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修订 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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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修订doc
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修订)
本科生导师制是实施学分制的重要保证,对于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为了全面做好本科生导师制工作,明确各学院、基础部等在落实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各环节的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xxx
副组长:
xxx
成员:
xxx
秘书:
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各学院成立领导小组
由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院部领导共同负责,具体组织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实施。
各院部的工作包括:
导师的遴选、聘任及改聘;导师工作过程的具体指导、管理;导师的年度工作考核;导师制工作评估、经验总结与评优等。
二、导师制的配备
1.导师制的实施对象为一、二年级本科生。
2.导师的遴选和配备由各院(部)负责,教务处备案。
3.导师的任期一般为两年,每10-20名学生配备一名导师。
生师比较大的、配备本科生导师有困难的学院,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从公共课教师中调配。
三、导师的聘任
凡我校受聘全职教师均有义务担任本科生导师
1.导师的聘任资格:
(1)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的专任在职教师,也可是有一年以上高校教龄的我校在读优秀博士研究生。
在校外读博、读硕的教师在读期间一般不承担导师工作。
(2)熟悉教学规律、教学经验或管理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或管理水平及较强的科研能力。
(3)熟悉所指导学生所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教学环节,熟悉学校有关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
(4)鼓励学校机关处室、学院党政管理干部担任本科生导师。
拟担任本科生导师的党政管理干部要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我校本科生导师的聘任工作分两种情况进行:
(1)一、二年级学生在基础教学部的学院,导师的聘任工作由学院和基础部共同负责完成。
每级新生入学学期初始,各学院将本单位确定的新一届本科生导师名单(包括导师个人基本情况、研究方向等)对应地提供给文、理科两个基础部;文、理科基础部向学生公布导师情况,组织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导师,协调、确定导师和学生的对应名单(包括人数统计),并将本科生导师和学生的对应名单分别报送教务处和各相关学院备案;
(2)外语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及新闻与传播学院(艺术类专业)等学生在本学院的,导师的聘任工作由该学院负责完成。
聘任导师前,学院先确定导师名单(导师名单包括导师个人基本情况、研究方向等),将导师名单予以公布,并组织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导师,协调、确定导师和学生的对应名单(包括人数统计),并将本科生导师和学生的对应名单报送教务处备案。
四、导师的职责及工作要求
导师要关注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围绕学校办学特色对学生进行指导,主要职责有:
1.为人师表,关心学生思想进步,通过言传身教,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向学生解读我校学分制的相关文件;针对学生个体差异,帮助学生制定修读计划,对学生选课、专业发展方向选择、学习方法、职业生涯设计等方面进行指导。
3.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专业思想,积极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关爱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学生各方面动向,对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教与学的问题、学生选课方面的问题及时反映给任课教师、开课单位、教务处及其他有关部门,以便改进和完善相关工作。
5.每学期开学初必须与学生见面,并保持一定频度的面谈指导,每月与学生面谈或集体见面指导不得少于一次;每学期参加学生集体活动或面向学生开设讲座不少于一次;
6.工作方式主要以面谈为主,以电话、网络通讯等手段为辅;鼓励导师采用其它生动活泼的形式,并留存影像资料,形成特色。
7.对日常工作进行记录,导师应认真制定指导工作计划,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记录簿”。
8.学期结束要做好工作总结,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五、导师的工作考核
1.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考核纳入学校的年度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
本科导师的考核由各院部负责,考核办法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考核办法》执行。
2.本科生导师对学生的指导与承担教学、科研任务一样计入教师的年度工作量。
并按2个学时/生·年的标准为考核合格的导师核计教学工作量。
3.学校设立“陕西师范大学优秀本科生导师”称号,由学院推荐,教务处组织教学委员会委员召集学生座谈会后进行评选,并对优秀本科生导师给予表彰和奖励,比例不超过本科生导师的5%。
4.年度评选为优秀本科生导师的教师在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进修提高、先进评选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六、导师制经费管理
本科生导师经费按每年每生20元标准划拨至学院(部),由学院(部)结合导师工作考核情况发放。
七、导师制实施安排
1.实施程序:
(1)教师填报个人简介、研究方向等。
各学院确定导师名单,并向学生公布,安排咨询;
(2)各院部召开学生动员会,介绍实施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实施方案及操作程序等,并组织学生选择导师;
(3)学生填报选择导师志愿,每人限报三个志愿;
(4)根据学生志愿顺序,在教师与学生之间进行双向选择,学院作最终调整,确定每位导师所指导的学生名单。
2.时间安排:
每学年第一学期初,由各学院和文、理科基础部共同负责完成导师聘任工作,并由各学院将导师及所指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八、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附件:
