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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控工作计划3篇

传染病防控工作计划3篇

传染病防控工作计划3篇

(882字)

为进一步贯彻《中国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全面落实传染病的各项防治措施,有效的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提高传染病发现和诊治水平,做好今年传染病防治工作,在医院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xxxx年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

一、认真执行国家传染病有关法律法规,健全规章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制度》等其相关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和规定。

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条例,建立和健全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制度,组织制定各项疾病预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严格督促检查,规范化管理

1、做好传染病疫情管理和报告工作,做好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工作。

2、传染病病例报告: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发现或诊断法定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及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登记本”,并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3、传染病信息网络直报:

根据疫情需要,专职疫情报告人员,将“传染病报告卡”与临床科室上报结果和检验科、放射科上报结果进行比对后通过国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三、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1、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利用院内外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根据传染病特点和季节性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病知识和能力。

2、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学的决策依据。

1、要高度重视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落实各项制度,强化责任意识,确保直报网络正常运行。

每个疫情直报点要确保至少2人掌握网络直报技术,进行网络直报工作。

要继续实行每月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例会制度,每月5日—8日召开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管理人员业务例会,不断提高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水平。

2、要定期对疫情进行分析,全面掌握辖区内的疫情动态,对疫情分析结果要以信息、简报或报告等形式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卫生局报告。

要及时审核数据质量,定期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信息报告质量进行评价,包括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重卡等情况。

3、加强传染病疫情的预测预警工作,要充分利用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对传染病信息进行实时监控,通过浏览报告卡片,主动搜索报告病例的聚集现象,及时发现潜在的传染病暴发,特别是出现时间、空间等病例聚集情况时,要实时做出预警。

XX年要提高传染病疫情应对处置阈值:

重大传染病疫情、重要输入性病例单病种应对;一般传染病疫情同一单位一周内2例应对,要迅速采取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蔓延,并将结果反馈至市疾控中心。

4、要继续规范辖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门诊登记、传染病疫情信息核对、传染病报告卡的填报、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等工作,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确保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科室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衔接,保证疫情报告及时、科学、准确,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现象发生。

每半年要开展一次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漏报调查,严格遵循《青岛市传染病疫情漏报调查方案》要求,评估辖区传染病疫情报告现状,并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市疾病控制中心。

5、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技术要求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疫情直报点疫情管理人员每天必须不少于4次上网审核直报单位所报卡片,每天上午上班后、下午下班前必须各上网审核一次,除了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及时审核卡片之外,还要求每天17:

00之前的报告卡17:

00之前必须审核;每月、每年最后一天17:

00之前的报告卡17:

00之前必须审核,24:

00之前的报告卡24:

00之前必须审核。

医疗卫生机构网络直报点每天16:

00之前诊断的报告卡必须当日进行网络直报。

疫情直报点对疑似病例要及时进行核实订正;对病人现住址国标为本辖区不详乡镇,而在现住址项有详细地址的,要进行订正;对逻辑错误卡片要及时进行核实订正;在每日审卡完成后,对年初至当日已确认的卡片进行查重;每日查看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公告栏,对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做出安排部署和落实,并做好工作记录;每月将《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中的传染病报告卡和统计报表导出后,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6、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处置: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职责范围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后,要立即对信息进行审核。

信息确实者应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其中,事件相关信息级别只能选择未分级。

在网络直报的同时,立即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传真到区卫生局,并配合区卫生局在进行网络直报的第二个工作日之前对所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分级确认,并于分级后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系统进行订正分级。

二、传染病防制工作

(一)急性肠道传染病

要高度重视我区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统一部署,要严防霍乱、手足口病等急性肠道传染病暴发事件的发生。

1、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工作责任,专人负责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要完善急性肠道传染病各项应急预案,理顺肠道传染病工作流程。

要建立健全肠道传染病应急机动队,并做好机动队培训、演练工作,提升应急机动队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配备必要的药械、交通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切实做好急性肠道传染病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2、加强腹泻病门诊监测工作

加强对腹泻病门诊和专桌的督导、管理工作,腹泻病门诊实行独立区域,XX年4月20日~10月31日实行24小时开诊。

要强化医疗机构全员培训工作,开展医护人员全员培训,认真执行预检分诊制度,腹泻症状病人首先要到腹泻病门诊排查治疗,确保及时发现和隔离急性肠道传染病病人。

腹泻病门诊医务、检验人员要熟练掌握腹泻病诊断、治疗、抢救、检验、疫情报告、抢救知识,要严格遵守《山东省医疗单位腹泻病门诊工作规程》,认真做好腹泻病人的就诊专册登记,做到“有泻必登、有泻必查、有泻必治、有泻必报”,不得有任何漏项。

