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及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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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及答案

2016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及答案

  2016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及答案(省直)

  

(一)【参考答案】

  “比逗咖啡馆”的成功主要归功于众筹方式与大众创新。

  

(一)创新合作方式:

及时发现市场需求,推广个性化定制,互联网寻找合作伙伴,降低股东投资门槛,投资者优势资源互补。

  

(二)创新交流方式:

让消费者变成投资者、生产者、传播者,以需求导向寻找股东,将外部交易变成内部合作,重视裂变和衍生合作。

跨界与组合的合作方式要相互信任与背书,工作轻松,不断创新。

  (三)创新管理方式:

敢想敢干,重视创意的可行性,调查了解市场,目标明确,科学选址,创新宣传方式,集中决策权于核心团队手中,制定原则保证顺利合作,设置股权流转计划,利用地域优势,主题定位明确,举办多样的线下活动获取资源,加强交流,提高活跃度。

(290字)

  

(二)【参考答案】

  社会创业是以解决社会问题为导向,以创新的商业模式为路径,旨在实现财富创造与社会进步之间达到平衡的创业模式。

  社会创业家特点:

一是以创造社会价值为目的;二是多受过良好教育;三是更多强调公平,帮助弱势群体;四是对自己的产品、服务和项目设禁区更多;五是对梦想有超常执着与理念;六是更有社会情怀,责任感、使命感强,关注自然环境。

(159字)

  (三)【参考答案】

  创业维艰 勇敢前行

各位毕业生朋友们:

  如今,国家大力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业成为时尚,为大学生创业营造了良好氛围。

  然而,创业并不简单。

有的同学准备不足,将创业简单化,遇到困难,轻易放弃;有的急功近利,把创业当做投机行为;有的创业项目盲目跟风,伪创新,脱离现实需要,抄袭成风;更可惜的是因原创保护制度不完善,不少原创者被挤出市场。

  为此,我们应该学习前辈的经验:

一、明确目标。

怀揣理想,致力于满足用户需求与社会价值。

二、充分准备。

思想准备、创业概念、创业项目、足够的资金、人脉和相关经验都是必不可少的。

三、注重创新。

既参与大众创新,还需要保护好原创性成果。

  最后,我想告诉同学们,创业没有失败者,希望大家抵抗诱惑,不惧艰险,勇敢向着梦想前行!

(320字)

  (四)【参考范文】

  论众筹的价值超越性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精神的感召下,众筹——一种公开向不特定的群众募资的新型商业模式诞生了。

在一些人看来,众筹不过就是大家筹钱吗?

这种是对众筹片面的理解,没有看到众筹穿越金钱之外的价值。

  除了能快速募集资金,众筹模式还具有门槛低、多样性、开放性、依靠大众、注重创新等特点。

这种新模式带来不仅仅是金钱,而是机会、梦想、平台;是新思路,新模式,新视野;是更加公平、和谐的社会关系。

  众筹筹的不仅是钱,而是机会、平等和梦想。

众筹是“大众创业”的驱动力,它让创业变得大众化、平民化、机会平等化,它让每个普通人都有机会实现“梦想”,让广大人民群众都有参与创业的机会,分享创业成果,从而有效调节收入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于此同时,创业形式也变得多样化,创业不必再自己成立经营企业,可以通过投入资金、技术、智慧、人脉等多种形式参与,这使得参与创业的机会触手可及。

众筹不仅降低了创业的门槛,化解了创业风险,整合社会资源,还让大家共享创业收益,让人民群众也能共享创业的时代红利。

  众筹对创业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众筹对“万众创新”的有效支持上。

对创业的驱动,主要体现在创新上。

众筹让创业依靠创新驱动,而不是依靠资金、政策、资源等传统要素的驱动。

  首先,众筹的平民化决定了众筹依靠创新驱动。

众筹驱动的创新和以往的专业化、精英化路线不同,是一种“万众创新”的人民创新路线。

比起筹资来说,众筹筹集的更多是智慧、梦想、信任。

参与众筹者,很多都是工薪阶层,是草根。

他们资金有限,但智慧无穷。

这种模式会倒逼着众筹的企业用更集约,更省钱,更高效,更智慧的方式,来驱动企业发展。

  其次众筹公司结构的开放性有利于企业保持持续创新。

以“一八九八咖啡馆”为例,其股东不仅人数众多,其中还包括各种不同行业、年龄、专业的人,而这些人既是公司股东又是生产者消费者,他们会不断给公司带来新资源、新思想,避免企业走向单一、呆板、僵化。