1.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考核办法
2.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学年度实际业绩考核表
3.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学生评议表
4.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学年度考核学生评议汇总表
5.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学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1:
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考核办法
本科生导师对学生学习生活的指导工作由各学院和文、理科基础部共同实施、检查和监督;所指导学生在外语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及新闻与传播学院艺术类专业等的,由各学院实施日常管理、检查和监督。
一、考核步骤
1.每学年第二学期末,由各学院和文、理科基础部共同负责实施,评出院级“优秀本科生导师”,并按学校分配的优秀本科生导师候选人数,推选报送校级“优秀本科生导师”候选人,与本单位所有本科生导师的考核结果一并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2.学校聘请有关专家审核材料,组织评选优秀本科生导师,最终确定优秀本科生导师人选;
3.学校优秀本科生导师的评选,在各学院报送的基础上,实行差额评选制度。
二.考核内容
1.实际业绩部分(100分):
按导师工作的基本职责,从导师指导活动的数量和效果、所指导学生的课程学习成绩、学生获奖与违纪情况、学生课外科研活动的参与程度和获奖情况、学生论文发表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由导师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学年度实际业绩考核表》(见附件1);
2.学生评议部分(100分):
由所指导的每位学生根据其本科生导师的具体指导情况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学生评议表》(见附件2),最终计算学生评议平均分。
三.考核构成
(1)实际业绩50%;
(2)学生评议50%。
四.考核方式
1.指导的学生在文、理科基础部的导师
实际业绩分数的取得:
由导师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学年度实际业绩考核表》(见附件1),由学院教学委员会最终评议得出实际业绩分数;
学生评议分数的取得:
由文、理科基础部组织对本科生导师进行学生评议部分考核,由所指导的每位学生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学生评议表》(见附件2);基础部组织计算学生评议平均分,并将学生评议表考核结果及意见按导师进行汇总,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学年度考核学生评议汇总表》(见附件3),并将汇总结果交送相关学院,学院要及时反馈给相关指导教师。
考核的最终结果作为各学院认定本科生导师工作量和评选优秀本科生导师的依据;
导师考核最终成绩的取得:
实际业绩分数和学生评议分数的平均值,即为导师学年度考核的最终成绩,由学院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学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
2.指导的学生在外语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及新闻与传播学院(艺术类专业)等的导师
实际业绩分数的取得:
由导师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学年度考核表》(见附件1),由学院教学委员会最终评议得出实际业绩分数;
学生评议分数的取得:
学院组织被指导学生进行评议,由所指导的每位学生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学生评议表》(见附件2),学院组织计算学生评议平均分,并将学生评议表考核结果及意见按导师进行汇总,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学年度考核学生评议汇总表》(见附件3);
导师考核最终成绩的取得:
取实际业绩分数和学生评议分数的平均值,作为导师学年度考核的最终成绩,由学院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学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
五.考核结果
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三个等次,总分≥85分为优秀,60~85分(含60分)之间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与薪酬待遇、专业职务晋升、岗位聘任挂钩。
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视为当年度教学考核不合格,建议取消当年职务职称晋升资格,低聘或暂缓岗位聘任。
附件2:
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学年度实际业绩考核表
单位: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研究方向
指导学
生人数
实
际
业
绩
总
结
(占
50%)
(实际业绩:
包括指导活动的数量和效果、所指导学生的课程学习成绩、学生获奖与违纪情况、学生课外科研活动的参与程度和获奖情况、学生论文发表情况等)
导师签名:
年月日
学院教学委员会最终评议得分:
分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学生评议表
(此表由文、理科基础部或各学院组织学生无记名填写)
导师所属院系:
导师姓名:
填表日期:
年月日
考核项目
对导师的评价
得分
是否向学生宣传和解释我校学分制及本科人才培养相关制度与文件(20分)
是否帮助每一位学生制定了合理、科学的课程修读计划(20分)
能否引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20分)
能否及时了解并协助解决学生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20分)
是否经常与学生联系(20分)
总体评价
及建议或意见
附件4:
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学年度考核学生评议汇总表
导师所属学院: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学位
学历
指导学
生人数
实收评议表份数
学
生
评
议
考
核
(占
50%)
学生评议平均得分:
学生意见汇总结果:
基础部(或学院)主管领导签名:
年月日
附件5:
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学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导师所属学院: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学历
指导学
生人数
考核测评结果
实际业绩:
分
学生评议:
分
总分:
分
结论:
□优秀□合格□不合格
学院
考核
意见
主管领导(签名):
(盖章)
年月日
教
务
处
意
见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