腹泻病门诊霍乱快诊率必须达到100%,可疑标本必须经由检验人员或腹泻病门诊医务人员按要求封存,详细登记基本资料后,及时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鉴定。

3、急性肠道传染病疫源检索工作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10月份每月的15日前对可能污染的外环境及物品采样进行霍乱弧菌监测,水源监测:

主要以海水、污水、河水等,每月不少于5个水点,每个水点每月采样一次,每次4份。

食品监测:

每月开展对可能受到污染的食品进行监测,如市售小海货、淡水鱼、凉拌菜、熟食品、公厕粪便及苍蝇等样本为主,每月不少于20份。

医疗机构腹泻病门诊和专桌每月的15日前上报外环境霍乱疫源检索月报表,每周一上午10点前上报霍乱“零”报告周报表(传真83763120)。

一旦发生疫情,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加大增多外环境可疑食品、产品、物品、水源等的采样检测种类。

7—9月加强大中小酒店监督监测次数,对食物容器、食品、凉拌菜、海产品、制作加工场所及排污口每月进行1-3次卫生学检测。

4、加强疫情报告,严格疫情处理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发现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要用最快办法逐级向区卫生局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霍乱病人或疑似病人要尽快上送菌株进行鉴定。

对霍乱疫情,要按照卫生部《霍乱防治手册》的具体要求,及时进行处理。

其工作重点是迅速划定疫点、疫区,严格隔离、彻底治疗病人和带菌者,快速灭蝇、彻底消毒饮水和外环境,对密切接触者及疫区的现症腹泻病人采便检验和预防性服药,搞好环境和食品卫生。

5、认真做好手足口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痢疾、伤寒等的监测和防控,重点探索手足口病的流行特征

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手足口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痢疾、伤寒等的防治工作,开展全员培训做好传染病预检分诊和诊治,轻症病例以门诊对症治疗为主。

对重症病例(出现神经症状或心血管症状等)应收住院,重点救治。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托幼机构、学校等重点地区和人群的疫情监测和管理,并规范托幼机构和学校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工作规范(试行)》开展病例的网络报告。

要加强对其他传染病的监测与管理,掌握疫情动态,提高对感染性腹泻暴发疫情的处理能力。

6、卫生宣教

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传单、黑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和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以提高群众的防病能力和自我保健意识;各腹泻病门诊要在5-9月份经常进行预防肠道传染病卫生知识宣传。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印发预防肠道传染病知识宣传单,做好重点人群的预防霍乱、手足口病等急性肠道传染病健康教育工作。

(二)流感/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

1、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辖区内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的管理,密切注视呼吸发热病人的动态情况,督导检查辖区内呼吸发热门诊做好病人就诊登记,及时上报呼吸发热病人监测报表。

实行旬报制度,每旬最后一天以前完成上报。

每年至少对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督导2次,提高监测点监测工作质量。

2、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卫生部发布的《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卫应急发〔XX〕158号)要求,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排查和管理工作。

要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的诊疗、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提高早期发现病人的意识和诊疗能力。

一旦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医院应在12小时内组织专家会诊,仍不能明确诊断的应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专业人员技术培训和演练,提高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其它聚集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消毒处理和实验室检验能力,做好防护物资准备和后勤保障工作,及时预测预警,规范处理、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

3、继续开展流感/人禽流感监测工作,及时掌握人群中流感

样病例的发生及其流行特征,以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控制流感

或流感样病例的暴发或流行。

(1)根据《全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实施方案(XX~XX年)》和青岛市卫生局下发的关于印发《青岛市流行性感冒监测方案(试行)》的通知(青卫监控字[XX]6号)要求,继续做好流感监测工作,海慈医疗集团继续为国家级哨点医院,市中心医疗集团、四方区医院为市级哨点医院,承担流感/人禽流感监测任务。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社区传染病防控的工作职责,指导哨点医院做好流感样病例的采样工作。

(2)流感监测期为XX年10月1日所在周至XX年3月31日所在周(即XX年9月28日~XX年4月4日),监测前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按照国家监测方案统一组织培训,并定期进行考核和督导,为流感/人禽流感监测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持。

(3)流感/人禽流感的流行病学监测:

在监测期内,流感/人禽流感监测哨点医院的观察点每天统计就诊的流感样病例数和该门诊就诊病例总数,填写相应表格,按周统计上报:

国家级哨点医院每周一登陆“中国流感/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上报监测信息,市级哨点医院每周一传真上报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区疾控中心汇总后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继续开展病原学监测工作,国家级哨点医院(海慈医疗集团)每周采集足量流感样病例,由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运送工作。

