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绿色施工导则.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4458447 上传时间:2022-12-01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3.4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绿色施工导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绿色施工导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绿色施工导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绿色施工导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绿色施工导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绿色施工导则.docx

《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绿色施工导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绿色施工导则.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绿色施工导则.docx

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绿色施工导则

1总则

1.1.1为指导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绿色施工活动的开展,依据《绿色施工导则》,结合唐山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导则。

1.1.2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因地制宜,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环境保护和节材、节能、节地、节水。

1.1.3实施绿色施工,应进行总体方案优化。

在规划、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绿色施工的总体要求,为绿色施工提供基础条件。

1.1.4实施绿色施工,应运用ISO14000和ISO18000管理体系,将绿色施工有关内容分解到管理体系目标中去,使绿色施工规范化、标准化。

1.1.5实施绿色施工,应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法。

1.1.6实施绿色施工应开展精细化管理,推进施工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和工业化。

1.1.7绿色施工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标准规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1.8本导则适用于唐山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

2

绿色施工总体框架

2.1.1保障性住房绿色施工总体框架包括施工管理、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六个方面内容。

2.1.2施工管理应包括:

组织管理、规划管理、实施管理、评价管理、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

2.1.3环境保护应包括:

扬尘控制、噪音振动控制、光污染控制、水污染控制、土壤保护、建筑垃圾控制、地下设施、文物和资源保护。

2.1.4节材和材料资源利用应包括:

节材措施、结构材料、围护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周转材料。

2.1.5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应包括:

提高用水效率、非传统水源利用、用水安全。

2.1.6节能与能源利用应包括:

节能措施、机械设备与机具、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施工用电及照明。

2.1.7节地及施工用地保护应包括:

临时用地指标、临时用地保护、施工总平面布置。

3绿色施工管理

组织管理

3.1.1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建设主体应分别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

3.1.2建设单位施工管理体系应包括:

1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在编制工程概算和招标文件时,建设单位应明确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要求,并提供包括场地、环境、工期等方面的保障;

3建设单位应会同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实施绿色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3.1.3监理单位职责应包括:

1监理单位应对建设工程的绿色施工管理承担监理责任。

2监理单位应制定绿色施工专项监理方案,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绿色施工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3.1.4施工单位职责应包括:

1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对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绿色施工负总责,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绿色施工管理,并对所承包工程的绿色施工负责。

2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制定绿色施工管理责任制度,并指定绿色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定期开展自检和考核。

3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绿色施工技术措施或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4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规划管理

3.2.1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单位应编制绿色施工方案。

该方案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独立成章,并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

设计为绿色二星级及以上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其绿色施工方案应经过专家论证。

3.2.2保障性住房绿色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绿色施工管理体系。

确定绿色施工的管理机构设置、岗位人员分工及职责、有关管理制度等。

2应有明确的绿色施工目标、保证措施。

3明确环境保护措施。

应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及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环境负荷,保护地下设施和文物等资源。

4明确节材措施。

在保证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前提下,制定施工节材措施,尽量利用可循环材料,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

5明确节水措施。

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水资源状况,制定节水和水资源合理利用措施。

6明确节能措施。

编制节能计划,制定节能与能源利用措施。

7明确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措施。

应编制临时用地指标计划及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制定临时用地节地和防止土壤污染的措施等。

实施管理

3.3.1施工单位应对整个施工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和监督。

3.3.2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绿色施工作相应的宣传,通过宣传营造绿色施工的氛围。

3.3.3施工单位应定期对职工进行绿色施工知识培训,增强职工绿色施工意识。

绿色施工重点部位实施人员应通过专项培训。

评价管理

3.4.1施工单位应对建设工程各阶段的绿色施工实施情况进行自行评估,监理单位进行监督。

3.4.2建设单位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评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工程绿色施工星级标准组织专家对绿色施工方案、实施过程等进行综合评价。

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

3.5.1保障性住房工地应实行封闭管理。

在作业区域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围挡,应选用坚固、整洁的材料,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

围挡墙边严禁堆物。

在建筑物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围护。

3.5.2作业场地应尽量使用天然光线,并保证有足够的照度。

3.5.3工地应将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分开设置。

3.5.4施工单位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3.5.5施工单位定期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和体检,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对空气中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换气设施,对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应定期监测,当浓度达到国家规定的上限值时,应停止生产作业,知道整改符合有关标准。

