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建设文化名城规划纲要讨论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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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设文化名城规划纲要讨论稿

东莞市建设文化名城规划纲要(2011—2020年)(讨论稿)

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文化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人民群众公共文化服务权益的根本要求,是加快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建设富强和谐新东莞的必由路径。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文化建设加快发展,尤其是通过实施“文化新城”战略,文化建设取得重大成就,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文化动力。

但是,当前东莞的文化建设总体上仍落后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相适应。

今后10年,是东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也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阶段。

随着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的召开和《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颁布实施,全省将掀起新一轮文化建设高潮。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国内文化竞争和文化与经济加速融合发展的新趋势,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文化建设在保障文化民生、提升公民素养、凝聚精神力量、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文化新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的基础上,对全市文化建设提出新的目标——建设文化名城,全力打造与东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文化优势、文化地位和文化形象,全面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

为此,特制定《东莞市建设文化名城规划纲要(2011-2020年)》。

本纲要所指的文化建设,主要包括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精神文明建设、社科理论、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新兴媒体和对外文化交流等方面。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文化名城战略为统领,以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提高文化科学化水平为主线,以提高公民文化素养、建设文明和谐家园为核心,着力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化发展格局,形成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全面繁荣的良好局面,把东莞建设成为城市精神充分彰显、人文底蕴日益厚实、公共文化服务成熟完善、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文化精品不断涌现,文化事业强、文化产业强、文化影响力强、城市形象好的全国公共文化建设名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现代文化产业名城、岭南文化精品名城。

(二)基本原则

——坚持文化惠民。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文化名城建设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切实关注和改善文化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开放创新。

把开放包容、改革创新贯穿于文化名城建设的始终,坚持“双百”方针,提倡艺术民主,勇于破除制约文化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性障碍,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永葆文化建设的生机和活力。

——坚持协调发展。

正确认识和把握文化事业与产业、文化传承与创新、文化繁荣与管理、文化硬件与软件建设的关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科学布局,促进东莞文化建设均衡、协调发展,实现整体水平的不断提升。

——坚持重点突破。

注重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凸显亮点,着力在公共文化建设、文化产业发展、文化遗产保护、文艺精品创作等领域取得跨越式发展,实现东莞文化的全面繁荣。

——坚持全民参与。

完善政府主导与文化企事业单位、文化行业协会、文化志愿者、文化受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文化建设管理体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投身文化建设,激发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形成多方共建的强大合力。

(三)发展目标

立足于全面提升公民文化素养,立足于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用10年左右时间,把东莞打造成为全国公共文化建设名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现代文化产业名城和岭南文化精品名城。

一是建立和完善具有时代特征和实践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培育东莞人文精神,提升现代城市文明,成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生力军。

二是建立和完善设施先进、分布均衡、产品丰富、服务优质、保障充分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用3—5年时间,实现市、镇、村三级文化设施全覆盖,主城区建成“十分钟文化圈”,镇村建成“二十分钟文化圈”,公共文化服务达到全国一流水平,成为全国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区。

三是建立和完善结构合理、布局科学、特色鲜明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文化产业总体实力与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

今后10年,力争文化产业增加值实现年均增长15%以上。

到2015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超过400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6.5%;到2020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超过850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8%,成为带动东莞制造业由“东莞制造”向“东莞创造”升级转型的助推器。

四是建立和完善规划科学、层次清晰、重点突出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打造一批特色历史文化品牌,形成具有深厚历史底蕴的文化形象和文化风貌,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五是建立和完善机制灵活、形式多样、环境宽松的文艺精品创作生产体系,培养和造就一批文化领军人物,不断推出文艺精品力作,不断增强东莞文化的竞争力和辐射力,成为具有全国影响的岭南文化精品生产基地。

促进东莞文化建设实现“六个转变”:

在文化形态上,由村镇文化向都市文化转变;在文化层次上,由基本的文化权益保障向造就高品质文化生活转变;在文化服务上,由单向的文化供给向文化供给与文化需求良性互动转变;在文化格局上,由注重发展文化事业向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全面均衡发展转变;在文化动力上,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以政府、文化企事业单位、文化行业协会、文化志愿者、文化受众等共同推动转变;在文化传承上,由重物质、技艺层次的保护向重精神锻造转变。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公民文化素养