市、区疾控中心根据实验室的病毒分离和抗体测定结果,了解毒株和抗体在人群中的分布、活动程度和特点,为疫情预测、预报提供科学依据。

(5)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本地区在某一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如村庄、学校、幼托机构、工厂、公司等集体单位),短时间内出现较多聚集性的流感或流感样病例,要立即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4、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强化与区教体局的协作配合,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校、托幼机构建立流感、水痘、猩红热等呼吸道传染病症状监测系统,落实晨检和缺课登记制度。

一旦学校、托幼机构出现发热、咳嗽、皮疹等相关症状聚集性发病现象,要立即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处置,确诊疫情后指导学校做好消毒和密切接触者管理,必要时进行预防接种。

若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标准,要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进行事件的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5、及时开展免疫接种,做好重点人群的保护工作。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门诊等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流感、水痘、肺炎等疫苗接种的重要性,积极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让群众充分认识疫苗接种的重要意义,自觉接种疫苗,提高重点人群的保护率。

要重点做好流感疫苗的宣传发动工作,按照青岛市流感流行的特点,疫苗接种工作安排在9月至12月,各预防接种门诊要有效开展工作,建立流感疫苗屏障,保护人群健康。

(三)自然疫源性疾病

1、狂犬病防治工作

(1)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山东省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设置规范(试行)》有关要求,加强对海慈医疗集团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的技术指导,及时掌握暴露数量和处置情况。

海慈狂犬病门诊要每月5日前统计汇总暴露和处置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3763120)。

(2)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要认真执行有关制度,严格执行卫生部《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按照分级进行处置。

i级为接触、喂养动物或完好的皮肤被舔,暴露程度为无,处置原则是确认病史可靠则不需处置。

ii级为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或擦伤,暴露程度为轻度,处置原则是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

iii级为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单处或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抓伤;破损皮肤被舔;黏膜被动物体液污染,处置原则是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

(3)科学有效处置疑似狂犬伤人事件,遏制狂犬病疫情;发现可疑犬伤人事件要立即报告区卫生局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组织人员对暴露人员根据暴露程度,进行相应处理。

2、出血热防治工作

(1)广泛开展卫生宣传,教育群众发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以免延误治疗。

(2)加强疫苗接种,保护重点人群。

(3)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医疗机构培训,及时发现和转诊病人,坚决避免延误治疗现象发生。

要加强疫情报告,防止漏报和迟报,要做好个案流行病学调查,控制发病率和病死率;发现疫情,要尽快进行调查和处理,按月上报流行病学调查表。

发现暴发和出现死亡病例,要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调查处理报告。

(四)传染病检验检测工作

按照青岛市传染病检验检测工作要求,为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及时得到传染病实验室检测支持,为传染病预防控制提供依据,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配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努力做好重点传染病实验室样品采集,对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等青岛市高发传染病要采集血液标本,同时按照传染病流行规律和流行季节,做好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实验室样本采集工作。

三、应急机制建设

1、举办呼吸道、肠道传染病防制与监测培训,以及社区传染病防控培训等,继续加强基层的应对能力;

2、要成立四方区传染病预测预警专家委员会,积极发挥传染病疫情预测预警作用,按时召开专题会议,为政府传染病防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开展那呼吸道、肠道传染病应急处置的演练,提高应对突发重大疫情、传染病暴发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四、传染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认真履行“对医疗机构开展技术指导、督导评价和培训”工作职能,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并按照《山东省疾控机构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考核标准(试行)》和《山东省疾控机构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日常督导记录(试行)》(青卫监控字〔XX〕54号)的要求,将各项传染病防控工作任务纳入对医疗卫生机构定期督导中,至少每季度1次开展一次工作督导,发现解决问题,及时下发通报,促进传染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接上级通知,冬春季节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期,今年1月以来我市各地麻疹疫情呈明显上升的趋势,学校是人群高度密集的场所,学生是呼吸道传染病的易感人群之一,为避免我校发生麻疹、结核等呼吸道传染病的流行爆发,医务室制定以下计划:

一、举办一次麻疹及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向学生宣传卫生防病知识,特别是麻疹、结核的症状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教育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近期不要到公众场所,勤用肥皂、洗手液和流动水洗手打喷嚏或咳嗽时掩住口鼻等。

二、定期对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无菌,室内勤开门窗,经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卫生。

三、认真落实晨检制度,发现发热伴出诊等症状的疑似痪病学生,立即到就近正规医院确诊,并及时向疾控中心报告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四、预防麻疹结核病最有效的方法是接种疫苗,建议与疾控中心联系自愿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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