  再次,众筹模式的风险低、压力小为创新营造了宽松的环境。

众筹解放了创业者,让我们不需要赌上身家性命去创业,从而使创业者敢于创新。

众筹的开放性使企业人才更加多样化,无需创业者成为全才通才,可以更加专注于自己领域深入思考,更容易出创新成果。

  金钱是众筹的基本要素,但众筹绝不仅仅意味着金钱,它让人民有更多的机会,使社会分配更加公平,让经济发展更有活力,它是“大众创业”的根据地,是“万众创新”的发动机。

它是一场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发动人民、依靠人民、组织人民的新经济运动,是我党群众路线在经济领域的新体现。

众筹既需要群众智慧,也离不开党和政府的正确引导,还需要政策和法律保驾护航。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党和国家的号召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努力下,在良好的社会环境的孕育下,众筹一定能筹出一个更加开放、平等、自由、公平、正义的新世界。

(1156字)

最近,网曝“兰坪县政府发文给各单位人员下捐款指标,仅临时工可自愿”,尽管该县作出解释,然而利用政府发文敦促职工捐款,未免有变相摊派之嫌。

这从一个侧面提醒我们,慈善的法治浇灌还任重道远。

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慈善法规定:

“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

”这意味着,行政索捐、文件派捐等各种“逼捐”行为被法律划出了红线。

  法律禁止募捐摊派,实质也是对自愿慈善的倡导。

就捐款行善而言,是内心的道德选择,不应迫于权力,不该碍于压力,不需看谁的面子,而应植根于自愿自觉的土壤。

相信不少人都碰到过这样的情况:

地铁上遇到乞讨者,本不想捐钱,害怕听到“这人怎么一点爱心也没有”的议论,就乖乖掏了钱。

虽然终是行善,但总有“强扭的瓜不甜”的感觉。

  不过,当这种“强扭”的善行放在富人身上,不少人的角色便发生转换。

比如,马云曾被“逼捐”,有的人声称“你不捐款,我再也不淘宝了”。

汶川地震之后,主张“员工的捐款以10元为限”的王石,因捐得少被斥为“有理性、无人性”。

前一段时间,扎克伯格“裸捐”引发国内一些人的“逼捐”心理,数落中国企业家、富人们缺乏慈善精神云云。

“逼捐”的初衷可以理解,但慈善又岂是“逼”出来的?

  一些人的“逼捐”,比较流行的逻辑有二:

一是社会责任逻辑,“达则兼济天下,你那么有钱就该捐”;二是比较责任逻辑,“没多少钱的人都捐得爽快,你更应该捐”。

应当说,这种逻辑有一定的社会心理基础,甚至能形成相当的舆论压力。

比如,当年“王石风波”之后,万科承诺捐出1亿元参与灾后重建。

这貌似是公众施压的“胜利”,但也使富人陷入被索捐的纠缠,以致有企业家说,“捐几回就再不敢出头了。

”可以说,“逼捐”的胜利不等于慈善的胜利。

  其实,对于企业家来说,履行社会责任不止慈善一个途径。

慈善固然很重要,却不是全部。

企业家更基本的责任,是把企业经营好,让员工活得更好,对产业上下游负责,在此基础上才能让更广大的社会获得回馈。

即便是企业家个人的财富,首先也应尊重其处置权。

一方面企业家需要树立正确的财富观,懂得如何让自己的财富更好地造福社会、回馈社会;另一方面企业家在慈善的方式、途径、时间上,都有个人的旨趣与考量,比如有的企业家关注特殊人群的病痛,有的关注教育、环境等等,不能要求企业家必须捐款或每次必捐。