把提升公民文化素养作为建设文化名城的重要支撑,培育东莞人文精神,提升市民现代文明素质和文化艺术修养,提升东莞文化形象,建设文明和谐新家园。

1、培育东莞人文精神。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公民教育全过程,融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方方面面,不断巩固全社会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

弘扬“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时代精神,坚决破除一切束缚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引导全市上下始终保持敢闯敢试、领潮争先的气魄和开拓创新、迎难而上的干劲,为东莞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双转型提供不竭的思想动力。

彰显“海纳百川、厚德务实”的东莞精神,形成务实进取、开放兼容、敬业奉献、关怀互助、诚信知礼的社会风尚。

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三创”(创业、创新、创造)教育,培育有创业本领、创新意识、创造精神的新东莞人。

2、提升现代城市文明。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社会公德教育,强化公民的国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民主法治意识,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巩固和发展文明创建成果,增加“文明示范镇(街道)”、“文明示范社区(村)”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表彰层次,进一步提高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生态环境、窗口行业、社区服务等领域的文明指数,力争市文明镇村创建覆盖面达100%、文明窗口行业创建覆盖面达90%以上,展示城市文明新形象。

做好珠三角文明城市群建设联动对接,在全市各镇(街)建设“城市文明形象展示街区”、“城市文明生活方式引领区”。

普及和拓展志愿服务,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率先建立覆盖全社会、政府服务与市场服务相衔接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力争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12%以上。

建立健全道德模范帮扶奖励机制,引导人们见贤思齐、崇德向善。

推进公益慈善活动,强化慈善意识,积极倡导助人为乐、无私奉献、心存感恩的社会风尚。

深化关爱新莞人活动,继续通过加强就业服务、解决子女就读、实施廉租解困、放宽入户政策、营造“城市暖流”、创新参政机制、扩大社保覆盖等一系列措施,推动新莞人积极融入东莞。

加强珍爱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网络,培育公民良好的社会心理。

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施品德培育、精品供给、环境净化、心理护卫四大工程。

倡导绿色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开展生态文明、低碳生活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3、提高全民文化修养。

深入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广泛开展学习型机关、社区、企业、家庭创建活动,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社会氛围。

开展读书节、读书月活动,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努力营造浓厚的城市阅读氛围。

广泛开展各类文化活动,组织优秀文艺作品基层巡演、巡展活动,通过文艺演出、作品展示、艺术讲座、创作辅导等方式,将文化活动渗透到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培养市民热爱文学艺术、参与文化活动的爱好和志趣,养成良好的文化素质。

推进校园文学艺术素质教育,加强对学生的艺术熏陶和启迪,培育学生的健美心灵和高尚情操。

4、加强社科理论研究。

不断提升东莞哲学社会科学综合创新能力和理论研究水平,努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城市地位提升相适应、在全国和全省具有一定地位和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力争东莞社科研究水平位居全国地级市前列。

大力实施社科精品工程,出版“东莞社科书系”、“博士文库”、“专家论丛”等理论专着,争取每年推出一批有重大理论价值、实践意义和社会影响的精品力作。

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开展应用对策研究,重点建设东莞发展模式研究、东莞城市化研究、东莞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研究、东莞特色文化研究等具有区域优势的学科,加强对科学发展观和双转型实践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研究。

建设好东莞市社会科学院、东莞松山湖发展研究中心、高校科研机构,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政府部门共建咨询决策机构,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

加强社科研究专业人才、顾问团队、特约研究员团队、专家委员会团队建设,打造好网络社科院、专家俱乐部、论坛交流会、信息资源库等思想交流平台。

(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全民为服务对象、以基层为重点,构建设施先进、分布均衡、产品丰富、服务优质、保障充分、全国一流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把东莞打造成为全国公共文化建设名城。

1、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推进重大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建设,重点建设好市民艺术中心、市博物馆新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展览所、东莞广播电视中心等一批新的重大文化设施,着力提升东莞图书馆、玉兰大剧院、东莞展览馆、岭南画院、东莞文学艺术院等现有重大文化设施的管理运作水平。