易产生噪音的作业现场应采用低噪声设备,推广使用自动化、密闭化施工工艺,降低机械噪声。

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戴耳塞进行听力保护。

在粉尘作业场所,应采取喷淋等设施降低粉尘浓度,操作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焊接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面罩、护目镜及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易燃易爆品、爆炸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应按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安全防护,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遇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大雪、浓雾等恶劣气候,严禁露天起重吊装和高处作业。

施工现场员工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应符合卫生标准。

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施工人员活动场所应有通风、照明设施,并定期消毒,日常维护应有专人负责。

食堂应有相关部门发放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各类器具规范清洁。

炊事员应持有效健康证,各类食品用料、饮用水等食物必须卫生达标,确保食品安全。

施工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发生地的卫生防疫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4环境保护

扬尘控制

4.1.1施工现场道路、材料堆放场地、露天加工场地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4.1.2保障性住房施工中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

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洗车槽。

4.1.2施工现场应搭设封闭式垃圾站,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4.1.3土方作业阶段,应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区1.5米,不扩散到厂区外。

4.1.4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m。

4.1.5施工现场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场区内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及建筑垃圾搬运应有降尘措施,如覆盖、洒水等。

4.1.6在场界四周隔档高度位置测得的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月平均浓度与城市背景值的差值不应大于m3。

噪音与振动控制

4.2.1施工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的规定。

 

表4.2.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表

等效声级LAeq[db(A)]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噪声限制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等

85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振捣棒、电锯等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等

60

55

4.2.2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场界对噪音进行实时监测与控制。

监测方法执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

4.2.3建设单位应选择使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采取隔音与隔振措施,避免或减少施工噪音和振动。

4.2.4施工单位确因工艺需要夜间施工的,应按照市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夜间施工手续。

光污染控制

4.3.1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

夜间室外照明灯加设灯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

4.3.2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水污染控制

4.4.1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废水水质检测,污水排放标准应达到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要求。

4.4.2施工现场应设置沉淀池,各类冲洗废水应经沉淀后循环利用,排入池内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4.3施工现场厕所应设置化粪池,食堂应设置隔油池,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4.4建筑工程基坑降水尽可能少地抽取地下水;当基坑开挖抽水量大于50万立方米时,应进行地下水回灌,并避免地下水被污染。

4.4.5保障性住房工程地基基础施工时,应采用隔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技术。

4.4.6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品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作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品应委托专业回收部门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土壤保护

4.5.1因施工造成的裸土应及时覆盖或种植速生草种,以减少土壤浸蚀;因施工造成地表径流土壤流失的情况,应采取设置地表排水系统、稳定斜坡、植被覆盖等措施,减少土壤流失。

4.5.2保障施工现场的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不发生堵塞、渗漏、溢出等现象。

及时清掏各类池内沉淀物,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

建筑垃圾控制

4.6.1施工单位应制定建筑垃圾减量化计划,保障性住房项目每万平方米的建筑垃圾不宜超过400吨。

4.6.2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30%,对于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可采用地基填埋、铺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再利用率达到60%以上。

4.6.3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

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封闭式垃圾站,集中运出。

固体废弃物的消纳必须由委托专业单位实施。

地下设施、文物和资源保护

4.7.1施工前应调查清楚地下各种设施,做好保护计划,保证施工场地周边的各类管道、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运行。

4.7.2施工单位在基坑开挖中,如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向市文物管理部门汇报。

对于文物的处理,应听从文物管理部门的安排,并协助文物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4.7.3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的,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未经批准,不得施工。

4.7.4建设项目施工中涉及古树名木确需迁移,应按照古树名木移植的有关规定办理移植许可证和组织施工。

4.7.5对场地内无法移栽、必须原地保留的古树名木应划定保护区域,严格履行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批准的保护方案,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5节材和材料资源利用

节材措施

5.1.1在进行工程实体施工时,施工单位制定材料节约措施,材料消耗不应超出材料损耗定额,且宜比预算定额损耗率低30%。

5.1.2现场材料应有序堆放,合理使用。

施工单位应制定健全的保管制度。

5.1.3施工现场应合理布置材料堆放场地,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

5.1.4保障性住房项目应就地取材,充分利用当地材料资源,施工现场300公里以内生产的工程材料用量应占材料总重量的70%以上。

结构材料

5.2.1现浇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宜采用商品砂浆。

合理安排商品砂浆的集中使用。

施工单位应准确计算采购数量、供应频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动态控制。

5.2.2建筑结构材料合理采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筋。

5.2.3宜采取数字化信息技术,对大体积混凝土、大跨度结构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优化。