  “世路之蓁芜当剔,人心之茅塞须开。

”有慈善抱负的富人,不要因机制不顺而善行止步,用自己的努力去破局就好;更不要埋怨公众的挑刺,用行动与沟通去消除误解、赢得支持就好。

真正富豪慈善的境界,会将自己的财富视为社会财富“神圣的信托”,把自己当成社会的经纪人,用自己卓越的头脑、精明的管理让每一笔钱都能最大限度、最持久地服务社会。

  强迫玫瑰栽种在沙漠中,芬芳必不会持久;逼迫富豪捐赠,也逼不出慈善的未来。

慈善的土壤是大爱生发的自觉,自觉的培养基来自感化后的自愿。

“灾区的人比我更困难!

”曾经一位乞讨老人在捐款时说的话,久久在人们心中激荡,超越了捐赠数字的多少,召唤着人们尽己所能去奉献。

慈善的明天,必是将阳光打在他人的脸上,把温暖留在我们的心里。

随着经济建设步伐加快,建筑用砂需求激增,砂石价格持续走高,普通的砂石资源变成了让人眼热的“软黄金”。

大量非法采砂船涌入长江干支流,一时间,过度开采、乱挖滥采江砂盛行。

铁铲过处,留给河道的是千疮百孔的伤痕。

十八大报告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必须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法治是最成熟最定型的制度形式,保护河道安全,必须重视法治,要善于运用法治的力量守护水生态文明。

  科学立法,加强制度保护,夯实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根基。

在暴利的驱动下,河道非法采砂活动屡禁不止,不仅给河道及防洪安全造成威胁,也给水生态文明建设造成一定的危害。

建设水生态文明,必须实现最严格的制度,用制度保护环境。

亚里士多德曾说,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本身又应该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

以长江非法采砂为例,行政处罚产生的震慑力远远不够,违法成本过低,是非法采砂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为了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保证河道防洪等方面的安全,必须严格科学立法,通过追究河道非法采砂者刑事责任,加强制度保护,守护水生态安全。

  严格执法,加大打击力度,筑牢水生态文明建设防线。

目前长江河道管理管理上尚缺乏衔接,在执法过程中,支流、湖泊往往成为违法采砂船躲避干流上高压严打的避风港,一些河流滥采乱挖现象依然十分突出。

要达到依法、科学、有序的采砂管理目标,需要加强部门管理合作,加强日常巡查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有效维护河道安全。

我们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秩序,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

  水生态文明是支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保障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为主体的人水和谐文化伦理形态,是生态文明的重要部分和基础内容。

如何用法治的刚性力量守护好水生态文明,是一个亟待破解的问题。

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标本兼治,以法治守护水生态文明,确保人们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

 一、先秦时期

  ①三皇五帝:

遂人、伏羲、神农,皇帝、颛顼、帝喾、唐尧、虞舜。

  ②春秋五霸:

齐桓公(尊王攘夷、葵丘会盟、老马识途)、宋襄公、晋文公(城濮大战、寒食节、退避三舍、竭泽而渔、兵不厌诈等)、秦穆公(秦晋之好)、楚庄王(庄王葬马、问鼎中原、一鸣惊人)

  ③三圣:

孔子,称“圣人”,著作《春秋》、相关著作《论语》;孟子,称“亚圣”,《孟子》;墨子,名翟,著作《墨子》。

  ④战国四君子:

魏—信陵君—魏无忌;齐—孟尝君—田文;赵—平原君—赵胜;楚—春申君—黄歇

  二、秦汉两晋三国时期

  ①汉初三杰:

张良(暗渡陈仓);萧何(国士无双、成也萧何败萧何);韩信(一饭千金、多多益善、十面埋伏、背水一战、置之死地而后生、胯下之辱)