实施基础文化设施全覆盖工程,按照全国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区的创建要求,进一步完善镇(街)图书馆、博物馆(展示馆)、美术馆和文化中心(文化广电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着力推进文化设施向基层延伸,推动村(社区)的文化室(文化活动中心)和文化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广播电视、公共阅报栏实现100%全覆盖、全达标。

2、全面加强基层文化建设。

全面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社区文化室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户户通和广播影视数字化工程等国家重点文化惠民工程项目建设。

加强镇街文联和艺术家协会建设,推动设施、活动、人才、资金等各类文化资源向基层镇村倾斜,继续做优、做特、做强广场文化,大力发展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新莞人文化,让广大基层群众成为文化成果的享有者、文化活动的参与者和文化艺术的创作者,不断夯实文化名城建设基础。

大力加强社区文化建设,不断拓展社区文化阵地,积极创新文化服务方式和内容,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社区公共文化活动,营造融洽和谐、充满活力的居住环境。

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文化对企业凝聚力、向心力和竞争力的提升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工业园区建设各类文化活动阵地。

发挥文化事业单位和各级文联、文艺家协会的作用,为企业提供文化服务平台,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员工的要求,积极推动各类文化活动进厂入企,切实满足新莞人“求知、求真、求美、求善、求乐”的精神文化需求。

3、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

创新文化服务方式,实施公共文化服务“零距离”工程。

东莞文学艺术院和各级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馆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丰富服务内容,拓宽服务渠道,扩大免费服务范围。

加大“文化暖流”下乡进厂覆盖面,建设覆盖城乡的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流动演出服务网,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与群众“面对面”。

推进文化服务的数字化建设,发挥多媒体、互联网在图书馆、广播电视、文化信息等公共文化服务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家家享”。

依托东莞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传统民俗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和优势文化项目,把“我们的节日”、东莞读书节、“绚丽大舞台”、“文化周末”等系列文化活动办成“大家乐”品牌,大幅提升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加快文化产业发展

制定规划政策扶持文化产业发展,培育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做大做强特色文化产业,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新的支柱性产业,把东莞打造成为现代文化产业名城。

1、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突出发展创意设计、动漫游戏、影视制作、现代传媒等高创意附加值、高知识附加值、高技术附加值的创意文化产业项目,着力培养战略性新兴文化产业,不断提升东莞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力争把东莞打造成全国知名的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

不断提高广电传媒、印刷出版、艺术演出、文化旅游、文化会展、体育休闲、网络资讯等类别的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增强东莞文化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立足东莞制造业发达的优势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需求,搭建文化创意产业与制造业的对接平台,大力推进创意设计、动漫等产业与制造业的相互融合,引导、鼓励、支持有条件、有实力的制造业企业进军文化领域、投资文化产业,带动传统制造产业升级发展。

2、实施龙头带动发展战略。

建立若干个集技术研发、产业孵化、产品交易、人才培训为一体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积极推进松山湖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基地、东莞市创意产业中心园区、“东八区”音乐创意园等重点园区的建设,打造文化科技创新的孵化器和文化企业快速成长的助推器。

推动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的深度合作,建设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实验园区。

在城市改造升级中,积极利用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改造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通过“腾笼换鸟”实现产业升级和市容改观。

依托现有资源和发展基础,着力在创意设计、现代传媒、动漫游戏、影视制作、演艺娱乐、印刷复制、文化旅游、体育休闲、文化制造等行业,引进和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着重发展一批文化与科技相融合的高端和新兴文化产业。

培育现代传媒龙头企业,支持东莞报业传媒集团、东莞广电传媒做大做强,组建东莞网络电视台,积极推进有线广电网、电信网与互联网“三网融合”。

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奖励、贴息、资助等方式对高成长性、附加值较高、关联产品多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和企业(基地)进行大力扶持。

3、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健全文化产品和服务市场,培育版权、资本、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要素市场,发展版权代理、知识产权评估、演艺经纪、工艺美术品拍卖等文化中介行业。

发挥东莞会展业优势,办好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中国(广东)国际印刷技术展览会、东莞收藏文化联展、东莞旅游文化节等重大文化展会,成立版权保护中心、印刷行业公共技术检测中心,为东莞文化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交易、技术、信息和人才平台。

