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理体系改革落地实施过程的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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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厦公司管理体系改革落地实施过程的管理规定
公司管理改革工作已进入试运行阶段。
为确保各成果在后续实际工作中能够真正实现,各岗位职责权限清晰、各项工作(特别是与项目相关的核心管理流程)高效有序,通过此次管理机制的改变和优化形成一个更加有效的团结协作、共同发挥管理效能的学习型组织的工作氛围,经咨询公司建议、公司领导班子确定,现提出以下管理规定:
一、对公司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文件组织学习培训:
1、人力资源部按确定后的《安厦房产流程制度文件清单发放计划》将正式流程制度文件发放至各部门,
2、各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按《培训计划》规定时间及要求组织部门人员参加、学习及掌握运用,具体要求按6.26下发的《关于开展管理体系试运行期间各项培训工作的通知》
3、各部门学习完成后,必须及时将《培训、考核、评估记录表》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没有完成的部门负责人处罚500元,没有参加培训考核或文件自学的员工处罚300元(第一次书面全员公开警告),并以此类推,每月列入各部门/各项目部(公司)月度工作计划及考核,人力资源部监督,资金财务部执行并公开。
二、文件学习与考核:
学习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即组织考试,考试成绩≥85分为合格,不合格者分二类处理:
1、参加过相应培训研讨的人员一周后补考(以培训/研讨签到记录为准);
2、没有参加过培训研讨的人员先行由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签批、人力资源部发布公告处以行政级别及工资降一级后予以补考(待岗学习)。
经补考仍未合格者予以开除处理。
三、落地实施与文件修改反馈:
1、在实施运行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按照管理体系文件予以执行并检查、监督。
如发现有流程制度执行不到位情况(通过具体工作检查或审计管理部组织的专项内部审查),将在每月绩效考核中作专项处理(权重10分)。
2、在学习培训及运行过程中,任何部门、个人及分管领导对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存在的任何异议,需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含咨询公司)研讨确认,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报人力资源部,由文控负责协调送审相关部门/人意见、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修订、下发替换(沟通审批过程中仍然存在异议的需分管领导上报总经理决断)。
3、对各部门文件修改反馈的意见,原则上按以下二个方面处理:
1)在运行过程中,流程制度文件中存在明显缺漏或明显错误结果的,由康达信咨询组给出书面补充意见(试运行期间7月1日—9月30日),由人力资源部召集相关部门研讨确认后补充、签批和重新下发;
2)在执行过程中,依据部门反馈情况经调查或内部审核发现不存在文件漏缺或错误的,仅为未充分执行的,则由责任部门负责人对具体执行负责人提出书面处理建议、分管领导签批后交由人力资源部依据执行(纳入岗位绩效考核)。
四、本管理规定中的检查及考核处理办法,均适用于今后公司组织的各项相关学习、培训活动。
五、本管理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组织、执行。
以上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特此通知。
桂林市安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三年七月四日
文件更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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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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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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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