  ②西汉两司马:

司马迁,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二十五史之首”。

  司马相如,被称为赋圣和“辞宗”。

代表作《子虚赋》、《上林赋》,鲁迅评述:

“武帝时文人,赋莫若司马相如,文莫若司马迁”。

  ③三曹:

曹操,代表作《短歌行》、《观沧海》、《龟虽寿》;曹丕,代表作《燕歌行》;曹植,代表作《七步诗》。

  ④建安七子:

孔融、陈琳、王粲、徐干、阮瑀、应瑒、刘桢。

  ⑤竹林七贤:

嵇康—《广陵散》、阮籍、山涛、向秀、刘伶、王戎、阮咸。

  三、隋唐五代十国时期

  ①初唐四杰:

王勃,代表作《滕王阁序》、杨炯,代表作《出塞》、卢照邻、骆宾王,代表作《咏鹅》。

  ②房谋杜断:

房玄龄、杜如晦。

  ③三李:

李白,号青莲居士,史称“诗仙”,代表作《将进酒》等、李贺,史称“诗鬼”,代表作《雁门太守行》、李商隐,代表作《李义山诗集》。

  ④唐宋八大家:

韩愈《师说》、柳宗元《捕蛇者说》、欧阳修、苏洵、苏轼《水调歌头明月》、苏辙、曾巩、王安石,被誉为11世纪最伟大的改革家。

  四、宋元明清时期

  ①元曲四大家:

关汉卿《窦娥冤》、白朴《唐明皇秋夜梧桐雨》、马致远,史称“秋思之祖”,《天净沙秋思》、郑光祖《倩女离魂》。

  ②明末三大儒:

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

又称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宣扬唯物主义思想。

  ③三藩之乱:

平西王吴三桂、平南王尚之信、靖南王耿精忠。

  ④戊戌六君子:

谭嗣同《仁学》、林旭、杨锐、康广仁、刘光第、杨深秀。

 

 1、“番数”和“倍数”混淆

  某水泥厂厂长说,我厂水泥的产量今年将比去年翻两番,由年产3.6万吨增加到7.2万吨。

  正确的说法应该是:

今年的产量为去年的2倍,或比去年增长一倍。

番数=基数×2。

  2、“增长”和“增加”混淆

  某镇2001年乡镇工业总产值是1486万元,2002年是1763万元。

镇长汇报时说,我镇去年乡镇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277万元,增加了18.64%。

  “增加”一词所表示的是绝对数,是报告期数字减基期数字所得到的差,它说明了事物的发展水平。

“增长”一词所表示的是相对数,是报告期数字减去基期数再与基期数相比较(用百分数或倍数表示),它反映了事物的发展速度。

所以,增加和增长两个词虽为同义语,但在反映统计数字时有一定的差别,不能混淆。

  正确的说法应该是:

某镇2002年乡镇工业总产值比2001年增加277万元,增长了18.64%。

  3、“百分数”与“百分点”混淆

  某单位领导在汇报本单位干部文化结构时说,2002年大专以上文化占干部总数82%,比1997年的65%上升了17%。

  注意:

表示构成的变动幅度不宜用百分数而应用百分点。

因为百分点是指不同时期以百分数形式表示的相对指标(如速度、指数、构成等)的变动幅度。

  正确的说法是,2002年大专以上文化占干部总数82%,比1997年上升了17个百分点。

  4、使用倍数来表示下降或减少幅度

  经常可以看到使用倍数来说明下降或减少幅度之大的。

如:

某种病的发病率由去年的30%下降到今年的15%,下降了1倍;某种产品的成本由去年的120元一吨下降到今年的60元一吨,减少了1倍。

  注意:

倍数一般是表示增长或上升幅度的,不宜用于表示减少或下降。

  上述正确说法应该是:

某种病的发病率下降了15个百分点,某种产品的成本下降了50%。

  总之,数字是统计的语言,也是分析事物论事推理的重要依据。

也是考生必须掌握的知识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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