促进文化与资本市场对接,加大金融机构对文化产业的信贷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和债券市场进行融资,为文化企业的发展壮大注入活力。

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制,营造公平、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

(四)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围绕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要求,着力构筑多层次的名城保护体系,加强历史城区、历史建筑的保护,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力度,丰富地方历史文物和艺术精品收藏,打造一批体现东莞地域特色的历史文化品牌,形成具有深厚历史底蕴和充满时代气息的城市风貌,力争早日进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行列。

1、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程。

开展历史街区、历史建筑普查,编制《东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总体规划》等系列规划,划定和申报历史文化街区,公布历史建筑名录,保护自然山川水系、传统城市轴线、街巷系统、传统建筑形态、重要景观视线等古城特色与传统格局传统要素。

制定颁布《东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名城保护机制。

加强历史城区的风貌控制,保护和修复历史街区、历史建筑,恢复古城格局肌理与历史风貌,改善历史街区保护状况。

2、加强文化遗产抢救保护。

加强对重点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古籍的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和利用,尤其是对革命史迹、名人故居、考古遗址、宗教文物、特色民居等历史文物古迹的保护、修缮和利用,推动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公布申报,修缮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古镇、古村落,改善文化遗产保存状况。

注重对地方文物、民俗器物、本土名人名家艺术精品和古籍文献的收藏,抢救保护古籍、民间绝技绝艺,在全市形成品种丰富、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文化资源体系,加强地方文化研究。

3、打造爱国主义主题文化品牌。

不断强化东莞作为中国近代史开篇地、华南抗日根据地和改革开放先行地的品牌效应,突出打造以中国近现代爱国史为主题的历史文化品牌。

加强鸦片战争遗址保护,不断改善销烟池、海战馆、威远岛以及沙角炮台等区域的环境及其周边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擦亮和做大虎门作为中国近代史开篇地这一历史文化品牌。

同时,充分利用爱国志士袁崇焕、熊飞、何真、张家玉、蒋光鼐、王作尧等历史名人资源,以名人故居、纪念馆、纪念园等为载体,打造特色鲜明的主题文化景区,使之成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地和市民休闲旅游的重要场所。

加强大岭山抗日根据地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做大做强东纵红色旅游文化。

4、建设岭南人文特色文化景观。

充分利用东莞作为岭南文明发祥地和岭南文化策源地的人文资源,加强对东莞具有岭南文化特征的历史人文景观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加强对可园文化、莞香文化、客侨文化、民俗文化的整体挖掘和保护,重点推进可园传统文化园区、莞香文化工程、客侨文化园区、东江民俗文化园、南社塘尾古村落、村头遗址公园、蚝岗贝丘遗址等建设,使之形成具有岭南风格、东莞特色的历史文化景观。

进一步传承和发展粤剧曲艺、醒狮、麒麟、龙舟、客家山歌等民间文化艺术,丰富岭南人文特色文化景观内涵。

(五)繁荣文艺精品创作

大力引进和培育文艺领军人物和专业人才,建立和完善科学的人才激励和评价机制,建立一批国家级文艺创作生产基地,推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名人和文艺精品,努力把东莞打造成为岭南文化精品名城。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高端文艺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完善《新莞人作家、艺术家入户实施方案》,加强东莞文学艺术院建设,成立文艺研究机构,策划独具创意、前景较好的艺术项目,以调动、岗位聘用、项目聘任、客座邀请、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积极有效地引进文艺领军人物和专业人才。

继续实施“东莞艺术名人推广计划”,探索建立各类艺术名家工作室服务机制,支持资助符合条件的艺术名家来东莞建立工作室,吸引国内外文化名人落户东莞或到东莞从事文化活动,使东莞成为文化名人荟萃之地。

实施文艺战线优秀人才“十百千工程”,建立健全文艺人才培养资助、创作骨干津贴、重大文艺成果奖励等制度,积极营造文艺人才成长环境,培养和造就一批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端文艺人才和专业骨干。

设立“东莞文艺终身成就奖”,评选“东莞市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增强广大文艺工作者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强化基层文艺队伍和民间文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文艺类专业,多渠道培养文艺人才。