装饰装修材料

5.3.1贴面类材料在施工前,应进行总体排版策划,减少非整块板材的数量。

5.3.2木制品及木装饰用料、玻璃等各类板材等应在工厂采购或定制。

周转材料

5.4.1施工单位应优选耐用、维护与拆卸方便的工具式周转材料和机具。

5.4.2施工前应对模板工程的方案进行优化。

多层、高层建筑使用可重复利用的模板体系,并提高模板、脚手架的周转次数。

5.4.3在保证施工质量的情况下,建筑施工耗材如模板、脚手架、施工安全网等,应选用可再循环材料和可再利用材料。

5.4.4模板应以节能节约资源为原则,推广使用定性钢模、竹胶板代替木模板,不宜采用素面木胶合板做模板。

5.4.5临建设施(办公及生活用房、给排水、照明、消防管道及消防设备等)应采用工业化装配式体系或工业化部品,保证可拆卸可循环使用材料,并制定回收再利用措施,力争临建设施重复使用率达到70%。

6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提高用水效率

6.1.1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应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

6.1.2现场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应采取有效地节水措施,禁止无措施浇水养护混凝土。

6.1.3施工现场应对施工用水量进行计算,并根据用水量设计布置施工现场供水管网。

6.1.4施工现场应分别制定生活用水和工程用水定额指标,并分别进行管理。

非传统水源利用

6.2.1施工现场宜推广建立雨水、中水或可再生利用水的收集利用系统,使水资源循环利用。

6.2.2处于基坑降水阶段的工地,应对水质进行化验。

符合标准的,应优先采用地下降水的水作为养护用水、冲洗用水等现场用水。

6.2.3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喷洒路面、绿化浇灌等用水,应优先采用非传统水源,尽量不使用市政自来水。

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用水宜设立循环用水装置。

用水安全

6.3.1施工现场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再利用水的使用过程中,应与饮用水区分标识,避免误用。

应制定有效的卫生保证措施,确保避免对人体健康、工程质量以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6.3.2应做好污水再生水、雨水的卫生保障措施。

6.3.3从市政给水管网直接接出的用水点,应设置防止回流污染等措施。

7节能与能源利用

节能措施

7.1.1施工单位应制定合理的施工能耗指标,明确节能措施,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

7.1.2施工单位应选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

7.1.3施工现场应实行用电计量管理,分别设定生产、生活、办公和施工设备的用电控制指标,并分类计量,定期考核。

7.1.4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

安排施工工艺时,应优先考虑耗用电能的或其它能耗较少的施工工艺。

避免设备额定功率远大于使用功率或超负荷使用设备的现象。

机械设备与机具

7.2.1应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实行用电、用油计量,完善设备档案,及时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使机械设备保持低耗、高效的状态。

7.2.2应选择功率与负载相匹配的施工机械设备,避免大功率施工机械设备低负载长时间运行。

机电安装可采用节电型机械设备,以利节电。

机械设备宜使用节能性油料添加剂,以利节油。

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

7.3.1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的设计、布置应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其体形、朝向、间距和窗墙比,使其获得良好的日照、通风和采光。

7.3.2临时设施应使用高效保温隔热材料制成的复合墙体和屋面,以及密封保温隔热性能好的门窗。

7.3.3临时设施应合理配置采暖设施、空调、风扇数量,并规定使用时间和最高、最低温度限制。

施工用电及照明

7.4.1临时设施照明器具应选用节能性器具,临电设备宜采用自动控制装置。

宜选用声光控等节能照明灯具。

7.4.2施工现场对夜间照明、生活热水等宜使用太阳能技术。

 

8节地及施工用地保护

临时用地指标

8.1.1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应合理确定临时设施,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应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

8.1.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应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

临时用地保护

8.2.1施工单位应优化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8.2.2红线外临时占地应尽量使用荒地、废地,少占用或不占用农田和耕地。

工程完工后,及时对红线外占地恢复原地形、地貌,使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8.2.3利用和保护施工用地范围内原有绿色植被。

对于施工周期较长的现场,可按建筑永久绿化的要求,安排场地新建绿化。

施工总平面布置

8.3.1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总平面布置应做到科学、合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为施工服务。

8.3.2施工现场道路按照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布置。

施工现场内形成环形通路,减少道路占用土地。

8.3.3临时设施布置应注意远近结合(本期工程与下期工程),努力减少和避免大量临时建筑拆迁和场地搬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语学习 > 其它语言学习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