手续规范;外商投资企业档案资料严格按规定分类建档,妥善保管。
5.贸易信贷业务。
办理预收货款额度外人工确认时做到审核资料齐全,操作规范。
6.国际收支。
对国际收支形势按月、季进行监测、分析并形成报告上报分局。
7.外汇统计。
严格执行银行结售汇统计工作制度,并按旬、月报送报表,能做到数据准确无误,没有错报、迟报情况发生;统计报表档案资料按旬、按月进行装订,并妥善保管。
8.现场检查。
程序合法,实体处理得当,档案资料完整规范。
9.非现场监管。
业务人员充分利用非现场检查系统,不定期监测可疑数据,定期上报非现场检查报告。
(二)内控建设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1.注重制度建设与责任落实相结合。
多年来,我们局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内部监督检查分层次实施,形成了分管局长主管抓,部门领导重点抓,岗位人员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2.注重制度修订与业务规范相结合。
检查期内,我局在制度建设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了包括部门职责、岗位职责及业务操作规程等内控制度,明确了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分工。
二是根据外汇管理政策的变化及时修订相关内控制度。
XX年《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项目表》修
订后,我中心支局根据新的行政许可项目及设立依据等,及时对公示内容进行了更新替换。
进口核销制度改革后,我中心支局对原有的进口核销内控制度进行了更新修订,为进口核销改革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了保障。
(三)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
1.重大事项决策方面。
成立了外汇案件查处审议委员会。
在疑难业务处理、外汇查处等重大事项处理方面,我们通过案件查处审议委员会进行集体审议做出决定。
2.风险点控制方面。
在容易发生政策和操作风险的业务领域和工作环节,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操作规程。
同时,针对易发风险部位,制定了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及责任表。
3.领导层履行检查职责。
根据我们内控监督检查制度规定,部门领导按月对岗位人员外汇业务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局领导每年检查至少一次。
4.审批或授权方面。
为了岗位各层级职责权限明确,我们根据内控有关规定,对业务审批处理事项按权限进行了授权。
对不同层级的岗位所具备的业务审批权或事务决定权以制度形式,进行了严格划分,对权限划分事项或金额标准等做出了明确界定。
5.不相容职务分离方面。
岗位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制约,对不宜兼任的职务进行了严格分离。
主要表现在凭证保管与使用相分离,印章保管与使用相分离、凭证与印章保管的分离。
6.重要事项报告方面。
重要事项、重大差错和事故按有
关规定及时做到上报。
7.应急方案制定方面。
对于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制定了应急预案,预案涵盖了对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内容;并结合情况适时演练,能够及时预警并反应,保证不受损失或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通过这次内控自查,一方面,进一步健全和规范了中心支局的内控制度和各项业务操作规程,另一方面也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我局将以此次省分局组织的内控监督现场检查为契机,提高内控自律意识,进一步完善内控监督管理,提高履行职责效能,使我局的外汇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