2、打造文艺精品佳作。

加强原创性作品的创作生产,实施东莞历史人文创作工程,推动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改革开放题材、现代生活题材、华侨题材、新莞人题材等作品的创作。

完善文艺精品创作激励机制,坚持扶优、扶强、扶特,优先扶持反映东莞地方特色、具有示范性、导向性、影响力的重点文艺项目,重奖优秀文艺作品,力争每年推出若干部在省内国内有影响力的、叫好又叫座的精品佳作。

参照广东省鲁迅文学艺术奖,设立东莞文学艺术奖,完善东莞文艺评奖机制,重奖优秀文艺作品。

学习借鉴先进的文艺生产模式,加强地区合作交流,着力推进文艺作品内容、形式、风格、流派的全面创新,建立完善文艺精品工程立项、招标、签约制度,与国内外知名艺术团体、艺术人才和艺术机构合作,推出一批具有国内一流水准的文艺精品。

3、构建文艺创作平台。

加快中国松雷东莞音乐剧团、“东八区”东莞(塘厦)音乐创意园区以及各文艺创作基地的建设,加强中国(东莞)文艺家之家和“中国作家第一村”的建设。

鼓励各镇(街)与国内外知名文化企业合作,兴建特色鲜明的艺术园区。

采用政府定制采购、项目招标、成果引入等形式,开办一流专业文艺院团,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开办各具特色的艺术团(队)。

发挥文联、文学艺术院、各文艺家协会在文艺创作中的主阵地作用,推动文艺创作繁荣,积极开展文艺评论,加强对文艺理论和文艺现象的研究,促进优秀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及水平提高。

办好东莞国际音乐剧节、岭南美术节、东莞国际粤剧节,使之成为立足东莞、面向广东、影响全国的文艺盛事。

(六)提高文化传播能力

准确把握现代文化传播领域的新特点、新趋势,树立全球化视野和对外开放理念,着重塑造城市形象,大力拓展传播渠道,充分发挥各类文化传播媒介的作用,逐步建立起传输更快捷、覆盖更广泛、影响更深远的现代文化传播体系,不断增强东莞文化辐射力和影响力。

1、增强舆论引导能力。

坚持党管媒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发展壮大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构建定位明确、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舆论引导新格局。

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强化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党报党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在舆论引导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扩大网络媒体、手机媒体等新兴媒体的积极影响,形成多层次、多角度引导舆论的特色和优势。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制度、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工作制度、重大舆情监测研判制度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制度,完善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网络问政机制,组建全市网络新闻信息研究中心,构建与网民经常性、制度化的网上沟通机制,推动网络民主政治建设。

2、做强地方主流媒体。

支持扶持东莞报业传媒集团、东莞广播电视台做大做强,组建东莞广电传媒集团,鼓励两大传媒实行跨行业、跨地域经营,拓展新兴产业,进一步壮大本土主流媒体的总体实力。

鼓励东莞报业传媒集团延伸产业链条,实行多元化经营,力争在强势品牌、规模经营、先进技术和优秀人才等方面走在全国同行前列。

继续推动东莞广播电视台加强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优势整合,积极发展新媒体业务和数字电视增值业务,实现广电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进一步增强综合竞争力。

3、发展新兴媒体。

发展壮大东莞阳光网、东莞时间网、今日东莞英文网、东莞日报手机报,组建东莞网络电视台,发展手机网站、手机报刊、手机电视、移动电视、网络广播、网络电视等新兴传播载体,加强与重点中央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等合作,不断提升网络等新兴媒体的对外传播能力。

加强对网络文化协会等行业组织的指导,完善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完善网络监管技术手段,实现对新媒体的科学化管理,推动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

4、加强对外文化交流。

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加强与国内外友好城市间的文化交流,争取在全国主要城市举办各类大型文化活动,组织参加国内外各类文化赛事,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推介东莞文化发展成果。

加强与海内外地区在公共文化服务、艺术创作展演、文化创意产业、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的深度合作,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产品和服务出口。

实施城市形象塑造工程,全方位宣传推介东莞城市品牌,进一步提升东莞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建立健全文化名城建设的财政保障机制,加大政府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从2011年起至2015年,由市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用于文化名城建设,实行专款专用,专项资金在使用期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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